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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明珠 将明灭&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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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明灭果然在找我们。
熟悉的马车从远方疾速驶来,我第一次知道马匹可以在雪地跑那么快。车驾在我面前停住,将明灭放下勒紧的缰绳,语调里竟有罕见的忐忑不安:“你们没事罢?”
夜雪未停,久在风雪中,即使是我也觉得寒冷了。我道:“显而易见,我们挺有事的。”
“我不是有意要抛下你们,栖霜冬眠后无法自保,哪怕只是一些迹象,我也必须赶回去……”将明灭音调很低,露出了抱歉的表情。
怜卿咳嗽几声,问:“栖霜可有受伤?”
“她一切安好。”
这番废话没什么聆听的必要,我直接背着怜卿上了马车。快把自己缠成线团的小蛇听不见车外的兵荒马乱,在车厢软垫上做着她的春秋大梦,鳞片完好如初。
怜卿缺德惯了,但关键的地方还是没骗我,长命女袭击栖霜确实是声东击西,引来将明灭后便悄然退走。只是蛇妖治人必用活血,我在心中幸灾乐祸:栖霜冬眠,怜卿这个爱骗阎王的神使就等着用胸口的大窟窿灌冷风吧。
怜卿软绵绵地靠着我,好似如释重负:“那我就……放心了。”
他表现得像是被将明灭辜负,却又大义凛然地不计较他缺席。本就问心有愧的将明灭不安地抿唇,完完全全被怜卿骗住,犹豫片刻后,他从怀中取出一块剔透小巧的白玉,递进车厢:“安庆侯曾赠我能活死人肉白骨的芝玉,世间仅存一块,虽然比不得圣蛇之血,但你若不嫌弃,可以用此物先行医治一二。”
明知怜卿在演戏却不能拆穿,我无话可说,心道:只要足够不要脸,一切皆有可能。
我板着脸接过芝玉,扯出了蜷成一团的血红琴弦。芝玉染了将明灭的体温,是温暖的。琴弦末端离开肌肉的刹那,我眼疾手快地把芝玉放入血肉模糊的窟窿中。坚硬的玉石霎时变得柔软,干净的纯白染上他的肤色,石与肉连接处没有丝毫痕迹,仿佛胸口的肌肤从来都完整无缺。怜卿的喘息消停了,覆盖他身体的衣料自行编织,连上了打斗中撕裂的孔隙,简直比耍戏法还要快。倘若忽略他方才还奄奄一息,此刻怜卿就像从安宁的小憩中醒来,而不是生死边缘游走了一场。
我再一次感慨:他真是给自己算好了每一条后路。
“国师大人若是还有别的宝物,还是不要给怜卿浪费。”我几乎是明示,“您就没发现他一直伤了又好,好了又伤?随他折腾去吧。”
第一次受伤,他靠挡箭赢得了我的信任,第二次受伤,他借刺杀受挫见识了我的本事,第三次受伤,他用兄妹相争证实了我的身份。事不过三,我再愚钝也醒悟过来,怜卿根本就是把受伤当成了他的武器。
就这么找死吧,总有一天会被死找上。
将明灭道:“但这次到底是我自乱阵脚连累了你们。”
他在纵容怜卿。我忍住皱眉的冲动,心道:只说“这次”,那么先前长安城那一番盛大演出,他对怜卿的盘算是心知肚明的。既如此,他和怜卿是交情深厚的故友,还是利益一致的同盟呢?恐怕是后者。
道长应清心寡欲,他却与红尘纠葛太深。
我低头把琴弦也收进袖中:“您不在意怜卿的折腾,我却无法不关心。所谓关心则乱,国师大人,请说说您为何总是因为栖霜自乱阵脚罢。”
寂静无声。
摇摇晃晃的马车也许要被将明灭驶往瓜州,也许是兰州,此刻,前方并没有那么重要。将明灭没开口,怜卿却忽然一笑:“你对往事有这样的好奇,倒是很少见的。除了栖霜的前世,我没有隐瞒你任何事,但你好像不喜欢问我。”
我推了把像蛇一样缠住我的怜卿,没推动,我嫌弃道:“你没有骨头吗,又靠在我身上?”
怜卿的头一动不动,仍然半搭着我的肩膀:“孟真,你自己也逃避问题的话,就别怪国师不吱声了。”
“我——你怪我?”我冷笑道,“哦,你跟他一伙的,爱替他挡话?”
怜卿道:“我跟你一伙的呀,你都说了,你关心我。”
“……”
一声叹息让我想起了快被我忽略的将明灭。这位尊贵的车夫问:“你非听不可么?”
我道:“我不想看到栖霜伤心。”
他跟栖霜既有前尘却不相认,怕是怨侣缘深。虽然栖霜还被蒙在鼓里,但不可能瞒一辈子。
不该相逢,却又相逢,栖霜珍惜她来之不易的第二条命,何必再扯入剪不断理还乱的悲欢里。
人因为牵扯而脆弱,妖亦是。
“……那是七十年前的事情了。”
陈朝与大殷之间,还夹着个昙花一现的短命王朝,齐。将明灭出生在齐朝的蜀州,文采斐然是他的幸运,亦是他的不幸,只有几亩薄田的父母竭尽全力,也要供他读书。将明灭倒也懂事,蜡烛于他们一家而言太昂贵,为了晚上温书,他常去河边草丛里捉一袋萤火虫来照明。某个晴朗的夜晚,正要离开河岸的将明灭忽然被陌生的少女叫住:喂,你为什么天天都来捉萤火虫?
将明灭转身看去,她从水流中探出半个身子,素色纱裙柔顺得好似平滑的河面,却不曾沾湿。唯一与河水有关的是她的双眼,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被河水滋润得湿漉漉的,像两颗星星。
平日里口若悬河的小书生忽然胆怯得说不出话。他结结巴巴地告诉她,自己是在用萤火虫替代蜡烛。少女笑道:萤火虫那点微弱的光管什么用呀,接着!
小书生张开双手,接住了她抛来的、鸽子蛋似的夜明珠。冰凉的夜明珠照亮了河边的草丛,也照亮了他红得发烫的耳朵。他抬头欲向少女道谢,但河水日复一日地奔流,浪花犹在,她已行踪难觅。
只有一轮盈盈的月亮望着他。
夜明珠的光比他见过的任何一盏灯都要明亮。小书生知道自己是遇上了妖,毕竟除了妖,谁能自由地穿梭于水,谁能随手送给陌生人一颗价值千金的宝珠?
妖没有令书生害怕。齐朝的百姓对妖并不陌生,因为齐朝的皇帝是靠跟妖族结盟才打下了九州。高祖登基后,在征战中立下汗马功劳的妖族之首鸦仙与他立下誓约,妖族不得主动伤人,但科举取士等应以妖族为先。朝中不少高官都是妖,百姓也常与妖在街头小巷偶遇,渐渐地,人对于妖不再像前朝那般恐慌。
“但建平王妃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我忍不住打断了将明灭的回忆,“‘偃兽永远不会背叛人’,所以与偃兽相对的妖最终背叛了齐朝,对吗?”
将明灭看我良久,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你记性很好。但不是妖背叛了人,是人背叛了妖。”
妖易于辨认,他们身上保留着一部分动物的特征,如狐妖常有蓬松的尾巴,而兔妖除了人耳,还顶着一双长长的兔子耳朵。这微妙的特点彰显了妖的身份,也让妖无法真正地融入人群。而人……是不甘心被异族压过一头的。
齐高祖北巡时溘然长逝,此时尚未立下太子,在一番激烈的争斗后,三皇子杀了所有兄弟,踩着他们的尸体荣登大宝。鸦仙没有支持任何一个皇子,自然也谢绝了三皇子在危难时的求助。三皇子为人偏激,认为袖手旁观即是对他兄弟们的纵容,因此记恨上了他。况且先皇留下的重臣里,妖接近半数,新帝需要一场清洗,让整个朝堂都向他俯首,而非鸦仙。
但他和她第二次相逢时,京中的阴云还没有遮蔽蜀地的天空。
夜明珠的秘密他没有让任何人知晓,包括爹娘。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夜明珠被他藏在装过萤火虫的布囊里,他谎称那光芒来自腐草中生长的虫豸。他去河岸去得更频繁了,一次又一次望向遍洒月光的河水,却没有看见他宛在水中央的伊人。
他是蜀地最年轻的秀才,很快又成了最年轻的举人、最年轻的贡生。对凡人学子而言,贡生几乎能算最高的功名,因为高祖登基后所取的进士本就不多,其中的妖族更是多达一半。幸而蜀地离长安不算太远,尽管知道殿试大约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也想去京城看看花。启程奔赴京城殿试的前夜,他决定最后去一次,倘若仍然见不到她,那便是缘分已尽,他从此绝了念想。
造化弄人,也没放过妖,偏偏就是在那个晚上,游历四方的蛇妖又经过了萤火虫纷飞的河岸。
他坐在河岸发呆,一双冰凉的手忽然捂住了他的眼睛。他被吓得死命抓住那手腕,险些掐掉她一块肉,幸好,他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是我啦,小书生!
蛇妖不知什么时候绕到了他的身后。惊吓的心情平复后,浪潮般的喜悦填满了他:你又来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性格直爽的蛇妖自然不会隐瞒名字。她说:我叫栖霜,是一位神使给我起的名字,她祝愿我永远行走在洁白的霜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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