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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叛徒 “别玷污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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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篷”利落地收了银针,浮夸地一翘唇角:
“你在找‘它’吗?”
她腕子一翻,指缝里,晃晃荡荡着垂落一枚明灭的蓝。
“谢谢。”
见她白净的小臂露在烈日里,冉曦赶紧抬手抓,快如乌鸦掠过枯叶。
谁知她惊叫着一旋,斗篷绽开一隅晦暗,围困了冉曦。
“呀?如此剔透的宝石,必然价值不菲!”
“斗篷”漫不经心地抡着“晨曦”,“我是该卖给一掷千金的奥莉维娅·菲尼克斯,还是不名一钱的菲尼克斯家养宠物?!”
她以为冉曦是能与华丽衣裙匹配的血族,所以蛇一样伺在嗜血的混血身后,“嘶嘶”吐信子。
但随即,“血族”后颈上那一行齿痕狠狠烙入她视野——尖且深,甚至微微渗着血。
若干年前,人族作为佳肴,在与血族、狼人的战争里溃不成军,最终不得已隐入深山,仰仗密林的庇护而休生繁衍,一代一代筑巢安家。
为了人族延续,每代领袖都有令:
除非死亡,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她们的山、她们的密林。
可眼前的人族,不但混迹于血族城邦,还身着血族衣饰与闻名遐迩的贵族纠缠不清——代价只是后颈的一行齿痕。
呵!
烈日穿心,她顿时捏紧银针、磨利牙齿。
“……宠物!”
闻言,冉曦不置可否,连眼都懒得眨:
“给我就可以,谢谢。”
“叛徒!”晦暗猛然褪尽,“斗篷”的银针如骤雨,转眼即落满了指缝,“既然你冥顽不灵,那我就送你一程!”
人族的银针似一弯铡刀,呼啸着往另一人族那碍眼的颈上斩。
冉曦从容不迫地腾挪,仿佛“斗篷”的盛怒只是一团缠人的尘埃,不必挥舞武器抵御,于是她几不可闻地叹气:
“你我相争,可都讨不得巧。”
要是冉曦打伤“斗篷”,她遮掩人族身份赢了一路的蚀日赛将就地断绝;要是“斗篷”偷袭得手,奥莉维娅跟玛雅还眈眈——
“唰!”
一口豁牙长剑毫无预兆地崭露,一刃劈冉曦细细搓捻的心绪,一刃劈那见破绽就钻的银针。
铁门开了再开,蚀日赛局势明了又黯,台下的血族纷纷窃窃私语。
“弄什么?蚀日赛改车轮战了啊?!”
“今儿别是又打到凌晨,我夜里还得上工呢!”
“你认真瞧一瞧那新上场的是谁,菲尼克斯家族的狼人耶!”
“是嘛?那我必须掏出我的望远镜了!”
用不着望远镜,冉曦凭长剑斩落的力道,就认出了执剑者的身份。
最忠心的狼人统领在此,奥莉维娅呢?
虽然大小姐打扮得极浮夸、最抢眼,跟烈日一样不容置喙地挤入蚀日赛场里每一片藏着掖着的视野。偏偏此刻,她们三人呈鼎足之势,迫使冉曦不敢分心。
玛雅从小狼崽时就与剑为生,再佐以经年累月的淬炼,如今跟盛夏时节雷厉风行的暴雨如出一辙,即使提的是一把行将崩裂的破剑,擒获那位擅长偷袭的蚀日选手,也不过使了三剑。
“流银选手,”玛雅不喘不吁地将“斗篷”拎到自己的剑锋上,“请放下武器。”
“‘晨曦’!”
冉曦捡了方才打斗时脱手的“不死鸟”长剑,悄默声飘落在玛雅身后,“给我,流、银、选、手!”
“斗篷”以什么样的目光打量自己,冉曦不在乎,毕竟她们只打了一刻钟的照面,连名字都是从不相干的狼人口中得知的。
但是“叛徒”……冉曦一位就够了,不需要再给予血族额外的恩赐了。
“行呀,”流银抱着遭狼人砸伤的小臂,眼珠于兜帽的阴影里忽闪,“你手给我。”
玛雅立即警惕地一拦。
怕玛雅瞧出端倪,冉曦识趣地止步,人站在狼人矗的藩篱后,只将手臂朝着流银展了展:
“您找回了奥莉维娅小姐的宝石,菲尼克斯家族将——”
人族薄韧的切牙骤然刺穿冉曦的肌肤,咬折她虚伪的言语。
顿时,血流如注。
斗篷下,噙着殷红的唇齿一咧,仿佛捕猎后大快朵颐的豺狼;随即,豺狼似是咬了铁骨头,“呸”地一咳,从口中吐出一颗“珍珠”。
“嘭!”
那“血珍珠”落地即炸,下一刻,浓烟如群山里的雾,滚滚漫过蚀日赛场。
狼人一惊,抬脚将鬼影似的“斗篷”踹翻在地,豁剑直指修长的腿骨。
“玛雅!”
冉曦再一次阻拦狼人,可惜“晨曦”归了流银,她只得以真挚的痛呼取而代之,“血、我的血!它们……”
金辉照射着人族右腕的伤口,血液如一条淌着奶与蜜的河,流过斗台周遭熙熙攘攘的红眼珠。
随即,嗜血|欲滋生如雨林。
嗅到甘甜鲜血的一霎,混血就地化作行尸走肉,纷纷垂涎三尺地朝着“啪嗒啪嗒”的生命之源汇聚。
混血的秩序员也随之沦陷,维持纪律的铃铛隆然坠地而碎。
“玛雅——”
“不死鸟”长剑与陷入癫狂的蚀日赛选手短兵相接,僵持之际,秩序员冲出浓烟,朝着冉曦袒露的后颈张开血盆大口。
“救……”
冉曦和“晨曦”。
狼人毫不犹豫地掉转武器,一剑将冉曦身边翻涌如蚁群的混血砍得四脚朝天。
然而,“蚁群”浑然不觉痛,下一刻就抖擞着爬起身,继续朝热腾腾的盛宴冲锋。
庸庸碌碌的混血以出卖劳力谋生,将养一家吸血鬼不易,谁也负担不动饲养血仆挥霍的金银,一桶腐坏的血浆就可以让七八口吸血鬼撑一个月了。
可此刻,滚烫的血泼洒于廉价的蚀日赛场上,宛如神赐。
癫狂欲|望下,混血迎着锋刃虔诚合十:
“阿门!”
“放肆!”
一阵威严裹挟着“神谕”,从混血的骨隙里钻出,“退开!别玷污不属于你的人族!”
长剑骤然一轻,冉曦眼睁睁瞧着凶相毕露的血族身形一顿,从脑袋到脚趾,皆冰冻于离她一英寸的地方,脸上甚至还挂着上一刻的狰狞。
能让混血令行禁止的,除了位列天国的神明,就只有——
“奥莉维娅小姐。”
狼人稍稍鞠躬,“您释放了压制?”
菲尼克斯家族血统纯正,于血脉杂糅的混血存在天然的压制,能肆意发号施令,甚至是颐指气使。
而混血,不得不从。
一如眼下。
奥莉维娅慌忙推开碍眼的混血,循着“甘甜”将冉曦的腕子护在怀里,而后,眼里流出毒蛇的毒液一样黏潮的光泽:
“我都瞧见了——为什么你每次都要惹恼我,给自己找罪受?”
“可能。”
冉曦望了眼骄阳,“我是人族吧!”
她本想配一抹讥讽的笑,可凌晨以及方才的失血使她沉入漫漫冰河里,一切都在扭曲、褪色,最终,似燃尽的蜡烛那般幽幽熄灭。
丧失意识的前一刻,她听见奥莉维娅气急败坏地指使玛雅:
“追捕流银和‘晨曦’,生死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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