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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粟铁·离狐立桩 七曰屯吏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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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狐的田,第一日没有下种。
韩浩先让人量地。
成廉带军候营在前探路,两名熟悉水性的老卒沿旧渠查沟。渠底积着多年枯叶,水草根须结成厚厚一层,木杖刺下去,黑色腐水便从缝里冒出来。
田边拉起一根量绳。
每十步打一个结,两头各由军正营士卒牵住。李封、薛兰带着县寺小吏立桩,一人报数,一人入册。郝萌坐在田埂旁,将报出的亩数与量绳所经步数分别记下。
第三遍拉完,小吏额上已经全是汗。
“韩校尉,这一段量过三次了。”
韩浩看着田界。
“第二遍比第一遍多三步,第三遍又少两步。”
“地面高低不平,量绳难免……”
“所以还要再量。”
小吏闭上嘴,重新接过绳头。
附近流民不敢靠近,只站在荒草外远远看着。一个瘦高汉子握着缺角旧锄,锄柄上缠着两种颜色的麻绳。他看着木桩一根根落下,眼中既有期待,也有惧意。
桩立得越直,他越想相信这片田真的能够分给人耕种,也越怕第二日有人拿着旧券来,把所有桩重新拔掉。
临时木案旁立着一块新板,上面写着五条禁令:
不得侵田。
不得诱买。
不得藏户。
不得持伪券夺地。
不得截留屯粮、眷粮与赈粮。
每日开工以前,不只流民要听,县寺小吏、护田军卒与前来旁观的旧族代表也必须站在木板前听完。
第一根有争议的田桩,被一名白发老妇抱住了。
老妇年近六旬,鞋底已经磨破。她从田埂另一端赶来,怀中紧紧抱着一卷油布。守卒刚要拦,她已经扑进泥里,两条手臂死死环住木桩。
“这八亩不能量!”
“是我家的田!”
韩浩道:“让她过来。”
老妇没有松手,只把油布包举到胸前。
“我有券。”
李封接过旧券。
竹片边角已经碎裂,系绳也换过数次,印记只剩下一半。县吏看了一眼,低声道:“此户三年未纳税,旧册早已记成逃户荒田。”
“我没逃!”
老妇猛地抬头。
“第一年我儿被拉去运粮,第二年兵来兵去,第三年渠断了,什么也种不出来。”
“屋子烧了,我住在东边破窑。田荒了,可我没有卖!”
韩浩问县吏:“查过她是否仍在离狐么?”
县吏垂下头。
“没有。”
韩浩让薛兰验券,李封查税册,又派人去破窑核验。
那八亩地的量绳停了下来。
旁边渐渐有人议论,若每张破券都这样查,离狐的桩只怕立到秋后也立不完。
半个时辰后,核验的人回来。
破窑里有老妇与孙儿的衣物、陶罐和半袋野豆。邻近两户也能作证,她从未离开,只因原屋被烧才迁去窑中。
李封从旧税册里找到了老妇丈夫连续七年的纳税记录。她所说的断桑树只剩下树桩,西侧三块埋进草根的界石也被挖了出来。
韩浩把旧券交还给她。
“八亩从荒田册划去。”
老妇怔怔看着他。
“还是我的?”
“券是真的,人也没有逃。”
韩浩道:“仍归尔家。”
老妇屈身便要行大礼,被韩浩托住手臂。
“站稳。”
“军府修渠后,秋收按实收缴租。若尔家无力独耕,可以申请与民屯合耕。田仍归尔,种粮、耕牛与人力另记。”
后面的细则老妇并没有全听明白。她只抓住“田仍归尔”几字,抱着旧券离开时,两只手一直在抖。
那名握着旧锄的瘦高汉子,悄悄向木案靠近了几步。
屯吏看着停下的量绳,低声抱怨:“若处处这样查,十日也立不完桩。”
吕布正从另一侧田埂走来。
他伸手拔起已经打进老妇田中的木桩,扔到一旁。
“那便多查十日。”
“真券还在,不能因为我们急着开屯,便突然变成无主。”
午后,王奉到了。
三辆车停在田埂尽头。为首车上坐着一名四十余岁的男子,穿青灰长袍,鞋底干净。车停稳以后,家丁先在泥边铺下一块旧席,他才下车。
县寺小吏见到他,神情都有些不自然。
张超低声道:“王奉。王氏旁支,掌外田和数处私仓。”
王奉逐一行礼,礼数无可挑剔。
“诸位为离狐清田,辛苦。”
“只是西渠以南这片田,恐怕不能继续量。”
韩浩问:“为何?”
王奉从随从手中接过一卷保存极好的旧券。
“此处旧名柳下田,是王氏祖业。兵乱暂荒,并非无主。”
“军府若要试屯,王氏愿另献二十亩薄田,再送粟种六车、耕牛十头。”
“这里一百二十余亩,须先撤桩。”
张邈接过田券。
券面印记清楚,见证姓名齐全,竹片也有旧虫孔。单看模样,它远比老妇那张残券更像真物。
王奉看向韩浩。
“韩校尉方才认过一张旧券。想来不会到了王氏这里,便说旧券无用。”
田边慢慢聚起了人。
所有人都在看,军府所谓真券可以争,究竟只对无权老妇有效,还是王氏也要经过同样一道门。
韩浩没有被他逼着当场断定。
“入争讼册。”
王奉的笑意淡了一些。
“既有旧券,为何还要争讼?”
“尚未验真。”
“韩校尉怀疑王氏造假?”
“老妇的券也验过。”
韩浩道:“所有券都一样。”
郝萌接过竹券,先看绳孔与竹面,又侧向日光。券面几处颜色略有不同,像是旧字被刮去后重新写过。
韩浩道:“取县寺税册、王氏外田簿、田氏副籍与邻田旧券。”
王奉仍站得很稳。
“验便是。”
他的家丁开始从车上搬下水囊与粮袋。十余人虽未披甲,却都带着木棍,站位也隐约护住车辆与道路。
成廉看见以后,让军候营士卒散到两侧。
双方都没有拔刀。
第一处疑点来自见证人姓名。
李封翻到券成之年。
“孙里正在此券写成前一年便病死。”
王奉道:“同名之人不少。”
李封又指向县印。
“那年冬日县印崩去一角。此券落印完整,用的却像更早的印模。”
王奉的脸色微微变了。
田盎翻开田氏副籍。
“柳下田旧由张户佃耕,前主姓赵。离狐旧券多先写渠名,再写俗名,此券只写柳下,不写西渠。”
“田氏的记法未必是王氏的记法。”王奉冷声道。
韩浩没有让二人继续争。
“购田自何人?”
“赵氏旧主。”
“价多少?”
“粟三百石。”
“何处出账?”
“王氏内账。”
“带来了么?”
王奉停了一下。
“没有。”
“回城取。”
韩浩指向那片田。
“核验结束以前,不授田,也不撤桩。现有桩只标争讼界,不表示军府已经占有。”
王奉道:“乡人看见桩在王氏田上,只会说军府夺地。”
韩浩让陈到取来炭笔,在最近一根木桩上写下两个大字。
待验。
“现在不会。”
王奉盯着那两个字。
“韩校尉真要为几个流民,与王氏如此计较?”
“眼下没有流民得到这片田。”
韩浩道:“争的是券真不真。”
王奉向前一步。
“王氏可以再补百石粮。”
张超开口道:“田是田,粮是粮。”
“不能拿二十亩无争之田与百石粮,换一百二十亩待验之田。”
王奉看向张邈。
“张府君,军中缺粮多少,尔应当比我清楚。”
“粮急,是我的事。”
吕布从他手中取回那张田券,重新卷好。
“券若是假,便是尔的事。”
旧渠北面忽然传来马蹄声。
宋宪带着数名军卒赶到,身后跟着七名满身湿土的男子,其中一人右腿有旧伤,走路时需要旁人搀扶。
王奉看见他们,神情第一次真正变了。
宋宪把一块木牌放到案上。
“顺着王曲的钥匙,查到城东私仓。”
“仓后地窖藏着二十一人。流民十一、逃户七、离狐原户三。病弱者已送济伤营,这七人尚能行走,带来核名。”
王奉立即道:“那是王氏收容的佃户。王氏给住处、给粮,何来藏户?”
宋宪摇头。
“不对。”
他摊开数块木牌。每块上面都写着人名、出工与每日所领粮数。伤病者减粮,停工者断粮,最下面另有一条:
不得赴军府入籍。
韩浩问:“为何不许入籍?”
王奉道:“这些人原本便是王氏佃户。若全入军府册,王氏外田由谁耕种?”
宋宪又取出那块写有六名妇人姓名的迁人牌。
“此事另查。”
王奉没有回答。
吕布走到那七人面前。
“谁是离狐原户?”
三人迟疑着举起手,其中便有右腿受伤的男子。
“叫什么?”
“张谷。”
“原有田么?”
“三亩薄田。”
“现在呢?”
张谷看了王奉一眼。
“并进王氏外田了。”
王奉立刻道:“他欠种粮与牛钱,以田抵债。”
“抵田券呢?”韩浩问。
宋宪搜出的账牌上,只写欠粮九斗、欠役二十七日,没有抵田文书,也没有张谷的指印。
韩浩问张谷:“为何不来军府报籍?”
张谷喉间像堵着东西,隔了很久才道:“王氏的人说,谁去报名字,便不再给粮。”
“有人走过?”
“两个。”
“后来呢?”
“一个被抓回来,腿打断了。另一个没有回来。”
王奉冷笑:“他想入屯田,故意诬告王氏。”
韩浩没有立即采信,也没有立即否定。
七人被分别带往不同棚中,由不同书吏询问,不许彼此见面。私仓入口、守仓者姓名、木牌来处也分别立案。
半个时辰后,七份口供送回。
藏户数目、每日粮数、不得入籍与逃亡受罚,大体一致。两名守仓者也被收押,其中一人承认迁人牌由王曲送来,至于是否出自王奉本人,尚需继续核查。
郝萌对田券的核验也有了结果。
竹牍是旧物,文字却是后写。王氏名号下方留着刮改的细痕,绳孔磨损与绳结年数不合。更重要的是,王奉随行车辆暗格中搜出了三片形制相同的空白旧竹券。
虫孔、竹色与绳孔位置,都与柳下田券近似。
田盎看着那三片空券,背上缓缓渗出冷汗。
今日这张券若能成功,明日那些空白竹片便会长出另外三处祖业。
韩浩把证物依次摆上木案。
旧券。
空白旧竹。
县寺税册。
田氏副籍。
藏户木牌。
七份分别询问的口供。
“王奉,伪券与藏户之事,尔还有何解释?”
王奉脸上的从容已经消失。
“王氏外田众多。仓下小吏私自造券,我未必尽知。”
宋宪道:“券与空白旧竹藏在尔车中。”
王奉没有再接话。
吕布问韩浩:“王奉券假,这一百二十亩便归军府?”
“不归。”
韩浩道:“假券只能证明王氏无权凭此券夺田。田的前主、旧佃与实际界限仍要继续查。”
吕布这才看向王奉。
“听清了么?”
“我没有因为尔是王氏,便认下假券。”
“也不会因为尔造假,便趁机吞去全部争讼田。”
“今日先查王奉,不株连王氏所有真券。”
王奉的嘴唇发白。
“王氏仍会人人自危。”
“拿真券者不必怕。”
吕布道:“持假券者,确实该怕。”
王奉被收押,伪券、私仓与藏户并案核查。未涉案家丁登记后释放,私物不得擅夺;王氏三日内须交外田册与旧券副本,争讼田继续标作待验。
三日后,王奉伪券、藏户与克扣口粮三项初步证实,迁取妇人一事另案追查。
告示贴到离狐木棚前时,最上方只写着两句话:
真券有争讼之门。
伪券无夺田之权。
告示连续念了三日。到了第三日,已经有流民能够跟着念出后一句。
第一批核清的荒田也开始登记暂耕户。
张谷排在第七。
书吏问过姓名、年齿、家口、旧籍、伤病与所长,最后道:“须五户相保。”
李封正要落笔,韩浩抬手止住。
“五户互验,不作连坐。”
“有人病亡、迁徙、逃走,邻户及时报知。明知共同骗粮、藏匿逃户者才治罪。不能一户逃亡,另外四户一并受刑。”
李封刮去原字,重新写下条目。
日落前,民屯初册已有二十七户。
写着“待验”的桩仍立在柳下田旁;已经核清的田界边,则落下了第一排新桩。
吕布在临时木案前展开一卷新令。
没有鼓乐,也没有祭告。田边只有尚未收起的量绳,以及木槌敲击田桩的声音。
《离狐试屯令》凡七条:
一曰试授田令。
官田、户绝荒田及限期不归之逃户田,验明方授。凡券争未决者,标曰待验;不得强耕,不得强收。
二曰新附宽租令。
新附之户,首岁宽租。种粮、农具另簿记借,灾歉先留来岁之种,不得收尽。
三曰五家相保科。
五户互验姓名、家口与田界,有迁徙、病亡、逃失者及时报官。不得因一户有罪,概坐四邻。
四曰禁侵屯田令。
将吏、豪右不得借护田、验券、借种之名侵地取食,不得诱买、强夺、藏户。违者入案,不避亲疏。
五曰军眷给恤令。
军眷先记本人姓名。基本粮、工粮与旧功给恤分簿。不得强役、强嫁、私卖;幼儿不得因父伍径入兵籍。
六曰三仓计簿令。
军粮、种粮、赈恤伤粮分仓分簿。非有署名急令,不得私相拆借;借用须记数、记日、记归还之处。
七曰屯吏考课令。
考屯吏,不独问开田亩数。并问实收、逃户、争讼、伤病、器具损耗、强役侵粮。虚报者治,主动补报者别核其因。
令文读完,吕布取出另一卷官牍。
“离狐试屯既行,田、人、粮、具、水不可久无专官。”
“自今日起,置屯田都尉,以韩浩领之。”
韩浩接过官牍。
“试屯尚未下种。”
“所以这不是赏尔收了多少粮。”吕布道,“是让尔继续把这些桩立住。”
韩浩将官牍收好。
“那便先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