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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来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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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自己至今的人生,沈云程有时会想,在遇见安城公主之前——在成为如今的沈云程之前——他或许从未真正活过。
幼时的记忆早已模糊不清,只依稀记得刺骨的寒风里,一个瘦骨嶙峋的孩子蜷缩在街角,像只奄奄一息的野猴。
他不记得自己是如何熬过那些寒冬的,甚至不记得父母的模样,也没人记住过他。
后来,他被陈王府的人带走了。
“根骨不错。”那人捏着他的手腕,指腹摩挲过他的骨骼,像在掂量一件货物。
他被送进了一处暗无天日的院落。那里没有名字,没有来历,只有日复一日的厮杀与训练。
训练艰苦中,不断有人消失——起初他以为他们逃走了,直到在某次对练时,他的短刀捅穿了对手的喉咙。
温热的血溅在脸上,黏腻腥甜,他才明白,那些消失的人,都死了。
但他从未想过逃跑。
即便有一日,自己也会被一刀刺穿咽喉,他仍没想逃。
他不想再过风餐露宿的流浪日子。
至少,在死之前,这里有饭吃,有衣穿。
不必再像野狗一样在风雪里翻找残羹冷炙。
这个念头支撑着他熬过了无数个发抖的夜晚。
这是他在训练最痛苦时,用来麻痹自己的唯一理由。
最终,他从尸山血海里爬了出来,没有成为不见了的人之一,反而成了陈王府最锋利的那把刀——三大死士之首。
那些年他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他的世界只有杀戮与服从。外面的天地换了几个春秋,他一无所知,也毫不在意。
他只是一柄刀,一具最听话的傀儡,陈王要他杀谁,他便杀谁。
在奉命刺杀安城长公主之前,他已顺利完成三次任务。
每一次,陈王都会告诉他——那些死在刀下的人,都是祸国殃民的奸佞。
他信了。
他以为自己挥出的每一刀,都是在替天行道。
他除掉的都是该死之人,所以刀锋染血时,心中从未有过不安。
陈王告诉他,他们都是替当朝皇帝姜含清暗中培养的护国之士,皇帝苦于安城长公主把持朝政已久,却因她势大根深,为帝王者也一时难以撼动,所以才有了他们。
他也信了。
那日,被选中的死士齐聚暗室,烛火摇曳中,陈王痛陈安城长公主的罪行——
说她骄奢淫逸,府中一盏灯便要耗费百姓数月的口粮;
说她排除异己,一言不合便当庭杖杀忠臣;
说她滥杀无辜,所到之处必以人血祭旗……
总而言之,陈王声泪俱下的痛陈中,安城长公主姜含章俨然成了祸国殃民的妖女。
她恃强凌弱、骄奢淫逸、欺压百姓、排除异己、滥杀无辜,人人惶恐不可终日,所到之处民不聊生,是十足十的该死之人。
他们在执行的是一项为江山社稷稳固、为黎民百姓请命的重要的正义之事,成功了他们就是整个天下的英雄。
“此獠不除,国将不国!”陈王带头振臂高呼,声音在密室中回荡,“诛杀此獠,是为江山社稷,为天下苍生,为黎民百姓!”
那时人人慷慨激昂,欲杀安城而后快。
昏暗的烛光下,沈云程看见同伴们眼中燃起的狂热。
那时他也坚信——
安城长公主当诛!
杀姜含章,是大义所在!
与他一同带队的,是三大死士其二的方玉初,也是他在陈王府为数不多的朋友。
在陈王府暗无天日的训练中,方玉初会在他受伤时甩来金疮药,扬言他要是死了那以后拿谁练手。
陈王为了那次刺杀下了血本。
九十九名精锐死士,个个都是陈王府耗费数年心血培养的利刃。
他们用整整一个月反复推演刺杀计划,每一处细节都以为已打磨得滴水不漏。为等待最佳时机,沈云程带队又在暗处蛰伏了月余。
才终于等到了一次他们认为的符合计划的难能可贵的机会。
但公主府又岂会是伸着脖子的待宰羔羊。
根据情报,姜含章身边最难对付的是有韩月、江夜两名高手——这也是朝野上下的共识。
韩、江二人名声在外,连朝臣见之都要客气礼让三分。
所以他和方玉初的计划是:除他二人外,其余九十七人全部用来牵制韩月、江夜。
只要缠住这两尊杀神一盏茶的时间,他们就有把握取了姜含章性命,再全身而退。
他们的计划从一开始就没想着给姜含章留活路。
可当他们真正开始行动时,真正交手时,寒光出鞘的霎那,才知何为真正的天罗地网。
但他们已入龙潭虎穴,根本无路可退。
九十七名精锐死士在韩月、江夜为首的众人面前竟如螳臂当车。
而他们以为唾手可得的目标——那位传闻中骄奢淫逸的长公主,此刻正端坐在庭院的紫檀木椅上,四周环伺着十余个气息绵长的高手。
皎洁的月光下,她身着一袭素雅衣裙,金线暗纹在火光中若隐若现,与满地鲜血形成刺目对比。
“继续执行计划!”方玉初的声音于耳畔炸响。
但安城身边根本就是铜墙铁壁。
固若金汤。
沈云程和方玉初握剑的手青筋暴起,他们像两柄淬了毒的匕首,撕开重重防线欲图直取安城,每一步都踏着同伴的尸体,每一寸前进都沾着温热的血。
他们一直以来在死士中几乎从无败绩,可在公主府,二人经年累月的胜利,失效了。
他们心中坚定的为民除害的念头,是那时让他们没有后退的最大理由,甚至颇有视死如归的壮烈感和凛然感。
一番被误导的壮志豪情。
方玉初比沈云程更甚。
那时沈云程能够突破铜墙铁壁,有了唯一一次近身安城的机会,是方玉初用命换来的。
“快!”
方玉初那时突然暴起,他燃烧精血的一剑劈开了最后防线,自己却被七把长刀顷刻贯穿胸膛。
喷涌的鲜血瞬间染红了他腰间的平安结——那是去年生辰时沈云程送他的礼物。
那一瞬,沈云程听见自己心脏在胸腔里疯狂撞击的声音。
咚咚——咚咚——如擂鼓般震耳欲聋,几乎盖过了四周的喊杀声。
在剧烈的心跳声中,他终于看清了传闻中祸国妖女的真容,没有想象中的妖异狰狞,只有一双洞若观火的眼眸。
她神色平静得近乎冷漠,她的眼睛——沈云程从未见过那样的眼睛——在火光映照下,竟似琉璃般剔透,清晰地倒映着飞溅的血色和闪烁的寒芒。
可那眸光深处,却像是燃着一簇幽冷的火焰,仿佛能洞穿世间一切虚妄。
他因方玉初的死出现了一瞬致命的恍惚,他从来没想过他们二人谁会死在这里。
那是他在魔窟训练中最大的对手,也是他唯一的朋友。
沈云程的剑慢了。
就因为分神的一瞬,他刺向安城的剑偏了一寸。
他知道,任务彻底败了。
他没选择方玉初的方式。
没有像方玉初那样赴死。
——他逃了。
在公主府的重重围剿下,江夜如影随形地追着他,剑锋几次擦过他的咽喉。
最后,他拼着最后一枚暗器甩出的迷雾勉强脱身,可后脑却结结实实挨了江夜一下。
那一下,他以为自己活不成了。
鲜血从耳鼻涌出,视线开始模糊扭曲。
他死死咬着牙,将满口腥甜咽了回去。不能死在这里——至少,不能死在公主府手里。
他不想自己被五马分尸,头颅高悬城墙,被不明真相的万千百姓唾骂,连死后都不得安宁。
于是就憋着一口血、强撑着一口气,靠着最后的一丝意志,也顾不上其他人现在是生是死,跌跌撞撞地逃了。
一直恍恍惚惚好似是到了一处深山老林,松针划过脸颊,泥土的腥气混着血腥味直冲鼻腔,他双腿像是灌了铅,每迈一步都仿佛要耗尽全身力气,他再也支撑不住。
月光被茂密的树冠割裂成碎片,一只夜枭的啼叫突然划破寂静,他重重栽倒在了地上。
潮湿的腐叶气息瞬间充满鼻腔,身下的泥土冰冷刺骨。
他仰面躺着,望着树影间漏下的点点星光,意识开始涣散。
就这样了吗?
就这样吧…
恍惚间,他看见方玉初腰间的平安结在血泊中映着微光。
远处似是传来野狼的嚎叫,但他已经感觉不到恐惧。
那时他最后的想法是就算是烂在山里、被野狗啃食,也好过落在公主府手中。
好似真正到了死的这一刻,也没什么痛苦。
夜风拂过树梢,沙沙作响。
死亡的阴影笼罩下来,他眼皮越来越沉,望见繁星在树影间忽明忽暗,在想自己死后会不会也是其中一颗。
当一颗星星也很好。
他想着。
星星多好啊……
至少星星不用自幼流浪,不用被欺辱,不用在血泊中挣扎求生,身边的星星也不会突然死亡。
它们只是安静地挂在天幕,一起在夜晚为人间带来点点星亮,永恒地散发着微光。
人世间一趟,真的没什么好来的。
太苦了。
就变做一颗星星吧,那是沈云程昏死前最后的念头。
但他没有变成一颗星星。
命运终究没有成全他。
沈云程以为自己死了,可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入目是简单的屋顶,身下是干净的被褥。
后脑传来撕裂般的剧痛,他试着动了动手指,身上裂开了一样的痛楚便席卷全身。
“醒了?老天开眼啊!”一对陌生夫妇扑到床前,妇人红肿的眼睛又涌出泪水,“云程,娘的儿啊——”
江夜那一记重击没要了他的命,但是令他失去了从前的全部记忆,他醒来时,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救了他的是一对夫妇,告诉他叫沈云程,是他们的儿子,他前些日子上山采药,不幸失足跌落深谷,好在捡回了一条命,能活着真是祖宗保佑。
可沈云程望着这对自称父母的陌生人,心底涌起的不是劫后余生的喜悦,没有血缘亲情的羁绊,他看着妇人肆流的泪水,反而一阵尖锐的警惕——
他不信任眼前人。
他没有丝毫印象。
趁夜,他强撑着溜出屋子,找到镇上最有名的郎中,银针在烛火下泛着冷光,老郎中捋着胡须叹气。
正如他没有印象的父母所说,郎中所言也是他头部受到了重击,内有淤血未散。
记忆全无大概与此有关,至于何时能够恢复、是否能够恢复,难以定论。
周边邻里都知道他叫沈云程,无论是卖豆腐的王婶、打铁的李叔,哪怕是邻家幼童……
每个人都能热络地喊出他的名字,甚至能说出他儿时的糗事。
他虽然毫无印象,但在沈氏夫妇的贴心照顾下、周边邻里的热情中,一个陌生的人生逐渐拼凑完整,他相信了大家口中自己的身份。
自幼痴迷武术,多年拜师远游,月前刚回家乡。
为弥补多年不孝,他主动承担了家中生计,安心侍奉父母。前些日子母亲染病,需要一味罕见的药材。
救母心切,他自请上山寻找,却不料发生了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