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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五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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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金色剑兰”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歌艺团,常驻于圣莉莎莱歌苑——迪克西王国,或者说整个大陆最有名的歌剧院,不少有名的宫廷乐师,甚至于贵族夫人,便是出身于此。
由此造成的一个普遍现象就是,圣莉莎莱歌苑的进驻艺团的伶人们通常很大牌,极难请出场,例如已经进驻了四十多年的“金色剑兰”。不过对贵族而言,能与一个名伶拥有良好关系,是一件特别能显示“热爱艺术、懂得欣赏美、维护美”之品味和风范的雅事,他们很热衷于为此争风吃醋、一掷千金。越有名越金贵的当然也就越有面子,金色剑兰几乎算是默认的上层贵族专属。
至于杰斯卡说他“喜欢声乐”,完全是个的误会。长年混军队的大老爷们谁不会个几句军歌?军歌说白了就是用来激励士气,或者是在军士中流传的表达思乡之类哀愁情绪的俗曲儿。达罗米尔很早就从军了,刚进去时还只是个半大少年,没有转变完全的声线没什么气势,不过唱起哀思曲之类的时候,通常能赢得战友们的一致好评——他们特别喜欢教他唱姑娘唱的担忧情人或者丈夫的歌曲,说是只要听的时候不要看到他的脸,那个歌听起来就特别让人充满雄性力量,杀起敌人来特别有追求。
“谢谢了,请大人代为感谢世子殿下的美意。”达罗米尔笑笑,举杯致意了一下。其实他只是比较不讨厌声乐,不过也不想澄清误会,除了真相是属于只要是男人就不会希望被知道的那种尴尬往事,他也是乐得在贵族们热衷的拼珠宝讲美食赏美人等各种“正常消遣”里,选择一个最轻松的而已。嗯,只需要坐在那里听人磨磨乐器吊吊嗓子就好,确实轻松无比。
杰斯卡伯爵离开之后不久,音乐的调子就变了,中央舞池的舞姬们纷纷退了下来,走到与宴的大人们身边,有些被感兴趣的人拉住了留下陪酒,没被挑上的便识相地往比较冷清的席位走去。达罗米尔婉拒了三个舞姬的陪伴。
大厅的光线忽然暗了起来,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四下顾望,然后发现舞池中央弥漫起了淡淡的魔法雾。和今晚其它节目的雾不同,这个雾细看之下带着点点的银色光点。
光线越来越暗,待舞池的地面都被闪闪的魔法雾覆盖后,一个人影从雾中缓缓升起。众人都没见过这样的出场方式,不知道是什么把戏,于是被好奇心吸引得更加专注。
大厅中央的天花板原本就是用昂贵的透明晶石建造,此刻灯光暗下来后,明亮的月光便从顶上洒下,并被晶石奇特的弧度聚光作用到了舞池上方,照在那个刚出现的人身上。
那人身材瘦削,身上披着银蓝的纱衣,不知是不是绣了银线,在月光的折射下也是一闪一闪着细碎的银光,仿佛和脚下的魔法雾连成了一体,像庭院里某株刚刚开好的银馨兰。
伶人脸上敷着厚妆,能看出一点原本的姣好五官,黑直服帖的头发堪堪过耳,显得下巴很尖细,一双银蓝色的眼微闭着看不出表情。
悠扬的弦琴乐声中,他张开口,声调缓慢地唱起了一首边远民族的吟诵之歌。
那个民族的语言现在已经不多人能懂,他们的语言本身就像一首歌,声调圆润又变化多端,不仅语义丰富而且能表达很多微妙的情感。
自从这个民族在几十年前彻底消失后,甚至连本族的历史也没能流传多少下来,简直可以说是完全覆亡,只给世人留下了数不清的优美歌曲,这些歌曲倒是大部分都脍炙人口,流传甚广。但由于原语十分难唱,因此如今传唱的都只是通用语译版;尽管曲调被保留,可是失去了原语那种抑扬顿挫声调,使它们的魅力大不如前。只有极少数有名的艺团才出得起钱请来资深语言学者,培养优秀的歌伶学习唱原语歌曲。
这位歌伶唱的歌曲调都是在座众人几乎都熟悉的,用的却是几乎没人听过的稀有原语版。
少年在月光中用他独特的清澈音线,唱着已经无人能懂的古老歌曲,高声处如山涧泉水的溅鸣,低声时深沉悠远,配上变化多端的语调,一首本该是在座者皆耳熟能详的歌曲,此时却是忽然美丽得那么陌生。
大厅的人们此刻都不自主地屏息聆听。原本金碧辉煌的大厅在晦暗光线里剩下了单调的颜色,却在歌声的渲染下显出了另一种独特神秘的美。人们眼前的场景仿佛成了一幅画,画面只有银与黑,唯一的色彩是少年染了夕焰花汁的红唇,以及臆想中悠远得仿佛秋天叶子的褪色金黄。
达罗米尔刚开始时也被这歌声迷住了,大脑出现短暂的空白,可是武者毕竟是意志坚定的人,回过神后先是为这惑人的歌声惊讶和暗生警惕,而后细细打量舞池中央的少年,却发现,自己似乎不是第一次见到他。呆了一下,自嘲地一笑,为自己的过疑和敏感好笑,也是笑自己居然会认为,除了他之外还会有别人拥有这样的神赐之声,于是放松心情安然地享受起来。
除了“天籁”这个在平时的恭维话中被用滥了的词,他竟再也想不到什么话来表达内心的颤动,语言在真正的美之前是那么单薄。
一曲终了,大厅静默了好一会儿,直到灯光被仆人重新调亮,才意识到已经完结,然后爆发出不绝于耳的惊叹声。各种赞叹伴随着各种各样的目光投向大厅中心那个挺立的身影,黑发少年在如潮的声浪及恢复的亮光下,已经没有了刚才那种空灵飘渺的不真实感,取而代之的是干净而柔弱的气质,表情和身体都微微僵硬着,仿佛为忽然爆发的喝彩感到很不知所措,看上去很惹人怜爱。
大王子动作优雅地从主席上站了起来,微笑着走到少年身边,握住了他的手。少年微微瑟缩了一下,还是没有反抗地任由对方将他拉到身前搂住。
“各位,这是‘金色剑兰’的新星沃亚,是我特邀的嘉宾。今天是他第一次在圣莉莎莱歌苑之外的地方献声独唱,请大家不要吓着他了。”大王子微笑着说道,“接下来是短暂的自由时间,稍后会有新一轮的珍宝呈出,请不要错过。”
说完后,他便保持着满意的笑脸,搂着沃亚向自己的座位走去,然后坐下,拉着明显身体僵硬的沃亚坐在了自己的腿上。
此宣言和举动相当于宣布了他对沃亚的所有权。凡是歌剧院都有不成文的规定:进驻艺团的艺伶,未经领班及歌剧院负责人的允许,不得私自在歌剧院之外的地方献艺。而凡有例外的,就是被包下来的客人带走。
达罗米尔有点奇怪,因为之前告诉他这个节目的人,是大公爵世子一方的人,他还以为布置这个节目的人是大公爵世子。
“……大殿下,请等等。”一个声音在大王子的对席上响起,是公爵府随大哥参宴的二公子,一个众所周知的不经事但还算低调的人,他的另一个众所周知之处便是热爱钻研古典籍,以学者自称。“伶人有伶人的座位,他怎么能坐在尊贵的您的身边呢?况且他……看起来不大乐意呢。”
这番话其实是一个大讽刺。因为大家都晓得,大王子殿下在“雅趣”方面,虽然乐于欣赏艺术的美好,尤其钟爱宫廷画及美女的舞蹈,但却对声乐和同性毫无兴趣。
本来术业有专攻,爱好有区别,大王子不喜欢倒也没什么,只是他不仅自己不喜欢,从前还经常在公开场合表示对热爱歌乐和喜欢欣赏美少年的人出言讽刺,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那就实在是“毫无贵族风范”,大大的不妥了。
最有名的一次,是在招待邻国比赫加坦来使的国宴上,一句“男人陪男人上床,只能算是低级的肮脏嗜好,尤其喜欢躺在下面的那个,简直就是变态的怪物”,激得对方当即拔剑而起,差点要向迪克西王国宣战。
虽然国宴事件后,大王子被陛下勒令道歉以及闭门思过,但由于他当时的言论实在太难听,得罪了不少人,事后也只好慢慢习惯在自己府里养一些有名的男伶,以此来说明自己不仅承认了错误并且“学会了欣赏广义的美”。
可是不知算不算得上倒霉,某次大王子殿下看上了一个少年舞伶,没想到这个舞伶心仪的却是三王子,而且个性傲慢任性,也不知从哪听来的流言说大王子“厌恶男人,所以买回去的孩子都被虐待死了”,坚决不肯从了他——而且还把这样的流言当着大王子和三王子的面说了出来。
大王子当即愤怒,冲动之下又做了件不妥的事:将此舞伶用硬性手段拖回了府中,至于拖回去之后发生过什么没人知道,只知道好几天后舞伶被放回歌剧院,却自杀了。
这在城里造成了不小的新闻。所谓“包养”也要讲求双方自愿才能成立——用蛮不讲理的强权及光秃秃的金钱来强迫一个伶人,真是很为人所不齿啊。
事后此事被三王子拿来大做文章,他自称由于“十分悲痛”,毫不避忌死讳专程去了歌剧院,为那个可怜的少年厚葬,博得了“仁爱”和“心胸宽广”等等名头。
所以现在公爵府的二公子这番公然挑衅,不但勾起了在座者的回忆,也成功勾起了大王子的怒火。
“王兄啊,你这次可得注意点,我听说沃亚是这个月初才红起来的新人,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心把人弄坏了啊。”三王子嘴角勾起,不怀好意地往火上浇了一勺油。
沃亚感觉搂住自己腰的手忽然加重了力道,忽如其来的疼痛让身体更僵,但他死死闭着嘴不敢叫出声来。就在他快要以为自己内伤的时候,手臂的力道才慢慢减弱。
毕竟在这方面被人利用攻击得太多,大王子很快压下了熊熊怒火,没有直接回答对手的话,只是轻佻地挑起怀里少年的下巴:“怎么,达兰德二公子说你不喜欢我呢,你说呢?”
沃亚再不清楚形势,看在场人的反应也知道了这三个人不对盘,鉴于自己现在是在大王子腿上而不是那个什么达兰德二公子腿上,他赶紧用力摇头,同时尽量放松身体,识相地往大王子身上靠。
这么毫不犹豫的顺服举动有些出乎了大家的意料,这种时候,有点眼色的也起码该先说两句场面话圆一下吧?没想到这个沃亚真的“新”到这种程度,完全没想过这么直接的举动,会不会得罪大王子之外的其他人。
“这就对了。”满意地看到对手的脸色,大王子态度也放温柔了一点,“来,给他们看看你是真心真意想跟着我吧。”
说完,大王子眼睛还瞄了桌上的酒杯一眼,这个暗示在混惯了风月场的人眼里再清楚不过。可是,沃亚只是用小心翼翼的眼神,一脸茫然地看着他,一动不动,一声不吭。
场面竟然就这么冷了下来,不知哪里的席位上传来低低的忍笑声,也有人只是用爱怜的目光看着这个生涩的孩子摇头叹息。大王子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挂不住了。
“沃亚,你就像平时那样为殿下敬酒就好。”在一旁坐着的一个褐发男人见机向沃亚使眼色,同时暗示性地端起了自己的酒杯,“别紧张。”
沃亚似乎终于明白过来,乖巧地点点头,松了一口气的样子。他双手端起大王子桌面上的酒,恭敬地递到他面前,接下来便一动不动地看着对方等对方接过去。可是大王子没接,他的脸色隐隐泛青,眼有怒火。
席间终于有人忍不住笑了出来,然后像洪水泛滥一样笑成了一片,这个孩子始终太过不解风情。大王子手一挥,酒杯被拂走,酒也洒了沃亚一身。他吓得赶紧跳下地,却不是直接跪下请罪,而是如同避瘟似地往后跳了好几步。这个不礼貌的动作又惹来更大的哄笑声。
【风土人情】
比赫加坦:
这是一个酋长联合制的国家,位于迪克西王国以东,由于国境内有众多肥沃草地,因此也是个北方草原部族喜欢进犯的地方。曾经北方的草原人们南下统一了过半的中央平原,便是以此为据点。即使后来被赶回北岸草原,比赫加坦也依然作为一个混血的国家保留了下来,无论是外贸特点还是很多风俗习惯,比起中土人也更接近于草原部落。
比较特别的一点,在比赫加坦的风俗里,经过了“开目礼”的孩子就必须离开父母身边了,不过会被指派一位家族里的年长的男性或女性作为成长指导,直到正式成年之前,指导者会教给他一切关于生活、生产、战斗、信仰等方方面面的东西。比赫加坦人相信,只有在一位有阅历的成熟年长者带领与指引下,才能真正成长为一个可靠的人。
当然,由于这样的指导里包括了性与其技巧,亲密的接触在所难免,由此产生情愫的例子也不少。少数人长大后并没有和指导者分开,而是选择了在一起以情侣的平等关系生活下去。比赫加坦人对此的态度是宽容的,他们现任的酋长便是在生下继承人、履行了义务后,重新追求他当初的指导者,两人现在的关系相当于迪克西公国的国王和王后,颇受人民的拥戴。因此,在比赫加坦人面前表达对同□□的反感是十分忌讳的,有时还会引发流血事件。
不过幸好,中央平原的大部分国家贵族层,都热爱用各种奢华珍宝、艺术品和高雅歌舞等来表现自身的高级“雅趣”;就算没有财力维持贵族的花架子,也起码要有点贵族的样子,尤其是有权有势的。否则,别人会对你“不符合身份”的举止及生活而指指点点——毕竟每个圈子都有自己的一套隐藏规则。例如有些大贵族,即使再讨厌同性、再不懂及厌烦艺术,也不得不时不时地收一两个漂亮但同性别的奴隶,或是去歌苑包养一些当红的艺人,以示拥有“高等贵族特有的能欣赏广义美的宽广胸怀”。因此,倒没有哪个国家因为歧视的原因,导致和比赫加坦发生严重的外交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