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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第 5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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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春雷平日最烦穿土著人的长袍了。睡觉时一般要脱到只剩下恒温服为止,可是此刻的他,就算穿着外袍睡也可以,只要能让他躺地上就行。
他撑着最后一口气爬上土炕,闭上眼睛,随便其他人怎么蹂躏,也不愿意再睁眼。
好不容易帮他脱下外衣,擦了脸,金尚丹云挥挥手,叫其他人都出去。程卓月不肯走,金尚丹云眼睛眯成一条缝,仔细研究对方的表情,心里了然。
“要等到外面去等,别吵你们老大。”
程卓月不满地咕噜两声,不甘心地走了。
厢房里终于安静了。不一会,响起甜蜜的呼噜声。金尚丹云不由得嘴角上扬,露出慈爱的表情。
他坐在旁边的圆凳上,仔细瞅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初见时,脸上满是幼稚和天真;现如今,刚毅坚韧的男子气概爆棚。有人说,相由心生,所言不虚。六年前那个没心没肺的大男孩,渐渐地长成敢于担当的苍天大树。
罗克轻轻地推开木门,探进一个脑袋。金尚丹云不悦地站起来,走出西厢房,低声道,“又怎么了?”
两人往前走,罗克低声回道,“紧急军报。斥候在三牛镇的东边—双龙岗发现敌军的踪迹。大约有2万人。”
“什么?我们没去惹他们,他们反倒找上门来了?可恶!”
“围攻陆春山的人搞清楚了,是南宫美的人。”
金尚丹云的脚步停滞。
他倒吸一口凉气。
如果南宫方和南宫美两只队伍前后夹击,那就事大了。
等不到救巫澜,自己先玩完了。
“召集人来开会,立刻,马上。”
“是。”
“等一下,叫他们都轻点,别吵着大人睡觉。”
“好。”
屋内那个还在打呼的人,尚且不知道三牛镇一战,将是奠定他战神称号的处女作。
蒋春雷睁开眼,屋里居然没有一个人。外面脚步急促,人声嘈杂。
“奔雷?”
“马拉?”
“都死到哪里去了?”
他艰难地起身坐定,甩甩头,习惯性地问Beta怎么回事。
“我怎么知道?你睡觉的时候,Ted手环只能监控200米以内的可疑物体。土著人的确很忙,具体是什么,不知道。打开复眼和顺风耳吧。”
“不行。这些天连续不断使用它们,搞得我头疼,知道吗?”蒋春雷再次甩甩头。
“唉,Jason,不是我说你,你的体能太差劲,来回100公里就累趴了?换做是Lisa,或阿留申,肯定精神抖擞地接着干。如果你再在精神力上失分,就没什么优势可言了。平时得锻炼,得加强。”
“时光流,你说得轻松。自从当上这个官,每天的事情多如牛毛,一群人时时刻刻围着我,你叫我怎么锻炼?对了,你为什么只提他们两个人?暗示什么?”
“Jason,不是暗示,是明示。如今可能存活的只有他们两个。就你那速度,是一个都打不过。再不锻炼,你连自保都危险,懂吗?”
“呵呵,可是我们为什么非要打架呢?都是翡翠人,我和他们是一伙的。”
“呵呵,没有土著人,你们当然是一伙的;掺和了土著人,那就难说。现在各保一方,不是敌人是什么,你不要幼稚了。当然了,见着人还是客气点。能让则让,不要为了一个西北军得罪自己人。”
“……,时光流,我对你真是无语了。你到底是要我抵抗,还是投降?”
“吱呀”一声,门开了,奔雷探进一个脑袋。
“哎呀,大人,你醒了?太好了。马拉快来,大人醒了。”奔雷等人涌进来,帮他穿衣洗漱。
“马拉,什么时候了?”
“戌时。大人,您睡了5个多时辰。”
“难怪还是头疼!哎哟,真想睡上三天三夜。对了,外面在吵什么呢?”
“呃……,”马拉欲言又止。
蒋春雷感到奇怪,用手指捅他,道,“说呀!对我还有什么保留的?是不是忙着打牙祭呢?”
“没有没有,夕食的时间早过了。不过您的饭还留着呢。公子说要让您好好休息,不让我们打扰您。”马拉嘴上说不打扰,心里却巴不得老大赶紧起床。西北军上下现在都指着老大!他们刚才在外面待着就是为了拦截一批批来探询的人。虽说金尚丹云也是一名猛将,但远来的和尚会念经,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何况他们的老大会法术,这一点尤其重要。
奔雷拿过粗笨的玉带给他扣上,道,“大人,南宫方的大旗出现在双龙山。公子正在调兵遣将。”
“什么?”这个突发消息把蒋春雷吓了一跳。他推开挡路的人,快步走进娘娘殿。一众人正围着大地图在叨叨。见到他,如见救星,呼啦一下,便从金尚丹云身边移到他身边。几张嘴叽里呱啦说个不停。蒋春雷耐着性子听了一会,差不多明白了,就举起手叫停。众人刷的安静下来,几双眼睛眼巴巴地望着他。
“让让,让我瞅一眼地图。”蒋春雷走到金尚丹云身边。三牛镇是一个小盆地,三面是山,一面是水。西边山高,东边山势越来越平缓,逐渐过渡到冲积平原。双龙山不高,南宫方的大将费守拙带兵前来拦截。南宫美的队伍从昨晚神秘的抽搐中恢复过来,也在往这边赶。
“哥,你怎么想?”蒋春雷目光沉着冷静。
“我已经派林燕庭抢占三牛镇,守住东边的鼓山。那边地势平缓,适合布阵。”
“噢……,”蒋春雷盯着地图没做声,手指在下颌摩挲着。
大部分人都以为主帅在思考,唯有金尚丹云能看出不同。多少次,蒋春雷的脸上都会浮现出那种神秘的微笑。他的注意力似乎去了远方,和远方的某个人在交流,然后啪的一下,眼睛重新点燃,魂又回来了。
Beta搜索到历史上类似的地形下的著名战役——坎尼之战。古迦太基人对阵古罗马人,迦太基的统帅,著名的汉尼拔选择在山谷布阵,将敌军引入自己的口袋后,从两侧和后面夹击,4万多人打败近7万敌军,成为以少胜多的经典案例。
目前,蒋春雷手里能用的只有8000精锐。陆春山的队伍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荡寇部的战斗力又不如金雕部,而金雕部刚刚闹过哗变,人心不稳。对方号称有2万,那么至少有1万精锐吧。加上从西面而来的南宫美,估计能达到1.5万精锐。
“哥,我要改一下你的计划,可以吗?”蒋春雷笑嘻嘻地望着他。
金尚丹云非常信任地点点头,大气地往旁边撤步,将正中间地位置让出来。蒋春雷指着地图开始下令:“三斤、莫修文,你们两个带荡寇部去替换林燕庭的部队。陆春山,你带你带人跟着荡寇部后面,保持100米的距离。你们的任务是边打边退,把敌人引到浣纱桥来。过了桥,就坚决不让他们再往前一步,把他们堵在桥头,明白吗?隋潮生,等林燕庭回来后,你和他藏进这个山谷,你们的任务是等我的帅旗打出来,就攻击他们的右翼,坚决打败他们,然后从后面包抄。”
“那我呢?”程卓月着急了。
蒋春雷咧开嘴笑了,道,“别急,你的人最多,你带人立刻过河,到河对岸去,这片枣树林看见没,到那里去隐蔽。等三斤他们退到浣纱桥的时候,你带人从河对岸绕到南宫方的右后侧,发动攻击。同时在枣树林留下一千人阻击南宫美的队伍。”
“1000人?”陆春山惊叹道,“南宫美那边至少有6000人。”
“不怕。我们争取在他到达之前结束战斗,回头再痛击他。”蒋春雷大手一挥,表现得信心满满。其实他心里并不确信,但是在部下面前得装样,这一点他学会了。考虑到南宫美的队伍赶到时精疲力尽的点,蒋春雷不是特别害怕。
众人不再怀疑,个个像打了鸡血一样,领命而去。尤其是程卓月,他非要再三表忠心,得到蒋春雷的连续肯定后才肯离开。
等人都走了,娘娘殿里安静下来。金尚丹云一面看蒋春雷吃饭,一面问,“我以为山地不好布阵,你会选择在更平坦的地方决战呢!”
“哥……,我们人少,他们人多,正面对决会吃亏的。所以我想不如把他们引进来,从双龙岗到浣溪桥这一段,路越来越窄,费守拙无法保持方阵的队列,原来的方阵会变成一根长长的面条,这样集体攻击力会大幅度下降。如果林燕庭他们能得手,则从中间切断他们,和三斤他们形成合围。程卓月再猛攻一番,便能吃掉或者吓跑另一半的人。”
“那三斤他们……正面迎敌,能守得住吗?”
蒋春雷停下筷子,打个唉声,道,“肯定守不住。但是一退到浣纱桥就无路可去。背靠三牛山和霈水,船又被程卓月带到对岸去了,即使想跑也没处跑。只能死扛。”
金尚丹云会心地笑了,揶揄道,“你呀,对自己人好狠心啊!”
“哥,不是你说的嘛,为将者,不仅要对敌人心狠,也要对自己人心狠。明知是炮灰,也要把他们派出去。我也没办法啊,哥。他们实力不强,如果让他们打侧翼,打不过怎么办?如果无法包抄,整个计划就会失败,你说是不是?”
“可我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明天费守拙不出动呢?要是他等到南宫美到了之后才出击呢?”
蒋春雷想了想,道,“没事,天一亮,我就去点把火。敌不动我动。叫三斤去挑衅,他看着那么一块肥肉,能不想吃吗?除非他是个城府极深的人。”
金尚丹云以为“点把火”是个比喻,没想到第二天早上,蒋春雷真的跑到双龙岗去放火。他站在对面的山头上,用菲力剑遥指对方的大营,点燃了集中在一起的辎重,烧掉对方的后路,然后像个小贼一样,迅速跑掉。
南宫方给费守拙的命令是阻拦即可,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开战。可是费守拙是个沉不住气的年轻将领,没把对方放在眼里。这把不知从哪来的天火惹毛了他。加上三斤等人不怕死的挑衅,费守拙下令出击。整个战役如蒋春雷所设想的那样进行,到最后,只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南宫美连夜奔跑,提前赶到战场,对程卓月一方造成巨大压力,导致费守拙趁机跑出包围圈。
没抓住主帅,不算圆满。但费守拙的逃跑也是好事,他的部队全面崩溃,林燕庭负责追击费守拙,程卓月则掉头对付南宫美,把后者打跑了。
晚上庆功宴上,众将喜气洋洋,端着酒杯到处乱走,唯有程卓月一个人坐在席上,闷闷不乐。他还在为放跑对方主帅而自责。
“喂,卓月,来碰一个!”蒋春雷主动过去安慰他。
程卓月撅起嘴巴,和他碰了一下酒樽,满不高兴地干了。
“嗨,小孩子就是小孩子。”有点半醉的隋潮生用手指着他,调侃道。
蒋春雷咧嘴笑了。没想到,程卓月操起酒樽扔过去,砸中隋潮生的额头。“你才是小孩子呢!滚一边去。”
“喂喂,冷静,冷静。”蒋春雷一把搂住暴怒的小伙子,迭声叫道。
“我cao@你娘!”隋潮生也怒了,一把擦掉额头的血迹,就要过来开战。
“快拦住他。”
林燕庭和三斤两个人反应最快,从后面扑过来,按住隋潮生。接踵而至的是不堪入耳的对骂。蒋春雷皱起眉头,用力抓住程卓月的腰带,强行带出娘娘殿。边走边念,“菩萨见谅,菩萨莫怪!”
坐上首的金尚丹云摇摇头,对一旁的甄县令举起酒杯,道,“来,甄大人,别理他们,我俩喝一个。”
“呵呵,公子先请!”
从后门出了大殿,耳边忽然安静多了。闹事的人也老实了,他亲热地抓住蒋春雷的胳膊,依偎在他的肩头,道,“老大,我是不是很怂啊?”
“说什么胡话?你今天打得很好,杀了那么敌人,干嘛要不开心。没事找事。”蒋春雷一面说,一面将章鱼手强行剥离。
程卓月不高兴地蹬蹬的,走下台阶,走向庭院中的大槐树。
“哎呀,兄弟耶,你到底生哪门子气吗?敌人兵多,我们人少,能打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不要求完美嘛。就算我亲自出马也抓不到费守拙的。乖,笑一个,别生气了哈。”
程卓月给他一个白眼,偏过头道,“你骗人。你要是出马,谁都不在话下。你就哄我!”
撒谎撒一次就够了,再重复也为难。蒋春雷烦恼地抓自己头发,然后把手一摊,哀求道,“好了,别生气了。你和我比干什么呀?我是神族……。”
早就听说这样的谣言,但是不能相信。这会居然听见本人亲口承认,把程卓月吓到了。话音未落,他跳起来,惊叫道,“你真的是神仙?”
“嘘嘘……,小声点,我不是神仙,但是我们来自另一个族,咳咳,就是有一些特殊的本事。与你们族不太一样。”
“神族和神仙有什么区别?”
“啊……,这个嘛,呵呵,神仙不会死,神族还是会死的。”只是用你们的时间单位计算,可以活很久很久。后面一句话,蒋春雷没敢说出来,他怕吓死对方,造成不好的影响。
来到这个星球的时间越久,他愈发明白隐藏实力的重要性。关于他的神奇传言已经不计其数,难作解释。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猜忌,或者别有用心的利用等等,他一定要谨言慎行,低调为上。
“哦,你会死啊?”程卓月露出明显的失望之情。
“拜托,兄弟,你捏我的肉,我也是人好不好?有血有肉的躯体,肯定会死。哈哈......。”
金尚丹云觉得自己喝多了,起身如厕,走到后门的时候,正好撞见蒋春雷抓起程卓月的手捏自己的胳膊肉,还发出欢乐的笑声。
金尚丹云抬头看看天,今晚的月光很亮,刺眼。
他改变主意,快步朝前门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