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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   “林澜,收到喜帖了吗?我都说没必要,毕竟是自己的女儿,可他说还是要正式点好……呵呵,你早点过来吧,咱们母女很久没见了吧。”电话那边的声音温婉优美,洋溢着暖暖的幸福。

      “我会过去。”林澜半靠在沙发上,窗外的雪还在下,这里是北京的午夜,温哥华的上午,不知那边会不会下雪呢,也许明天就该订机票了。

      “早点过来,订好机票告诉我一声,我也很想让你和他先见见面。”声音继续着,“要不你干脆搬来好了,你的工作不是在哪里都可以的吗?”

      “我会考虑。”她说的摸棱两可。三年前母亲去那里定居,就问她要不要一起,而她回答的也是这句。但心里知道,他在那里一天,她就永远不可能去那里,这样对两个人都好。

      然后,她听见电话那边的女人笑,无比幸福,乔禹的身影一闪而过,不用想就知道,那有多么落寞。心里一紧,她想也没想,冲动地脱口而出:“那乔禹呢?”

      笑声停止,久久的沉默。

      她还没忘了他啊,林澜想,握住电话的手又是隐隐颤抖,然后听那边逸出一声淡淡的叹息。

      “我不可能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林澜,我不知道你是否会明白,女人一生,不过就是要寻个避风港,这么多年后我终于明白。陈永清是能给我安全和往后人生幸福安逸的人,我已选择他。而且……乔禹,我和他的关系,你难道不知道吗?”

      “我以为你曾爱上他。”

      “爱吗?也许吧,和他在一起,我很快乐,感觉自己也年轻好多岁,但……我终究是老了,虽然不愿承认,我老了,也倦了,不能再这样下去。”

      林之涟,她的母亲,被媒体誉为具有绝代风华、不老之姿的女人,影迷心中永远的影后,居然说出这样的话。她四十七了,虽然保养美容使她看上去顶多三十出头,但她毕竟,已经四十七了。

      “和陈永清结婚后,我会退出演艺圈。”林之涟叹口气,接着说,又补充,“不是他的要求,我是为了自己。”

      又一阵长长的沉默,林澜缓缓开口:“祝你幸福,妈妈。”

      “哎,这句话你来了以后再说吗。你那边很晚了,去睡觉吧,拜拜。”

      母亲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她其实很早就认识了乔禹,也不知道当初她不接受乔禹的原因,只是理解为人之常情。更不知道她迟迟不去温哥华的原因,也许,还不知道,乔禹爱着她自己。

      她必须去,她必须去,不光是为了母亲,还是为了他。

      是的,为了他,林澜承认,她终究还是放不下他,那么多年了,将自己放逐到没有他的世界,呼吸着与他不同的空气,做着不同的事情,冷眼旁观经过的人群,甚至以为自己已能做到冷眼旁观自己的人生。

      只是以为,而已。

      “林澜,你怎么了?”黎晓意惊讶地声音传来,她连鞋都没来得及穿就冲到林澜面前,“你怎么了?”

      怎么了?林澜微微皱起眉,半晌后才微笑了:“只是不知不觉哭了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瞧你,夸张死了。”边说边抽来纸巾擦。

      奇怪的是,黎晓意没有像以往任何一次反驳,她一眨不眨地看着林澜。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林澜落泪,认识快十年的第一次,虽然她哭过之后还莫名其妙的笑,但眼中的悲伤却是无论如何也掩藏不了的。“发生什么事了?”

      林澜想了想,才道:“我妈要结婚了,我很高兴。”

      眯起眼,迟钝如她,也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但看林澜一副不愿多谈的样子,她也只好保持缄默。其实第一次见面她就知道林澜是个有故事的人,那么冷然的气质,怎会在一个普通的十八岁少女身上?

      她知道林澜十六岁那年爱上个男孩,因不得已的原因分开,她不知道的是,事隔多年,她还爱着他。她也不知道,昔日那个男孩居然爱上了林澜的妈妈。

      年少的爱恋也许就如他所说,容易忘却,只是她迟迟未碰上让她忘却的那个人,一直想着他。只是她太过于留恋往事,也期待着重逢。讽刺的是,如果没有重逢,她兴许会忘掉他也不一定,但仿佛是注定的,在那样的情况下重逢,她再也无法忘记他,为他心碎,为他心伤。

      “如果你想说,我很愿意听。”黎晓意慢慢地说。

      林澜看她半晌,又笑了,欣慰从眼中一闪而过,但却被更多的悲伤掩埋:“对不起,现在不行……”

      黎晓意早就没抱多大希望,听见她这么说,无所谓地耸肩:“你随便啦,倒是我有话要说呢。走走走,让我们躺在床上聊到天亮。”热恋中的人,话多无罪。

      ***
      林澜从没有恨过林之涟,从小到大,直到现在,都没有。

      她的父亲是很平凡的一个人,相貌平凡,职业平凡,但母亲却因他的一个笑爱上他。她说,那么纯净的一个笑,没有丝毫的欲念和算计,衬得他平凡的五官也生动起来,也让她的心,瞬间失去。

      那时她也只是个十九岁的少女,却已为了生活在演艺圈打拼数年,他是上天赐给她的珍宝,她的救赎,她遇见他,就不会放开,要一生都在一起。

      他喜欢她,甚至是爱的,没有人不爱她,她站在他面前,直直深深地看他,美丽得不似凡人,她说我爱你,他又如何能拒绝,尽管只认识了两个星期,那又有什么关系。

      两个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结婚,那也无所谓,只要能在一起就好。二十岁那年林澜出生,然后他死于疯狂影迷的谋杀。

      他那时只有二十三岁,毕业出来工作的第二年,和她在一起的第十二个月,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去做,他的人生进行了连一半都不到。

      倒在血泊中,他忽然后悔了,如果当初没有她,他也许正和平凡的女友走在街上,东逛逛西逛逛,然后笑得很像傻瓜。结婚生子,就算一生平凡,他也甘于平凡。他本来就是如此平凡的一个人,而她不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爱情到最后竟是以这样惨烈的结局收场。

      和林之涟在一起的美好回忆已经想不起来,他记不起来他是否爱过她,他只是想,如果没有她,如果没有她……随着生命的消逝,他的悔恨越来越浓,看着林之涟泪流满面地跑向自己,惊恐地叫着喊着,他唇一咧,说出最后一句话。

      林之涟还记得生命中第一个爱人死时的样子,那是她终其一生都无法忘怀的梦魇。血漫了一地,匕首反着冰冷的光芒,救护车的声音由远及近。她奔过去,抓住他冰凉的手,然后听见那个曾经好温暖好柔和的声音,说出让她就此痛苦永远的一句话。

      仿佛是咒,真真切切的恨,他看着她,目光冷酷而怒怨,如刀一般得锋利,也成功地刺伤她。

      “我恨你。”

      然后他气息断了,死不瞑目。

      林之涟后来想起,如果没有林澜,她一定会崩溃,一定会的。但她还是坚强起来,即使夜夜的噩梦让她一天比一天憔悴,她活了下去,背负着爱人的恨,继续着演员生涯。

      她接了很多戏,安排了很多约会,每夜很晚回家,对着一室的空荡荡。也许看着林澜长大会给她一丝安慰,也庆幸她长得像自己,而非那个人。但那已根植于骨头里的寂寞和恐慌,让她越来越害怕在家,越来越害怕独自一人。

      她开始和一个又一个男人交往,同居,她还年轻,有的是本钱和时间。不知道这是否能够帮助她忘了往事,但她的噩梦时断时续,一直都没好起来。

      所以说,林澜是一个人长大的,可她不恨母亲,即使她在世人眼中那样放荡不羁,甚至不可理喻,她不恨。

      她还记得五岁的夜,她被隐隐的低泣声惊醒,然后走向母亲的房间。从门缝里,看见白日里明艳动人的母亲跪在床头,抱着父亲的遗像,咬着唇哭得伤心,颤声喃喃着:“你为什么要恨我呢,我不明白啊,我不明白……”

      后来林澜知道了关于母亲的一切,更是恨不起来,只能怜惜。但一个人的生活已让她变得冷漠独立。她同样孤独。她无数次穿着质地极好的睡衣站在阳台上,然后看各种各样的男人送母亲回家。她无数次看着别的小孩像家长撒娇,从起初的羡慕到后来的不屑。她无数次发着高烧身边只有女佣照顾,只为了薪水的女佣又怎会给她温暖,她又是那样一个孤僻奇怪的孩子。

      她并非生来冷漠,只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孤独,所以那冷漠便像天生一般,融进骨髓,无法消散。

      她真的不恨母亲,她给了她衣食无忧的环境,随意挥霍的金钱,直到现在,她二十七岁有了工作,林之涟还是每月固定汇进她户头丰厚的零用钱。她知道,母亲是在弥补,她便接受,如果这能让母亲好过。

      有时候想想,自己未免太过心胸宽广,或者说太过无谓,能客观地去看一切东西,理解忽视自己很长时间的母亲,知道她一点也不容易,然后又希望她幸福。

      所以,她盼来了与他久违的重逢后,毫不犹豫地转身走开,毫不犹豫地放弃,独自痛苦地疗伤,孤独的遗忘。

      只因,再见面时,他的身份,是母亲的爱人,乔禹。

      ***
      她去了温哥华,然后见到陈永清。

      过五十的他体形很好,没有染的头发白了两鬓,却只觉精神矍铄。身为一个跨国财团的总裁,难得的保留了一份温而文雅的气质,又巧妙地掩饰住权钱必然带来的霸气,笑容和善亲切。而且,他看向林之涟的目光,是温柔而宠溺的。

      不知他是否爱她,但他已将她视为后半生的伴侣,这样便已足够。就像无所谓林之涟是否爱他,她已选择他作为后半生的避风港,再不用独自一人坚强,可以像个孩子一样撒娇,从此平静闲适度过一生。

      林澜多少感到欣慰,从头到尾都微笑着。她又想到小时侯看见被噩梦惊醒的母亲,她很想问,你走出当年的梦魇了吗?

      但毫无疑问林之涟此刻是幸福的,身为女儿的她,虽然和母亲的关系算不上亲密,但也由衷得为她高兴。

      这高兴却最终无法长久,因为她总是想到他。

      他现在在哪里?离开了她,或者说,她离开了,他还过的好吗?

      应该问妈妈的,怎奈等到陈永清离开却还是迟迟无法开口,毕竟林之涟除了知道他们曾是高中同学,其余的便是一无所知,如果她冒然问起,只怕弄巧成拙。

      于是一个人走上温哥华的大街,这里和北京一样的寒冷,只是少了雪。街上还弥漫着圣诞残留的欢娱气息,因为人少,冷冷清清,便流露出一种繁花落尽的萧索,隐隐凄凉。

      林澜却喜欢这种环境,天知道她是多么厌恶人山人海的场面,而这样的场面在北京却是随处可见。但热闹可以让人短暂的忘记寂寞,也可以打乱她的胡思乱想,让她知道世界上并不只剩下她一人。所以她虽然反感北京却离不开,心知虽然喜欢这里却是永远不可能定居于此。

      也许不该说永远,也许某天,当她忘记一切,而这里没有那个人的时候,她会来。

      闲散的漫步,仿佛一直走下去,就能走向世界的尽头。想起十六岁之前自己也总是这样,回家的时候,特意挑了一条距离家最远的路走,一个人,慢慢地走着。也是在那条路上,第一次遇见他。

      经过的时候,他正和几个男孩打着篮球,然后,篮球跃过篮球场边上的铁网,又滚到她的脚边。太巧了,巧得就如注定。

      他跑过来,边用手草草抹着脸上的汗,边笑着对她说:“帮我捡一下篮球好吗?”目光却在触及她面孔时凝住,又对上她美丽的眼眸,那里除了冷漠,一无所有。

      其实她也只是善于掩饰自己的感情而已,没有人知道那时她心中的震动。无来由的,莫名其妙。只是放任自己看了他很久,然后沉默地绕开篮球,离开。

      他和她是一个学校的,她记住了。

      他有很干净清朗的笑颜,她也记住了。

      现在想起来,很遥远却仍清晰。她很矛盾。其实到了如今,忘记才是最好的办法。可是,她不愿,从不想,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就是靠这份回忆活着。

      很没用,但又能怎样?她就是这样一个没用的人。很久以前她就承认了。

      有风刮过,她的长发飘扬,她微微抬起脸,便看见眼前站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

      是的,男孩,二十三四岁的样子。瘦高、长发,眼睛是近乎透明的天蓝,头发是太阳的颜色,灿烂而夺目。脸色却有抹病态的苍白,他看着她,噙着笑意,俊美的脸庞宛若天使,不似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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