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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1章 世事风流(1) 第二个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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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首先你要见到江见到湖之后,才可以勉强称为跑江湖打酱油的!
像璎歌这样每天佟府——药房两点一线地奔波忙碌,别说江湖,就算是小水洼也碰不到一处。
所以她对于江湖上的旁门左道,可以说是体验甚少。
今天她取了药后,在繁华的市场西口突然看到一家重新装潢一新的百年老字号卤肉店。
璎歌味觉出众,对于美食总有过人的赏评天赋。
当那股浓香的卤汁钻进她的鼻腔,璎歌就知道这家店的掌厨绝对是隐藏在民间的美食高手!
想着这些天在佟府的饮食虽然精致,但是滋味却并不出彩,每天勉强自己食之果腹,终是难忍美味的诱惑。
又见天色还早,于是择了个靠窗的位置,点上一盘卤鸭下巴,一盘卤牛腱子,一盘秘制烧肝,一盘解腻的青瓜小炒,还叫了开胃的糖衣花生米,等菜时想起当初跟付大壮一起喝的桂花清酒,于是又馋馋地要了一杯。
小二看她是个苗条的姑娘,怎么也想不到她会吃下这么多东西,于是踌躇地说:“姑娘……本店小本经营,概不赊账。”
璎歌气得狠狠翻着白眼,她抖出自己的钱袋晃了晃,银子清脆的响声在小店里传播忒远。
小二吃了定心丸,连连说了好几句对不住。这才安心地将菜单告诉后厨。
她外性稳重,一个人拥着一桌子菜,偏偏吃得有滋有味。一点点的品,看似速度不快,吃相文雅,却能够在不动声色间消灭掉大量食物。
等到酒足饭饱时,留给哑哑的只剩下拼为一盘的余羹。
这顿饭吃得真爽!璎歌抹抹嘴巴,她有种冲进后厨拥抱大掌勺的冲动。
“小二,结账!”
“来喽!客官,一共是6两3文钱。”
“哦”
璎歌弓手掏钱袋,掏着掏着,眼睛突然瞪得溜圆。
没了!
真没了!
她前后左右地翻找,还是没有找到钱袋的踪迹。
于是发愣地目视前方,想着自己应该用何种方式与小二周旋。
结果这一抬头,正好不轻易地看到坐在店中的一对长相猥亵男人,调戏地拿着她的小钱袋轻嗅,那个样子……特低俗,特se qing!
“喂,那是我的钱袋!”璎歌大声喊道。
小二惊得一抖,急忙追随璎歌手指的方向看去。
哎呦喂呀!这小姑奶奶怕是被京城财大智疏的狗爹和他儿子看上了!
小二立刻愁得眉毛眼睛挤在一起,这店今儿个才重新开张,许是店铺装修得颇有江湖气息,正好引来了这两位痴迷“混江湖”的小人。
什么?你不知道狗爹是谁?小二我跟你急!
在京城老百姓口中:他俩是人模狗样,运气超好!
去年无意间捡到了一对儿朝廷高额悬赏的要犯尸体,从而晋身为黎民百姓当中的有钱人。
其实大伙儿都知道,凭狗爹那三角猫的功夫,怎么可能制服身怀武学的高手?不过是恰巧赶在那两个要犯起内讧互掐死对方后,捡漏儿收尸罢了!
两人前脚进店,这小姑奶奶也跟进来了。
他本想暗示她速速离去,可自己的表演十分不给力。没办法,当了几年打杂的,从长相到思维都习惯了简化为收银子来衡量,学不来那复杂精明模样。所以这小姑奶奶根本不予理会,吃得那叫一个怡然自得。
眼下可……怎么办呀!
小二站立不安,又不敢跑出去喊巡街差爷。虽然狗爹只有两下三角猫的功夫,但是用来打普通人可是绰绰有余的!
“嘿嘿,小妞儿。东西在我手里,当然是我的了!”狗爹二人晃晃悠悠来到璎歌身前,“就连你,嘿嘿,也是老子的!”
边说便用沾满肥油的手去摸璎歌的肩膀。
璎歌怒然转身躲开,她非常后悔今天偷懒没有带佟府的身份牌子出门。
而这两人一看便是目不识丁的狂妄之徒,讲道理还不容拼体力!
瞧见盘子里剩余的几只鸭下巴,她也顾不得典雅,抓起一只就向着狗爹的眼睛戳去。
狗爹没有防备被刺得正着儿,他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指挥着自己的儿子扑向璎歌。
直到真正打起仗,璎歌才知道凡人男女体力的差异。别说还手,能灵活地躲躲藏藏已经是不错的了。
躲避间,璎歌总结出凡人注意事项第三条:
女人是水做的没有科学根据,不过听我的,人有时候不能相信科学!
偶尔练练搏击跆拳,嘿咻时也能占了上风!(作者:= =!尺度大么?)
狗爹二人生猛可怕,璎歌几度想要掳下头上那个假装成头饰的神珠护命。
但想想自己也搞不定这珠子是否依旧好用,所以还是作罢,最终选择抡起就近的筷子筒向两人砸去。
趁着他俩狼狈不堪,璎歌嗖得一下钻进屋子靠墙的一个土砌储藏橱中。橱子有个三扎宽窄的正方形小开口,正好容她进入。
小二躲在账台后面,看着她抬高屁股钻进橱子,忍不住惊呼一声,但是又怕吸引狗爹父子的注意力,大吃了一口空气将话头吞在肚子里。
“那个……是冬天准备留给看门狗用的狗屋!”小二在心中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花姑娘,你就出来吧!”狗爹的儿子腆着脸呲牙道,把手伸进洞中抓人。
谁知璎歌从里面找来一块巨沉无比的“石头”,看也不看一眼咣咣敲了过来。
再厉害的三脚猫功夫,也毕竟只是三脚猫功夫。不可能练就一副缩骨功外加铜墙铁壁,一起挤进狗窝里去。两人使尽浑身解数仍是搞不定。
“行,你不出来!老子就在这儿等你!哼,老子我别的不多,就时间多!”狗爹两人忙活一阵子,累得气喘吁吁。他们俩搬过来长凳子,放置在狗屋旁。坐定,不动了。
“小二,上酒!”
“小二,听见没有?快上酒!”
“小二……”
“呵,客官真是孟浪。将我这店子砸得稀烂,竟然还腆下脸来要酒?”
璎歌绝望之际,依稀听到一个魅惑不已的男性声线。
就像……曼陀罗花。
因为在女帝那里闻过一次,所以感觉非常清晰。
“你算个鸟儿?老子砸烂你的破店!”狗爹被激得站起来揪起凳板子撇了过去。
璎歌为了看清楚状况,爬到狗屋开口处,但是洞口过小,只能看到下半身。
店老板青白色的衣服下摆随风旋转,不知道上身使出了什么动作,凳子安稳地放回地上。同时听到一声闷哼,狗爹咣当一声巨响,脸被男人的鞋子狠狠钉在板凳横条上。而他的儿子,似乎手部被制,身体因为受力的关系不自然的扭曲,脸部正好也贴在横条另一端。
那两张脸正对着璎歌龇牙咧嘴,血脉逆流下满脸通红,犹如生割下来的猪腰。眼球突出,鲜红的血丝包裹着痛苦的眼神,相貌更为丑陋。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我们再也敢了!”
“还有下次?嗯?”店老板声线上挑。
“不不不,没有下次了!没有下次了!”
“再有下次,天打雷劈!”
“对对对,天打雷劈!天打雷劈!”
“免了,老天爷的雷金贵得很,若是都用来对付你们两个人渣,当真是胡闹呢!”男人语气调侃,但是手部却立即用力,璎歌听到两声清脆的筋骨断响。这一发力可够猛,疼得狗爹两人嗷嗷直叫。
“今日且断了你们的筋骨,若是再让我碰到你们行这无耻之事,必灭你全家!”
“是是是,谢大侠饶命,谢大侠饶命!”狗爹二人哪里还敢继续呆在此地,他们拖着断臂哎呦哎呦滚出屋子。
“姑娘,出来吧。”店老板音调里有拈声笑意,他伸出白净的手掌向璎歌发出邀请。
光线照射,手心的掌纹温柔得如夕阳余晖下平缓流动的海浪,璎歌心理一暖,将手掌递了过去。
轻手一提,视线因男人的动作快速抬高。当身段站定,两人能够公平对视的时候,璎歌终于瞧见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一席青白色的粗布袍,上面略微有些油渍,却并不显得脏乱不堪。体廓雄健,一看便知是习武之身。璎歌觉得他的手指修长有力,指节没有青筋,让人忍不住地想要亲触。但最摄魂的还是他黑曜石一般熠熠发亮的眸子,带有三分笑意,三分慧黠,还有三分影印出璎歌发愣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