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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3 前因 ...

  •   程国良年轻时做生意赚了些钱,在县城里买了房,买了车,娶了老婆,生了两个儿子。

      大的叫程蕴之,小的随母姓,叫叶望津。那几年是他们家最体面的时候,过年能摆两桌席,亲戚来了都带笑。

      可好景不长,程国良四十三岁那年被人设局,生意赔了个精光,房子车子全搭进去,还欠了一屁股债。

      他从云端跌下来,起初还想着东山再起,试了几次翻不了身,渐渐就放弃了。

      穷途末路的男人,最容易把拳头对准家里。

      程国良先是喝酒,后来染上赌瘾,输红了眼就回家闹。

      家里能砸的东西几乎都被他砸过一遍,剩下的那些,是他砸不动的。

      打人也不挑对象,老婆孩子,谁离得近就打谁。

      每次程国良回家之前,叶雅萍都会提前把两个儿子反锁在卧室里,然后自己站在客厅等。

      门板薄,挡不住外面的声音。

      十岁的程蕴之捂住七岁叶望津的耳朵,把他按进自己怀里,说:“别听。”

      可那些闷响、咒骂、碎裂的声音,一丝不落地灌进他耳朵里。

      叶望津被捂住耳朵,听不见,却能感觉到哥哥的胸腔在剧烈起伏,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横冲直撞。

      直到外面彻底安静下来,程国良打累了,睡了,叶雅萍才会打开那扇门。

      她身上的伤新叠旧,旧叠新,永远好不了。可她每次开门的时候,都会扯出一个笑来,说:“没事了,出来吧。”

      这种日子持续了两年。

      叶雅萍试过报警,程国良每次被叫去派出所,回来之后只会打得更狠。她也想过跑,可她一个人养不活两个儿子,这念头冒出来一次,就被她按回去一次。

      那天程国良又喝多了,回来的时候手里拎着半瓶白酒,摔门进来就开始骂,骂她晦气,骂她克夫,骂她生不出第三个儿子来光宗耀祖。

      叶雅萍低着头站着,他就更来劲,把半瓶酒砸在她肩上。玻璃瓶碎了,酒液混着血顺着她的手臂淌下来。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程国良骂累了,回卧室睡了,鼾声震天。

      叶雅萍蹲在地上,一片一片把碎玻璃捡起来,血顺着指尖往下滴,她像感觉不到疼似的。

      程蕴之从卧室里出来,站在她身后,喊了她一声:“妈。”

      叶雅萍回过头,看见他站在那里,脸上没什么表情,浅褐色的瞳孔里看不出一丝属于这个年纪的天真。

      他说:“妈,你带着弟弟跑吧。”

      “那你呢?”叶雅萍的嘴唇在抖,“你怎么办?”

      程蕴之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又说了一遍:“你带着弟弟走吧。越远越好,留在这里,你会被他打死的。”

      叶雅萍看着他,被打时没落下的眼泪,此刻终于掉下来。

      程蕴之弯腰帮她捡起地上的玻璃,很平静地说:“他打不死我,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那天晚上,叶雅萍把熟睡的叶望津叫醒,给他套上外套,牵着他出了门。

      走到巷口的时候,叶望津揉着眼睛问:“妈,我们去哪?”

      “出去走走,透透气。”

      叶望津困得眼皮打架,却还是下意识问:“那哥哥呢?哥哥不来吗?”

      “哥哥不来,哥哥在家里看着。”

      九岁的叶望津并不懂那么多,可他心里那份惶恐来得毫无道理。

      他挣开叶雅萍的手,跑到程蕴之面前,攥住他的衣角,仰头问:“哥哥,你不来吗?”

      程蕴之垂眸看他,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你先跟妈走,哥哥随后就到。”

      “真的吗?”

      “真的。”程蕴之说,“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得到他肯定的答复,叶望津松开了他的衣角,一步三回头地走回叶雅萍身边。

      临别前,叶雅萍嘴唇哆嗦了半天,说:“蕴之,妈妈对不起你。”

      程蕴之站在路灯底下,身形单薄,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袖,风灌进去,布料贴在他身上,勾勒出少年还没长开的、瘦削的骨架。

      “妈,别回头了。”他说,“走吧。”

      叶雅萍的眼泪又一次涌出来,她抬手捂住嘴,转身牵着叶望津快步往巷口走去,消失在夜色里。

      那一年程蕴之十二岁,往后的人生里,他再也没有见过他的母亲和弟弟。

      他回到那间屋子,听着卧室里震天的鼾声,心想,至少妈和弟弟走了,不用再挨打了。

      第二天一早,程国良发现老婆和小儿子跑了之后,发了好大的火,把程蕴之按在地上打了一顿。

      程蕴之趴在地上,拳头和脚落在他身上,他咬紧牙关,一声没吭。

      程国良打累了,坐在椅子上喘粗气,问他:“你妈去哪了?”

      程蕴之:“不知道。”

      程国良盯着他看了几秒,又抬脚踹了他一下,骂骂咧咧地走了。后来又打了几顿,问不出结果,也就渐渐不问了。反正身边还剩下一个能打的。

      从那以后,程蕴之成了他唯一的出气筒。赌输了打,喝醉了打,心情不好打,心情好了也要找茬打一顿。

      每次打完之后,程蕴之爬起来,擦掉嘴角的血,什么也不说,第二天照常去上学。

      他独来独往,一年四季都穿着长袖长裤,没人知道他身上有什么。

      他就那样活着,像一棵长在夹缝里的野草,没人浇灌,也没人拔除,半死不活地过了三年。

      中考完那天,下了很大的雨。

      程蕴之没有伞,选了那条偏僻的小路,走到半路的时候,雨已经大得看不清几米以外的路。

      他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忽然看见一个人影歪歪斜斜地靠在路边墙上——程国良喝多了,靠在墙根底下,浑身上下淋得湿透,像一只从阴沟里爬出来的老鼠。

      程国良看见了他,浑浊的眼睛里浮现出毫不掩饰的恶意。

      “你个小畜生,”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嘴里含混不清地骂着,“你跟你妈一个德行……白眼狼……老子养你这么大……你也想跑是不是?老子今天打死你……”

      程蕴之站着不动,没理他。

      程国良踉跄着扑过来,手里的酒瓶朝他挥过来。

      程蕴之侧身躲了一下,小路本来就窄,一侧是陡坡,另一侧是废弃的水渠,程国良扑了个空,脚下一滑,栽进了水渠里。

      水渠不深,可渠壁长满了青苔,又湿又滑,他攀了两下,手从壁上滑脱,脸朝下栽进了浑浊的积水里。

      水的深度不足以淹死一个清醒的成年人,可程国良醉得厉害,手脚根本不听使唤,扑腾了几下,嘴里的骂声变成含混的求救声,最后变成呛水的咳嗽。

      只要程蕴之弯下腰伸出手,就能把他拉上来。

      可程蕴之无动于衷。

      他站在雨里,看着那张曾经高高在上、挥拳相向的脸,此刻浸在污水里,扭曲而狼狈,心里毫无波澜。

      程国良种了那么多年的恶,今天不过是那些恶长出来的果。

      他应得的。

      第二天,有人发现了程国良的尸体。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者,最后定性为酒后失足。

      没过几天,程蕴之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揣着那笔钱离开了那座县城。

      他没有去找叶雅萍和叶望津。

      他理解母亲的选择,但理解是一回事,感受又是另外一回事。

      被放弃的滋味,不会因为你理解了对方,就变得不疼。

      无数次深夜里,程蕴之摸着身上新叠旧的淤青,疼得翻不了身的时候,脑子里总会冒出两个截然相反的念头。

      一个说,幸好他们走了。幸好妈妈不用再挨打了。
      另一个说,为什么走的那个人不是我,为什么被留下来的那个人是我。

      他明明也只比叶望津大三岁,他明明也是一个孩子,也会害怕,也会疼。

      是他让他们走的,程蕴之不恨他们,可他也没办法坦然地站在他们面前。

      所以程蕴之选择斩断过去,一个人活。

      他在宜城找了一所收留借读生的高中,半工半读念完了,高考成绩不上不下,勉强够本科线,但他没去,因为没钱。

      十八岁那年,程蕴之在工地认识了老杨,一个四十多岁的工程人,问他要不要干工程,说钱比搬砖多。

      程蕴之缺钱,也缺一个方向,没怎么犹豫就点了头。

      老杨是个实在人,从看图纸到放线,一样一样地教,不藏私。程蕴之脑子好使,学得快,不到两年就能独当一面了。

      干了两年多,程蕴之攒了一笔钱,刚琢磨着下一步怎么走,老杨的儿子就出车祸了,人没死,但康复和治疗费用高得吓人。

      老杨把工程队转了手,把钱全砸进医院,还是填不满那个窟窿。

      程蕴之知道后,当天就把自己攒的钱全部取出来,塞进老杨手里,说不用还。

      老杨当初拉了他一把,他总得还回去。

      钱给出去后,程蕴之又回到了刚到宜城时的状态,一无所有,孑然一身。

      他回到出租屋,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忽然觉得活着和死着,也没什么区别。

      于是他想,那就不活了吧。

      程蕴之出了门,打算找个安静的地方把这件事办了。

      他拐进一条偏僻的窄巷时,看见一个膀大腰圆的男人正把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从车上拽下来,往一栋废弃的楼里拖。

      程蕴之本来不想管的。他连自己的命都不想要了,哪还有余力去管别人死活。

      几秒后,他还是掏出手机报了警,心想,反正不打算活了,临死前做件好事,也算给这辈子结个不亏不欠的尾。

      他刚走到楼梯口,那个女孩就一头撞在他胸口上。

      程蕴之低头,对上一双含泪的眼睛。

      那双眼睛又黑又亮,里面全是恐惧,可恐惧底下却有一簇火,明明已经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快要灭了,却还在烧。

      只要有一点风,她就能重新燃起来。

      看着那双眼睛,程蕴之把她捡回家了。

      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一个这么努力活着的人,如果没人管,那团火可能真的就灭了。

      既然看见了,那他就当一回好人吧。

      反正他这条命也不知道用来做什么,那就先借给她用一用。至少让她把这团火护住了,燃起来,烧得旺旺的,等她能自己发光了,他再走也不迟。

      程蕴之把所有自己没能得到过的东西,都给了她。

      他自己没被人好好爱过,所以他用尽全力去爱她。他自己没被人坚定地选择过,所以他一次都没有松开过她的手。他自己在黑暗里待了太久,所以他把所有能找到的光,都捧到了她面前。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她长高了,脸上有肉了,眼睛弯起来像月牙,很好看。

      程蕴之没想到,那团火不仅自己烧起来了,还一点一点地,把他身上那些潮湿的、冰凉的、陈年的东西,也慢慢烤干了。

      她让他觉得,活着好像也不是一件那么糟糕的事。

      程蕴之这一生,被人抛弃过、遗忘过、放弃过。可最后,有一个人,攥着他的手,不管他怎么往外推都不肯松开。

      她说,程蕴之,我不想一个人变好,我想和你一起变好。

      她想死的时候,他把她拽回来了。他不想活的时候,她不知不觉把他留住了。

      他们就像两棵长在盐碱地里的树,根都扎得不深,风一吹就要倒,可偏偏挨在一起,互相撑着,居然也活过了好多个冬天。

      所以,他怎么会后悔遇见她呢?

      哪怕重来一百次,他也会拐进那条巷子,把她重新带回家。

      这是他这辈子唯一不后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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