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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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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城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区,我打工的这家店就在东区。东区是富人们的天堂,几乎所有的豪华大宅和高档娱乐场所都建在这里。每当夜幕降临,东区便从蛰伏中苏醒,然后像炽热的岩浆一般沸腾起来。在这里,只要有钱,你就有无数种方式消磨时间,没有规则,钱就是万能通行证。
东区的纸醉金迷让我觉得人类似乎正在退化,各种欲望都像动物一样变得赤祼祼的,根本就无需遮掩,甚至没有羞耻之心。然而,像我们这样的平民又必须像水蛭一样死死吸附于东区,哪怕只是从中吮到区区一滴血也会让我们受用无穷。
我不是自命清高的人,我只是恨这世界的不公平。就像宁宁姐说的,有些人生来就拥有了一切,而有些人穷得只剩下自己。但你又是无法抱怨或是妒嫉的,这就是命运,除了上帝,谁都无法改变。
宁宁姐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带着鲜有的悲伤。我知道,她还在想那个变了心的男人,那个为了东区女而抛弃糟糠妻的男人。人们都叫他东哥,他曾是这里的调酒师,据说长得相当帅气,尤其是玩花式调酒的时候,整个东区都没有可以与之媲美的。他的存在吸引了无数客人慕名前来,好多的东区富家女都是他狂热的粉丝。
然而,好的调酒师既会调酒也会“调情”。两年前的某个夜晚,东哥突然离开了宁宁姐,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有人看见他上了一辆红色跑车,车上坐着的贵妇正是店里的常客。
谁也没有想到,这家店竟然这么快就易了主。就像东哥的感情,只为一个“利”字。新老板财大气粗,用高于市价三倍的钱打发了原来的老板,不仅所有员工的岗位保持不变,还发给我们双倍的薪水。对我来说,谁是老板都没有区别,我只是一个占时在此驻足的过客,攒够了盘缠就会头也不回地离开。
话虽如此,现在我仍然得恭顺地站在那里,和上百个员工一样,等待新老板的到来。也不知站了多久,忽然听见门外一阵骚动,紧接着门被推开了,一群人簇拥着新老板走了进来,他穿着一袭银白色西装,身边还跟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
我伸长了脖子,想看清楚他的长相,然而只是一瞥,身子就不听话地虚软起来。站在旁边的宁宁姐一把扶住了我,忙问我怎么了,我用力掐了自己一下,疼痛让我立刻清醒过来,原来这并不是一场梦。
怎么会是他?他一如既往地带着微笑,仿佛可以融化世间万物,然而我可以感觉得到,那笑容背后是冰冷的嘲弄。这种无来由的狂傲到底来自哪里?仅仅是金钱的话,他的身上又不带一星半点的铜臭味,骨子里倒有些看破红尘俗事的超脱。
我惊骇于此刻的各种想法,和他仅仅是第二次相见,然而他的一个微笑便让我联想起许多无端无由的东西来。他是怎样的人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不是吗?现在,唯一值得担心的事情是:他如果还认得我,会不会因为那天我在巷子里的一番话而当众让我难堪,然而让我滚蛋?
我的失态让原本很完美的队列有了瑕疵,这可惹毛了正小心侍奉新老板的汪经理。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含义,扣钱是在所难免,少不得还得挨顿骂。汪经理是个如泥鳅般滑溜的人,他的左右逢缘让他立足于这间东区最大的夜店,并拥有了不少VIP客人。这一切都得益于他手下有着一批人气很旺的男女公关。
与其他夜店不同的是,这里男女公关的层次都比较高,且不乏俊男美女,这也是客人趋之若鹜的原因之一。他们不必陪客人出去,只是在店内陪客人聊天、喝酒、跳舞而已,当然,店里也不会干涉他们下班以后与客人的任何接触,然而仅在店内的收入就足够他们在东区以外活得像个贵族了。
这也是汪经理对我不太友善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常常游说我,当女服务生又累又没有“钱”途,不如改投他的门下,当个女公关。他还保证说我一定会红透整个东区。他对我可谓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仿佛我是一只可以下金蛋的鸡,然而这只鸡宁可被他杀了煲汤喝,也不肯遂了他的意。要不是罗勒和这家店以前的老板还有些交情,我早就被这个汪经理扫地出门了。
我不离开这家店的唯一理由是:我以前凌晨送牛奶,晚上在便利店打工所赚到的钱还不到现在的一半。在这里,工资是日结的。我每天只要从下午六点工作到午夜12点,就可以领到足以应付三天的生活费。
而现在,我可能随时会丢到这个工作,就因为在那个差点让我丧命的巷子里,我口不择言地讥讽了一个狂妄自大的男人,而这个男人竟然在第二天摇身一变成了我的老板。
所以,我选择躲在人群之后,透过人缝,我看到他解开西装上的珍珠扣子,露出里面黑色的真丝衬衫和颈间的一小片皎白的肌肤,然后优雅地坐在红天鹅绒贵妃椅上。不知为何,那微敞的领口竟让我的身体燥热起来。我听见自己轻磨牙齿发出的咯咯声,他漂亮的喉结让我有了一种超越所有欲望的冲动。
就在这时,有人把我从可怕的境况中拉了回来。我发现宁宁姐一脸惊疑地望着我,双手死死地握着我的胳膊。
“月见,你到底怎么了?生病了吗?”她急切地问着我,目光中的我仿佛变得陌生起来。
我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勉强笑了笑。我知道那笑容到底有多难看,然而更让我介意的是我刚才竟然兽性大发似地想冲过去轻薄自己的老板?这种丧失理性的行为看起来就像是饥饿的难民看到食物后的不顾一切。我到底怎么了?仿佛所有事情都在看到他之后而变得失控,他好像有一种魔力,让我偏离了本属于自己的轨道。
恍惚间,我感觉有人拽我的衣角,低头一看,竟是那个可爱的外国小男孩。他看上去还不到十岁,长着一头麦浪般耀眼的金色卷发,又大又圆的眼睛像两汪湛蓝的湖水。
“Can i help you?”我笑着蹲下来,试着用英文跟他沟通。这孩子的小脸蛋白里透红,仿佛可以掐出水来,看得我手痒痒。
“Double espresso。”他仿佛看出了我的意图,皱起漂亮的小眉毛,神情倨傲。
我愣了愣,“Double espresso”是意式功夫咖啡,口感如伏特加一般浓烈,完全是纯男人的选择,与我面前这个小家伙实在是不搭。在我看来,“Double espresso”就像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只要端住了就再也下不来了。据说它会把人的口味惯坏,喝久了,你会觉得其他咖啡都是白开水。
“怎么?听不懂吗?我要一杯Double espresso。”小男孩不悦地瞪着我,他竟说着一口流利的中文,发音也很纯正。
“小弟弟,我觉得Con Panna更适合你,Double espresso是大人的玩艺,你是不会喜欢的。”我拍拍他的头,笑眯眯地说。Con Panna的中文名字叫康宝兰,听起来感觉甜丝丝的,就像它的味道。在普通的浓缩咖啡上面浇上厚厚的鲜奶油,小孩子应该会很喜欢。
谁知,这小男孩并不领情,还一脸厌恶地推开我,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是一个白痴,他的声音充满了不耐烦:“谁允许你碰我了?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需要你给我意见。”
很明显,我在自讨没趣。现在的孩子都像小大人似的,迫不及待地想用某件事情来证明自己长大了,实际上却仍是幼稚的行为。不过,这孩子的一言一行的确有些早熟了,而且整个人冷冰冰的,少了几分这个年龄该有的天真烂漫。我冲他做了一个鬼脸,帮他点了一杯Double espresso,心里想象着他喝时的样子,到时候一定很有趣。
不一会儿,咖啡端了上来。我递给小男孩,他没有喝,掏出了一个金色扁口的小酒壶,把里面的些许液体倒进了咖啡杯。我猜那或许是一种红酒,因为那液体的颜色红得耀眼,而且很多人也的确喜欢在咖啡里加点红酒,追求一种别致的口感。
“小孩子不许喝酒。”尽管知道小男孩绝对不会采纳我的意见,我还是忍不住说出我的想法。
“阿尔弗雷德,记住:即使在最美丽的帆船上也有着太多琐屑的噪音。”这声音从我身后飘来,带着优美的韵律,仿佛是一种吟唱,然而这内容却是诗人尼采对聒噪女人的讥评。
我回过头,看见那张意料之中的脸。他笑得如此温柔,目光能够融化冰雪,然而说出的话却依旧伤人。
“主人,您的咖啡。”叫阿尔弗雷德的小男孩瞪了我一眼,恭恭敬敬地把杯子递到他手中。
原来,Double espresso是他喜欢的。但为什么阿尔弗雷德要叫他“主人”?这称谓出自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之口,是不是太可笑了呢?若换作以前,我一定狠狠地嘲讽他一番,然而现在却是人在屋檐下的无奈。为了缓和气氛,我硬是挤出了一丝微笑,随便找了一个话题:“老板,在Double里再加点朗姆或是威士忌会更有味道,红酒并不适合它。”
他扬了扬眉,端起咖啡杯细细地啜了一口,又意味深长地瞥了我一眼,笑道:“谁告诉你这里面加了红酒?也许是其他更美味的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