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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三章 大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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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闵秀秀忽然的失态,展昭差不多已经忘记这件事,所以看清那道红痕时他完全是下意识:“我不小心……”
“我掐的。”
来自窗边的声音,又冷又轻,打断展昭余下的谎言。
白玉堂甚至没有回过头。
夤夜的那场雷雨没能带来凉意,反使得这个下晌格外闷热,风是凝滞的,立在楼阁中央的榆钱无声也嘈杂。
蝉声吵闹,吵得闵秀秀几乎以为是自己听错,“你说什么?”她好像很费解,再次低头想仔细查看,可不知是不是出于先入为主的错觉。
那当真愈看愈像勒痕。
她的神情渐渐凝固。
展昭随手将要收拾下去的碗筷放回桌上,因为太仓促,一支银筷不稳,掉在地上的那一瞬间,展昭人已进到里间,一个“我”字刚到喉头,窗边再次传来回答:“我掐的。”
闵秀秀猛然抬头:“为什么?!”
她真是不可思议到极点,陈杂的压抑的情绪顷刻爆发:“如果你不想要她当初为什么不干脆一碗药打掉,非等到今日平白挨那一刀!”
即便她看再多的书、解剖缝合再多的尸体,也始终无法笃定地说她有十足的把握、在活人腹部开出那么深的刀口后仍能保证他的安然无恙,她是无力撼生死的最渺小人类,不是神灵,天知道她拿起那柄柳叶刀,究竟怀抱怎样的恐惧。
怕她的五弟会熬不过来,怕当夜怀中毫无动静的小小身躯,更害怕这最优解的一刀换回来的,是两具无声无息的尸体。
背负这么多走到现在,如今却忽然告诉她,这些本可以不发生。
闵秀秀怎么能平静!
但白玉堂道:“您怎知我没有?”
他的声音明明安静到诡异,却古怪地压过蝉鸣清晰响在闵秀秀耳中。
她花了半刻想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尔后,猝然地,闵秀秀膝一软,跌坐在椿凳上。
蝉声在这一刹那鼎沸到顶点。
“你这话……”她的嗓音战栗,“是什么意思?”
白玉堂没有回答。
他出神地观自己手,如观一个陌生且离奇的事物,“我至今想不通,我是什么?”目光又滑向椿凳上的它,声色缥缈得像雾,“它又是什么东西?”
这副人的皮囊下躲藏的究竟是怎样的怪物?
居然接连几副药都杀不死它。
在他真正对自己动手,在腹侧划下那一刀企图剜出它之前,他早已将能尝试的都尝试过,一副药不够,就第二、第三副,这副药方不可以就换另一副,他分明能感到它是疼痛的,竟都不合常理地支撑下来,且活得更加扎眼、报复般的将疼痛尽数回馈给他。
犹如附骨之疽,致他理智全无形同魔怔,眼里心里只剩将它生剖出来这一条路。
尽管他不知到底该去哪里剖它。
五脏六腑,它生长在哪里?
坠下状元楼的那一霎,他可能真的也有过一瞬希望这场雪能够再大点,大得彻底掩埋它。
寒冷令他像撕裂的两半,一半乞求死,一半高呼不值得,而这些到最后统统凝结成恨,怨恨展昭,怨恨人世,怨恨一切被看见的、能想到的人与事,最浓烈的时刻甚至连滴出的血都在絮絮低语好恨。
但分明最该被仇恨的,是自己。
竟对展昭生恨,竟有一日会没道理地仇视无辜的所有,竟让闵秀秀……
面对那些尸身。
她本无需承担这些。
如果不是他以这样一副身躯有了它,她何至于令自己生忧怖、手染血,强忍惧怕只为给他挣一条更大的生路,如果不是这样一副躯壳……
这个与人无异的皮囊下,究竟是什么在呼吸,在存在?
一切动静都如哑了一般。
一如闵秀秀答不出,白玉堂也并不指望答案,因为他早已经明白。
“我此生,不会知道了。”
另一支银筷终于也无法维持平衡。
它闷声滚过桌面,眼看着是要步后尘,却意外被人接住,转眼便连同碗盘一起沉进灶房的水池。
涟漪扩散的那一刻,南侠的背影蓦地深深伛偻下去。
他在窗影之间,紧贴胸口的手上青筋迭起。
到入秋以后,它两个多月大时的有一天,几人在讲回两浙路的事,晓得他们打算去一趟婺州,闵秀秀迟疑片刻,问道:“要让白老夫人知道吗?”
她问白玉堂,视线在看它。
年轻人慢慢摇头:“不要告诉她。”天光中,他仰看长天的神色很淡,“要您一起承担我已经很愧疚。”
何必再多一个人担惊受怕。
“你说什么傻话?”闵秀秀的眼眶陡然泛酸,“我们是你的长辈,本就是你可以倚靠、可以分担的靠山,何谈愧疚?”
白玉堂没有说话。
是突然之间的走神。
青云之下,有一行候鸟飞在光里,映在他的眼中,白玉堂凝望许久,忽然道:“雁雁。”
闵秀秀一愣,“什么?”
那是非常平常的一个秋日。
一应行囊已经打点完毕,只等这两天启程,因此那也是很闲散的一天。展昭在桌旁擦两柄刀剑,闵秀秀坐在窗内晒太阳,身旁是睡在摇车内的它,白玉堂立在窗外,阳光将他的影子投进窗中,秋风轻轻,拂响榆钱树开始凋零的枝叶。
“她的小字。”秋风送来白玉堂轻悄的回答。
闵秀秀霎时呆住了。
有相当久远的记忆涌上脑海,一个稚气嗓音从深深处跑出来,奔向她。
那使得闵秀秀喉头无端发紧,言词有不易察觉的颤抖,“是……大雁的雁吗?”
她唯恐错失回应,话落便逆着光紧盯窗外,然后,她看见年轻人轻颌首。
日头就此耀眼成茫茫的白光,扑面将她裹挟回很久以前,卢珍刚刚出生的那一年。
十一二岁的小郎君特意从婺州赶过来,新奇地端详摇车里还不太好看的婴儿,问他的大嫂:「取名‘珍’,是珍宝的意思吗?」
闵秀秀笑着看他,「我是这个意思,也希望他将来自珍、自爱。」
闻言,小郎君好奇的视线转向她,「大哥不是吗?」
「一半不是。」他抬头的样子让闵秀秀很想捏捏他的脸,「这个字,你大哥是取自‘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
小郎君便明白了,像模像样地点头,「是盼望他成才。」
闵秀秀忍不住逗他,「你呢?以后你想给自己的孩子起什么名字?」
小郎君想了想,「雁。」
卢珍生在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檐下正有花燕回巢,闵秀秀以为他是从啁啾声里临时来的灵感,便指着窗笑问:「是这个‘燕’吗?」
可是小郎君摇头。
他认认真真道:「是大雁的雁。我希望他像鸿鹄,成长为自由的模样,天南地北,无拘无束。」
——无拘无束啊。
那年小郎君稚嫩的声音好像尚在耳畔。
闵秀秀于恍惚之间,泪湿脸庞。
她仓皇低头,隔着泪雾看向身旁的摇车,流着泪,笑着点了点娃娃蜷在脸旁小小的手心,“好,这个小字好。”问娃娃道,“是不是呀,雁雁?”
她当然还不会回应。
闵秀秀偷偷拭掉眼泪,再抬头时,已很难让人看出端倪,“小字想好了,大名呢?”
云出最早对这个世界的印象,是从未间断的茫茫大雪。
年幼时的她常因高热陷入昏睡,只有最寒冷的时候才会好一点,所以在她的记忆里,雪季漫长得没有尽头。
伯母说,那是胎里带出来的毒在影响她,得等她更大些才能好,到时候她可以去南方,会知道四季、知道春暖花开,看到比人还高的芦苇,与山、与海。
那真是最壮阔的天地。
可是,长大还要多久呢?
小小的云出裹成小熊一样,托着脸颊坐在回廊下边,稚嫩地哼唱着伯母教的江南小调,那曲调断断续续,还有些生涩地回响在北地的寒风里。
她问她的爹爹:“爹爹,你记得吗?雁雁忘记啦。”
不多久风里就响起淡淡的、低徊的男子歌声,稚子跟在后面慢慢唱,然后一举双手,“我会啦!”
她的爹爹是很沉默的人,在这座很长时间只有自己和爹爹的小院里,云出像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雀,飞翔在狭小的寒冷世界中,见过的最热闹的地方,就是乡里年节前的集市。
除了偶尔见一回的伯母,隔上一年半载的光景,云出还能见到她的另一位父亲。
父亲在汴京当官,得攒很久的假才能短暂地来一次,云出不知道汴京在哪儿,那应当也是很遥远的地方,不然那一回她烧得迷糊,哭囔着要去汴京看父亲时,为什么爹爹只是抱着她,由始至终像无言的影子,任由她胡闹,也没有带她去呢?
毕竟她都哭得那么可怜了。
那时的云出不知道,困住她和爹爹的,是还不够强壮的自己。
到后来有一年,突然有一天听人说一个叫青天大老爷的人没了,那是云出第一次离开北地,第一次见识到繁华的城邦、比年节集市还喧嚣鼎沸的人流,她着迷于路途的繁花,并不明白——
她的两位父亲正昼夜不歇地赶赴一场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