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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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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尔尔刚下飞机,姜素拉电话就打了进来:“你知不知道你不在的时候,我想死你了!”
尔尔笑笑:“你可是素拉姐,被你想的人多半没什么好事儿!”姜素拉在报社做着记者的工作,找人找题材是常有的事。
“行了,大姐,来点实际的,请顿饭呗!看我这么想你的份上哈哈!”
“大记者,你这是剥削无产阶级,我一个失婚失业的游民,要靠你养……”
“龙官,晚上六点,不见不散!”姜素拉“无情”地挂了电话。
尔尔耸耸肩,习惯了死党的风风火火,看来今晚蹭饭有望。
深冬,临城的风也凛冽了起来,带着刀子,一下下往脸上刮,跟北欧的冷不同,南方的冷总是带着湿漉漉的匪气。尔尔好不容易拖着个大箱子回到家,她才刚搬进这里,妈妈趁她还没回来,来临城帮她收拾了下,就美其名曰自己也需要散心,跟着老年大学的同学去清迈悠闲地猫冬。她只能认命的去厨房找点吃的来喂饱自己的肚子。
晚上,龙官点好了菜,终于等来了姜素拉。她1米68的个儿,配着一头飒爽的短发,脸虽然平凡,但不羁的气质总会让人眼睛一亮。
“呐!给你的。”尔尔把礼物递了过去,是一件厚实的羊毛披肩。
“哟!可以呀!”姜素拉身上围了围,“总算没忘了给姐姐我带福利。”
“小姐姐的福利,我再穷也忘不了!”
姜素拉眼一瞟,“应该拐一位金发帅哥回来!”
尔尔眼一瞪,给她夹了她不爱吃的青菜,“大姐,我可是去疗伤的!”
“小妹,为个人渣去疗伤,人间不值得呀……”姜素拉故意脱了个尾音,两个人哄堂大笑。
两个人说说笑笑吃完了饭,再也没提那个人,如同不存在般。
“然后呢?”姜素拉边开着车边问道,尔尔刚跟她说了康城的事。
尔尔看到那双充满八卦的眼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想太多,没有什么然后,加了微信就说再见,就这样……”
“啧、啧、啧……”姜素拉摇摇头,“应该来场异国中断的情缘回国再接上这样的戏码,这才是老天对你遇到渣男的补偿呀!”
“什么鬼!”尔尔掐了一把姜素拉,“你再提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我就……我就把你当年告白周敬云的事情发高中群!”
“哎呦?别提了,我那是年少不懂事,整个是脑残粉搞事情!”
“怕了吧?”
“那个时候我们可是少女情怀都是诗,我们最美好的感情都在那几年……”
“慢走,不送!”恰好到家,尔尔无情的下了车。
到了家,妈妈正好打来了电话。
赵妈妈前半生颠沛,后半生凡事都想得很开。当时尔尔做决定的时候,也是老妈“不要委屈自己”大大安慰了她。
她还在纳闷,想是什么事情让好好在度假的老妈大老远的从国外打来电话。电话讲完,尔尔看着息屏的手机久久不语。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家里老房子要拆迁了,得回去看看老房子里面还有什么东西还要收拾走的。
现在老妈住的是后来他们新买的房子。老房子已许久没有去了。
往事定格,画面般呼啸而来,如此猝不及防。那些遗忘的,刻意遗忘的,都这么不设防的飞扑过来。
还是回去看看吧。即使是不好的,也是回忆。
兰城离临城不远,开车两个多小时就到了。四五线的江南小城,淹没在改革浪潮里,激不起半分水花。体制时期,他们那地儿的人,连税务局开会都是昂首挺胸的,可惜现在,恨不得钻到地下去。赵尔尔的成长,见证了整整一个城市的兴衰。
现在的老房子,其实也不算很老。爷爷还在的时候,大家都是住在一个大的院子里,严格说起来,爷爷和她爸爸都是不是这儿的人,太爷爷沿着古运河,来兰城做生意,后来稳定了就带着一大家子人在这里安定了下来。那个时候,水运发达,他们家慢慢地就变得富足起来。到了爷爷晚年的时候,时事动荡,整个家就慢慢没落了。即使如此,一些保守的思想依然在。
她叫尔尔,爸爸是家里的长子,那个时候执行严格的计划生育,结果,她是女孩子。这个名字,爷爷取得,她自己解读,其实就是不过尔尔的意思。
直到爷爷去世,他都没有正眼看过尔尔,更不用说承欢膝下。赵妈妈原就是出生农村,跟下放的赵爸爸经人介绍认识,她识字不多,再加生了个女儿,更是地位低下,在一众妯娌里毫无存在感。小时候,她曾不止一次地想,她如果是男孩子,该有多好。
至于尔尔的父亲,也许是见识过家里富裕,一经没落,仍改不了大手大脚的做派,加上彼此不同的成长环境,后来,赵妈妈忍受不了,两人离了婚。
踏上老旧的楼梯,小的时候,尔尔每天上学放学楼上楼下欢快的奔跑。隔壁就是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都在附近。从家里到学校这一条短短的路,盛满了沉甸甸的回忆。打开门,赵尔尔大致看了一圈,其实也没有什么要收拾的,重要的都被拿到了临城,她明白妈妈操心惯了,就怕还有什么遗漏。
尔尔站在小小的客厅里,看着地上的水磨石,黄的老式的门,窄窄的厨房。她似乎还能听到妈妈喊她出来吃饭的声音,她天真的问着爸爸在哪里的声音,她的同学在楼下叫她玩耍的声音。某一刻,赵尔尔忽然想起来,走到房间的书桌旁,慢慢摸索,果然那个暗格还在,这是她妈妈也不知道的秘密,一本日记。
少女的日记,是每个女孩子青春期必有的秘密。这本老式的粉色的日记,还有一把锁。多年之后,锁生了锈,用力一拔就开了,回忆,也开了。
尔尔从小就是个安静敏感的孩子,那个时代,县城里离婚的家庭寥寥无几,她总能感受到异样的目光落在身上。家里去学校的那条路上,是一条梧桐大道,树木茂盛,阳光透过手掌大的叶子落在地上,地上晃动的影子如精灵般跳动,尔尔常常走着走着就会抬起头来,眯起眼,伸出手,看着阳光从自己指缝中透过。有一次,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一辆自行车直直撞上了她,她倒在地上,一瞬间晕眩,她看见梧桐树上叶子狂舞,听见妈妈焦急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而自己飘的很远很远……
那次之后,尔尔更加安静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尔尔帮姨妈家搬家,在要处理掉的旧书里面,她看到了《飘》,书已经发黄了,上下两册。看开头的时候尔尔就放不下,一口气读完。内心受到的冲击,不是小小的年纪可以用语言表达的。尔尔只是喜欢这个坚强的女子,困境中仍能用绿色窗帘装饰自己的人。她走进了一个丰富的精神世界。
后来,尔尔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生活。
兰城第一中学,是县城里所有父母的期盼,考入这所学校,就是能进优秀大学的门槛。他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穿上这所高中的校服。孩子的父母谈及自己的子女在这所学校就读,总是带着不经意或刻意的炫耀。
此刻,尔尔穿着学校的宽大的校服,站在操场上,参加入学仪式,听着校长讲话,低着头昏昏欲睡,看着地上绿色寥落的草坪,不知怎的,想起了郝思嘉那件绿色窗帘晚礼服。随后,学生代表“周敬云”的名字在操场上响起。
这个名字,如雷贯耳。她初中的同班同学,只是甚少说话,如果在别人眼里,尔尔是学霸的话,周敬云就是学霸中的战斗机。每次父母说起别人家的孩子时,十有八九必提周敬云。从小学到初中,周敬云没有跌出过年级前二,基本占据第一的位置。
周敬云,也是尔尔藏在心中角落的秘密。
初中的时候,他们同班,初二的时候,班里面调换位置,她在女孩子里面的身高偏高,又是不合群沉默的性子,总是会被安排到偏后的位置,而周敬云这一次要帮扶同桌,坐在了她的前面。
尔尔每次上课都能看到周敬云的后脑勺,有点招风的耳朵。老师讲课枯燥,神游太虚的时候,她总会好奇的去想,前面的这个人为什么读书这么厉害,哪里跟人不一样,虽然她自己成绩在班里面也是前十名,可跟周敬云年级第一一比,也就是个渣渣了。
对一个人的感情,从来都是从好奇心开始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尔尔期待他每一次转身,发卷子发本子,各种转头的时候。每次周敬云转身,看她一眼的那刻,有种微妙的电流在尔尔身上乱窜。尔尔发现越是想控制,反而越想去验证这样的感觉。
她会在那条梧桐大道上,骑着自行车偷偷跟着他,即使这样会绕一大圈才能回家。骑车的周敬云会把校服外套脱掉,穿着白衬衫,慢悠悠的踩着脚踏。尔尔一样慢悠悠,隔着大段的距离在他身后跟着,风轻轻而过,拂过她的耳,她的秘密。
她会故意在他递卷子的时候把笔掉在地上,看着周敬云把笔还她时,瞬间的失措。
她也会偶尔请教他问题,偷偷看着他长长的微颤的睫毛。
后来,尔尔在日记本上写下“周敬云”的那一刻,终于明白,周敬云=暗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