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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2章 世事风流(2) 腹黑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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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人好!”璎歌促狭,将目光瞥向大堂。
不知怎么地,她就是不敢与他对视,那发亮的眸子里总是映射出窘迫的自己。
可视线旋转,她又立刻发现堂中甚为缭乱的场景。一筒筒的竹筷趴在地上装死,桌椅像喝了酒的醉汉一样东倒西歪。
而这场盛宴,均属她的杰作……
闯祸了!璎歌羞愧地将小脑袋抵到胸前,脸有些发烫。
“区区小事,何来恩德?叫我橙吻好了。”男人一乐,发散着诱人的气息。
“额……那个……你粗略算下损失,我赔银子。”璎歌痛心疾首地说。
橙吻久久没有说话,他的呼吸并不平和,伴有激动地情绪。
璎歌低着头,猜疑他是否是生气了。
“无碍,方才小生来迟了,以至于……哎,自当给姑娘陪个不是。”他拱手作揖,嘴角有轻微抽搐。
“别别别,恩人救了我,我怎么好意思受恩人的礼呢?”璎歌频频摇手道。
“呵呵,非也。”橙吻上前两步,扶着墙边的土橱书又说,“你刚才钻的,是我们家旺财的宝屋,你刚才拿来凿人的,是它最喜欢舔的皮胶肉板。”(小宛:就是狗用来磨牙的肉皮玩具啦 )
什么!?
璎歌睁圆了眼睛,像一颗水润饱满的葡萄。
她立即做出反应,横着自己的爪子凑到鼻子前嗅了嗅,手尖有刺鼻的鱼腥味,这么刻意一闻,这份恶臭刺激得肠胃排山倒海般翻滚。
“呕!咳咳。”为了忍住自己的失态,她掩饰性的咳嗽两声。等劲头过去了,埋怨地皱起眉头。
“我提醒过你了。”橙吻装作无辜一样勾起眼睛,软绵绵依靠在狗屋上沿,表情颇有捉弄人的意味。
“你……你……”璎歌被他堵得说不出话。
来到这个世界后,她被威胁过,被低视过,被安抚过,但是像这被戏弄,还是头一次。
不过做女人么,总会有第一次的!
橙吻提了提服襟,垂眼道:“小生惭愧,日后自当带着旺财登门至歉。”
说是道歉,可是那口气明明带着戏谑,尤其是提到旺财的名字时,还刻意停顿了两秒。
“嚯!口气真大,你知道我住哪呀?”璎歌在心里啧啧说。但这话她面儿上可不敢说。
因为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拴在笼子里的老母鸡,这橙吻看她的一举一动都在说:呦!瞧这姑娘胆儿肥的,味儿肯定美!旺财,快去给我叼过来……
敌不动我不动,于是两人相对僵持。
此时斜阳偏移,在屋内倾洒下璀璨的余晖,在地上拓下残次不齐的残影。
橙吻看看屋外,瞳孔微缩,好像有什么令他感到烦心的事情即将出现。
他复而正经:“姑娘,天色渐晚,这地方可不安宁,你也快快回去吧。”
忆起哑哑在屋子里等她,璎歌也不再与他过于纠缠。但是一想到自己被他调戏的囧样儿,她又心生不甘。
“好,我是佟宰相家中的丫头,若要赔罪,且去佟府!”临走前,她扶着撞歪了的门框,狡猾地歪头一笑,想要平衡两者气势的差异,她的本意是用身份秒杀掉对方的无礼行径。
谁知橙吻听后一愣,只是用有些调皮的眼神笼罩住门口的璎歌,他看得甚是仔细,让璎歌耸起全身的毛孔。
“既是佟府的,那我便多嘴提醒一句,姑娘今日暂从后门入府吧!”
说罢,他从衣兜里掏出一块干净的抹布,细细擦拭自己的手指。
“为什么?”璎歌讷讷说,但是看着他的动作后立马知晓了谈话的意图。
店门口放着一面铜锣,是上午庆祝开张大吉时候用的。铜锣虽然不能光滑地反射出璎歌狼狈的样子,不过依稀可以看到清早时分那件洁白干净的花绣小袄如今已蹭上一块块油污,同时陪衬的还有她那刺棱棱的已经没有了型的乱发。
真是要多丑有多丑!
璎歌羞得不行,感觉街上渐渐有人向她撇来好奇的目光,这地方是不能多呆了!
但是看橙吻依旧一副闲散的二世祖模样,自己偏偏不解气。
她挑起掩藏了七百五十年的小脾气,不禁狠狠跺脚,奋力宣泄自己的情绪。
谁知道门口的木板因为造房工人的偷懒根本没有钉整齐,从缝隙中偷跑出许多灰尘,它们像舞蹈中的小人一般将璎歌温柔围住。
被包裹在其中的璎歌哭笑不得,吸进肺子里的空气都痒痒的,使得她不雅观地打上好几个喷嚏。
“早知道今天会碰上这么多丑事儿,以前就应该求爹爹占上一卦!”璎歌悔恨地捶胸,她顺手抓起店外悬挂的麻草盖子遮住头,落跑而去。
而十亿亿粒子交叉的平行时空中,司命仙君也奋猛地打了数个喷嚏。
“老头子,你说是不是歌儿念叨你了?唉,你说她怎么就不念叨我这个娘呢?”红娘在一旁嘀咕。
失去女儿后,两个人总是不自觉地提起她,仿佛只要一喊歌儿的名字,那个机灵的小丫头就会甜甜地哄爹娘开心一样。
有些事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但是这其中的感情,会始终念念不忘。
橙吻站在一片狼藉中间,阳光从他的店中撤走,留下一片清冷。他的表情深埋在阴影里,仿佛是一个动弹不得的雕像,但又更像是那个经年矗立在奈何桥边的三生石。
你说它孤独,它更古至今始终有故事陪伴。
你说它温暖,单单它是所有故事的过客,只能冷眼旁观。
橙吻拾起自己的手掌,莫测的眼神中流露出几许迷蒙。
“那个小丫头竟然会有女娲石……”
声音淹没在茫茫心海,他渐渐收紧了拳头。
(小宛:女娲石,神器之一,相传具有起死回生之效果。其他不方便多说了嘿嘿)
将麻草盖子顶在头上跑路可不是明智之举。
璎歌发现自己不顶则已一顶惊人,回头率堪比牛市高升!
所以支着盖子的手渐渐回缩,把麻草盖子贴肤搂在胸前,以求尽量多地遮挡自己脏乱的身躯。
至于脸。
影歌安慰自己:相貌什么的都是浮云……
她压低头急匆匆向前赶,因为视线受阻行动不便,经常与过往的行人肘膝相撞。
而坏事就发生在此。
当她靠近包子摊的木桌,晃悠悠的小身子就势刮倒了桌上的小坛醋瓶。吃得正香的男人被醋坛子淋得彻底,浓浓的酸味儿迫使璎歌停下前进的步子。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她拜佛一样虔诚地道歉。
一闻到那股子酸味,就让她想到这烦闷的一天,心里犹如泥浆浇灌,闷得无处宣泄。
待她睁开眼睛一瞧,泡在醋坛子中的男人依旧保持着吃饭的姿势,木筷子上夹了半个蘸成浅褐色的肉包子,两眼爆裂突出,张着血盆大口,前胸湿漉漉地冒着白气。
可是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
“付大壮!”见到是他,心情转瞬大好。
璎歌不是一个习惯让烦恼过目不忘的人,但凡发现身边有一丝令她温暖的小细节,她就会主动替换掉失落的部分。
这种性情看来更适合生存。
大壮闭起嘴巴,意犹未尽地舔舐嘴唇。但是眼睛依旧瞪得溜圆,熟人相见不知他是否喜悦,不过他的吃惊绝对占了主导情绪。
相比半月以前两人的第一次相见,现在的付大壮精神更年轻饱满,脸上的皱褶神奇般得减少了许多,已经不能再用包子脸来形容了。
“付大哥小日子过得不错呀!你这驻颜有方,到时候可得教我哟!”璎歌接着店家递过来的抹布想要替他吸净前襟的醋汤。
可是大壮的脸色霎时艳如猪肝,惶惶向后躲闪。
“大壮,你怎么了?”终于察觉到大壮的不自然,她问。
之前两人曾同骑一匹马,那时候没看到他有多踌躇呀!如今怎么这般见外呢?
“没,没没没啥。店家,钱钱钱放这儿,我我我我先走了。”大壮说着,从怀兜里掏出几枚铜板啪地一拍置于桌案上,铜钱面儿上还沁出一些醋汁儿。
璎歌望望铜钱,再望望大壮,蒙了!
“戚戚戚姑娘告辞,改改改改期再见!”大壮做了一个惜别的手势,火速转身离去。
她看着他消失在人群里,了然无趣地撅起嘴。
赔了店主的醋钱,帮忙收拾一会儿桌子。桌子上存有经年累月的沧桑痕迹,拼凑出一幅富有魔力的画卷。
人的记忆会随着某些事物重新提起。
经由这张桌板的提示,璎歌冉冉起疑。
大壮这样刻意疏远自己,究竟是出于何因呢?
是被人怂恿,还是被人威胁……
这样想,她很自然地将哑哑受伤之后自己执意忽略的问题重新摆上心头。
“佟洛书。”她呢喃自语。
付大壮的变化……难道与他有关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