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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鸡同鸭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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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视和身体接触都是很暧昧的。但如果情况足够突然,它就会被变成正常的防御动作。
比如,当天上路过一只乌鸦,听到白楼传出来的歌声,都从天上掉下来摔进湖里。
宁朗看见一个路过的学生直接倒头栽下去就睡了,他们捂住彼此耳朵的时间算及时。
曲终“啧”了一声,又没办法叫停。不是因为害怕逃班被抓,而是里面拉生拉死的是校长。
“为什么不叫学院长?”
“不想让他听起来很年轻。”
宁朗“哦”了一声,没有多问,但他们也不能一直这样扭在一起。最后他们待在青色的树丛里,远处是白楼,也算保护了眼睛。
白楼的催眠曲让宁朗想起来,他明天要去原色市电视台的事情。这让曲终好奇,既然也算高中生的一件大事,但宁朗看起来毫无准备,今天下午还打算在伊沃斯玩。
“因为我只是想要一个去原色市的理由,没去过呢。”宁朗逐渐显露出平日里的冷淡,而曲终像是没有注意到他话语里的漫不经心,继续和宁朗对话。
“那里本质和无色市一样,你去了会很失望。”但曲终并没有说原色市的风貌,给话题的继续留了一个小勾子。可惜,宁朗的关注点已经偏移了。他本身对原色市的兴趣不强,只是觉得每天重复太无聊了。
“你们学校的原色市分校,也那么丑吗?”宁朗又看向四周。白楼像太阳的圆心,周围的赤橙黄绿青蓝紫就是它放出的七彩光芒。宁朗几乎没有看见太阳,但觉得这个比喻最合适伊沃斯怪异的审美。
“一样,镜面对称。”就是那么丑。
所以就是那个爱放催眠曲的校长审美很差劲。这个话题已经没意思了,宁朗看上去想走掉,于是曲终又把话题说回电视台。宁朗用什么理由去的原色市?
“诗朗诵。一层一层晋级很漫长,所以我只准备了初赛。”一时兴起想去无色市外面看看而已,听同学说,原色市的人特别容易受惊吓,很容易就死了。
宁朗准备的题目是《金色花》,并不算是随便选的。看见这个题目,以为是赞美太阳之类无色市少见题材,就选择了它。直到昨天翻开诗集,才意识到这和他想的不一样。
曲终托着下巴回忆,然后点点头:“那确实不符合你,这诗的感情很充沛。不过,祝你玩的开心。”
宁朗感情淡薄,他自己很有自知之明,想着选点唱诗班咏叹调之类的,走个好看的过场。现在不换诗,只是不想在灵机一动的事情上费心,毕竟兴趣总是来一阵就去一阵。
听到曲终的祝福,宁朗问曲终,好奇效果吗?明天曲终不能在现场,宁朗以后肯定也不会朗诵。如果要听,只能是现在。
曲终听了笑起来:“好啊。需要我给你伴奏吗?这里没有音响。”而宁朗的诗朗诵需要伴奏来增加一点情感。
宁朗看着曲终去拿小提琴,又回来了。看着曲终背上的白色琴盒,宁朗又一次后悔为什么今天如此草率出门。曲终是很认真,那身黑色花边衬衫和身后的白楼湖水非常相配。
就是可惜没有太阳,不是黄昏,能让湖水像画上的金光粼粼。
曲终将下巴搁在琴身上,将小提琴夹住。在宁朗说他以为《金色花》是颂歌一类的诗篇后,他大概明白宁朗想要什么样的曲子。
小提琴的声音一响,宁朗也不犹豫,在合适的节点跟上了节奏。
“只是为了好玩,长在那颗树的高枝上……”宁朗的声音随着圣洁又略带俏皮的曲调传颂出去。和声音一起蔓延的,还有颜色。
那些颜色伴随宁朗的诗,以宁朗为中心,按照宁朗的心意将四周改造:翠绿的草地、树梢上俏皮的金色花,还有从白天运转到黄昏的太阳。
这样的异象是不可能不被注意的。树上的方纶摘下自己身旁的金色花,听着那声音说它要“悄悄地开放花瓣儿”;在礼堂里的严宣停下指挥棒,示意面前的乐器们安静;原本正在训斥下属的艺声看着被染成金色的湖水,若有所思一笑;连被催眠曲放倒在不被颜色所改造地方的任鸣,也因为其中蕴含的平静舒缓了眉头,真正沉入梦境中。
曲终睁开眼睛,看着面前的宁朗。宁朗站在垂满金色花的树梢下,在金红的火烧云下闭着眼睛仰着头。他好像真的变为了一朵会在新叶上跳舞的花。从诗歌中复现的夕阳拉出宁朗灵动的影子,正投在曲终身上。此刻这一空间里仿佛只剩下宁朗和曲终两个人。
呕哑的声音响起,打碎了梦境,所有的颜色和声音都消失了。宁朗睁开眼睛,诧异看着曲终。
“我心乱了,忘记怎么拉琴了。”
“太可惜了,我觉得我们两个配合非常好。”
那朵金色花落到地上变成了宁朗,看着曲终还整愣着看着琴弦,坏笑问曲终是因为听入迷了吗?
“我不告诉你。”这就是曲终那时和宁朗说的话。
这是宁朗有意识以来第一次被拒绝,但丝毫不减他的兴致。宁朗能感觉到,曲终是想在他结束朗诵后,再来一个悠扬结尾的。不过,边拉边改曲谱就是会出现意料之中的意外。他们第一次合作,就已经很熟悉对方了。
宁朗忽然很遗憾,曲终明天不能和他一起去原色市。不是陪他参赛,而是原色市肯定有比白楼更美的背景——宁朗没去过原色市,但他坚定有这样的地方。
没有太阳天色还是太昏暗了,看不清曲终的表情。但大概是会脸红的,没有靠近都能感觉到不属于黑暗环境的热量。
“我明天会去原色校区那边,还是不能来电视台看你。”听曲终的声音,他已经竭力保持平静了。但尾音那一点点忐忑还是出卖了他。
“我明天要在原色市呆一天。”宁朗终于靠近那个白色的小提琴盒,让曲终后背一僵,“原色市也不算大,我们能见面的可能性很大。”
“可以看看你的琴吗?你收起来的太快,我刚刚没看清。”宁朗点点曲终的肩。
宁朗看着曲终有些手忙脚乱,连带着那条紫色的辫子被包带和琴盒带着在脊椎处晃来晃去。琴是好琴,就是弦那里有刺眼的白痕,显然是曲终刚弄上去的。
“你明天会去修琴吗?”宁朗好像只是就事论事。
曲终也好像考虑了一下自己的行程:“会,来得及。我该买新的琴弦了。”
宁朗心满意足关上琴盒,双手将它抱起来,让曲终背上去。在曲终重新整理仪容时,宁朗远远看见过来一群绿人,中间夹了个青人,竭力往人群里躲。
和曲终面貌相似的绿人站在宁朗面前,弯下腰将手放在心脏面前,对宁朗行了个骑士礼。这礼行的莫名其妙,让宁朗后退一步,和曲终到了一条线上。
“我还以为你会很喜欢呢,毕竟你很曲终相谈甚欢。你没给他介绍一下我吗?艺声,和曲终一模一样。”
宁朗对艺声不感兴趣,拉着曲终走掉了。走到一半,他才想起来,曲终可能会被艺声找麻烦的事情。
“无所谓。你以前都是这样,不感兴趣的直接走掉?”曲终由着宁朗拉着他的手说。
宁朗习惯不合心意就拒绝甚至走掉。而艺声显然就是个“不感兴趣的陌生人”。如果死缠烂打,那宁朗就会带着人回家——那就有去无回了。
宁朗对艺声的印象不好,艺声的行为也确实很冒犯。曲终回去会教训艺声的,这人常常在原色市那边,有些无法无天了。
艺声似乎和曲终合不来,曲终也不大看得上艺声。宁朗这时候终于意识到两个人的脸是一模一样的,应该是关系不好的双生子。可如果曲终来做那个骑士礼,宁朗是会上前一步的。曲终喜欢哥特,华丽的衣服适合繁琐的礼仪,不是心血来潮的捉弄。
说到衣服,曲终的衣服下有灰白色的骨头。也许就是他只有骨头架子,那些繁琐的衣物才不显得臃肿。宁朗好奇,也知道这时候不是提出观看的好时机,只能和曲终达到“亲密朋友”关系,才可以正式提出要求。
而宁朗没有“亲密朋友”。同学们很热情,比如萧笙,但太近宁朗就会回避。宁朗翻阅全书,得出结论,这是回避型依恋,好奇人又不想建立亲密关系。
可是宁朗已经和曲终约好,明天可能见面了。已经亲密的开端已经无法回避,“亲密朋友”或许就近在眼前。像同学们玩游戏一样,拿到这个目标就好。
这个目标对于宁朗有难度,他没主动去追求过什么。站在街边时间一长会有车主动停下、同学全在校门口翘首以盼……甚至路过绿化带里面的花都会朝着他摇摆。这种情况下,宁朗能想到“主动”,都不错了。
曲终是宁朗见到的第一个灰白色的人,不能错过他。宁朗这么受欢迎,和他在无色市的特殊密不可分:所有人都告诉宁朗,他走到那里,哪里就五彩缤纷,简直是黑白的无色市唯一风景线。
但在宁朗眼里,一直只有自己是灰白色的,或许爸爸也算。
所以大家都在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