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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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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沉浸在浴缸蒸腾的热气里,我一动不动,把自己彻底的交给了水。
这个城市里有很多豪华的水吧,你可以游泳、喝茶、洗三温暖……只要和水有关的业务,在那里都可以找到。可是我从来都不愿意去。在我的思想里面,水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是宇宙间的精灵。诗人的歌吟、舟子的渔唱、纤夫的旷歌、女子的捣衣声在那种以商业盈利为目
的的娱乐性场所里是找不到的。
我相信水是有灵魂的,和我们血管里的血一样存在着鲜明的爱憎——虽然现在的我,已经被这个环境磨炼的再也找不到高中时代的激情。灯红酒绿、车水马龙、脂粉与金钱、权势与名利,让我变得沉默,沉默的苍白无力。
从阿骅家出来,我的脑海里就充满了各色各样的回忆。阿骅说我满身酒气,要我洗个澡再走,可是我坚持回来。与其说我不想在洗澡之后再次穿上那套布满了酒腥味的裙子,不如说我不愿意知道独身的阿骅家里是不是还有可供我更换的女人的衣服。这样就好了,虽然我不是一个苛求完美的人,但我仍然希望自己的朋友在我的记忆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印象。
我闭上眼睛,轻轻划动着手臂,感受着一波一波的水荡漾在胸口的快意,思绪也飘得很远。那个年代,那个从来没有缺少过鲜花和掌声的年代像这水一样,一波波地荡来。
高一便进入学生会并担任主席的我是老师的宠儿。那个时候学校里大大小小的会议、比赛、演出,都是我策划安排。忙碌,除了忙碌还是忙碌。可是,我却感到那么的充实和快乐。
“那个时候我最爱看你跳舞了。尤其是你一袭长长的丝质白裙,如瀑布般闪着光泽的黑发
垂泻而下,在舞台上飘荡旋转的时候,真的很棒!”耳边又响起阿骅的声音。我莞尔,那些美丽的日子,就像是一串串明亮而愉悦的跳动着的音符一般;而那时候的人生,单纯如黑白分明的琴键。
阿骅大概还不知道,我偷看了他的另外几个影集。阿骅是个浪荡的摄影天才,留了两级之后才和我们一起毕业。这样算起来,我们是同级不同班。这个身边从来没有缺少过美女的家伙,居然还会偷拍我,足足有一个影集!那些照片有的朦胧有的清晰,树下,亭子里,长廊尽头,舞台中央……一张一张很有顺序地排列着,记载了我的轻颦,我的浅笑,我的快乐,我的迷茫……
甩了甩发上晃动的水珠,我长长地吁了口气,五年多了,我们有五年多没有见面了,高中时代的我也渐渐远去了。
如今我在这座城市的一家通讯公司上班,这份还算体面的工作让我拥有着一份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稳定收入,生活也还算悠闲。没有了中学时代的热血澎湃、豪言壮语,我只是日复一日的消磨着时光。
我笑笑,很无力。用一块白色的浴巾裹着,我走了出来,拖鞋留下湿漉漉的水迹,有点寂寞的味道。把音响开的很大,我漫无目的地换了一张又一张的唱片,一首首听着,总也没有找到一首好歌。外面不知道何时落起雨来。断断续续、点点滴滴的雨声,像一台老掉牙的留声机,奏不出完整的情愫。
没有喝咖啡的习惯。在这个咖啡流行到每一个角落的城市里,我只喜欢果汁,草莓或者桔子口味,健康而单纯的感觉。只有在我急需要一种刺激或者奢靡的气氛时才会端着一杯咖啡。可是现在,我却莫名地沏好了一杯咖啡。我还能触及吗?触及那充盈着当年稚气十足的矜持?“那个时候,你像一只骄傲的小母鸡。”“是吗?”“是的!”
所有的一切,在记忆与遗忘之间暗香盈袖。
2
不知是我陷入沉思中太久,还是时间过的太快,抬眼望向窗外的时候,天色已然暗了下来。这个城市的夜空,不见了星星,不知道是因为混沌污浊的空气,还是因为到处盛开的妖艳霓虹。
故乡深秋的夜晚,不正是应该有漫天闪烁的星辰吗?年少时的我,最爱仰望天空,细细寻访星星的踪迹,数不清的星子在漆黑的夜空中温柔地眨巴着眼睛。而现代都市的人们,是感受不到星光的璀璨的。
是的,现代的人,像每颗孤独地在自己轨道里思考的星,当另外一颗星从旁边的轨道里擦肩而过时,连招呼都来不及打一声。失去星光的人们,在暗夜里跌跌撞撞地行走或是在绚丽霓虹中纸醉金迷——人们已经忘了星星的模样。
心中一动,我轻轻踏入卧室,打开所有的灯,在一面落地的镜子前,解开了包裹着我的白色浴巾,仔细审视着镜中的自己。黑色的长发直泻腰际,飞花溅玉般的铺展成一副柔灿的背景。脖子很纤细,在胸前微微的起伏里,蓝色的坠子泛着柔和的光。这双曾经引以为豪的修长的腿,却因为长久的不运动而显出一点点赘肉。
我轻轻摆动了一下腰肢,镜中的人仿佛有点僵硬。客厅里传来Always Somewhere,高昂、宛转而又抒情,突然很想跳舞。没有任何思想地,我尽情舒展着自己,雪白的脚踝在灯下有点耀眼。
卧室现在对于我来说似乎太小了一点,因为我不时会碰到东西,有一些微痛的感觉,却都淹没在此刻欣悦的陶醉中。一曲终了,我重新站到镜子跟前。镜中的我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头发有些蓬,那双仔细端详像要探究什么的眼睛倒是引得我微微发笑。
长长地做几个呼吸,我随手套上一件睡衣,复而把自己抛在床上,深陷其中。就这样开着音箱、开着灯,寂寂地睡去。
3
“叮呤呤~叮呤呤……”刺耳的闹钟吵醒了我的梦,翻身坐了起来,却怎么都想不起刚刚梦中的情形,恍惚记得是个很美好的故事。
“该死的闹钟。”我愤愤然。
7点。这个我花了几块钱从地摊儿上捡回来的家伙,每天在这个时候就会发出这种刺入我神经的让我痛恨不已的鸣叫,日复一日,兢兢业业。在同事抱怨说他们那几十上百的闹钟时不时罢工的情况下,我不知道是不是该庆幸。真怪,为什么有时候几块钱的东西会比几十块钱的东西更受用一些呢?抑或这仅仅是那些同事为自己迟到而找的托词?可不论如何,为了生活,我不得不听从闹钟的安排——该起床了。
从我的apartment到公司坐公车只需要10分钟,所以我可以有充裕的时间来洗漱化妆吃早餐,然后7:40准时出发。20分钟,足够我对付路上的一些突发事件,还可以悠闲地步入办公室——而且比其它同事都早。
今天,我却迟到了5分钟。路上的一起严重车祸,阻碍了交通。大大小小的车辆排成了长龙。最后,我不得不弃车而行,以步代车的滋味很久没有尝试过了。当我喘着粗气推开办公室的大门时,惊奇、疑惑、还有一些说不清楚什么感觉的眼神齐刷刷地向我扫射着。我低下头去,鞋子没有脏、裙子没有歪、衣扣没有扣错,我估计自己脸上也不会因为急着赶路突然长出花来。
“只迟到了5分钟而已,不会吧?”我一头雾水,心里嘀咕着。“hi~各位,早啊!”我打着招呼,朝自己的办公桌走去,表情有点不自然。
长长通道的尽头就是我的桌子了,面对着玻璃,每天早晨它都可以第一个接受阳光的洗礼。虽然现在还看不见我的办公桌,可是我只想尽快回到它跟前。在这途中,还要经过一间用磨砂落地玻璃隔离起来的一间宽敞的工作室,那是我们部门主任的。
“小薛啊~”完了完了,我暗暗叫苦,今天怎么这么衰,连主任都来得奇早,平时他总是在八点半以后才会晃悠着上来。
“主任早!”我转过身去,挤出满脸的笑容,做贼心虚似的眼睛直盯着他手中热气腾腾的咖啡。
“咳咳、我说小薛啊,今天打扮的真漂亮啊!”
“哪里哪里我……”我有点丈二和尚的感觉。
“女孩子大了嘛,谈朋友也是正常的,可是不能因为感情生活耽误了工作哈!”主任一手抚摸着自己富态的肚子,一边语重心长。
“我……我……不是,因为路上塞车了……所以……”我急忙为自己辩解着。今天早晨这起车祸,恐怕已经上早间新闻了,难道他们一点没听说?
“啊——不用解释不用解释,以后注意点就是啦。”主任的脸上泛着油光。
“哎,好的,我知道啦!”
主任终于踱着步子回到了他的玻璃房中。工作一年半多了,从来没有迟到过,只是今天太特殊了一点而已,也不至于扯到我的私人生活上吧?我转过身,无奈地摇摇头。
4
不大的办公桌上,一束白色的玫瑰,占据了大半地方,正迎着阳光,娇艳地盛开着。
心中的疑团,豁然开朗。原来因为这个!心中掠过一丝惊喜,我不露声色地取下花束中间的卡片,上面写着:“每一朵花都代表我对你微笑!祝你快乐!”字迹刚劲有力,却没有署名。
会是谁呢?我猜测着。已经记不得有多久没有收到过鲜花了,四年?还是五年?这笔迹有一点像阿峻的,却绝对不会是他。因为他的字迹中除了刚劲之外,还多了一些洒脱,那是别人学不来的,有点像古龙笔下浪子的洒脱。
我笑笑,合上卡片。不管是谁,我没有理由拒绝这美丽的花朵以及花朵带来的美丽心情。花开的真美,幽幽的香气扑鼻。我禁不住想摸摸。突然,我发现了花瓣上的几粒露珠,在阳光下,映出早晨千变万化的色彩。露珠在微微地颤动着,从不同角度放射出光芒。我向邻桌的同事借了一个花瓶,小心翼翼地将花放好。我该办公了。
“呤~~呤~~”桌上的电话响起来。“喂,你好!这里是策划部,请问可以为您做点什么?”我熟练地说着套词。
“哇~,我看到你笑得比桌上的花还要漂亮了呦!”越骅的声音。
“哈!原来这花是你送的呀!”左右传来诧异的眼神,我不得不弓下一点身子,压低了嗓门,“你知不知道你那束破花害得我有多惨!”
“哦?不是吧薛大小姐?怎么回事?”
“你在干吗?”
“吃早饭啊!”
算了,不能跟他说因为这束花我被全办公室的人当怪物样的审视了一番,不然电话那头肯定会喷饭的。
“怎么不吭声了?我知道薛大小姐从来不缺鲜花的,不过你可千万不要把那花儿丢垃圾桶了哈,那可是我一大早饿着肚子去买呀!是不是觉得这花太寒碜啦?不如赶明儿个我换香水百合?”他在那边自说自唱。
我很想告诉阿骅,其实现在的我,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我了,可是话到嘴边却变了样:“别贫嘴了,谁希罕你的花儿啊?我看你真的是闲着无事哈,现在才吃饭,不上班了你?”
“我这不正在公司里头嘛,你还真教训我啊?!好啦好啦,我努力工作就是了。”我仿佛看见阿骅一脸的无辜。
“呵呵~好啦,好好工作,我挂电话了,拜拜!”一通电话,让我的心情更加愉悦,干起活儿来也有劲了,工作做得很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