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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   金文昌总共做了二十年奴隶。他被带上山时刚满二十五岁,获得过全国优秀科学博士以及时代百大影响力人物的称号,在他光宗耀祖的同时,他还是一名难得的处男。处男的身份让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他觉得自己比全中国的公子哥都要清高、都要光荣。他每日坐在自家院子的石柱前,端详这株□□,内心怀揣着澎湃的激情,思考着与夜磨子共度一生的幻景。
      他在幻想的世界里与夜磨子相识、相爱,两个人遭遇了一些世俗上的困难,但都被他的足智多谋以及夜磨子充分的牺牲成全化解掉了。他给自己安了一个无比英俊的外壳,他有一张规整的脸和健壮的身材,又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夜磨子也美化了几分。
      长时间的白日梦混淆了幻想与现实的界限,有时他在园子里碰上夜磨子,都要吃惊:原来他真人长这个样子!但是很快夜磨子身上的香味就会钻进他的鼻孔,夜磨子的眼珠会流转到他的身上。金文昌便会一扫失望的情绪,像触电了一样浑身一颤,发出由衷的感叹:幻想再好,也比不上真人啊!
      岁月在他的白日幻想中悄然走过,最严重的时候,金文昌对于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浑然不知——他一直都没发现弟弟与夜磨子的奸情,直到二人在夜里高歌的事情传遍整个金府,他才在这之后恍然大悟。
      在这门奸情变得众所周知之前,金文昌每天都沉浸在无比幸福的情绪之中。他丝毫不觉得这些花费掉的时间不值得,在他的构思里,再过两年,家里便会给他找一位不是很漂亮但是很高贵的女士,安排他拿着礼品和黄金前去提亲。在他踏入那座陌生的大门时,他便能嗅到那位女士身上被浸润的家族的气味,他会伴随着这股陌生的气味生活下去,直至死亡。
      在他提亲的同时,那名陌生的女士便会躲在珠帘背后观看,看到他的脸,她一定会瞬间哭出声来,体会到命运的捉弄和亲族的背叛,这份痛楚将使她浴火重生,成为一名铁面无私的夫人。为了弥补自己这张天生的丑脸犯下的错误,他决心无论妻子是怎样的人,他都会做一名大方的丈夫。给她买州城最时髦的衣服和皮包,并且尽量减少和她同床的次数。他决定,一旦能从金府分家出去,住到独院的大宅子,他就把夜磨子讨过去,每天和他不知飨足地通房,风雨无阻、不知天高地厚地坠入爱欲的温床,直到自己虚弱得身无硬物。
      但是金文昌没有等到这样的生活。他25岁那年,还没有一家小姐愿意嫁给他。在这之后,他自告奋勇地登上津山,想要斩妖除魔,梦想建功立业,但是现实是他惨败了,被王大郎俘获了,成为一名高大的野人的奴隶。
      这二十年来,金文昌过的是比畜生还累的生活。他一周工作七天,轮两个礼拜可以休息半天。就那半天还不得闲,要写近期的工作小结,傍晚时分给王大郎做阶段性汇报,重点是反思自己哪里做的还不够好。繁重而无意义的工作使他异常的衰老,他干得腰也驼了,眼也花了,满嘴的靓牙也已松动了几颗。他每天佝偻着脊背,闭上嘴巴也成为了一项费力的工程,他没力气再管理面部肌肉,任由嘴唇长着,走到哪都淌一地的酣水。
      体力劳动严重影响了金文昌的身体健康和外貌状态,但可惜的是这些都还没有剥夺他思考和想象的自由。究其原因,王大郎第一次当老爷,还不懂得抓思想的重要性。表面上,金文昌每天干着农活,让干嘛干嘛,听话极了。下水摸鱼,上树摘桃,他都干得又快又好。连木头监狱里关着的壮汉看了,都要啧啧称奇,认为他和山中的猿猴同等的灵活,应该去马戏团做杂技表演。
      但是在他思维的深处,正在盘算着惊天大计。金文昌往河里钻的时候,思考的是水上逃亡路线。他往树上爬的时候,观察的是整条山脉的地理走向。就这样他日思夜想,深思熟虑,终于思考出了绝佳的下山逃亡路线:先走山路,转往泥地里走,留下长长的脚印。再后退步,沿着这些脚印倒退着走回去,一个猛子扎进黄龙沟里,狂游两百里地,就基本能到达凤堰江啦。黄龙沟的改渠工程是他指导修建的,现在正值丰水期,激烈的水流冲撞着河岸,错落的山峰处瀑布坠落,裹挟着白色的泡沫。金文昌似乎已经感受到冰冷汹涌的河水裹挟着他向自由奔腾而去。
      这条计划完美至极,但他忽略了王大郎有千里眼的功能。有人会提问,那天晚上他在墙角下面偷听的时候,王大郎不都说了嘛,脑门上新长出来的第三只眼,能看到太阳系的外面去。对此,笔者的解释是,夏天蚊子多,金文昌又是O型血,在蚊子眼里相当于法式可丽露。他一静止,蚊子就嗡——地集体赶来,趴在他的嫩肉上,打死也不肯下来。因此他后半夜被蚊子叮得受不了,只听了一半就回房睡大觉去了。
      错过了这个重要信息,金文昌犯了惨痛的战略性失误——他没有摸清楚敌人的实际情况,搞错了逃跑的前提信息。这二十年里,金文昌一共逃跑了九九八十一次,平均每三个月就会进行一次出逃,跑不过三个时辰,王大郎便会瞪着猩红的双眼,虎虎生风地从背后赶上来。对此,金文昌一直摸不着头脑。他想王大郎也许有读心的功能,为此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敢在心里叫他王八蛋,那段日子当真难挨。
      后来王大郎越长越高,几乎长成了摩天大厦,金文昌这才想通了。这玩意儿不是人,人哪有这么大个儿的。既然不是人,那抓他还不简单。管他怎么找见的呢,玩的就是心跳。
      金文昌如此频繁的逃跑,被抓,再逃跑,王大郎也不恼火,很有耐心地跟他在林间做捉迷藏游戏。他虽然吃人,但却没有虐待人的爱好。有人跑了,那就再抓回来嘛。山里生活缺乏娱乐,王大郎也感到了无聊,抓人成为除生存之外唯一的户外娱乐项目。后来更多的人对这项运动产生了兴趣,就在他计划下次逃跑的时候,夜磨子跃跃欲试地前来搭讪:“唉,下回啥时候跑?把我也带上吧。”漫不经心的脸上藏不住期待。
      最开始的时候,金文昌认为夜磨子是真的想跑,想跟他一道再回到金府去。那里有吃有穿,还有书籍字画看,闲下来时,还能去街上淘二手古玩。在州城,他是金少爷,是天之骄子,旅游乘轿子都只坐头等舱,与骑马一般快,来回往返路只损耗两枚壮汉。
      而夜磨子,更不用说啦,还有亲亲情人金武略在山下等着呐。金武略,哇塞,他虽是亲哥哥,但偶尔想起来也犯馋。金武略几乎不是人,而是一个符号,一种文化象征,类似书里提到美男,总要说貌赛潘安。至于潘安真长什么样,那谁能知道了去。在远近十八乡,金武略便是这样一个文化符号。谁家小伙子长得俊,上街都会被小姑娘吹口哨,调戏道:“小帅哥,做不做我的武哥哥?”
      这样一个流行天王,看上了夜磨子,不用想,夜磨子肯定爱得要烧坏脑袋啦。金文昌有时候思考,他这么着迷于夜磨子,这么爱意淫他,会不会也是因为想要战胜弟弟的潜意识在作祟。已知,金武略钟情于夜磨子,那么要是夜磨子钟情于他,就可以推导出他强于金武略的结论了。
      在最开始的时候,金文昌念在自己是夜磨子的前主子兼旧相识,总忍不住把他当伙计,当知心人,要把他friend zone一下。那时候夜磨子还很腼腆,对他仍抱有难以摆脱的奴性价值观。金文昌问他什么,他就老实回答什么。
      金文昌越问越坏,起初是他在使坏,后来是他被搞坏。到了最后,他破碎得几乎要发狂:“你说家弟喜欢你,是因为你很会叽里呱啦?”
      这里的叽里呱啦是古语,如今已经不好查证啦,翻译过来就是技巧优越、局部比较紧实的意思。
      夜磨子本来就是通房的小厮,年龄一到,统一接受了培训才上的岗。对于自己技术优越一事,他认为理应得到上级的表彰。
      “对啊,当然是因为我擅长叽里呱啦。我比别人都叽里呱啦,比他叽里呱啦过的人都有本领,他才爱我爱得要发狂,每天晚上都要我。我白天干活,晚上叽里呱啦地任他搞。那个破床摇呀摇,响得隔了二里地都能听到。有几次我就这么睡着了,天明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眼白一个劲儿地往上翻,活像中了邪。可即使我这样了,他还在止不住地叽里呱啦我,一刻也不肯离开。”
      金文昌听了以后,灵魂化作白烟从嘴里跑了出来,两眼空洞洞地盯着一个地方,许久都回不过神。他觉得这样不对,这样的相处过于下流,连红极一时的地下文学《秘戏图》都不这么写。《秘戏图》写黄色片段,那都是有情节有铺垫的。书中的林家宝有十六名太太,但每个太太和他都是纯情的真爱!
      金文昌做过很多年的少爷,这和他做处男的时间一样长。由于长相丑陋,连通房丫鬟见了他都嫌,这使得他在感情关系上极度自卑。他明白了一件事,哪怕是金钱和地位的诱惑,也不能让一个通房丫鬟尊重他、爱戴他,用被真情润湿的双眼注视他。因此,他将自己塑造为一个具有高尚理想的人。唯有以此为借口,才能让他拥有在金家做少爷的立身之本,才能让他对金武略和夜磨子的相爱进行严厉的批判。时间久了,他也分不清是先有的对崇高爱情的理念,还是先有的恪守处男的实践。
      但是二十年过后,当他下山当了官,在京城修建了全新的金府之后,他的尘封的青年时期的欲望全部苏醒,与他年老时的厚脸皮两相成全,使他成为一名为所欲为的银魔。他写奏章,听小报,都要通房丫鬟在底下给他做吹活。他还沿袭了他爹的坏习惯,爱把男的扮成女的,小厮叫成丫鬟。
      他这么猛玩儿了几年,很快口味就重了起来,非群郊不能谢出精元是也。再后来,他沉溺于捆绑滴蜡的小把戏,每每临近关口,都会高声唱道:“夜,夜,夜,诶哟,我去。”通房丫鬟们只当他是拽洋文装逼呢,心中骂他是个死肥猪,爱放狗屁。但实际上,这个名字又再与何人说起呢。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那年二十出头的金文昌,在听了夜磨子的粗鄙之语后,惊骇得辗转难眠。夜里闷热难耐,蚊虫在他的脸上行走在,在他的身上咬来咬去,使他浑身起满了又肿又痒的大红包。他在四面八方涌来的无助中啜泣出声,滚烫的泪水淹死了十几只蚊子。在屈辱中他痛恨所有人,夜磨子、金武略、王大郎、雷小虎……他默念着这些仇人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惊讶而痛苦地发现,他深爱着其中的一部分人。
      早晨天亮,乌鹊鸣啼。金文昌用纯净的泉水洗去了脸上的泪痕,在新一天的逃跑开始时还是叫上了夜磨子。
      那是他跑得最远的一次。整整一天,王大郎都没来追。他和夜磨子跋山涉水,跑了整整一百里路,他们跳进黄龙沟的河水中,在水流中两个人全力地游动,不让激流将身体吞没。他们在河水中起伏,挣扎着露出头颅,在半山腰的位置,远远看见了金府门前悬挂的红灯笼。金文昌记得夜磨子对他回眸一笑,在水鬼一样的造型之下,他的笑容依然如同出水芙蓉一般灿烂,让金文昌心头颤动,获得痛彻心扉的感动。
      在逃跑之前,金文昌已经沿途设了许多陷阱。他在草丛处藏了许多野兽夹,在隐蔽的树干上挂了几只连发弩。这些机关都用细细的银线连着,那是金文昌从自己裤衩上拆下来的线头。
      那日王大郎迟迟不来,金文昌真当他是被陷阱弄死了。他走在路上,感到久违的畅快与轻松,他甚至感到了时光的回溯,他又回到了上山的那一天,那时候他二十多岁,觉得自己可以带兵杀死一个妖魔。
      后来,王大郎还是追了上来。至于迟到的理由,是被其他事情耽搁了。那天金武略单枪匹马,上山要人。被王大郎左劈右砍,做成了一盘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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