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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3章 世事风流(尾声) 答:腹黑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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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府时,璎歌果然走的后门,而且是比后门还要偏僻的小后门。那里是专门为处理府中的垃圾和泔水所开的便门,除了一些低等杂役,平日里极少有丫鬟侍童随便出入。
璎歌正是看准了这个有利条件,才从那里蹒跚走进大院,像小贼一样左右扫描有没有可能碰到熟人。
此时和着傍晚明暗转变的色调,她的头顶像一团鸟窝儿,脸盘像耍宝的花猫儿,联合起来就是一个小型马戏团。除非有人离近了瞅,否则还真是少有眼神好的人能瞧得出来。
可是……眼神好的人虽然少,却并不能说不存在。
这不!麻烦来了。
当璎歌看到赤玉和她的“新欢”们闲来无趣在后花园散步,她的第一反应便是信步躲藏进假山里面,所以尽量放轻脚步几寸几寸全神贯注地移动。
可是没等她挪到想要的位置,赤玉就尖眼地瞟到了她。
见着璎歌又脏又丑的样子,赤玉心中油然而生出了优越感。她提着娟秀的纤手向前一指,身边立即有懂事的小侍女奸笑着走了上去。
“啊!”
璎歌感觉自己仿佛是被母猪狠狠一拱,身体向着参拜魔教教主那样五体投地。尖利的花岗岩平铺在地上,石缝的边缘将她的手心划出一道血口,疼痛感强烈。
“哎呦呦,这不是戚霜姑娘嘛!”小丫鬟夸张地说。
“啧啧啧,你怎么变成这样了?”赤玉夸张地说,“刚才我看你鬼鬼祟祟的,还以为是个贼呢!这才叫她去推的。真对不住啊!呵呵。”赤玉接茬儿。
嘶~
璎歌捂住出血的手掌,疼得牙齿打颤。她经历了最不爽的一天,脾气自然臭了些。
“少扯没用的,你什么事儿?”
赤玉没想到她回答这么痛快,一时语怔。
璎歌看着她发呆的蠢样,捂着胸口站正身,“没事我就歇着去了!”说着跨步踏上通往自己房间的石板路,这里她一刻也不愿多呆。
留下赤玉尴尬地耸在风中。这样不屑智斗的璎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赤玉姐,她东西掉了!”小丫头看到地上滚了一个圆圆的琉璃珠,遂跟赤玉耳语圆场。
等璎歌走得够远,赤玉吩咐人将那颗珠子拿到身前,她摆弄片刻,也没瞧出有什么特别。
“哼,我当是什么稀罕玩意,不过就是个破珠子!妹妹们,我那里有比这更好的,咱们回去坐坐。”赤玉随手一撇,小珠儿像一尾跳龙门的鲤鱼飞进了草丛。
众人听了这话两眼放光,知道赤玉是心情好了要打发奖赏,竞相连声附和。不消片刻,这后花园又恢复了宁静。
当璎歌推门回来时,哑哑正在摆弄晚饭的餐盘。
望着那犹如羊进狼窝死里逃生的凄惨样子,哑哑吓得手一哆嗦,瓷碗与木桌轻轻敲击出清脆的声响。
“哑哑,帮我拿药酒来!嘶!”手心的伤口越来越疼。
哑哑皱起眉头,迅速找出干净的帕子,扶着璎歌坐在方凳子上清理伤口。
真是一双温柔手,力度拿捏得正好,撒药的地方既不疼也不痒。盯着哑哑低眉的细致脸蛋儿,与她一比,璎歌还真得暂时没发现自己有什么能超越她的。
“哑哑,你知道市场西口有一家百年卤肉店么?”包扎间隙,璎歌闲不住地问。
上药的手微微怔住,并摇了摇头。
“唉!他家东西可好吃了,可惜今天遇到三个流氓,美味都送给土地公公了。”
一想到那些食物被自己当凶器一样撇,她就心疼地像针扎一样。
听到流氓两字,哑哑急了,抓紧璎歌没有受伤的手,差一点就要拔下璎歌的外衣查看她是否“完璧归赵”。
璎歌打俩个哈气,冲她摆摆手:“没事没事,我命硬着呢!前两个流氓被第三个流氓打跑了。”
被她糊弄得不知该做何反映,哑哑小嘴儿一张一闭,像一匹寻找妈妈的小梅花鹿。
璎歌见此噗嗤一笑,半做神秘地说:“哑哑,第三个流氓答应我会来府上登门赔罪,如果他不来,咱们就吃霸王餐去!”她欢喜地抖了抖自己脏兮兮的破衣裳,自言自语:“不就是个做菜的,起那么风雅的名字,还‘橙吻’。哼!吃不穷你枉为人!”
她只顾自己说,完全没有理会依旧立在一旁的哑哑。所以自然没有看见哑哑听到“橙吻”的名字时若有所思的表情。
身子上油,灰,土分摊,没有一处可见洁净。
璎歌无可忍受地嚷吵着要洗澡,她折腾家丁打来两桶热水。似乎赤玉还在跟她的小姐妹研究着珠宝,所以并没有刻意刁难,这取水的过程蛮是顺利。
哑哑将干花瓣洒进热水里,转头示意她可以踏入木桶洗浴。
正准备脱光光做一条美美的人鱼,待松开头发的时候,璎歌这才发现那颗被自己拴在发辫上的护命灵珠不翼而飞了!
她很明显得感觉到平地晃悠一下,那是心神极度紧张时引出的幻觉。怔在厅堂中间,手心渗出津津冷汗。此时即便想做出些正常的表情,也一定是皮笑肉不笑得难看。
于是她索性很自然地脱口而出:“哑哑,我突然肚子疼,先去上一趟茅房呀!”说着逼真地捂住肚子,让哑哑看不清她究竟是什么表情。
不顾哑哑走近,两三步拔腿奔出屋子。微微回头的余光仰看哑哑停在门口正在抿嘴偷乐,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只是再三重申自己会马上回来,但跑出院子后却并没有往茅厕的方向走。
怎么说呢……
虽然与哑哑最近可谓是情同姐妹,但她还是保留着心底的众多秘密。
每个人都不可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奉献给另一个人,给的越多也不保证得到的越多,在情感上璎歌很悲观地采取保守态度,也是因此,招来她以后很多的忧伤和不快乐。
不过这都是后话!
现在,由于她并没有说出灵珠的事情让哑哑一起帮忙寻找,所以只得自己像无头苍蝇一样莽撞搜寻。
时间分秒不停,暮色撂下纱雾一般的夜霜。
春夜香如故,玉兔捣玉杵。
月隐时分,琉璃珠可怜兮兮地反射出一层微弱的幽光,一双皮肤僵硬的手似乎想要拾起它,但是在相触的瞬间,它却发出了炽如白昼的亮光。
“唔!”
那双手被光芒烧灼出阵阵青烟,手的主人强忍着痛苦未喊出声。他攥紧拳头,青筋蔓延到他的额头,狰狞而恐怖。
“喂,小李,后花园有光!”
“我也看到了,过去看看!走。”
小珠子发出的光吸引了守夜的男仆。
男人听到他们的谈话并没有慌乱,他再一次回顾那个恢复如常的琉璃珠,不甘心地默念了一个口诀,少顷消失在庭院里。
“没人呀!小李,是不是我们看错了?”
“哎呀走吧走吧!今儿个后花园发光,前阵子是仆从院儿发光,最近这府内怪事儿还真多!”
璎歌从这两个守夜的男仆身边路过,听到他们的谈话,岔到他两人身后进入后花园。
想起傍晚时分,自己曾在这里被追随赤玉的小丫头推倒,或许就是那时候,不慎将珠子弄丢了也说不定。
于是她弯下腰,夜幕照射下的花岗岩石砖闪闪发亮,着实不太好找。不过草地上,反光就少了。趴在草丛里的灵珠像有意识一样,发出一阵阵比先前更为幽茫的亮光。
只见璎歌拔萝卜一样搜罗了好几米,才终于注意到它的存在。
庆幸之余,璎歌仔细检查了一下灵珠。
反光正常,看来刚刚看到它一闪一闪的确是自己看走眼了。普通的暗器怎么可能自身发光呢?
这里又不是九重天宫,没那么多超乎常理的东西存在。
保命的家伙事没丢,她长舒一口气。
“好伙计,以后我再也不弄丢你了!”她笑着笑着,却哭了出来,托住灵珠像亲近一只萨摩耶犬一样蹭去泪珠。
这颗灵珠是她来到这个世界上许下最初承诺的见证者,璎歌不知道自己取代宁晋公主度过此生之后是否能回到爹娘身边,但是有个盼想总是好的。
所以这颗灵珠,除了保命,对璎歌来说也存有更深层的意义。
少间,她抹干眼泪,假装无事一样将灵珠扎到头发上,再向着住所跑去。
月光婉如女娲大神的手掌,拂拭璎歌咧得像一弯弦月似的嘴角。
它慨叹。
一颗灵珠,今日可保命,明天却可嗜命。
水火往昔不相融,空等梦里生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