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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锦色鲤 ...
李永逸的确将她护得好,脏活累活不是疾苦,受人轻蔑被人嘲笑如鱼肉任刀俎方是疾苦。
余尔砚有些替沈缚不值,明白这样的事儿开了一个头,便会无休止地做下去:“原先还以为义庄散了是你最不愿见到的事,但如今还是趁早拆到尚书省来得好,至少还有一处屋檐可以挡挡风雨。”
沈缚面色淡淡:“算了,不过一滩烂肉。若不把它当回事,自然也就不是事了。”反而是努力笑了笑说,“原先我剖了一人,粪也被溅到过,笙哥儿晓得,他也没逃过,我们熏了三天香,鼻子都嗅不出味道了。”
看向沈缚寡淡的侧脸,余尔砚讲不出话来,知道她是在宽慰彼此,了解自己的无能为力,只是道:“也不是不能避开。”
事情发展得太快,他纵然被告知,却毫无回天之力,想要从他手中拦下那一对兴风作浪的公公,根本来不及,也根本够不住。拦不住上游,便要从下游想想对策。
哪里知道沈缚摇了摇头,定下心,同他道:“我避不开的,难道要借口人不在义庄么?一次违抗,上头今后多得是法子惩戒。我纵然逃过,李主事却不能。”
二人皆是沙河之中的沙砾,却接连着更沉重的坚石头,若想以一己之力拦住奔流的江河,是痴人说梦,螳臂当车罢了。
沈缚因被告知此事,心里并不踏实,回去路上脑子里也在思忖,不知李永逸是否知道了这件事,自己该不该去找他讲一讲,又怕她去说了李永逸会替她挡着,叫他为难了。
她前脚落地,后脚内侍省就有人上门来了。李永逸还没来得及准备,公公已经在前厅等着,叫了义庄的几位一起听候,听闻宫里来人的来意之后,蹙了眉未有多言。
倒是沈缚替他接下了话:“吉时可是选好了?大公公如今被放在何处?”
“大公公的身子已经移送到了自个儿府上,离御街也不远,就是那金贵宝贝儿还未取到,已经通知了净身房妥帖收着了,就等挑好日子一起送过来,还要劳烦沈姑娘伺候了。”乐公公打量了一番沈缚,笑着说。
“义庄的意思是,早些落葬为妙,尸身容易腐臭,魂魄方离身,对阳间也有留念,若及时入殓,大公公便能早升西方极乐了。”
“李主事是个明白人儿,杂家看过黄历,明儿个便是宜动土的好日子。”
“世钩,明天手上的活先放一放,准备下大公公的大事儿。“
吴世钩正应下,乐公公瞧了一眼李主事皱成川字的眉头,拢着嘴笑:“李主事,杂家可刚夸过你明白事理。”
一时之间,厅内氛围有些冷滞。
沈缚有些坐不住了,出声不想让人难堪,便顺遂其意地揽了下来:“既然公公将此事交给了我,便是对我的信任,义庄自然不会辜负公公的一番好意,能为大公公这等的人物入殓,是我的荣幸。”
李永逸咬了咬牙,望向沈缚。
本朝不如从前李氏武氏当政时开明,后唐主又兴了裹小脚这一时兴审美,流传至今,似是千家万户的女子都被安上了这一规矩。
沈缚因父母落罪,在年幼时便未曾束过脚,后又入了义庄,要干体力活,自然也不方便束脚。在大宋女子中,在原先她本应在的身份里,她已经是个异类。
义庄男女大防没有坊间那么严苛,她自幼生长在与男孩儿同进同出的院子里,处理着各色老弱病残无关性别与否的尸首,沈缚如今还要去做不必做的事情,去讨得阉臣的欢心,李永逸本就有些愧疚。而眼下更多的则是自责了。
因她这么答应下来,也是对义庄最好的一种解决方式。算不上什么极大的牺牲,只不过说出去,名声不好罢了。
然而沈缚并不稀罕什么名声这类东西。
散场后严笙来她屋里寻烦恼,为沈缚鸣不平,二人说了没两句话,沈缚便被李永逸叫去,只落下一句话:
“明儿我也一道进去。”
沈缚闻言蓦然鼻酸,抛开先前他拒收乌木珠子的不快,别过头去说了句:“多谢李主事。”
晚上用饭时也少不了闲言碎语,纵然不想听,却也落进了沈缚的耳里。
“本就说女子抛头露面的不是什么好事,现在不就吃到了苦果了么?”
“原先李主事也没想沈缚做司祠,这可都是她自个儿要求的。”
“今儿这是也是她自己应下来的,真想不通她这是图什么呀,吃力不讨好,还得受太监欺负。”
“这不是为了保住义庄么?要我说,赶紧地把义庄分出去得了,你我也好有个小吏当当吃吃皇粮呐。”
严笙气不过,吼了那些人几句,这才发觉沈缚也在场,又有人喝了点小酒,张口就道:“小缚你也好快些嫁人,嫁了人不干这事儿,自然也就没这么多堵心事儿了。”
“那吴山书院的余老板还要不要你了?这么多年也没个准信儿。”
沈缚本来不曾气愤,再难听的话也不是没听过,而闻这句心中却倏忽生出一股气,根本无法遏制,看向那人,放下筷子,摆了一回臭脸,咬字斥道:“同你们何干?”
难得见她甩脸色,大伙儿便自讨没趣地不再议论,低头吃饭了。
而严笙还不死心,见她在气头上还是问了一句:“是如他们所说的那样?余老板不要你了?”
沈缚闻言无奈看了一眼严笙道:“是我不要他了。”
第二日清晨。
她醒来洗漱,将脸盆搁到桌沿,才发觉昨夜一夜竟然未关窗窗户,桌案上落了几片散落的花瓣。
不知自己何时犯了粗心的毛病。
用完早膳后,李永逸似是小心翼翼地将沈缚带到了独间的停尸处,指了指先运过来的那位以白布敷面的老太监。
“这位便是。”
沈缚绷紧了神经,因刚才刚吃过东西垫了肚子,却还觉得胃里翻滚,有些许不舒服。
李永逸知晓沈缚的性子不会喊一声苦,也不会道拒绝。这等事儿自然荒唐,他何尝不想替她行之,只是此位公公是那魏无忌的义父。更何况,魏无忌早已遣派了其他公公特地去净身房里取那物什,场面做得极大,入殓之前的缝皮也要由公公们看着,不可损老人家分毫。他束手无策。
*
此时城南已是敲锣打鼓,迎接如嫁娶。
乐公公替魏无忌在红笼中放一堆银两当作喜钱。老太监的那金贵宝贝的赎金事先已经是讲好了,乐公公手一挥,便让人抬了几箱白银过来。
一红衣少年一早将马拴在了街边,步行至净身房外,趁着人多眼杂,混入其中。
净身师傅的门口鞭炮一点,鼓声响天,乐公公捧斗接斗,净身师摆香案、香桌铺红布。
他弯腰捡了三粒石子,在手中掂量。
堂外回廊处,有一个池塘,一处假山,从窗口观之,恰是一幅错落有序的画。江偃站在回廊一侧,拿了一颗石子,霎时击沉了一条幼鱼,趁无人注意,将它捞了上来。
而此时里屋已有宫人将那东西取下,正在小心地装盒。
少年闻声走到花窗后,蹲下身子,瞄准堂前一只正在舔毛的狸花猫,打出了第二颗石子。
被石击中,狸花猫吃痛受惊,顿时张牙舞爪地便是要往那位盖盒的宫人身上扑去。吓得内侍失手倾翻了红漆盒,而那用锦袋包好的东西便是滚了出来。
伺机不过一瞬,少年就在此时射出了第三颗石子,就着猫背的弧线,袭中了内侍的小腿,他一瞬间跌倒在地,哇哇叫疼。
少年速度入了屋内,将滚落的锦袋抽了绳子,那恶心东西便掉了出来,张开手,他往上撒了香薄荷,一脚踢了远些,再将藏在袖口一解,里头的鱼便落入了敞口的袋儿里。退出了屋子,悄无声息。
身形之快不过一弹指。
“哎呦喂哟!”抱着腿的内侍背对着他叫苦不迭,又立刻卷上了裤脚,看看是不是被猫抓伤了,见到皮肉无损,未觉异常,只是以为都是这只发了癫的猫又袭击了他的小腿肚,作势便要伸手拿了拂尘打它:“这作死的畜生!”
而猫闻到江偃在大公公宝贝儿上撒的迷香,蹿了过去叼起便跳出了门槛,宫人内侍立马起身,四周也不见猫与其他人的踪影。连忙将锦袋拾起来,收好重新放到了漆盒里。
叹息一口,希望莫要有人看见,他做了如此大不敬的事儿。
嘴里嘟嘟囔囔骂骂咧咧了那只狸花猫,出了厅堂,走到回廊里,正好净身师来催他:“公公您备好了么?”
“好了好了,一早放妥当了。就等着您来取呢。”一副阿谀之面。
“我们都等着公公您送到前堂去。”就赶紧将之交到了其他公公的手上。
少年观之,觉得颇为无趣,眼底始终没有笑意,嘴角却是习惯性地抿起。离了净身房,走到湖边,近处波光如鳞,远山氤氲了几分水汽。他蹲下了身子洗了洗手,拿了裾边擦了擦干。
忽然想起什么,从身后掏出一把细刀,那日沈缚搜身未果,却不知他并未将匕首佩在身上。
此刀形状如偃月,江偃将之拿在手上把玩,似是在考量,是否要让那刀尖舔血。
得出的结论是:杀人本也无须理由,而他的刀渴了。而刻意忽略还有替人解决麻烦的原因。
他有这么一瞬间想见她痛苦挣扎的表情,可不容许她因其他人而露出这番神色。
这个“其他人”,是杂碎是畜生是蠕虫,快活地死了就好了。
想来自己真是替人着想,为之分忧呢。
他推开刀鞘,水面倒影,刀光入目,反射亮如闪电刺目。旋转刀身,乍眼看是一把短刀,然确可以自由伸缩,机关精巧。
少年收起了刀,还是将之佩在外衣之内。
回了拴马的街边,在一旁的铺子里,买了一包杏花酥,拎着上了马,一手牵绳,一手拆开那一包酥,往嘴里塞了一块。
而这头,净身房前点了三支香,乐公公拜了三拜。礼毕则提起了装着被调包了的锦鲤的箱箧,坐上了高抬的四人轿子。
从未时末等到戌时一刻。
乐公公的礼队终于鸣锣到了义庄。
周四的我能上榜吗?
摸鱼码字存稿中……
想过寒暑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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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审核君看看 没有涉黄涉黑呀 求求不要锁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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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锦色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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