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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5-非常宠物店 林晚缺少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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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缺少追问的自觉,尹白缺少解释的兴趣。对视之间,他们都以为对方懂了。所以林晚站起身来,对温珉说了一声“跟我来”,便率先走出办公室去。
他个子高,步子大,走得快。黑西裤的两条裤腿交替摆动,一双黑皮鞋却几乎没踩出声音。
温珉一米六出头,追着林晚小跑,很快又有些喘。“你慢点啊,林老师。你是有什么急事吗?这样赶路。”
林晚的腿被“林老师”三字绊了一下。他侧低头看温珉的马尾辫,想了想,“林晚。不是老师。”
“那我可不客气了,直接叫你林晚啦。”温珉扶着胸口吸了长长的一口气,抬头笑道:“看你的相貌简直比我还显嫩。你一直这样吗?”
“嗯。”林晚又开始走,步速放慢了些,显得颇为惬意。蓝花楹飘落的花瓣不时落在他发梢和肩头。
温珉这次跟得舒服多了,笑道:“尹老师说,你和昶姐姐开了一家非常宠物店。店在哪里?我们怎么去?我寄宿方便吗?”
“在望津区桂花巷。我们开车去。寄宿的话……”林晚说到这里,他二人正好走到了校园北门。他看着空荡荡的车位,突然想到,车被林昶开走了。
他在脑海里勾勒了一下路线,转身面对温珉,认真地说:“没有车开了。走过去三公里。”
夕阳眷恋着天空,舍不得沉下去。阳光金灿灿的,给他白净的脸染上了暖色。
温珉仰头看他,翘起两边嘴角,眼睛弯下来,“那不如共享电瓶车?你会吧?”
两辆电瓶车和两只头盔,颜色嫩黄,沿着路边行驶。林晚在前面,一双长腿窝在踏板上,膝盖委屈地顶着手把,脊背却依然挺得笔直,像一只被迫缩进茶杯里的长颈鹿。
温珉跟在后面,嘴角压不住笑意,一路上倒找了不少笑的理由。穿过乐水桥时,她笑说夕阳太美了,水面涟漪洒金一般。跑到了桂花巷,她又笑说这里到了秋天一定香极了,金桂飘香,配上两只膏蟹,一杯烧酒,真乃人间乐事。
骑到了巷子深处,林晚把电瓶车停在宠物店门口,摘下头盔挂在车把上,让开一步站定,等着温珉停车。
温珉一边按开头盔卡扣,一边抬头看店招牌。匾额用了很庄重的蓝底金字,上书“非常宠物店”五字,用隶书体,蚕头燕尾,古朴端庄。右下角却有两只粉嫩的爪印,平添了几分淘气。
“原来真叫非常宠物店啊!太有趣了。”温珉边笑边叹,“那个爪印是你和昶姐姐印上的吗?”
那确实是他和林昶每人印了一个,林晚轻轻“嗯”了一声,走向店铺的门。
温珉对着这扇门又笑起来,因为门上挂着许多毛茸茸的小球和小尾巴装饰品,“这一定不是你弄的。对吧?”
“嗯。”林晚应着,拉开门,先进了店。
温珉跟进来,发现店内很暗,简直不像做生意。傍晚了,本就暗,门口的光被桂花树挡住,而橱窗玻璃上爬满藤蔓。
这是一棵中华常春藤,种在窗下的花槽里。花槽足有一米高,土很深。
她弯下腰看藤贴近土的那一段茎,笑道:“你应该喜阴才对呀。不过现在,确实外面也没什么阳光了。”
一条黑背狼狗从收银柜台底下钻出来,直直向温珉冲过去。它站起来和人差不多高,张着嘴、伸着舌头,两条前腿热情地就要往温珉肩上搭。
温珉“哎呀”一声,抬起胳膊挡住了狼狗的舌头,忙道:“男孩子不可以!林晚,你管管他。”
林晚沉声道:“墨迹,回来。”
狼狗夹着尾巴,委屈巴巴地退回柜台底下,只露出一双湿漉漉的眼睛。
“谢谢你,林晚。”温珉笑道,“之前我还奇怪,尹老师怎么会让我来这里实习。原来如此……”
“你很吵。”林晚站在店铺中间,突然说。
他声音很冷。若说平日是冬天,此刻就是寒流侵袭。这一声落地,店里静了一瞬。
那几只蹲在货架上的猫不舔毛了,笼子里的鹦鹉不抖翅膀了,恒温箱里的守宫也僵在原地。所有的小动物都缩了缩,卡住,似乎集体掉线了。墨迹把下巴贴在地上,耳朵压得低低的。
温珉也卡顿了一瞬,望着林晚冷漠的眼睛。那双眼在昏暗的店里显得格外深,但没有怒气,只是冷。
立刻,她又笑起来,嘴角翘得高高的,笑出了两个酒窝,“你不爱说话,那我说呗。不然我怕你尴尬。”
“……”这次轮到林晚掉线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很吵的女人。就像一块冰掉进了凉白开里,他没沉底,也没把她冻上。他反倒成了浮着的那个。
钱匣子旁边传来一声清丽的“茶茶”,高处一盏青铜灯好像有人刚添了油、拨了灯芯似的,爆出火光,照亮了店铺。那些小动物们又窸窸窣窣起来。
林晚也想到了下一步该做的事,像个人类主人那样,走到店铺后门,拉开那门,回头说:“温珉。这里。前店后家,这是生活区。”
“来了。”温珉走向客厅,在经过茶茶的时候,摸了摸它的头顶。难得高傲的茶茶竟然肯配合,低下头蹭了蹭她的手指头。
林晚有点儿明白温珉哪里特殊了,很显然,她在这些小妖精眼里是很受欢迎的,而且她有所感觉。
自古以来,特殊体质者各种各样,“天生亲和”在特殊里算常见的。林晚没有纠缠此事,边引路边告诉温珉:“我住二楼西侧那间,你可以住东侧。厨房和餐厅在二楼。三楼是林昶的,她暂时不在。”
“好。”温珉跟着他,口中对装修风格夸赞不已。
另一边,林昶正在逛街。她接了电话,第一时间跑到了云川商场,从一楼逛到四楼又逛回一楼。
一楼的金银首饰她喜欢,可钟朔不怎么喜欢,除了参加活动佩胸针,他平时都不戴。二楼的箱包鞋子还有三楼的男装很实用,不过还是试过最好,与其买了再调换,不如明天一起来逛。四楼……
等她最终选定了一套游戏键鼠,再一看天色,已经黑透了。
她抓起购物袋就开始狂奔——还有半小时,实在赶不上,她就得动点儿手段了。当然不用最好,规则法术很累的。
好在这一路运气不错,没怎么堵。她到的时候航班刚刚落地。
晚上八点,航站楼灯火通明。出口处接这趟航班的人不多,也不少,都将期待放进扶着栏杆的手里、放进抻着的脖子里。
林昶没走过去。她找了一个斜对角的位置站定。她能看清走出来的每一个人,但那些人应该不会太注意到她。
她扣紧了羊绒大衣的扣子。温柔的杏色,下摆宽松,腰带系出一个蝴蝶结,衬托这段的纤细。
出来的人多了起来,她的心跳跟着人群加快。她一个月没见到他了。电话和即时通讯完全不能替代他干燥的手掌和宽厚的胸膛。
她喜欢期待所带来的心跳,这让她觉得自己活着,活得有滋有味。所以她愿意放他走,愿意等他回来。
在恋爱里,她和人类无异。
不,应该说,她爱得更单纯,因为她没有人类那些诸如买房买车之类的现实烦恼,甚至不用思考生老病死。
她爱恋爱,她爱将她带入恋爱的人——钟朔。她看见他了。
钟朔穿了一件暗色的棒球衫,帽子压得很低,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拉着一只登机箱往外走。他身材高大壮实,在人群里很显眼,哪怕裹得严严实实。
林昶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走路的姿态——那种带着点懒散的、不紧不慢的步子。他很适合随时伸一个懒腰,对着太阳赞叹一声:暖风熏得游人醉,正该再补一个午觉。
林昶看着他左右张望了一下,大概是在找她。她嘴角翘起来,转身就走。
她走得很笃定。不快不慢,一步是一步的。她绕过接机的人群,穿过到达大厅,往停车场的方向去。
她没回头,但她知道钟朔看见她了。如果没有,她绝对要罚他看自己一晚上。
果然,身后传来了脚步声。节奏很快,从滚轮拖过地面的混乱声响中凸显出来。
林昶听着那越来越近的脚步,嘴角的弧度压都压不住。她加快了步子,拐进了停车场旁边一条没什么人的通道,绕过一栋楼的拐角。
这里偏僻,没人注意。周围光线黯淡,小虫在夜里有一声没一声地叫着。
她在脚步接近时蓦地转身,正好迎上追来的钟朔。
她一跃,扑了上去。钟朔接住她,身形微晃。他双手揽住她的背,任由登机箱倒在地上。
“你跑什么?”他笑问。
他抱得很深,满怀都是羊绒大衣的暖意。
林昶一把扯下他的口罩,仰头吻了上去。一个月的分量都投入了这个法式湿吻。
钟朔热烈地吻回去,一只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紧紧箍着她的腰,把她整个人往怀里按。
棒球帽的帽檐撞到了林昶的额头,两个人都没管。
他在外面是一个好脾气的人,随和,爱玩但不爱闹。只有在她面前,他热烈。林昶非常喜欢他这个脾气秉性——这说明,他这一生里,她最重要。
至少林昶是这样理解爱情的。狐族自来多情,她更是其中翘楚。
他们吻了很久才分开,呼吸都乱了。
林昶把脸埋在他颈窝里,闻到了他从机舱里带出来的混杂气息,也闻到了他自己身上的味道。
干燥的基底,皮肤上薄薄的油脂,带着一点红石榴香皂的香气,还有片场带回来的一丝烟味。
钟朔的喉结动了动,声音从他胸腔里传出来,带着长途飞行后的沙哑:“你刚才跑什么?我以为你会在车里等我。万一我没看见你呢?”
“那你就惨了。”林昶闷声说,语气里全是笑意。
钟朔低头,用下巴蹭了蹭她的发顶:“这么说,要感谢我今天没带墨镜。”
“要感谢我给你追我的机会!”林昶抬起头来看着他,一双狐狸眼睛盛满喜悦。
她抚摸过他的脸颊——他眼窝深,在帽檐的阴影下更显深,眼角有一点疲惫的纹路,但看她的目光是烫的。
她伸手摘掉他的帽子,把他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好像在确认这个人真的完好无损地回来了。
“你瘦了。”她说。
“你才瘦了,”钟朔把她抱起来,颠了一下,“是不是没好好吃饭?”
林昶咯咯咯地笑,“那咱俩去吃饭吧,好好补一补。”
钟朔放下林昶,弯腰把倒在地上的登机箱扶起来。林昶踮着脚尖帮他重新扣上帽子,然后牵住他的手,一起往停车场走。
他们找了一家私密性好的私房菜馆,钻进一个安静的包间,点了一桌子菜。两个人边吃边聊,又叫了两瓶甜酒。
林昶讲宠物店里一只寄养的英短猫差点把一只金毛挠出了心理阴影,那金毛现在看见猫就绕道走。
钟朔笑得靠在椅背上,笑声低低的。林昶觉得这个声音她可以听一晚上。
甜酒像蜜糖一样,又浓稠又甜蜜适口。不知不觉,林昶的脸颊泛起红晕。
钟朔撑着下巴看她,伸手把她嘴角沾的一点酱料抹掉。
林昶轻轻咬住那只指尖,问:“想我没?”
“想。”
林昶觉得舌尖与心尖都很痒,“那回家?”
“回。”
回程的路她简直不知道怎么走的。只记得灯光摇晃得细碎。两人刚撞进卧室就缠在一处。
后来的事,小别胜新婚,灯火暖黄,帘幕低垂,这便不必多提了。
附录-【金暾鸟】
据《万象异物考·异部·妖灵卷》记载:
金暾鸟者,阳属妖禽也。其鸣“茶茶”,故俗称茶茶。栖于千仞绝壁之上,日初升则引吭而歌,声闻数里。性高傲,目无余禽,终日所向,唯日而已。
其形类鸡而肥,通体赤羽,流光烨烨,顶有金冠,灿若熔金。其食甚异:好啄毒虫为粮,愈毒愈甘。蛇蝎蜈蚣之属,凡夫避之不及,茶茶则视为珍馐。盖阳火之体,能炼阴毒为己用也。其羽极美,赤者如焰,金者如日,古人以为火德之征。或有贪夫,冒死攀崖捕之以取其羽,茶茶由此益罕。
此鸟之灵,在知日。虽风雨如晦,能辨日之所在,未尝稍迷。
不知谁于卷中补注曰:“怪事经常有,比如我,就遇到了一只爱喝可乐的茶茶,长得可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