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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先生 伯恩·罗伯 ...

  •   警报声第三次穿透天花板从二楼传到一楼,聒噪且持久,凌初一笑着摇摇头,抽了张厨房纸擦手,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看他哥新发的消息。

      【好吵。】

      【好吵。】

      【好吵。】

      【到底是谁的生日?】

      字里行间透出少见的、来自郑庭酒的气急败坏,凌初一很没良心地笑出声,发了条语音:“我确信他当时说的就是你的生日,就跟你说他绝对搞错了……我遵照他老人家的遗言,这么多年都没找人强行砸了这个保险柜,够厚道了吧?”

      郑庭酒也回了语音,在尖锐刺耳的背景音中平静地说:“现在找人砸了吧。”

      凌初一笑得手抖,笑够了才欠兮兮地回了句“砸了老头托梦骂你”。

      一百八十秒,警报声停,凌初一仰头看一眼天花板,没再收到郑庭酒的回复,犹豫几秒后还是收了手机,洗洗手继续备菜。

      伯恩·罗伯特老先生决定定居中国以前就开始着手处理自己的财产,或者说,遗产。老先生无儿无女无复杂的情感纠葛,遗嘱由其本人花费数年的时间一点点立下,离开的时候也很低调,没引起大的争议,走得很体面。

      遗嘱立得很清楚,唯一没提及的,就是郑庭酒眼前这个,凌初一说先生留给他的保险柜。

      ——也就是先生其貌不扬的床头柜。

      试错三次就是三分钟的警报,来回几次郑庭酒头都大了,处于噪音中心实在是让人很难冷静。

      如果密码是他的生日——那未免再简单不过,可是现在明摆着不是他的生日——除了农历新历之外还能有第三个生日吗?

      或者说先生又记错了他的生日。

      郑庭酒看着床头柜上那张三个人的合照,轻轻碰了碰上面笑得坏兮兮的老头。

      叹口气。

      算了。

      死了都还要留个机会和我吵一架,烦不烦啊。

      不给看就不给看吧。

      今年圣诞节就把保险柜扛去你墓前砸了。

      郑庭酒收回手,勾起唇轻轻笑了一下,一瞬间找回了一点小时候和先生面对面激情辩论的小得意。

      警报声停了之后,二楼就安静得一点声音都听不到了,郑庭酒第一次觉得这种寂静实在难捱,沉默地盯着照片看了几分钟,站起身准备下楼去找凌初一。

      其实先生只记错过一次他的生日,也是他来到这里后过的第一个生日,那年他才五岁,按理说不该这么印象深刻,可有些东西不深刻都不可能。

      先生送了他一只鹦鹉。

      那天是四月九号,暖春。那个时候凌初一还是相当蔫吧的一个小人儿,一直没出医院,家里只有他和朱昼两个人。

      近半年的相处让朱昼和他已经很熟悉了,朱昼早早地叫他起床,把睡梦中的小孩直接抱到洗漱台前,略带紧张地说今天有一位老先生要搬进来。

      比老先生更早到的是那只后来取名叫“Joy”的虎皮鹦鹉,Joy一点儿不怕人,第一次到陌生环境就敢耀武扬威。于是在郑庭酒眼里就是一团艳丽的蓝嚣张地飞进来,享受够郑庭酒的注视和惊叹后停在挂钟上,兴奋叫道:“Happy birthday!”

      一个深沉温柔的声音从门口传来,逆着光,连剪影都显得温柔,那个声音说:“我听说今天是你的生日,这是送给你的礼物。”

      郑庭酒讷讷:“今天不是我的生日。”

      老先生刻意营造的神秘气氛瞬间消失,他大惊小怪走上前:“我被骗了?”

      “也可以是今天。”郑庭酒被老先生夸张的表情逗笑,再次仰头看向那只漂亮的鹦鹉,认真说,“我很喜欢,谢谢。”

      后来才解开误会——老先生上飞机前听凌辞叶说今天是另一个孩子的生日,不过飞机中转达拉斯本就耽搁了好几个小时,再跨越大洋来到这里,早已是两天后的清晨。

      老先生一门心思要送出去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舟车劳顿,把日期问题忘了个干净。

      当时具体的场景还是很多年后先生讲给他听的,郑庭酒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团嚣张明亮的蓝色,先生印象最深刻的是郑庭酒温和的一句“也可以是今天”。

      先生带他回忆当时的乌龙,笑得胡子乱颤,声音却和当年第一次见面一样,低沉又温柔:“现在初一也长大了,我可以重新送你一只Joy,它可以在你弹琴的时候为你唱歌,你还想要吗?”

      ——“你还想要吗?”

      五个字仿佛在耳边重新响起,拖鞋落在木制楼梯上发出一声脆响,郑庭酒恍惚怔在原地,去年圣诞节在先生墓前都没有过的、强烈的悲伤包裹住他,温柔又绵长。

      回忆就是把从逝者身上抽走的时间放进自己的血管里。心跳一次,血液更新一次,疼痛往返一次。

      郑庭酒缓慢地转过身,用力呼出口气,随后快步向先生的房间走去。

      “叮”的一声。

      这一次,保险柜开了。

      还好没出现什么鸟的标本,只有三样东西,一份遗嘱,一封信,一个密封得很严实的档案袋。

      这份遗嘱他见过,先生去世的一个多月后,他联系沈昭,问先生走了,凌初一还好吗。

      沈昭说挺好的,然后给他发了这份遗嘱的电子版,让他放心。

      那是郑庭酒第一次真心实意觉得沈昭这个人真的是……很难沟通。

      先生的遗产分配基本上就是三方受益对象,国内很有名的一个民族歌舞团,法国莫罗音乐学院,还有就是凌初一。

      手握巨额遗产,这就是沈昭给他的“放心”。

      郑庭酒没什么再看一遍的心思,径直翻到最后,仔细端详先生龙飞凤舞的签名,陈旧的钢笔签名上已经闻不到一点墨水的清香,纸张上的日期显得这一切更加陈旧。

      整间卧室都是陈旧的。

      郑庭酒拿出手机给凌初一打了个电话,凌初一那边油烟机的声音很明显,懒洋洋问他是不是打开了。郑庭酒坐在地上,放松地向后靠着床沿,“嗯”了一声。

      “里面有什么?”

      “遗嘱,一封信,还有个档案袋,信和档案袋我还没看。”

      “那你快点看完,下来准备吃饭。”

      “好。”

      电话没挂,郑庭酒听着凌初一那边各种各样的声音,莫名静下心来,小心地打开那封信。

      狂放潦草的英文铺面而来,乍一看乱得可以,于是其中横平竖直的中文就异常显眼。因为是用钢笔写的,所以个别汉字上都有很大的墨点——比如起头的一句“亲爱的郑庭酒”里面晕作一团的“酒”字。

      提笔的犹豫和斟酌就这样跨越时空,生动在眼前——

      亲爱的郑庭酒:

      我很高兴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以这种方式正式重逢,我的孩子,好久不见。

      我不知道这会是哪一天,你会是什么样子,二十岁,三十岁,还是四十岁?一个人,两个人,还是三个人?

      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曾经以为死亡即是验证上帝是否会降临惩罚的最终时刻,如今我却发现,这是一种只有你一个人可以看到的恩赐。

      我很高兴地想告诉你,我最近见到May的时候越来越多,有时候她在我的桌边读一本书,有时候她坐在我的对面与我共进晚餐。没错,我要向你正式介绍她,我的妻子,May,她叫江胜火,说来有趣,她的名字还是凌初一教我写的,很多年前她告诉我,她取名为May的原因是这个单词是汉语中“美丽的”的发音,简单,纯洁,正如她这个人一样。

      她总是说她可以教我怎么写,她说过她的中文名很简单很好记,我曾经有那么多的机会让她握着我的手写下那三个字,我却行至人生的最后三分之一才学会,才明白姓名是最单纯的告白。

      现下我坐在书房给你写信,江胜火就在我的身旁,我从未感到如此幸福过,每个有她陪伴的场景我都是幸福的,幸福到每个人都能预见我的死亡。

      遗憾的是,这同时另我沮丧。

      那天朱问我,是否要联系你让你回来见我最后一面,这个问题让我苦恼,你刚离开的时候我总是做梦梦见你哭着说恨我,实话说,我并不想让你见证我的死亡,这同时是一种对你来说的残忍。我也没有勇气,让凌初一承受又一次的分离。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这样坦然正视我的自私,我希望你回来,但不能是现在。

      郑庭酒,没有人天生就是他人情绪的容器,哥哥也不可以。我知道我或许错了,我从来没有选对过。可是我也只是对不起,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凌初一。

      上帝,我不知道一个孩子原来有这么多眼泪。小孩子的悲伤那么彻底,他黑色的眼睛里有一片湖,干净得让人心碎。

      有一天晚上,他和我说想你。每个白天他都闹得荒唐,到了夜晚反而异常安静,仪器的光映在他的手侧,他睡在阴影里,问我要是你还在呢。

      我私自描摹了你的未来。你自律又清醒,温和又良善,你会长成一个很好的大人。

      十五岁,你会在考试结束后带凌初一去看雪,按照你们国家的学制来看,在那之后,你应该会上高中,进入新的学校。

      十六岁,你开始接触全新的学习领域,你的数学应该很不错(当然这只是我的私心,数字有时总是美妙的),你并不偏科,但相比精密的物理或是化学,你可能更愿意浸在历史或者文字里,因为艺术家总是敏感的,文字又总是孤独的。

      十七岁,你应该有很要好的朋友,你大概会让他和凌初一见一面,一起吃一顿饭,因为最好的朋友也是家人一样的存在,自然要和最重要的家人见面。你们说不定会吃火锅(毕竟某个身体不好的小孩子真的很馋,而你总是纵容他),翻滚的热气也确实会让人觉得幸福。

      十八岁,你毕业。你或许会谈恋爱,有一个女朋友或是男朋友,你们会一起庆祝圣诞,一起跨年,一起过年,你们相拥,亲吻,在并不平坦的旅途中学会爱与被爱(这句话是真心的,郑庭酒,这是我想告诉你的,你要试着学会被爱,没有人永远是给予爱的存在)。

      十九岁?抱歉,没有了。

      因为说完十八岁后小家伙突然坐起来按响了呼叫铃,我和他所能想象的关于你的未来到此为止。

      你也会觉得我残忍吗?

      不,孩子,当然不是,在我说完这些后,在凌初一再次醒来后,他的情绪终于平静下来了,事情在这里发生转机(当然如果忽略他后面偷跑出去的话),属于十岁的,漫长的春天终于结束了。

      又是十岁,十岁那年我的父亲离我们而去,我那时太过年幼以至于表达我的爱与恨都显得无理,我也没料到几十年后我还会再提及这一切,所以说记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模糊的说法并不准确,此时此刻,我的一生都完整地呈现在我眼前。

      真正教会我的父亲弹钢琴的是我的母亲。那时我甚至还未出生,我们一家住在索恩河畔,罗伯特夫人如过往的每一天一样在晚饭后亲自教导她的大女儿,也就是我的姐姐,弹一首再普通不过的曲子,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和谐的家庭中,父亲一如既往地,无声地陪伴着。直到他在女儿的邀请下亲手抚上那架由我的外祖父赠送给母亲的钢琴——这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我的姐姐自厌的源头,她执着地认为她间接导致了父亲对这个家的背叛——直到她死的那天。

      我想故事之所以动人心弦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虚幻性,因为当这一切成为现实后你能品尝到的一定只有荒唐,荒唐。

      大萧条后父亲开始全心全意投入他的艺术世界,我成长,他疯狂,无止境的疯狂,直到抛弃这个家。一位债券经纪人义无反顾成为一名钢琴家,我猜不会有人比他更了解斯特里克兰的心路历程,当然不一样的是,最理解他的人是我母亲,她没有恨过他,这简直不可思议。

      所以令我困惑多年的还包括母亲的谅解,实话说那时候我们的日子很难过,我想不明白她到底是在等他回来还是在等他走至艺术殿堂的巅峰——不过那个男人远没有走到那一步,法国投降后他失去所有创作的骄傲,我既快意又痛苦,我愚钝的少年时光只期盼一场报复,然后似乎是如我所愿地,他死了。

      在他心心念念的比赛因为战争停赛后,他自.杀了。

      我没想过你会参加这个比赛。

      我很抱歉那时候打了你,那非我所愿,我就像是,我知道,那简直像是少年时代的报复落在我自己身上,其实我真的该去一趟,但我明白又能如何呢,又算什么呢。

      文字已无法记述,是的孩子,也许你读到这里你已经明白我在期待什么,真是惭愧啊,曾经只有上帝见证我的憎恶与懦弱。

      那之后不久,罗伯特夫人——莫罗女士死在了我们移民的前夕,她不舍得,她也丢下我们,后来我在美国为她置办昂贵的墓地,此后几十年,我再未踏足故乡一步。至今。

      我倾我所有以母亲的名义建立声名显赫的国际音乐学院,这不是感恩,这是赎罪。因为我仍然恨。

      还以为我要灵魂灼灼地疯狂憎恨这一生,命运却让我遇到了江胜火,那真是她最好的年纪,像是一团真正的火焰张扬肆意地燃烧在舞台中央,她太美了。

      整个舞蹈团队唯一会说三门外语的只有她,她是当之无愧的外交代表,我追随她的舞步踏遍五大洲,我知道她是你们国家明亮的骄傲。

      没有所谓的含蓄,她打破我对神秘东方梦境的所有刻板想象,她比天边的火烧云还要绚丽。我们在西欧戏剧节上正式确定关系,最纯真的年华呀,我和我热烈自由的爱人,在厚厚的情书足以搭起一座跨洋的桥后,江胜火答应了我的求婚。

      我们在美国定居,我从未想过这成了她噩梦的开始,分别时你问我占有是否成立为罪名,是的孩子,是这样的。这是我这一生犯下最深重的罪孽,懦弱卑鄙如我,在生命之末才敢承认。

      难怪直到这一刻她才愿意见我。

      我固执地认为我为她提供的是优渥一万倍的生活,我的自大困在时代的牢笼里,困在我不肯倾听她哪怕一句中文的轻蔑里,哪怕这一切已经开始汲取她的生命我都不肯放手。我的爱那么炽热,她被放置在我自以为是的巧妙焰心——不会灼烧她,却永远困住她。

      可是我,我,我怎么能够只拥有她却从来不阅读她,一个人的一生数十年的纸页,被我轻易地燃尽,还要反过来去质问她为什么。

      我大错特错。

      我最得意的学生的到来加速了她的离去,来自故土的消息再次点燃了她,她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我是一生都不敢再回到故乡的,流浪者。

      她远走高飞,她不告而别,她自由,她勇敢,她疯狂,她把我扔下了。

      她在艺术上的天分远远高于我愚蠢的父亲,我却没有从来没有理解过我的母亲,所以,所以,所以我在无穷无尽的憎恨中错过了她的余生,May慌张地病逝,慌张地,彻彻底底地,抛下我,又一次。

      如果你愿意,请与我一同呼吸一次这片土地上的空气。

      这是江胜火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我觉得她真是残忍得可爱了。像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可爱,此后她光临的每个梦境里,都是如此。

      我现在万分期待去到她的家乡了,她早早地为我们准备了共眠的墓地,算准了我一定会留在这里,我想没有人会不爱江胜火,她实在是,太古灵精怪了。

      写下这行字的同时,她戏谑地看着我笑,我的爱人永远年轻,她一定也会喜欢你们,尤其是你。

      你大概能比我先读懂他们,这个我曾经以为的只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的诅咒。我不原谅,但我还有爱。它拯救我的灵魂。

      艺术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注)

      这不是她离开我的原因。

      我曾经希望是。

      我现在希望你是。

      孩子,我很爱你,很爱凌初一,感谢你们出现在我的生命。

      我想郑庭酒总要有以另一种方式长大的可能,我想凌初一总要有自己站直的勇气,那是必然的,他是你亲手教出来的,他比我光明。

      而你自由。

      伯恩·罗伯特于落华。

      ……

      四周静寂。

      郑庭酒的睫毛颤了又颤,最后不堪重负地垂下沉默的阴影。

      最先浮现在眼前的是一排又一排无声的墓碑,紧接着是一层又一层,堆了足足三十年的积雪,最后,是一行漂亮的鎏金字。

      ——这里埋葬着伟大的舞蹈家江胜火和她的爱人伯恩·罗伯特。

      北国的雪终于盖住两个人浓烈的爱与恨,死生不复离。

      良久,郑庭酒重新坐直,小心翼翼地打开那个层层密封的档案袋。

      很有分量,压在他几乎要僵硬的手指上。

      那是一本合同,和一份中法双语,做工精良而花纹繁复的终身教授聘书。

      来自法国莫罗音乐学院。

      它将在郑庭酒三十岁时正式生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0章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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