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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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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昌带领着刚刚成立的除鬼队,浩浩荡荡地向着津山进发。这是一列二十一人的精锐队伍,排在最前头的,是金家长子金文昌。他骑着一骠色大马,在日光照射下,马的皮毛发出耀眼的金色光辉,宛如雄狮一般灿烂壮烈。这也让驮在它身上的任何人都显得威风凛凛、英勇不凡。
跟在金文昌后头的,是此行的两名随从。这两名随从离开金府,也脱去了身为下人的谄媚和殷勤。他们不苟言笑地跟在金文昌的后面,沉默不语又心事重重。他们分别是金家小厮夜磨子,以及津山猎户雷小虎。
除鬼队的队长便是大少爷金文昌。文少爷人如其名,是举国闻名的文化博士。早在幼学之年,便已经能够利用割圆法计算圆周率到小数点后十位数,那时他还没阅读过《九章算术》,完全是通过独自摸索,产生了朴素而原始的微积分思想。震惊全国的黄龙沟引水工程就是在他的英明指导下实施成功的,他创造性地提出了“水浅流急,水深流缓;光滑则湍,石砂则断”的理论,比爱尔兰工程师曼宁早了两千年。在他的引流工程之后,州城再没发过一次大水,也没经历过一次大旱。他曾作为数学家和工程师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发表大会,只不过听者寥寥,没有让他成为明星。这使得金文昌意识到,搞科学搞得再好,也不能让他变得受欢迎。要不是后期沉迷江湖小说,文少爷现在应该是世界范围内的大科学家。
跟在队伍最后的,是十八名气势汹汹的壮汉,他们便是金府豢养的门徒。这些门徒身高体壮,目测平均身高在一米九以上,皆为社会闲散人士,除了打架没有别的特长。平日里负责欺行霸市和催讨欠款的业务,各个都是街头散打冠军,老实百姓远远看见这些人走来都要吓得尿裤子,流浪狗见了都要夹着尾巴躲着走。到了晚上他们便回到金府吃喝拉撒。他们所在的小院内,经常能听到牛鸣一般嘹亮的鼾声。这嘹亮的鼾声使得隔壁的鸡群生物钟紊乱,常常是到了晌午才开始打鸣。
这些壮汉统一骑着黑色的波斯马,这些马都有着相似的高鼻深目,原因是它们都起源于同一种马,为同父异母的兄弟。它们的强壮的父亲,是由波斯国进口而来,获得过国际级别的纯种马血统认证证书,这说明它父母双方、祖上三代都是纯血马,不可能参杂一点驴子等其他物种的基因。这使得金大人借来它配种之后,舍不得骟掉它出品的小马驹。因此这些肆意成长的小马驹们性格暴烈,肌肉充实,五官精致,眼大有神。载着十八壮汉走在山路上,个个重达千斤,如同移动战车一般动作迅速、坚不可摧。
十八门徒为首的,是一长着碧眼红髯的六尺大汉。此人脸上长满茂密蓬松的络腮胡,颜色发红发黄,连带眼珠子都是绿的,推测父母一方很可能有维京族的血统。他骑在马背上,给木桶一样结实的马背压出了一个凹槽,活脱脱是个巨型秤砣。他头顶无须,爱戴钢盔制成的牛角帽。此帽由牛皮制成,浑圆地包裹在他的脑袋上,从侧边伸出两只闪亮的牛角。
别人的剑都是挎在腰上,他的剑却是背在身后,为纯铁打造,足有一名成年男子重,挥舞起来虎虎生威,能引发小范围内的龙卷风。他在街头舞剑,常有围观的小孩被刮到天上去,半晌落不到地上来。这样一头壮汉,打起架来更是无所畏惧,人送外号“狂战士”。狂战士抡起剑来,挨打的人不曾有过一个活口。将尸体的衣服掀开一看,皮肉上不过青紫伤痕,但内里却是震成了果冻,把人皮捞起来,稀稀拉拉地淌满地的血水。
他驾马驶在门徒之首,看着眼前的三人,碧绿的眼睛一挤,嘴角发出一声嗤笑。这三人,便是我们开头介绍过的文化博士金文昌,以及此次捉鬼行动的发起人——津山猎户雷小虎,他也是此行的向导,山路千回万转,崎岖难行,全靠他带领队伍寻找传说中的食人鬼王大郎。
这些年来,狂战士走街串巷、勤于锻炼,自然看不上瘦弱的金文昌和野路子出身的雷小虎。但真正让他疑惑的,却是队伍中毫无用处又凭空出现的夜磨子。从他知道这个人的第一天起,他就对此人充满了好奇。
狂战士在金府生活了足有五年,对于金府的桃色事件了如指掌。根据他的个人观察,夜磨子应该是金武略的随从兼床上伴侣,二人甚至还有地下恋爱的关系。据知情人士,他的老相好兼金武略的丫鬟玉环所说,这二人常在夜间行不轨之事,并以歌声作为掩盖。每每到了深夜,常听见武少爷院里传来男声二重唱,时高时低、做风流语,使人听了心烦意乱,使狗听见嗥叫不止。他们还不如直接叫唤呢,唱得鸟难听!这是玉环的原话。
这样身份特殊的夜磨子,按说应该在金府里老实呆着,过着少爷的马子这样风光的生活。但他本人性格高傲,脸皮又薄,旁人问他:“哟,夜磨子,你和武少爷,是不是叽里呱啦的关系?”就引得他破口大骂:“你奶奶的,关你屁事。我是不是的,和你有个蛋关系?”这样粗鄙的言语和不友善的性格在他做丫鬟的时候很受欢迎,人人都说他有个性,是个火辣的小辣椒。但当他做小厮的时候,还是这样的做派,就招致了几场匿名的挨打。这时常挨打的局面,在他和武少爷开始夜间高歌后才停止。
此行捉鬼队伍中有夜磨子,是因为他遭人举报的缘故。有人宣称夜磨子与王大郎交往甚密,早些年他是王家父子进府时的引路人,与王大郎算得上是旧相识了;还在金府着火当天,与一貌似王大郎的乞丐有过交谈,若此条消息属实,那他便是王大郎的卧底,金府的间谍。
这封举报信寄到了金老爷的手里,金老爷看后怒发冲冠,立即把夜磨子叫来审问。在审问期间,金武略数次打岔,试图求情。这样不识时务的行为使得情况恶化,金老爷当即将惊堂木拍得邦邦响:“哇呀呀,我府里竟出了你这样不知廉耻的东西,你苍蝇不如、老鼠也不如,竟敢勾引我的儿子、金府的二少爷、州城最尊贵的公子哥,还与罪人王大郎行为不轨。真是天生放浪、无法无天。来人啊,给他打八十大板,立刻给我赶出去!”
还是金文略上前阻止,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他拱手上前,用咏叹调式饱含感情的话语劝道:“我亲爱的父亲,州城伟大的执法官,您这样的判决,儿子我认为很是公正。但眼下山中出现妖魔,儿子认为,事情也分轻重缓急,夜磨子私德败坏事小,到山上斩妖除魔事大。应该留夜磨子一命,让他一同上山,作为诱饵兼敢死队,发挥他卑贱生命最大的用途。我贤明的父亲,您意下如何?”
由此一来,才让夜磨子免遭刑罚,如今骑着花斑色的瘦马,穿着灰绿色的短褂,扎着宽腰长裤,同这群牛鬼蛇神一起上山,寻找山上的牛鬼蛇神。在狂战士看来,夜磨子是个很奇怪的通房小厮。这不是因为他先是做丫鬟,后才做小厮,这点子性别倒错,在狂战士看来是针尖大的小事,不过是有些丢人,上不得台面罢了。而是他觉得夜磨子长得太瘦,脸也不甚娇艳。很难想象这样的姿色,能吸引到见惯了美人的金家二少爷。
依照他和夜磨子打照面的经验,此人除了皮肤白皙、没有口臭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外形上的优点。而且据他的老相好玉环所说,这人性格孤僻,谎话连篇,整天谁都瞧不上,呵,也没人瞧得上他!狂战士实在不能理解,为何金家二少爷会看上他,难不成是因为他很擅长叽里呱啦罢!?
他的绿眼睛贴在夜磨子的后背上,让夜磨子不禁反复回头看。他初次回头时,撞上了狂战士粗犷凶狠的目光,连忙回过头去。再回头时,便蹙着眉头,斜着眼睛,显现出疑惑不解又稍显愤怒的神情。这样屡屡回头的行为,被金文昌注意到了,他觉得自己直接地受到了冒犯,升起一股超乎理性的愤怒。他对着后方的十八门徒喊话:“你们这群莽夫,没羞没臊的。往常在府里看你们还有个人样,怎么放生到山上就成了这样的野兽相。夜磨子是伺候我的人,也准你们这样盯着看?”
狂战士当即发出了一声嗤笑,他用粗哑的嗓音文绉绉地念道:“文少爷,这人走在前面,路也向着前方,我们哥几个不往前面看,还能往哪边看?您在金府的时候,我们尊重您敬爱您,可帮您金家摆平了不少麻烦事。那时您对我们还不是客客气气的。怎么如今出了金府,反而对大家伙儿没了礼貌。您这尾巴翘到天上去,是对着谁在孔雀开屏呢?”
其余的门徒们也发出了嗤嗤的笑,这是一种嘲弄的,对着金文昌的心事了然若揭的笑声。这笑声让骑着名驹的金文昌丧失了威风,他红着脸佝偻起来,紧急地辩解道:“太大胆了,太放肆了,你们简直失去了礼仪道德,竟对着我说这样的话。”这句之后,他便想不出新的措辞。轻快的马蹄声在山间回响,门徒们在后方互相挤着眼睛使眼色,歪着嘴地笑话金文昌。
好心的夜磨子看不惯他们对金文昌的捉弄,他发话了:“行了,看就看吧,我心里没鬼,自然不怕人看。你们要看就看个痛快,过了今天,没准就再没机会了。”他这话的意思是,自己此行必死无疑,哪天是死期不一定,但很大概率就是今天。但是同行的人听在心里,都被唤醒了忐忑的心绪。他们想到了生死,便收敛了笑声,在凝重的沉寂中,金文昌暗恋夜磨子这件事,变得一点也不幽默了。
到了夕阳落山的时候,带路的雷小虎问道:“英雄们,停在这里可好?咱们也歇歇脚。再多走几步路,天就要黑了,那时候可不好赶路!”
绵长的队伍稀稀拉拉地停了下来,沿着落日的红色晚霞,染上了浓烈鲜红的色彩。狂战士驻马四顾,只觉得雷小虎选的地方阴气森森。两座小峰夹道,只留中央一处宽敞地,往前往后皆是独行者的小路,马都嫌憋屈不乐意走。这地方像是吃饱了的蛇肚子,把众人吞在腹中,往前往后都出不去。
狂战士问他:“你这找的什么鸟地方,若那妖魔来了,我们都没处躲。再往前走!休想跟爷爷玩花花肠子。”
雷小虎原地勒马,矫健地翻身下地,他抬头对着狂战士说:“英雄不熟悉山路,不知道也是有的。这山路高低峰错,险象迭生,难得见一个平着的地方。在此处扎营是顶好的,我们在此处生火,烟都吹不到外面去,全被两座峰挡住了。若再往前走,可就没这么漂亮的藏身处了。”
雷小虎的辩解,获得了队伍中大多数人的认可。行路一日,个个都是疲累交加,于是便纷纷表示没什么大不了的,该来的总也躲不过,不如今天就舒舒坦坦地过一夜,喝上几壶酒,凡事都明日再议。
狂战士仍觉不妥,不禁破口大骂,力图让众人继续赶路。他拿起鞭子在空中挥舞,发出响亮干脆的炸裂之声,竟引得山中好奇的猿猴前来观看。这些猿猴立于山峰两侧,大的携着小的,足有十来只,这奇妙的景象令所有人感到惊奇和诧异。在这之后,不过四五分钟,天色便完全地暗了下来,竟是浓墨般黑,一点路也看不见。
天黑了便再没辙,众人都感叹于雷小虎对时间的精准把握,也只好下马整顿,将缰绳束于树干上。又生起了火堆来,火苗在半空中啪啪作响,在温暖的火光中,所有人的情绪都变得温馨了起来。他们像是回到了往常的生活,从州城嘈杂的街上回归金府的小院,在宁静安稳的夜晚里,恐惧和仇恨,这些烦人的事都暂且可以抛在脑后,天塌了也有狂战士顶着呢,这些都留给明日再说。
壮士们松了鞋袜,坐于地上,从包裹里掏出味道馋人、想了一整个白天的锅巴酱菜,又取出封存于瓦罐中的米酒,将其倒入铁壶器中,挂在柴堆上烫着。加热中的酒酿散发出馥郁的香气,酒精在醇厚的白雾中蒸腾,浓稠的米酒正咕嘟冒着气泡。在返寒的山林中,所有人都被这香味吊得舔了舔嘴唇。
在这酒沸的短暂时刻里,狂战士用他绿色的眼睛盯着夜磨子,在夜磨子看向他的同时,他用粗壮的食指指了指他:“你,去给文少爷和我各倒一杯酒。”
他将木制的酒杯举在身前,看着夜磨子板着脸地站起身,抬着眉毛低着眼,既没好脸色但又顺从地将酒杯从他的手里接了过来。夜磨子取下了悬着的铁壶的提梁,将它歪斜,浓郁的琼浆便划着优美的弧线流出,哗哗落在了茶杯里面,滚烫的水珠飞溅在他白皙的手腕上,但他在所不惜。夜磨子先将茶杯给了狂战士,然后转过头,示意金文昌把工具也交上来。
狂战士小口啜着这滚烫的山间玉液,酒进入了他的肠胃,使他的热血一瞬间翻腾起来,在体内火辣辣地涌动。夜磨子这位身份贵重的奴仆,此刻正在给所有人倒酒,他反复地弯腰和起身,使每个人都平等地感受到了被人伺候的甜美,因此每个人的脸上都泛起了幸福的红光。而他的第一杯酒,自然是要献给场上说话最算话的老大,做事最顶用的龙头。这个人既不是金家长子文少爷,也不是山中猎户雷小虎,而是他铁剑达人狂战士。这优先享用的权力使得狂战士在众人中格外的幸福,也让他格外的不露声色。在所有人沉默的赞赏和不甘中,他开始有点懂得夜磨子的魅力了。恐怕金武略夜夜享受的,也是这样的滋味。
沉浸在这崭新的幸福中的狂战士,甚至开始认真地思考将夜磨子夺过来之事。他想,若是此行还有回程,他就要向金老爷讨赏,既要一座大宅子,也要黄金数十两。然后这被武少爷把玩过了的夜磨子,这下贱又尊贵的美男子,就也一同讨来赐给他吧!
正当他想入非非之际,夜磨子突然紧张地问他:“大壮士,那雷小虎哪去啦?”
狂战士瞬间从美梦中回过神来。他在黑夜中四顾寻找,火光之外一片漆黑,树影耸动,遮住了皎洁的月光。耳边风声瑟瑟,虫鸣从远方传来。他心觉不妙,将酒杯砸于地面,从怀中抽出沉重的大剑,向着漆黑一片的两座山峰宣战:“不好,叫人给埋伏了!”
说罢,其余壮汉也迅速起身。十八人肩膀挨着肩膀,将金文昌与夜磨子围在中间,摆出一规整的阵法。再抬头望去,东边的山峰上不知何时站立着一彪形大汉,有两人高两人宽,发如浓雾,在月光中闪烁红光,脑门中间悬着第三只眼,红彤彤地上下左右转。这便是王大郎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