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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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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当家的对阿金,怎么就这么上心呢?”
张逸山的卧房里,赵军师和他分两边落座,两人一边吃着花生米一边闲聊。
张逸山想了半天,忽然惨淡一笑,涩声道“事到如今,我不瞒着军师了,这是我来山上之前的事儿,也没有人知道,就连西北和文华,那是和我一起的兄弟,都是不知情的。”他捻起一粒花生米丢进嘴里,望着外面道:“我年轻那会儿,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跟着师傅南来北往的走镖,就看上了我那师妹。我师傅也心知肚明,只想等着安定下来,给我们办喜事儿。所以我和师妹大胆,跑江湖的,也没有那些罗里吧嗦的规矩,我们想着反正将来总要在一起的,所以就……嘿嘿……就先做了那事儿……”
赵老爷子不语点头,心想这是你老小子能干出的事情。却听张逸山又感叹道:“谁承想第二天就接了一趟镖,师傅也是为了锻炼我,就让我自己走一趟,结果没想到这趟镖竟是个大麻烦,我几番死里逃生,总算将镖送到了对方手上,虽然是误了几个月,但是他们倒还感激我,我带着双倍的钱回来,心里这个得意啊。可是怎么也没想到,回来后整个天都变了。我师妹嫁给了一个富商,最让我生气的是,她还是心甘情愿嫁给人家的。”
赵老爷子手一抖,一粒花生米掉到地上,愤愤道:“女子该从一而终,怎能如此水性杨花?这般妇人,逸山你又何必挂怀?”
张逸山惨笑一声道:“说是这么说,只是当时我怎能咽下这口气?我听人说是这个富商先追求的我师妹,小白脸,家里又有几个臭钱,我师傅和师妹就动心了,趁着我回来之前,便木已成舟。我越想越不甘心,独自出去闯荡,没过几年就做了土匪,有一次下山劫道,也是赶巧儿,就劫了师妹和她儿子进香回来的车队。
赵老爷道:“你把那□□杀了?”
张逸山摸着头,感慨一笑:“我倒是想,可是又下不了手。正想只劫了财物回去的时候,不料他家的小少爷看见我要抢东西,竟然扑过来咬了我一口,我当时想着这是那小白脸的儿子,别说他来惹我,就是不惹我,我也容不下这小混蛋活着。谁知师妹看见我动了杀机,又哭又叫的不让,死命把我拉到一边,她才告诉我,那是我的儿子。”
“啊?”赵老爷子手又一抖,又有一粒无辜的花生米滚落地上,好半晌他才叹道:“这还真是一波三折,平地起波澜,只是你因何就能断定,那□□不是在说谎?”
张逸山苦笑道:“是,我一开始也以为她是说谎,可是她告诉我,原来那小白脸根本不能人道,她嫁过去了这么多年,就好像守活寡一样。他们家那么多姨太太,却到现在都没有个一儿半女,也因此,他才明知道这不是他儿子,还是当亲儿子一样看待。我当时虽不信,却也不敢再下手了,然后就命人出去打听,事情竟真的是这样。我有心把那小兔崽子掳上山来自己养着,可是又一想,他在富商家里,念书识字,将来无论是考个进士还是做大买卖,岂不是都比我当土匪强得多?所以我就狠了心,再没有去打扰过他们。这么多年了,我心里还念着当初那个梳着辫子的丫头,蹉跎来蹉跎去,我们老张家的香火,也就在我身上断了。”说完又感慨的“啧”一声,抿了一小口酒。
“怪不得呢,阿金大概和你儿子差不多大吧?”赵老爷子终于明白了。
“应该是差不多,那臭小子死的时候,也就是阿金这么大吧。”张逸山又喝了口酒,脸上笑容惨淡:“没想到吧老爷子?我知道他死的消息,都是两年后了。唉!我千算万算,却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家后来败了,这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他是富贵乡里惯出来的,家败了之后,吃喝嫖赌还是改不掉,染上的大烟瘾也戒不掉,结果就在秋城,他混进黄扒皮家的厨房里,偷了一条鸡腿,还没吃完就让人发现,他身子都让大烟和女人掏空了,没让人揍两下就一命归西。”
赵老爷子这才恍然大悟道:“怪不得你要灭黄扒皮家的满门呢,原来是这个缘由,难怪兄弟们都不知道。”
张逸山抹了把脸,快五十岁的人,脸上全是泪水:“我后悔啊,早知道这样,我就把他弄山上来当个土匪,也比他在那家人手里好啊,就算是死,也能死出个爷们儿样来。可是结果?就那么窝窝囊囊的死了,连尸首都不知道丢在哪座乱坟岗子。那个姓杨的小白脸,他骗了我的女人,更害了我的儿子,他……我真恨不得扒他的皮抽他的筋。”说到这里,土匪头子恨的连连拍桌跺脚,老泪纵横。
“难怪阿金刚来的时候儿,你也没管过他死活,就让他在马棚里受罪。”赵军师那是老狐狸一样的人,虽然张逸山这心路历程够复杂的,还是第一时间就揣摩出来了:要说金燕西也是够倒霉的,第一次遇见张逸山的时候,让他当成了假想情敌,皮都折磨的脱了好几层。可是等到被折磨后再出现,那副可怜可气,却又保持着几丝骄傲的模样,又让这土匪头子想起自己那不成气惨死的儿子。这才有了后面一系列发生的事情。
夜色深沉北风呼啸,是一个“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的天气。
鸿雁山上万籁俱寂,只有几盏惨白的灯笼在风中摇曳着,发出白惨惨的光芒。
后山上更是静悄悄的,只有北风呼号的声音。
金燕西身上穿着笨重的羊皮袄,怀里揣着那把张作霖给的勃朗宁手枪,艰难的,小心翼翼的一步步探着下山的路,没有月色固然令他被发现的危险降低了许多,但是同时也增加了他下山的难度。
这些天,他表面顺从的答应了张逸山关于认干爹的提议,但心里却做好了决定,就算是死,也不能认贼作父,九泉之下没脸见父亲和祖宗。只不过,能不死当然还是不死最好,也所以,他暗中观察好了地形,决定从后山下去,那里巡夜的人不多,如果运气好,混下山的可能还是有的。
金燕西打好了主意,只要一下山,立刻就想办法离开东北,到哪里都成,只要脱离了鸿雁山土匪的范畴,他就不信自己找不到活路。
“咣啷”一声轻响,吓的他差点儿跳起来,却原来是刚刚不小心碰了一块石头,让它滚下山去。金燕西擦了擦脑门上的冷汗,继续小心翼翼的一边探路一边下山,黑暗里又摸爬了几十步,其中有两处地方十分陡峭,他甚至是坐着爬着才得以下去的。
“谁在那儿?”
陡然一声冷喝传来,让金燕西的心脏差点儿都停了。怎么也想不到偌大一个后山,自己怎么就能赶上这么倒霉的时候儿,正好落进了巡逻队的眼中。
他起身想逃,不远处就是连绵一片的树林子,平时不敢进,因为进去就出不来了,这鸿雁山连绵百里,如果不是有经验的老猎人和土匪,谁也不敢进这林子。但是现在却顾不得这么多。
“啪”的一声枪响,子弹在他脚边炸开,顿时就让金燕西软了身子,好在这段时间的磨练倒也不是白瞎的,一惊之后,他立刻想起自己也有枪。不由连忙伸手进怀里,等到费劲的将那把勃朗宁掏出来之后,擎着手电的土匪已经走近了,一道光打在他脸上,映出一张惨白惶急的脸。
“阿金?怎么是你?”带队的竟然是二当家的郭西北,他皱眉看了看金燕西手里的枪,脸色登时就沉了下来:“你想逃走?”
“我……我本来就不是你们鸿雁山上的人,我也不想做土匪。”郭西北平时是最憨厚的,金燕西心里升起一丝希望,猛的跪在郭西北面前:“二当家的,求求你,放我下山吧,我……我不会说出山里一切事情的,我一个字都不会说,如果……如果你不放我走,我们……我们就鱼死网破。”他举起手里的枪,胳膊却抖个不停。
郭西北看了一眼他拿枪的手,忍不住嗤笑一声:“兔崽子,连个枪都拿不稳,竟然还想和我们鱼死网破,你也配?会开枪吗?要不要二叔教教你?对了,你这枪就是张大帅给的吧?我大哥告没告诉你,这枪里没子弹?你装上子弹了吗?”
“啊?”
金燕西不敢置信的低头看着手里的勃朗宁,手足无措的也不知道该怎么检查这枪里有没有子弹。手指头用力的勾着扳机,闭了眼向地上使劲儿射了一枪,这还是他跟电影里学的动作,也幸亏是小巧的勃朗宁,换上张逸山郭西北等人用的盒子炮,他未必就能勾得动扳机。
“空”的一声轻响,打碎了金燕西心里最后一点希望,也敲碎了他和郭西北等人对峙的最后一点砝码。
“先把这兔崽子绑去柴房里,等大当家的明儿醒了,再发落他。”郭西北冷冷说完,立刻有两个土匪上前将呆若木鸡的金燕西绑起来,一路拎着他上山,然后推进柴房中关上了门。
“看来这一次,是真的要死在这里了。”金燕西倚在柴堆上,双目无神的看着黑暗虚空,他这次逃下山,只带了每天记日记的那个本子和一把手枪,其他什么都没有带。手枪已经被夺走,但是还好,还有那个本子贴在胸口上,他知道那里面写满了那个叫做“清秋”的名字,此时好像就是这些名字散发出微微的温暖,将他整个人包围起来。
“死了也好吧,如果人死后真的有灵魂的话,我就可以穿越千山万水,依靠着冥冥中的指引飞去你身边。清秋,到那时,你虽然不会知道我的存在,但是我可以默默的守着你和孩子,只要每天每夜的看着你们,就算是个孤魂野鬼,我也是个最幸福的孤魂野鬼。”
他一边说着,嘴角竟然微微弯起了一抹好看的弧度,脉脉闭了眼睛,眼前仿佛又是那清纯女子的甜美笑容,眼泪无声流下来:“清秋,这一世我负了你,来世,你可愿意再给我机会补偿?天荒地老,我金燕西必然……再不负你,我只怕……只怕我们仅得这一世的缘分。”
柴房寒冷,但是在幻想出来的美丽笑容中,金燕西竟然慢慢睡着了。梦里是那一片开满了向日葵的开阔土地,他与清秋并排的躺在向日葵花上手牵着手。须臾间场景转换,到了那清冷的院落中,葡萄藤上系满了纯白色的百合,微风吹过,百合在风中轻轻摇曳,那清丽的女孩子便是在这样的晨光中推开门。震惊了的眉眼,说不出的美好可爱……
一幕幕过往都在梦中一一闪现,就好像是在做最后的诀别。
就在这样美好的梦境中,金燕西被粗暴的拽了起来,接着两个土匪押着他来到聚义厅。张逸山和郭西北鲁文华赵军师都赫然在座,连鲁文华的妻子,被土匪们戏称为四当家的兰娘也坐在丈夫身边,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金燕西完全的心如止水了。明明就在昨晚之前,他还怕死怕的要命,为了活下去,宁可去喂马,干最累最脏,痛苦的让他生不如死的下贱活计。但是现在,他的脸上全是平静,再没有一丝害怕情绪。
“跪下。”两个土匪狠狠在他腿弯上踢了一脚:“妈的还挺硬气的,平时怎么没看见你这么爷们儿。”
金燕西被踢的跪在地上,但是他挺直了背脊,嘴角边弯出一丝微笑,从厅中众人的身上一一扫过。在这一刻,他不再是城门前那个唯唯诺诺的落魄子弟,也不是鸿雁山上那个毫无尊严的俘虏,而是真真正正的,让所有人都见识到了一股属于世家公子所特有的优雅风华。
“嘿,小子,那句话怎么说来的?三天不见,就要另眼相看了。你倒好,一晚上不见,就差点儿让老子认不出来。说吧,为什么要逃走?后天就是我认你做干儿子的日子,从此之后,你就是我张逸山的义子,在这鸿雁山上,不说能横着走也差不多,干什么非要趁这个时候逃走?”
“大当家的何必明知故问?”金燕西冷冷一笑,视线垂向地面,毫不在意的流露出他对张逸山的不屑。
“你是觉得我不配做你干爹?”张逸山也不废话,手里一下一下的抛着枪:“是不是这样?”
“没错,就是这样,你一个土匪头子,凭什么做我金燕西的义父?你也配吗?”金燕西仰着头,冷冷看着张逸山,他深深舒出一口气,终于觉得比起毫无尊严的苟且偷生,能够这样骄傲的死去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你……你大胆……”鲁文华“腾”的一下子站了起来,脑门上青筋乱迸:“大哥,和这不知好歹的小子废什么话?干脆让我一枪崩了他算了。”
张逸山紧紧盯着金燕西,看着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脑海里却闪现出另一张小小的面孔,当初面对着自己凶神恶煞似的打劫,他冲上来抱住自己的腿一口咬下去,抬起的双眼中,也是这样的清澈和明亮。
“行啊,有骨气了哈,早点儿拿出这份骨气,又何必在马棚里受那些罪,早死早超生不就得了吗?”张逸山把枪对准了金燕西的胸口:“老三你退下,这是我的事儿,让我自己解决。”
鲁文华气咻咻的退了下去,一边恨恨道:“一枪崩了这小子都算他好运,论山规,敢这样侮辱大当家的,该受三刀六洞之刑。”他把枪别进腰里,满脸的不甘心。却听郭西北小声道:“行了,他又不是入了咱们一伙,让大哥来处理。”
金燕西平静的看着那黑洞洞的枪口,说不害怕是假的,紧握的手心里都出了汗,他想或许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的这段时间。在这生死关头的紧张气氛中,他终于还是受不住压力和恐惧的压迫,慢慢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