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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哥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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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兮辞是被咳醒的。
胃里的水往外翻,酸涩的胆汁混着湖水,呛得她涕泪横流。
有人在拍她的背,力道很大,一下一下的,把她肺里的水都拍出来。
“吐出来。”
林兮辞又咳了一阵,把胸腔里最后一点水吐干净,喉咙像被砂纸磨过,火辣辣地疼。
她瘫软在地,浑身湿透,冷得发抖,意识像一团扯不直的线头,断断续续连不上。
“……我死了吗?”
“没死。”那只手收回去。
林兮辞想把自己蜷起来。
“坐起来。”那个声音说。
林兮辞没动。
一只手伸过来,抓住她的后领,像拎小鸡一样把她从地上拎起来。她被迫坐直,脑袋却沉得像灌铅,脖子撑不住,往一边歪。那只手又伸过来,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掰正。
“……你是不是有病?”那人问。
林兮辞迷迷糊糊看着面前的人。
月光照在他脸上,把那张脸照得明明暗暗。
“……程蕴之。”她喃喃喊了一声。
面前的人动作一顿。
“程蕴之?”
林兮辞没再说话。她的意识像泡在水里的纸,软塌塌地往下沉。
她听见那个人低声骂了一句什么,然后一件带着体温的外套裹上来,把她整个人兜住。
那件外套很大,有洗衣粉的味道,还有一点点烟草味。
和程蕴之的味道不一样。
她迷迷糊糊地想,程蕴之身上不是这个味道。
程蕴之像冬天里晒过太阳的被子,干燥,温热,让人想一头扎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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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兮辞以为自己会在陌生男人家里睡不着,可闻着被子上肥皂和阳光晒过的味道,一夜无梦,直接睡到第二天天亮。
第二天早上,林兮辞是被炒菜的油烟味呛醒的。
她从沙发上坐起来,被子滑到腰际,头发翘得乱七八糟。
厨房里传来锅铲碰撞的声音。
很响,不太熟练,偶尔夹杂一声“操”。
林兮辞赤脚踩在地上,脚底板还缠着纱布,走起路来有点跛。她走到厨房门口,探头往里看。
程蕴之背对着她,正对着一口冒烟的锅手忙脚乱。
锅里的鸡蛋已经焦了半边,黑乎乎地贴在锅底,另一半还没凝固,蛋清像鼻涕一样往外淌。他用锅铲铲了两下,没铲动,索性放弃了,把火关了,端起锅往碗里一倒——
焦的那面朝上,没熟的那面朝下,勉强算是个煎蛋。
他端着碗转过身,看见林兮辞站在门口,动作一顿。
“……你什么时候醒的?”
“刚刚。”
“牙刷毛巾都给你买好了,在卫生间。”程蕴之把碗放在餐桌上,“洗漱完赶紧过来吃饭。”
林兮辞走进卫生间,洗手台上整整齐齐摆着好几样东西。
一条粉色的新牙刷和一条蓝色的新毛巾,还有沐浴露和洗发水,包装都没拆,超市的价签还贴在瓶身上。
这些旁边还放着一包新的卫生巾。
林兮辞之前用的都是她妈从集市上按称买的散装卫生纸,厚厚一沓裁成方块,叠起来垫在内裤上。走路的时候会移位,坐久了会渗,每个月那几天她都缩着腿,不敢有大动作。
他似乎把能想到的都买了。
林兮辞洗漱完走出卫生间,程蕴之已经把早餐摆好了,一碗白粥,配一个焦糊的煎蛋。
白粥熬得不错,煎蛋……就不太好说了。
“你做的?”林兮辞问。
“不然呢?”程蕴之拉开椅子坐下来,“饭店做成我这个样子可以闭店了。”
很冷的笑话。
但林兮辞还是拿起筷子,夹了一小块煎蛋放进嘴里。
焦的。
很苦。
但她还是嚼了两下咽下去了,然后端起白粥喝了一口,说:“……好吃。”
程蕴之靠在椅背上,嘴角微抽,没信。
吃完早饭,程蕴之出门上班。
走之前他从抽屉里翻出一把备用钥匙,放在桌上。
“钥匙放这里了,你要出门就带上。别弄丢了。”
林兮辞点头。
程蕴之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压在钥匙下面。
“我晚上九点才能回来。中午你自己买点吃的。”
林兮辞又点头。
程蕴之转身要走,又转回来。
“如果你要走,走前记得在桌上给我留张纸条,免得让我担心,知道吗?”
“我不走。”
“行。”
程蕴之走后,林兮辞把沙发上的东西归位,又把碗筷洗了,擦干净灶台,将客厅收拾的干干净净。
程蕴之是个不会照顾自己的人。
但林兮辞会。
她十岁的时候就开始踩着凳子够灶台炒菜。
程蕴之的厨房是她见过最寒酸的厨房。调料只有盐和酱油,冰箱里除了两个鸡蛋和半颗蔫掉的白菜,什么都没有。
林兮辞把那颗蔫掉的白菜丢到垃圾桶,随后拎着垃圾出门。
菜市场在两条街外,上午十点,人不多。林兮辞在菜市场里转了一圈,买了一块豆腐,两根葱,一小把青菜和两个西红柿,花了三块六毛钱。
她又在一个肉摊前站了很久。
肉摊上的五花肉一条一条摆着,肥瘦相间,在日光灯下泛着油光。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
昨天在面馆,程蕴之夹给她的那两片牛肉,她嚼了很久才咽下去,舍不得吞。
她问了一下价格。
卖肉的男人瞥她一眼:“十二一斤。”
林兮辞抿了抿嘴,把手缩回口袋。
路过一家杂货铺,林兮辞又进去买了点调料,花掉四块钱。
加起来快八块钱了。她有点心疼。
中午的时候,林兮辞用冰箱里的一颗鸡蛋和一点挂面,简单吃了一顿。
眼看快到陈蕴之回来的时间,林兮辞开始做饭。
晚上九点十分,程蕴之闻到空气中飘着的饭菜想,换鞋的动作一顿。
“……你做饭了?”
林兮辞刚好将最后一个菜端上桌:“嗯,洗手吃饭吧。”
程蕴之洗完手在餐桌前坐下,桌上的菜和他早上那个煎蛋比起来,简直像两个世界的东西。
“……你做的?”程蕴之拿起筷子,语气里带着明显的不信。
“嗯。”
“你还会做饭?”
林兮辞给他盛了一碗饭,放在他面前:“以前在家做习惯了。”
程蕴之吃了两口,问:“那你中午怎么吃的?”
“煮了点面。”
“……下次别这样了。”
“是不合胃口吗?你喜欢吃什么,我都——”
“不是不合胃口。”程蕴之说,“是你才十五岁,正长身体的时候,中午吃好点。”
林兮辞已经很久没有被人在意过吃得好不好了。
“……知道了。”她低下头,往自己碗里扒了一口饭。
第二天,程蕴之照例在桌子上留钱,这次留了二十,比之前多了十块。
在程蕴之家住了一个多月,七月底的某天晚上,他买了点烧烤回来。林兮辞正吃着,他坐在对面把一份本地高中的招生简章摊开在茶几上。
林兮辞不解。
“今天我跟学校联系过,”程蕴之说,“你这种情况还能上学,等开学后你就去上学。”
林兮辞攥着烤串的手顿住:“……上学?”
“嗯,你这个年纪不读书出来能干嘛?”
“我没有钱。”
“我有。”
“我不能——”
“你当然能。”程蕴之打断她,“你先读,读完还我。”
林兮辞:“……我没户口。”
“我找人问过了,你这个情况可以补办户口,过几天我带你去。”
林兮辞眼睛有点发酸。
她咬着嘴唇忍了一会儿,没忍住,眼泪掉下来,啪嗒啪嗒的。
程蕴之把那几张简章卷成筒状,轻敲她的脑袋。
“别哭。看着烦。”
林兮辞捂着被敲的地方,哽咽着点头。
八月初,程蕴之带她去办身份证。
户籍警问姓名,林兮辞说“林兮辞”。户籍警在电脑上敲几下,问她父母的信息。她说不知道。户籍警抬头看程蕴之一眼,程蕴之靠在柜台上,一脸“别看我,我也不知道”的表情。
“监护人呢?”户籍警问。
林兮辞摇头:“没有。”
户籍警皱眉,把程蕴之叫到一边说几句。也不知说了什么,程蕴之回来后,在表格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程蕴之,与申请人关系:非亲属。
林兮辞后来才知道,那天程蕴之跟户籍警说的是——“这孩子先放我这儿,出问题我负责。”
那一年程蕴之二十岁,连自己都养得勉勉强强,却敢在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的监护人栏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身份证办下来的那天,程蕴之带她去吃一顿肯德基。
那是林兮辞第一次吃肯德基。她不知要点什么,站在柜台前看很久菜单,程蕴之也不催她,双手插兜靠在旁边,等她。
后面排队的人开始不耐烦。
程蕴之冲那些人说:“人小姑娘第一次来,不能让人多看两眼?”
最终还是程蕴之帮她点了一份套餐。
她把汉堡外面的纸拆开,吃着吃着,眼泪又掉下来了。
程蕴之:“……你是不是水做的?”
林兮辞摇头,把脸埋进胳膊里,肩膀一抖一抖的。
肯德基的灯光白得晃眼,音乐是一首林兮辞没听过的英文歌。周围有人说话有人笑,小孩子在滑梯那边跑来跑去。
这里对她来说,陌生得像另一个星球。
程蕴之拿起一根薯条蘸番茄酱,慢悠悠地吃。
周围有人看过来,程蕴之也不在意,就坐在那里,吃一根薯条,喝一口可乐,偶尔抬眼看看对面埋着脑袋哭的小姑娘。
等林兮辞哭够了,抬起头,眼睛红红的,鼻头也红红的,脸上全是泪痕。
程蕴之把那杯化了一半的圣代推过去。
“化了,赶紧吃。”
林兮辞抽了抽鼻子,拿起小勺子,挖了一勺圣代塞进嘴里。
甜的。
林兮辞吸了吸鼻子,小声说:“程蕴之。”
“嗯。”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你看起来很可怜。”
眼见林兮辞眼泪又要往下掉,程蕴之赶紧抬手:“别哭了,再哭就要把隔壁桌小孩招过来了。”
隔壁桌确实有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正睁大眼睛看着这边,手里还举着半根薯条。
林兮辞被那小孩盯得不好意思,用袖子擦了擦脸,低头继续吃圣代。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程蕴之把那杯可乐的吸管插好,推到她手边,“以后有事就说,别老哭。”
林兮辞含混地“嗯”了一声。
开学前几天,程蕴之给林兮辞买了新的书包和文具,还有几套崭新的校服。
校服正好合身。林兮辞不知道他怎么知道尺码,也没好意思问。
开学那天,程蕴之送她去的。
林兮辞分到高一二班,班主任姓王,四十多岁,戴眼镜,看起来很严肃。
王老师问程蕴之:“你是她什么人?”
“哥哥。”程蕴之说。
临走前程蕴之把林兮辞拉到走廊角落,从口袋掏出一个信封,塞进她手里。
“学费已经交过了,这是这个月的生活费,该吃吃该喝喝,别省。”
林兮辞捏着那个信封,说:“我以后会还你的。”
“知道了知道了。”程蕴之抬手在她脑袋上轻揉一下,“我走了。”
程蕴之转身往楼梯口走,走了两步,又回过头。
“有事打我电话。电话记得住吗?”
“记得。”
“背一遍。”
林兮辞背了一遍。
程蕴之满意地点点头,这回真走了。
林兮辞在学校学得很刻苦,高一期中考,考了年纪第三。
可她觉得还是不够。
于是期末考试,她考了年级第一。
第一个学期结束时,程蕴之来接她。
见到她第一句话:“胖了。”
“……没有。”
“脸上长肉了。”程蕴之伸手捏了一下她的脸颊,“看起来学校伙食不错。”
林兮辞耳朵尖红了,往后躲了一下,没躲开。
程蕴之笑了,他笑起来的样子和平时不太一样。平时的程蕴之总是一副懒洋洋,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样子,笑起来时眉眼间那层懒散会忽然散开,露出底下的少年气。
那种笑,林兮辞后来再也没在别人脸上见过。
那个寒假,程蕴之带她去办了手机卡,又买了一部手机。
林兮辞说太贵了,不用买。程蕴之说你有事找不到我,更麻烦。
手机是诺基亚的,银色,小小一个,能打电话能发短信,程蕴之把自己号码存进去,在通讯录里写的是“程蕴之”,想了想,又删掉,重新打——“哥”。
程蕴之把手机递给她时,说:“有事就打,别舍不得。”
林兮辞把手机握在手心里,小声说:“谢谢哥。”
这是她第一次喊程蕴之哥。
程蕴之怔了一下,像没料到她真会这么叫。随即他偏过头去,咳一声,耳廓边缘泛起一层极淡的红。
“走了,回家。”
寒假的时候,程蕴之换了一份新工作。
在一家物流公司做夜班调度,从晚上八点到早上六点,回来时天已大亮。林兮辞每天早上起来,厨房灶台上都有一碗保温的粥,旁边搁一个水煮蛋,便利贴上写着:好好吃饭,同时还画一个歪歪扭扭的笑脸。
程蕴之的字很好看,画功大概是老天没收了。那些笑脸有的眼睛一高一低,有的嘴巴歪到耳根,有的压根不像笑脸,更像一个被门夹过的土豆。
每一张都不一样,每一张都丑得认真。
寒假结束,林兮辞回到学校,成绩依旧稳定在年级第一。高一下学期期中,学校开家长会,林兮辞打电话问程蕴之能不能来。
电话那头安静两秒。“几点?”
“周三下午两点。”
“行。”
周三下午两点,程蕴之准时出现在教室门口。
他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衬衫,袖子挽到小臂,头发比平时打理得整齐些,看起来像是特意收拾过。
林兮辞领他到自己的座位。座位在第二排正中间,桌上摆着她的月考卷子和成绩单,程蕴之坐下来,看到成绩单上“年级第一”四个字,没说什么。
林兮辞坐在旁边,等了一会儿,见他没反应,忍不住问:“你不夸我吗?”
程蕴之:“下次别退步就行。”
林兮辞:“……”
这句话气得林兮辞一整个家长会都没理他。
家长会结束以后,王老师私下叫住程蕴之。
王老师说:“林兮辞这孩子很聪明,也很刻苦。但她太紧绷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她从来不跟同学出去玩,放学就回宿舍学习,周末也不出门。我跟她聊过几次,她说她要考上大学,要赚钱,要还一个人的钱。”
王老师看着程蕴之:“我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你。”
程蕴之垂下眼,没承认也没否认。
王老师继续说:“我不是说她不该努力。但她才十五岁,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要有朋友,要有快乐。”
程蕴之站在走廊里,阳光把他半边脸照得很亮,另外半边落在阴影里。
他沉默很久,最后说:“我知道。”
回家的路上,程蕴之骑着他那辆破摩托车,林兮辞坐在后座。风很大,把林兮辞的头发吹得往后飞。程蕴之的背很宽,挡在前面,替她挡住一部分风。
林兮辞想,这世上如果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大概就是程蕴之的身后。
摩托车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停下来。
程蕴之:“林兮辞。”
“嗯?”
“在学校,有交到朋友吗?”
林兮辞愣了一下,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有吧。”
“叫什么?”
“同桌,叫周小曼。还有前桌,叫陈——陈什么来着——”
“你看,你连人家名字都记不住。”程蕴之回头看她一眼,“你根本没交朋友。”
林兮辞心虚地低下头。
绿灯亮了,摩托车继续往前开。程蕴之的声音被风吹得断断续续地传过来。
“周末多跟同学出去逛逛街,看看电影。”
“看电影要钱。”
“我给你。”
“那也要时间。”
“周末不就是用来玩的?”
“我要学习。”
程蕴之沉默了。
摩托车拐进巷子,在楼下停好。程蕴之熄火,把头盔摘下来挂在车把上,转身看着她。
“林兮辞,你不需要那么急着长大。”
“我现在已经十六了。”她小声说。
“十六也是小孩。”程蕴之说,“我不是你的债主,林兮辞。”
林兮辞愣住。
“你不欠我什么,你欠的是你自己。”他话一顿,“好好活着,好好读书,以后想去哪就去哪。这才是你该还给我的。”
从那以后,林兮辞开始有意识地去交朋友。
她和同桌周小曼熟起来。周小曼是个圆脸的姑娘,笑起来有两个梨涡,成绩中等偏上,最大的爱好是看言情小说。她发现林兮辞不看任何课外书之后,震惊得像听到了什么世界末日的消息。
“你不看小说?你不看漫画?那你平时干什么?”
“学习。”
周小曼用一种看苦行僧的眼神看了她三秒钟,然后从桌斗里掏出一本言情小说,啪地拍在她面前。
“看了你就懂了。”周小曼说。
那天晚自习,林兮辞第一次在应该做题的时间看小说。
故事讲的是一个富家千金家道中落,被一个冷漠的商界大佬收留,两个人从互不顺眼到互相喜欢,中间经历了误会,错过,重逢,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林兮辞看完以后,觉得数学题都变得顺眼多了。
周小曼问她好不好看,林兮辞犹豫一下说:“还行。”
“还行是什么意思?”
“就是——”林兮辞想了一会儿措辞,“那个男的为什么非要那么冷漠?对喜欢的人好一点不行吗?”
周小曼:“你不懂,这叫高冷,现在最流行这种人设。”
“可是——”林兮辞想到程蕴之。
程蕴之也懒洋洋的,对什么都不太在意的样子,但他不会冷漠。
“可是什么?”
“没什么。”林兮辞把那本小说还给周小曼,“还有吗?”
周小曼眼睛一亮,第二天又拿来一本。
那一年,林兮辞看完十三本言情小说。她看得很快,同时知道了什么叫霸总,什么叫白月光,什么叫追妻火葬场。
她有一个很私人的发现:所有言情小说的男主角加起来,都没有程蕴之好。
这个发现被她藏在心里,谁都没有告诉。
二零零五年,高二文理分科,林兮辞因为想学医,选了理。
同年,程蕴之搬家,从原来的一房一厅变成两房一厅。
其实很早之前,程蕴之就把东西收拾出来,将卧室让给她,自己在客厅打地铺睡。
林兮辞放假第一次被带到新家时,站在门口愣了好一会儿。
新家比原来大了将近一倍,厨房是新的,灶台贴着白色的瓷砖,客厅有一扇朝南的窗户,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把整个屋子晒得亮堂堂的。
“愣着干嘛?”程蕴之从身后走进来,“左边那间房是你的。”
林兮辞推开房门。
房间不大,但该有的都有: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床单是浅蓝色的,枕头旁边放着一只毛绒兔子,白色的,耳朵长长的。
林兮辞抱起那只兔子,捏了捏它的耳朵。棉花塞得很足,软乎乎的。
“你买的?”她问。
“超市打折,顺手买的。”
林兮辞把兔子抱在怀里,脸埋进兔子头顶的绒毛里,闷闷地说了一声:“……谢谢哥。”
“行了,别煽情了。”程蕴之转身,“今天我做饭,想吃什么。”
这两年下来,程蕴之的厨艺进步神速。
林兮辞至今都不知道。
那只兔子从来都不是打折买的。
是程蕴之去给林兮辞看书桌的路上,遇见一家精品店,橱窗里摆着一只白色的兔子布偶,毛茸茸的,眼睛圆溜溜的,看起来有点呆。
不知为何,程蕴之觉得这兔子跟林兮辞有点像。
他在橱窗前站了几秒钟。
导购小姐走出来,热情地介绍说是新款,打完折八十八。程蕴之摸了摸口袋里仅剩的一百二十块钱——这个月的工资大半交了新家的房租,剩下的要撑到月底。
程蕴之转身走了,走出十几步,又折回来。
“……包起来。”他说。
超市打折,顺手买的。
这是程蕴之能想到的最不刻意的说法。
高二下学期放长假,程蕴之照例来接她。
林兮辞从校门口出来,一眼就看到他。
学校附近路段太堵,程蕴之将车停在远处。
她跟在他身后往车那边走去。
程蕴之的头发有点长了,发尾搭在衣领上,随着走路的动作轻轻晃。
她习惯了走在他后面。
从十五岁那年开始就是。程蕴之走在前面,她在后面跟着。他步子大,她步子小,他总会走着走着慢下来,等她跟上了,再继续走。
她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那天也是这样,他走在前面,她跟在后面。
走了大概两百米,程蕴之忽然停下来。
林兮辞又一次差点撞上他后背。
他转过身,低头看她,眉心拧着,表情看起来有点不高兴。
“你老跟着我后面干什么?”
林兮辞一愣:“……不是回家吗?”
“回家你可以走我旁边。”
林兮辞:“……”
“跟个幽灵似的,怪瘆人的。”
林兮辞以为他真的嫌她瘆人,哦了一声,快走两步,走到他旁边。
十七岁的林兮辞,觉得程蕴之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浮木。她拼命抓着他,怕松手就会沉下去。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愿意让她抓着,她以为那是同情,是可怜,是一个人心血来潮的善意。
她不知道那是喜欢。
程蕴之知道。
但他从来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