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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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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想到那么多以前的事,也许我想的太多,我那个有着孩子一样天真的残酷黑兄弟不明白我对鲜血的感受,他对生命的茫然淡漠甚至杀戮的喜悦源于无知和简单,但那并不意味他没有感知的能力。他每次都在我的萧声中呼呼而睡,然后对我说,小乙哥,这什么鸟歌?真他娘好听。我有时不太愿意理他,但是他毫无知觉,不依不挠。我用我天下闻名的小厮扑绝技将他摔得心服口服。
“小乙哥,你好象什么都会,人又生的俊,你娘咋把你生养的那般好呢?”
我轻轻一笑,我没见过我娘,养我的是卢员外。我对于身份这个词其实很淡漠,因为我们从来都是亲人一样的相处。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这种感情改变了,也许是他定亲的那一天。
员外不喜女色,他对于枪棒或是生意有着更强烈的热衷,有可能是由于他自律严谨的个性,他对于享乐没有浓厚的兴趣。但是每个人都要娶妻生子,这是一家之主必须担负的责任。
他为选择自己的妻子头疼不已,案上排满了庚帖和画像。
“小乙,替我挑个”他随意的指了指桌上。
“这样的大事,我怎能拿主意,当然得员外做主。”
“我倒宁愿无牵无挂,没有家累烦心”
“那怎么成,家中岂可没有主妇?”
“有小乙在,还有什么不能打点?”他淡淡道,却仿佛触到了我心里某一点。我也曾问过自己,我对于他,是怎样的,是兄弟,父子,还是仅仅一个下人,我的敏锐居然不能触及彼此内心的想法,同时我对自己感到恐惧,我问自己,是不是对于这个家,这个人的依恋过于强烈,强烈到甘心束缚自己的情感在一段无从渊源也没有尽头的蒙昧中。
淡淡的苦涩充斥了胸臆,我看着院子的墙,那么低却又是那么高,我明明轻轻一跳就可以出去,但是我只是对着天笑了一笑。
我随手拿起了一张庚帖。
不知道是我的运气太差还是太好。
是我自己将我们的命运都改写了。
“城西贾氏,是开绸缎庄的。那女子年方15……”
真年轻啊,竟然比我还小上几岁,说不定她能够带来更多的欢乐和活泼的气息。我的忧郁片刻散去,那时我毕竟还年轻,喜欢花花世界的众生百态,只要有个地方可以让我回去,我便满足了。
那一天锣鼓喧天,我是府内事务的总管。我看到他志得意满,英姿勃发,新娘莲步款款,身段婀娜,众人欢天喜地,好生羡慕。我一向喜欢欢乐的气氛和热闹的场面,那一天我真的很开心,只是员外在杯盘交错间忙于应承,甚至忽略了我存在的时候,背后的刺青忽然隐隐作痛起来。我以为我是在嫉妒他美好的婚礼和美丽的新娘,后来我才明白,我那么怕失去一个位置——他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有关联的人,如果他的身边没有我的位置,我还可以去哪里?就算走到天涯海角,我也只是一个没有名字,没有身份的过客。
原来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属于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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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传之找我找的很勤,他说准备离开这个地方,最近战事频繁,这里很不安全。他想找一个人和他一起上路。我本来不应该离开这里。我还记得我来这里的目的。但是我已经大约猜到柳传之的身份了,所以我答应了他。
黄昏的时候我在山坡上放了一只鸽子,向着南边。
我并不是漫无目的流浪到这里。
我答应了一个男人为他做事,这个人是我无法拒绝的,没有人可以拒绝他。
我还记得我和那个男人见面的场景,在灯光暗昧的天香阁,他面目模糊。后来看清楚了,他是一个很淡的人,淡淡的诗情画意,淡淡的脉脉烟水,但是他眯起眼睛鉴赏高雅的事物时却有一种痴迷破坏了这种气质。
我记得他听我的曲,听我的琴,然后像鉴赏一件玩意儿一样鉴赏我背后的牡丹,两眼放光,露出苍白的惊叹表情,仿佛一个突然被惊醒的病人。
师师在一边冷冷的笑,有一点狡桀的轻蔑,她向着我无奈的噘嘴,我想起她说过,那个男人在那件事上的无能为力,他只能借助抚摸和亲吻来延长爱抚,用情调来替代激情,我能想象他抱着师师美妙的胴体,像面对一座精美的玉雕般惊喜而惶恐,过程漫长而胆怯。
师师又向我使眼色,她提醒我那个男人已经陷入了对美丽东西无法抵抗的痴迷中,她知道我提任何要求他都会冲动的答应下来的……我达成所愿,向她微笑,她也笑得像个恶作剧的孩子。我们是一对彼此心意相通的同谋,为彼此的默契而得意……我很遗憾我们终究不可能在一起。
那天她趴在我背上叹气的时候,我对她说,我们太相像了,太容易彼此了解,太了解并不是一件好事,我们以后一定会彼此仇恨。她是聪明人,一点就透,所以她只是在肩上咬了我一口,狠狠道,姐姐以后有差遣你可不许给我推托。
我怎么不早生几年呢,我玩笑道,还能享享妹妹的福。
名分就这么定了下来。
“在想什么?”柳传之的神色有些试探。我们之间的奇怪友谊仿佛无话不谈,其实却滴水不漏,但是撇去其他,他是个有意思的人
“在想一个很有意思的女人”
“哦?”柳传之笑笑,“那一定是个很绝代的女人,你肯定有过很多女人,能被你称赞的,一定是个中佼佼。”
“女人的情意好象流水一样,没有方向,除非是海才能容纳吸收……可惜我不过是天空中的浮云,偶尔映照而已。”
“真深奥,我可不懂这些”他一直在看我的脸,我知道我的脸并没有什么好看的,岁月和边疆的风沙已经留下了痕迹,我比过去又瘦了一些,轮廓突出,眉目深凹,皮肉也晒作麦色,已经不会有人把我和大名府里那个清秀伶俐的少年联系起来。“我要去大金,你去不去?”他还是看着我,淡淡地笑。
那到底是试探还是其他什么,我从他眼底看不出端倪。
“你虽然是个朋友,可我不喜欢金人”如今只有以退为进。
“既然你觉得我是你朋友,就不必在乎我们在哪儿,我要去做一笔生意,需要一个帮手,你就当帮我这个忙,我也会好好谢你”
我笑了,“我除了会喝酒,会吃肉,会掷色子什么都不会,能帮你什么忙?”
“足够了,有了这些,说明你是个会交朋友的人,这就绝对错不了”
我们哈哈大笑起来。
喝酒吃肉其实算不上我的专长,以前小黑还不待见我吃东西的不痛快,虽是江湖人,但自幼府里带出的习惯,吃喝起居都还讲究,跟他一比,自然已经觉得我疙瘩的不行。那次他非要跟我拼酒,酒像水一样浇下去,两个人都被浸在酒气中,我那次真的醉了,心无窒碍,唠唠叨叨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他也倒头便睡,第二天发现我们四仰八叉叠在一起,那日是我点卯,误了卯,员外生气的很,我被罚了在后山值一个月的岗。我很想问他为什么那么生气,以前偶尔误了时辰说个机灵话打个哈哈就过去了,都是草莽出身散漫惯的人,也无人认真与你计较。然而他却板着脸道,“现下受了招安,我们已不是草寇,时刻都要打点精神,莫让人家说我们纪律散漫,当不得事。尤其这事出在你身上,你一向是谨慎仔细的人,宋头领也是因了这点,格外器重你,放心让你干机密大事。为一时逸乐,丢了自家脸面事小,失了上面的信任可得不偿失,我也是为着你好。”我知道他说得都没错,可心中有股说不出的滋味。
朝廷也好,功名也罢,我本来都不放在心上,可我也知他心怀壮志,要做一番事,所以我尽心竭力,只不过为他分担出力,并不为自己图出身。
“你那兄长兀那不是好人,为这点事就要罚你,枉费你一心为他。”
“你这黑厮,不许乱说,还不是你害得我,你可得补偿我。”
“你这人好不识情意,我跟你做兄弟,你却赖我”却还是好酒好菜来陪我值岗。他是个实心人,跟他在一起,倒真的全无防备,好不自在。
他就是这样,天真到残酷,人的性命在他眼中也如草芥。
我却始终没有办法习惯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