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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神州帝国(二百一十六)为心中的羁绊而战》 午时正,阳 ...

  •   午时正,阳光直射战场。

      苍墨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青冥剑发出一声清鸣,仿佛在渴望饮血。两万步甲军同时起身,动作整齐划一——那是长期严酷训练才能有的默契。

      退下来的定难军、神策军从预留通道通过。这些血战余生的士卒看见第三道防线的阵势时,很多人愣住了——步甲军没有躲在战壕里,而是在战壕前列阵。

      五千柄陌刀同时竖起。

      这些陌刀长一丈二尺,刃长三尺,柄长九尺,需双手持握。刀身用百炼钢锻造,刃口在阳光下泛着幽幽蓝光。持刀者皆是军中力士,每人能开三石弓,挥舞三十斤陌刀如常人挥木棍。

      “陌刀阵——起!”

      苍墨的声音不高,但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他走到阵前,青冥剑斜指地面。这不是主帅该站的位置,但天剑派传人,从来只站在剑锋所指之处。

      吐蕃军涌来了。这一次,他们没有盾阵——盾牌在之前的战斗中损坏大半。他们也没有阵型——连续四个时辰的血战,再精锐的军队也会混乱。他们只是红着眼,嘶吼着,踏着同伴和敌人的尸体冲来。

      然后,撞上了陌刀之林。

      第一个接触的吐蕃兵被一刀斜劈,连人带甲切成两段。血如喷泉涌出,内脏洒了一地。第二个想从侧面绕过,被回扫的陌刀削飞头颅。第三个、第四个……

      陌刀阵如一台精密的杀戮机器。第一排挥刀,第二排准备;第一排后退,第二排上前。刀光组成一道死亡之墙,吐蕃军如浪潮拍上礁石,粉身碎骨。

      但人总会累。挥动三十斤陌刀,每一刀都要用尽全力。一炷香时间,第一排刀手已气喘如牛。吐蕃军看出了破绽,攻势更猛。

      苍墨动了。

      青冥剑化作一道青光掠入敌阵。天剑派绝学“缙云分光”展开,剑光过处,三名吐蕃武士喉间绽出血线。他身形如鬼魅,在人群中穿梭,专杀军官、勇士。每杀一人,步甲军的士气就涨一分。

      但他很快被盯上了。

      五名“桂”骑兵从侧翼冲来。这些吐蕃重骑兵人马皆披锁子甲,马槊长达两丈。苍墨急退,青冥剑格开两柄马槊,第三柄擦着他肋下划过,铁甲被划开,鲜血渗出。

      第四柄马槊直刺面门。

      苍墨已来不及闪避。

      就在此时,城头擂鼓声骤响。

      山丹峡口城南门轰然洞开。

      凤天翔一马当先,六千凤家军精锐如猛虎出闸。

      这些士卒全是天魁营精锐,每个人都是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悍卒。他们不喊口号,不擂战鼓,只有整齐的马蹄声和铠甲摩擦声——那声音比任何呐喊都可怕。

      “腾龙”刀出鞘的瞬间,凤天翔已冲入敌阵。

      腰击式拔刀术第一式——“一闪”!

      刀光如电光掠过,三名吐蕃骑兵应声落马,脖颈处皆出现一道血线,瞬间毙命。凤天翔重伤初愈,功力只恢复七成,但这七成,已足够歼敌。

      第二式——“拔刀斩·断水”!

      刀光呈半月形横扫,五名吐蕃步兵被拦腰斩断。血雨喷洒中,凤天翔马不停蹄,反手第三式——“拔刀斩·半月”!

      这一刀,他用了十成力。

      刀光如满月升空,不是一道,是九道。九道刀气呈扇形爆发,所过之处,人仰马翻。三十步内,吐蕃军清空一片。

      “凤节帅来了!”不知谁先喊了一声。

      然后整个战场都在喊:“节帅!节帅!节帅!”

      已经苦战半日的唐军,士气瞬间暴涨。原本摇摇欲坠的第三道防线,稳住了。

      但吐蕃军太多了。尚普结投入了最后的五万后军,战场上的吐蕃兵力再次压倒唐军。

      就在这时,战场侧翼传来闷雷般的马蹄声。

      李兴魁的两万振武军铁骑,终于等到了三盏红灯笼信号。

      这些养精蓄锐三日的生力军如尖刀插入吐蕃军腰肋。他们不攻正面,专打侧翼;不杀步兵,专冲弓弩手。吐蕃军的远程力量瞬间被摧毁,整个阵型开始混乱。

      尚普结脸色终于变了。他亲自举起金色令旗——那是全军总攻的信号。

      最后的五万吐蕃亲兵投入战场。这些是大相直属的精锐,装备最好,战力最强。他们一加入,战局再次胶着。

      午时三刻到未时初,战场成了真正的绞肉机。双方超过二十万大军在十里范围内混战,没有阵型,没有战术,只有最原始的杀戮。刀砍断了用矛,矛折断了用拳,拳骨折了用牙咬。

      凤天翔已杀了不知多少人,“腾龙”刀上的血槽已灌满鲜血,刀身每挥动一次都带出血雾。他左臂又中一箭,右腿被弯刀划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但他不能退,他是陇右节度使,是十四万大军的魂。

      就在唐军开始力竭时,东南方向传来了整齐的踏步声。

      那声音很奇特——不是马蹄声,不是奔跑声,而是数千人迈着同样步伐、踏着同样节奏的声音。咚、咚、咚,每一步都让大地微颤。

      三万罗马归化军列阵而来。

      他们穿着改良后的铠甲——胸甲是罗马式的板甲,护臂护腿是唐式的札甲,头盔结合了罗马脊盔和唐顿项的特点。最前方,河东道节度使菲尼克斯没有骑马,而是步行在方阵最前列。

      他头上戴着的不是自己的头盔,而是一顶镶有金色鹰徽的罗马将军盔——那是埃米利乌斯的遗物。

      三天前,菲尼克斯率军绕道骊轩城。在城西的英烈冢,他独自站在埃米利乌斯的墓前。墓碑很简单:“大唐骊轩城守将、罗马归化军都尉埃米利乌斯之墓。为国捐躯,魂归故里。”

      但“故里”是哪里呢?

      菲尼克斯抚摸着墓碑,用拉丁语低声诉说,仿佛老友就在身旁:“埃米利乌斯,还记得君士坦丁堡那个夜晚吗?禁卫军冲进元老院,皇帝被杀,支持我们的贵族被清洗。你浑身是血地来找我,说:‘菲尼克斯,东罗马已经抛弃了我们。’”

      他顿了顿,声音有些哽咽:“我说,那我们去哪?你指着东方地图的尽头——那里写着‘赛里斯’,丝绸之国。你说,那里有一个皇帝,或许愿意给我们一个家。”

      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他们带着三万两千名士兵、四万家属,穿越波斯、翻越葱岭、走过丝绸之路。路上死了三分之一的人,但活下来的,在大唐得到了土地、房屋、 citizenship——唐人叫它“户籍”。

      “骊轩城。”菲尼克斯继续诉说,“皇帝把这座城赐给我们。你说,这里将是新罗马。我们教唐人制造玻璃、搭建拱桥、建造浴室;唐人教我们种植小麦、饲养桑蚕、书写汉字。我们的孩子出生在这里,说唐话,写汉字,但睡前故事还是特洛伊战争、罗马建城。”

      他摘下自己的头盔,换上埃米利乌斯的:“老友,今天我要戴着你的盔甲上战场。不是为君士坦丁堡的皇帝,是为骊轩城里那些叫我们‘叔叔’的孩子,为每户收留我们的唐人家庭,为这个给了我们第二故乡的国家。”

      此刻,战场上,菲尼克斯将头盔戴正,用生硬的唐话高喊:“罗马军团——前进!”

      “前进!前进!前进!”三万将士用两种语言回应,声浪压过了战场所有声音。

      方阵开始加速。第一排是重盾,盾牌边缘有卡榫,可以连成盾墙;第二、三排是长矛,矛长两丈,从前排盾牌缝隙中探出;第四排是投枪手,每人背三支重型投枪;最后是弩炮队——这是结合了罗马投石机和唐弩的改良武器。

      当第一个罗马方阵撞入吐蕃军侧翼时,尚普结终于意识到,自己算漏了这支“异族军团”。

      方阵如移动的钢铁城堡。盾墙挡住箭雨,长矛刺穿冲锋的骑兵,投枪在空中划出抛物线,专砸后阵的弓弩手。更可怕的是纪律——无论身边发生什么,方阵的步伐不乱,阵型不散。

      但吐蕃大相还有最后一手。

      他亲自率领最后的三万亲兵,加入混战。这些是真正的吐蕃贵族子弟,每人都有三个以上奴隶,从小接受最严格的军事训练。他们的装备也是最好的——锁子甲用天竺精铁打造,弯刀用大食乌兹钢,战马是波斯良驹。

      战场的天平,再次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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