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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议《傲世法则》前五集 临时放一下 ...

  •   读了《傲世法则》前五集,不算很满意,当然,这种不满是相对的。换句话说,《傲世》确实写得还不错,然而,很可惜,就我个人的看法而言,以作者曾经展现出的水平而论,不够好——而且,分明应该更好的。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就已有的内容来看,文章的构架相当出色:情节安排大体上既遵循了情理之中的逻辑性,又能时不时给人以意料之外的惊喜;线索与伏笔等虽然还看不出太多,但迄今为止也算编织细密,布局巧妙。显然,这一次,作者在大纲和设定等先期准备工作上下了大功夫。
      可是,《傲世》不象《异人》那样感人,尽管后者有个乱七八糟的开头与无数不知去向的伏线。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很明显,在“写”的具体过程中,在把一个脑海中的故事转化为文字的具体过程中。
      不妨先来看看以下几个例子吧。

      首先,哈维镇的毁灭(第二集第九、十节)。作者在这一段描写了主角在刚刚安定下来并喜爱上新的环境时,家园无辜被毁。单看第十节,极好,场面的烘托、行为的对比、情感的逐渐积累与释放,都处理得十分恰当。可是,汤森的愤怒、恨意、伤痛……明明白白就在那里,读起来却隔了一层玻璃似的,无法让人投入。
      原因挺简单,铺垫不足。
      晋江网友夜一的黑猫在评论某篇死神同人时说“绝望在幸福中突如其来才更加的撕心裂肺”,流传更广的说法则为“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放在这里,意思都一样——如果对小镇的美丽祥和与人们的平静安乐没有直接的感性认知,没有喜欢上那个地方,读者对小镇的遭遇又怎么能感同身受。而作者呢,对哈维镇的全部描写如下:
      “此后,汤森就算找到了乐子,每天有大半时间在镇上套房里看书。一边恶补常识,一边修身养性,完全恢复了记忆中的宅男生活。期间被人服侍的倦了,他就上街溜达,买个面包,喝杯酸奶,逗逗光屁股小孩之类……
      期间他又交了不少朋友,比如卖花的小姑娘,卖烟的大叔,旅馆的老板,还有总在河边钓鱼的那群小老头,甚至有三只猫和一条流浪狗,它们老等他喂,所以汤森跟水池里的金鱼和肉摊老板反目成仇了——相比被抓去喂猫的金鱼,肉摊老板的纠结之处在于骨头都是白送的,客人单买骨头怎么算价啊?”
      没了。
      不能要求读者只从这几句话中就看到孩子们的欢颜,老人的悠然,猫狗怎么撒娇到他开始投喂,肉摊老板的郁闷抓狂……而形象模糊的后果是,第十节中汤森“为了给自己牵马的护卫、为了给自己抱披风的侍女、为了给自己找零钱的小姑娘、为了追着自己要糖吃的光屁股小孩、为了和善的守夜人、为了憨厚的小吃摊老板……为了这宁静的小镇,为了这无辜的几万人……”这段失却了坚实的基础,因此也缺乏足够的力量。对比《异人》中坦妮的死亡(第十五集第九章),反复的“笑脸盈盈”的描写,直接把她的卑微刻在了读者心里,后来她的结局才会让人落泪。
      建立生动鲜活的形象,渲染其美好,然后,其崩毁消逝方能对读者造成强烈的感情冲击。没有前者,后者不过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哪来直指人心的感染力。

      接着,说一下枯叶球。它的第二、第三次出场(第一集第十节,第二集第六节)写得非常可爱;随后是一次奇诡的偷袭歼灭战(第三集第四节),确定了其不寻常;如今,则继续忽隐忽现的卖萌中。看起来,这会是一个重要的伏笔,然而,它的初现(第一集第三节):
      “……有几团西瓜那么大的枯叶球监视了汤森一整天,汤森躲在树下,它们就爬上树俯视他;汤森藏在树上,它们就挤在树下仰视他;汤森隐入水中,它们就在水面摊开了晒太阳……打又打不死,烧又烧不掉,把汤森弄的没有一点脾气,最后只有拔腿跑掉。”
      没了。
      多么吝啬,多么容易被忽略的叙述啊……
      这种处理,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好处,实在想不透作者的意图。其一,由于第一次的出场毫无存在感,读到后来未必有印象,怕会让人摸不着头脑。而且,枯叶球的数量、结构、造型也到第三次才写清楚,这显然和我们认识事物的客观过程是相反的——难道刚见到时主角竟然没有粗略地观察一下?更关键的一点在于,简洁有力固然重要,但对此类细节下笔那么吝惜,损害的却是文章的趣味性。
      趣味性对网文有多重要,无须多说。《异人》在这一点上很占便宜——科恩就是最大的笑点。而汤森的性格虽然也有骄狂恣意的一面,但军人世家出身,总体上要严谨沉郁的多,况且,他孤身一人,至今没有依靠,无人包容,却前有大敌,后有一堆人指望着他,处境如此艰难,也不允许他过分放肆。受此影响,《傲世》的主线自然极具张力,放松的一面却需要看其他人或辅线。所以,枯叶球及类似细节,哪怕不是伏笔,也当稍作正面描写,以充实文章的肌理。
      长篇小说,一旦脱离了活泼丰满的细节,节奏的张弛变化就不见了,于是行文要么显得仓促,要么变得沉闷。时间一长,读者会累的……

      最后,谈一谈议论、叙述与描写在文中的比重。从《异人》说起吧,“菲谢特的微笑”那一段真是写得好,这一点毫无疑问。可紧挨着的第十四集第一章,在开篇“这一刻,城上城下,几十万人鸦雀无声”这句话后,接了一段议论。同样的,在坦妮的故事里,“她笑脸盈盈,她们都笑脸盈盈”之后,也是一段议论。在我看来,这两段文字的必要性很可商榷:至少,阅读时跳过并无妨碍;甚至,它们的存在多少破坏了当时或紧绷或哀伤的氛围。
      迄今为止,《异人》的中段,是作者笔锋最健的时期,然而非必要的议论已经不时出现。而该文四十集后及《傲世》开文至今的文字,往往夹叙夹议,难以拆分。我在另一篇评论中提到的“对心理活动解释过细”、“废话太多”,指的就是这个问题。如菲琳与母神对峙时的动机分析,还有为汤森对敌手段及战斗行为所作的辩解,实属多余。直接灌输这些观点,一是少了想象思索的余地——留白很重要;二,别人未必认可作者的看法——影响对文章的认同感;三,难免伤害段落的流畅感和紧凑性,打乱读者情绪积累的过程。
      议论是否对文章有所增益,取决于许多因素。如《韦帅望》系列,它的议论大半是为了展现人物在不同价值观间的挣扎,多用问句,所以反而加强了感情冲突的剧烈程度。但是,一般来说,分析、说理、解释这类文字,其情感表达是间接的,调动的是理性思维,很难让读者全情投入。若通篇如此,等于在考验读者的耐心。
      小说,不是报告,不是论文,可以不十分确切,但必须能打动人。讲述一个故事,首要的立足点在于感染读者,而非说服读者。真挚细腻的描写永远比平铺直叙有效,议论则是不得已的办法,避之为吉。“Show, don’t tell.”

      直接描写与细节描写不够,议论又过多,概括地说,就是文章有些详略失当。造成的后果是角色形象不够清晰,字里行间感情不够饱满,文章没能在第一时间给人以深刻鲜明的印象——起点一天,有多少更新量?稍微有些阅读门槛的书,看的人就不多了,何况《傲世》的缺陷确实存在。
      理想状态下,我会建议作者做一次全面修订,同时整理一下思路。可惜,对专职网络写手而言,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损失太大。那么,只能寄望于作者在写作过程中的自我调整了。当然,即使是现在,这仍是一篇上乘的小说,我觉得,它无论如何是值得期待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小议《傲世法则》前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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