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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   IF 在水一方
      of 《金刚琉璃外传》(插入外传第拾陆节,孟同在美第二年,访问期即将结束,两人通过电话之后)

      经过十小时的长途飞行,孟平在机场的盥洗室用冷水洗了脸,开始对着镜子戴隐形眼镜。他在飞机上无法真正入眠,眼白上出现了细细的红丝,几年没戴隐形,已经不大习惯,需要快速眨动双眼缓解干涩。他瞳仁天生大而明亮,买镜片时被导购称赞为自带美瞳,想起年轻女孩夸张的营销话术,不由有了点笑模样,人也放松了些。他沾湿手指抓了两把头发,新染的颜色很自然,与他本来的发色一致,白头发一根也找不见了。最后对着镜子照了照,整理衣领。他知道自己外貌上有优势,在同龄人中一直属于扛老面嫩的那一伙,很拉仇恨,但是毕竟42岁了,再也不可能焕发出10年前那样的神清气爽。

      他只有一个登机箱和一只双肩包随身,没有托运行李,跟着标示的引导一路走到出口,一眼便看见一道高而利落的黑色身影。孟同两手插兜,笔直立在人群中,面无表情微扬着头,拿鼻孔与下颌示人,一见孟平走出来,立即冰消雪融迎上去,展开双臂做了个短暂的拥抱,然后好整以暇的观看着他。

      孟平则相当震惊,以至于将人家马尾辫的发梢捧到自己眼前确认:“这是真的?真的头发?”

      “真的。”孟同盯着他,笑了,“好看么?”

      孟老师一脸懵,老实点头,“好看。”

      于是孟同的心里顿时充满了幼稚的快乐。

      不知是不是真的被shock到那个程度,在车上的时候,孟平坐在副驾驶还总忍不住扭头去看身边的人。孟同心中好笑,打趣他:“真有那么好看?再看我要收费了。”

      孟平:“包年多少钱?”

      “两块九毛八。”

      “咱俩这么熟了,没点优惠吗?”

      “老师,跳楼价了。”

      孟平妥协了,“行吧,那我分期支付好吧?”

      孟同笑了出来,“你是不是破产了,从国内逃出来的?”

      孟平没接茬,笑笑的看着他,问道:“怎么想到要留长的?”

      “没特意留,就是一直懒得去剪。”

      这熟悉的懒散不经心,是学生本生了。孟平笑着摇摇头,总算产生了见到此人的实感。

      酒店是孟平一早订好了的,顶层套房,主客卧、更衣间、开放式厨房,一应俱全,落地窗外有个小平台,可以俯瞰整座城市。孟同有点意外,他虽然境况优渥,但并不矫情讲究,出去开会时都是普通标间,主办方安排的招待所也都照睡不误,何以如此铺张,想来不由问道:“你怎么安排的?打算住几天?”

      孟平正从行李箱往外拿东西,不大理会他,随口抛了句“还没想好”。

      孟同静了静,又问:“那你晚上有事么,要不要和我吃饭?”

      孟平正将带来的几件衣物挂起来,背对着他道:“我这几天都没事。”

      心知这人在飞机上是不吃东西的,而且只要天还亮着就无法入睡,孟同自行安排道:“那你先洗澡吧,我在这里等你,洗完了去吃饭。海边每个月有一周时间举办market,今天刚好是最后一天,去看看好不好?”

      “好啊。”孟平说着看他一眼,拿着换洗的衣服进了卫浴间。

      水声很快响了起来。孟同从沙发中站起身,打开通风窗,点上了烟。他是前天才接到的电话,孟平只是通知他自己要过来几天,其他什么都没说,也根本没有询问的意思,并未给他准备或安排的时间,来了,也不说有什么事情,也不回答他的提问,若说态度闪躲,却又有一股逼迫般的紧绷感。他从不曾如此。上个星期孟同刚在电话中宣布打算暂时留在这里,今天他就风尘仆仆降临此地,这二者之间若存在着关联,也叫人不敢细思。

      30分钟后两人出了酒店,驱车前往海滨market。正是晚饭时分,人头攒动,售卖的饭食多半是海鲜类,以肉厚鲜肥、鸡腿般大小的螃蟹脚最为闻名,还有不少大锅烹饪的印度菜肴,色泽鲜艳,香料浓郁,很受当地人喜爱,再就是寻常的西式餐饮和各类酒水,也有出售自制手工艺品的摊位,还有表演的街头艺人,十分热闹。孟平貌似兴致不错,然而看的多,吃的少,什么都浅尝辄止,后来干脆尝都不尝了。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就走完了整条街,孟同二话不说开车将人带去了China Town,进了一家广东人开的中餐馆,点上虾饺、牛肉汤粉、白灼时蔬,孟平低着头笑,倒是默默的全吃掉了。

      吃饱喝足,已经晚上9点多了,孟平坐在车里,歪头靠着窗玻璃,终于流露出倦意。孟同侧头看了看他,道:“回去早点睡。”

      道路两旁霓虹闪过,孟平半闭着眼睛,“你住哪里?”

      “有时候住我哥那,有时候住女朋友那。”静了片刻,孟同又接着说:“离你的酒店都不远。这几天我也没什么事……。明天有强降温,你要出门的话,记得多穿衣服。”

      孟平闭着眼睛,似乎是想了想,道:“我只带了贴身的衣服,没有带外套,明天你带我去买几件衣服吧。”

      什么意思,行程如此随机的吗,也就是说你明天本来真的没有事情?孟同愣了一下,随即应道:“好。”

      “早点来,一起吃早饭吧。”

      孟同已经很久没有吃过早饭了,他根本起不来,于是他点点头,说:“好。”

      第二天,他们在酒店的自助餐厅用了早餐,孟平的中国胃对西式早餐的兼容性尚可,这次没再转换场地吃第二遍。当日气温猛降了十几摄氏度,孟同头疼的面对着孟平的衣柜,这真是一个诚实的人,他说没带外套,居然可以一件也不带,最防寒的衣服是三件长袖衬衫,板板正正并排挂着。当事人相当无所谓,耸耸肩表示买衣服的地方遍地都是嘛。

      考虑之后,孟同决定带老师去邻市购物。当地只是座普通城市,不大不小,具备多数美国城市典型的娱乐匮乏和商品种类贫瘠,而隔壁城市则号称X州明珠,有许多高档消费场所,驾车也只有不到一小时的路程。孟平本人并未提出什么要求,但孟同知道他其实很少买衣服,充其量也就买些运动休闲类的服饰,其余正式些的男装,包括秋冬厚实的外套大衣等等,多数都由熟识的裁缝每年定期上门为孟家人量身定做,所以虽然孟平没有购买品牌的习惯,孟同也担心一般的百货商品难入他眼,还是多些选择空间为妙。

      结果孟平在运动品牌商店买了两件外套,一短一长,防风防雨,非常实用。从停好车到结帐前后不到一小时,况且运动商店到处都有,何必开车跑这么老远?孟同是无所谓,他闲着也是闲着,孟平没提出异议,他也就无从解释。

      买完衣服,两个大男人在shopping mall逛了起来。在车上的时候,孟同邀请老师晚上去表哥家一起BBQ,准备好的食材很丰盛,他的女友还有几个邻居都会去,反正人多了更热闹,算是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之一。当时孟平一口应下,这会儿开始满街挑见面礼。孟同有点无奈,说这也不是什么正式邀约正式场合,别那么讲究好嘛,我表哥表嫂都是糙人,你这样让人有压力。孟平认真道:“没关系的,到时候把价签丢掉,我不说,你不说,就当是在超市买的。”

      最后选中的礼品是一套高脚杯,鎏金底座,水晶杯身,形状各异,纯手工打造的线条与质感,昂贵得一目了然。孟同摇头叹气,一脸的不出所料,什么超市卖这种见鬼的玩意儿,说出去有人信吗。孟平自幼耳濡目染,深谙交际之道,在完全陌生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表达诚意,只好送华而不实的礼物,用处或许不大,但哪怕日后摆着积灰,至少赏心悦目。

      购物结束,到了午餐时间,孟同不熟悉这里,没办法再领人找中餐馆,只得在商业街挑了家意大利餐馆,并且忽悠老师:“就当是打卤面,好吧?”

      孟平没搭理他,埋头专注菜单。活泼的女服务生递上几份当季推荐的餐牌,孟平一张张仔细看着,抬眼问了一句:“你吃什么?”得到无所谓什么都行的答案后,又低头研究起来。这时,服务生瞥了瞥两位东方帅哥,开始熟练的推荐情侣套餐。这个州几年前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街上屡见大方牵手的各色情侣,刚才他们俩一起逛街,虽然没有亲密举动,但由于外形出众加异域风情,也吸引了一些善意的目光,孟同觉得这倒无所谓,但情侣套餐就大可不必了,刚要出声解释,那边孟平已经一句OK拍板下单了。

      孟同:“……??”你听清楚她说啥了么你就ok?

      服务生拿着菜单离开,还不忘对他们笑着眨了眨眼。孟平这才问道:“打卤面和红烩牛肉,还有蜗牛,沙拉,可以吧?”

      孟同:“……OK。”

      行吧,反正套不套餐,吃起来都一个味道。

      吃完了饭,差不多该回程,取了车,驶出商业街,孟同拐了几个弯,绕路去到一家小蛋糕坊,下车买了满满两个手提袋的cupcake。孟平在车上等他,见状很是惊讶,孟同解释道:“最近很火的网红店铺,Nat想来很久了,今天刚好多买点晚上大家一起吃。”

      孟平沉默的点了点头。Nat是孟同女朋友的名字,Natasha,照片中冷艳的金发美女,他今晚就要见到她本人。

      孟同打开盒子,从中拿出一个蛋糕,示意,“尝尝,刚出炉的。”

      孟平神情戒备,那热腾腾的巧克力浆、新鲜柔软的奶油、洁白的糖霜,对他这个甜食anti来说都很不友好。死小孩明明了解他的口味,还偏要举到他面前来。

      孟平好脾气的笑了笑,接过小蛋糕,剥下纸碗,一分为二掰开,一半扔进自己口中,另一半递回给孟同。呵,咱俩口味一个样,爸爸还治不了你了?

      孟同讪笑,自作自受接过来吃掉,然后二人不约而同露出牙疼的表情。

      晚上邀请了邻居一家三口,孩童们年龄相近,是好玩伴,开餐前,Nat下班驱车赶来,还特地带了一瓶香槟,整个晚上气氛融洽,宾主尽欢。孟平的高脚杯由于太过吸睛,被众人传阅,搞得他很不好意思,孟同还在一旁悄声促狭:“你小心等会儿被问是在哪个超市买的。”

      或许是由于语言的关系,孟平当晚有些沉默,但他也没得闲——孟同的表哥是个自来熟的话痨,异国多年难寻乡音,好不容易盼来个表弟,还是半个聋哑人,这下逮到一位老师,简直滔滔不绝起来。孟同听大多数人讲话都是左耳入右耳出,不走脑不走心不走肾只走个流程,他看孟平和表哥有来有往聊得还挺愉快的样子,心中实为佩服。他敢打赌他对表哥所说的东西压根没有兴趣,但他就是可以那么诚恳的给出他的耐心和认真,只要他愿意,他的光芒会无差别地拂照周围的一切,他优越到足以关照所有人的体面,睿智到能够在冲突产生之前便化解,并自信而强大到自觉去承担人群中这些并无归属的责任。曾有多少不了解孟平的人嫉妒他人见人爱,而一旦真正与他相处过,不难明白,他得到多少敬重与偏爱,都是应该的。

      邻居和女人们带着孩子在玩,三个讲中文的男人围坐在熄了火的烤架边,天暗下去,一道浅色的月牙静静悬着,孟同一边喝酒一边望着它发呆,等到回过神来,正听见表哥在痛惜自己不学无术的少年时光:“嗨,体育加了分才好悬混上个二本,西大这种学校,门都没摸过。——哎,别说,倒是进去打过一次球。”

      孟平道:“什么球?比赛吗?”

      表哥:“篮球。不是比赛,放假和同学找不到球场,临时去的。孟老师,你打篮球吗?”

      孟平:“不怎么打,我一般打羽毛球,再有就是田径类。你很早以前去的吧?西大这几年管的严,没证都不让进了。”

      表哥:“是啊,当时我们也差点儿没进去,忘了后来怎么又进去了。是很早以前了,十几年了。……哎,对了!当时这小子也在!”说罢胳膊肘一怼表弟,“我们去你学校打球那次是哪年?”

      孟同一脸的“离线,勿扰”,转过来,看向孟平,道:“什么东西??”

      表哥不等他反应,一拍脑门率先忆起:“对,那时候他刚考完高中,放暑假呢,……我操,都有16年了?!”

      孟平回想,“16年前……我刚留校。当时有很多文献工作,……那个暑假我一直在学校。”天色越来越暗了,他注视孟同,眼中有一层清澈的光,“那个暑假我每一天都在学校。”

      表哥顺水推舟:“那没准当时就见过孟老师了,哈哈!”

      孟平笑着应了声“是啊”,眼神安静的牢牢的盯住孟同,片刻,轻声问:“你见过我么?”

      孟同转开视线,“不记得了。”

      到了八点多,邻居一家告辞,Nat明天照常上班,也要回家休息,说着时间不晚,孟同又饮了酒,不需要陪送,自己开车走了。最后三个人站在门口,表哥要去路上招出租车,同时不断叮嘱孟平明天还来用晚饭——他已经听闻了对方的中国胃,自告奋勇每天为老乡准备中餐。孟平一边应着,一边拦住他,说不用叫车,他看了看一旁充当背景板的孟同,道:“陪我走走吧。”

      从家里到酒店不算远,但靠两条腿怎么也要走个几十分钟。孟平竖起衣领,递烟过来,擦燃打火机,孟同无意识地伸手去帮他护住火苗。两个人不快不慢、不言不语,只是并肩而行。这仿佛已经形成为惯例,他们总是在酒后的夜晚走在一起,在此处,在彼处,在春夏秋冬,从来没有过旁人。醉意是多么体贴的同伙,轻易模糊掉那些不讨人喜欢的感官和理智,每一次都令孟同产生狂想,希望世界有尽头、希望时间有终点,且就在这路的前方,他和他哪怕就这么走着,走着,也便走到了。然而,又有多少次呢,他不得不提醒不知在想着什么、几乎要错过路口的对方,该转身了,回到你的路上去。

      直至今日,此时此刻,他已经知道了他为什么来,他似乎也明白了他为什么走,问题、答案,环伺在空气中,那种想要尽快终结或毁灭的愿望仍然在鼓动着,甚至更为迫切狂热,这令他再次认清,许多年来,他的决断与英勇、坚执不辍,所谓的选择、放弃、奉献,都不是因为他伟大,而是因为,他害怕。

      ——他害怕如果不这样做,便终将给对方招致不幸,而自己则将对他的不幸无能为力。

      孤独乃人类常态,痛苦是生存必然,他不在乎那些,但这个,这是唯一超出他承受范围的折磨。

      所以自欺也好,安慰也罢,一对平行线,也算拥有地老天荒。

      走到酒店门前,孟同便停下了脚步。孟平发现了,回身道:“时间还早,上去坐一会儿吧。”

      孟同不出声,不知如何开口。他还没有学会拒绝他。

      孟平看着他,然后直接拉住他,“来吧,陪我再喝两杯。”

      这个不太商业化的小城市夜色静谧,他们坐在十八楼的窗前,脚下是人间,耳畔是星空,凉爽的风吹进来,纠缠在酒精的气息中,都是陈年旧梦的味道。孟平醒好了红酒,倒在杯中。孟同摆弄着桌上的小雪茄,搁在鼻子下嗅了嗅,点燃。酒是好酒,雪茄也不赖,孟同不能仔细品鉴出什么门道,但好坏的差距还能辨别,都是跟着孟平练出来的。这些应该是他昨天晚上自己去买的,可能就在酒店楼下的商店,加价率惊人的那种,当然他不在意。孟平在外对食宿烟酒均无讲究,并不表现出与众不同,但是私下享用时,到底不是寻常人家。

      两人对着夜空,安静的过了一会儿,然后孟平问道:“你女朋友,什么年纪了?”

      “今年30岁。”

      “看起来挺年轻的。”孟平多此一举的点点头,“比照片上更漂亮。”

      几秒钟之后,他又问道:“你是因为她才决定留下么?”

      孟同想了想,答道:“很多原因。”

      孟平没有继续追问。他知道这些提问没有意义,孟同留在这里的原因,其实只有一个,就是他不想回去。

      在一段沉默之中,孟平喝掉了杯中的酒,蜷起长腿抱住膝盖,将下巴抵在上面。孟同从侧面望着他,感慨于他瘦削洁净、依然青少年般的姿态,仔细看,连一根白发都没有,他与十几年前相比,只是增添了沉静的气魄与魅力。这不难理解,孟同想,我若是岁月,也不忍心苛待他。

      孟平一直对着窗外,星星在映在他的眼睛里十分明亮。半晌,他轻轻摇晃着空酒杯,另起话头道:“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你让我给你介绍对象,还说我介绍的,你都会喜欢。”

      孟同说:“好多年前了,老师。”

      孟平就笑,“我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后来找到了一个,所以来问问你,那句话还算不算数?”

      孟同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还没想出个应对,便听得对方又说道:“你看我怎么样。”

      说完,孟平转过来,看着他,等他回答。

      那是很奇怪的感觉。他这样问过他许多次:我怎么样,搬过来一起住怎么样,做我的博士生怎么样,做我的硕士生怎么样,做我的课代表怎么样……?每一次孟同都产生奇怪的错觉,他只是刚刚开口,但总是仿佛已经等候良久了,在所有轻松诚恳的语调后面,似乎都深深埋藏着一个碎过了又拼凑起来的希望。那只是从笑纹的缝隙中隐约透露的苦涩已足够使人惊愕。孟同不了解等待,他不知道一个人可以花多少时间去等另一个人,也无法想象如果等不到,那个人要怎么办。

      孟同已经喝了很多酒,可惜无法醉去,他陷在松软的沙发中,静静回视。他没有反应,也没有表情,平静得甚至超越了平静的范畴,成为一种恒久的缄默与寂然。功败垂成,大难临头,不悲不怒不闪躲,不试图挽救。他凝视着面前的这一个人,那目光仿佛洞穿了所有人世,直接凝视着命运本身。

      渺小。无力。注定的失败。然而永不能止息。

      孟平全都明白了。

      那甚至不能说是一种明了,而是一种印证,像火认出了火,水认出了水,呼吸终于认出了空气。他都不需要去回溯,一切都清清楚楚摆在那里——十数年相与,千万里退避,想他之所想,忧他之所忧,不辞甘苦、不计得失、不露声色。原来他半生心智未开,枉为活人,是今天才脱离混沌母体,至此灵魂才发出第一声降临现世的恸哭。

      他断断续续,近乎哽咽地问他:“你、你有没有……哪怕一点,喜欢过你的专业?”

      孟同愣了一下,确实是没想到他第一个问的是这个,不由皱着眉笑了起来,宽慰道:“没关系,反正我也不喜欢别的。”

      孟平听了,表情显示出茫然和混乱,他紧紧抓住扶手,双脚落回地面,似乎需要强有力的支撑,“我,我…………”,他很努力的想要讲话,但却只是颤抖起来。

      “你不要说话。”孟同起身,按住他的两肩,“不用再说了,我知道,我都明白。”他快要不能忍受这张脸上悲哀的神色,那镇住他心魔的俊朗的眉峰都要倾颓,他真的害怕,他恳求他:“老师,老师,这些事,你不要再想了,好不好?”

      好像过了很久,好像他们都平静了下来,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两只红酒杯都跌在了地上,碎了,而他们面对面站着,如出一辙的苍白虚弱。

      许久,孟平轻声而失措的问他:“我是不是来晚了?”

      孟同反应了一会儿,然后下了决心的,伸出手臂,摸索过去,从肘关节,沿路向下,抵达了他的手。已爱了他半生,搀扶过,拥抱过,这却是第一次触碰那修长优美、他第一眼就注意到了的手。孟平小心翼翼的翻动手腕,想与他交握,但孟同只是轻轻捏了捏他的无名指,“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16年前,这里有一枚戒指。”他很快松开了指节,“老师,16年前就晚了。”

      孟平想抓住那只离去的手,不由跟着跨出半步,声音艰涩而恳切:“没有戒指了。”

      孟同微微苦笑了一下,摇摇头,向后退开。

      “生来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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