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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都”(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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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儿!木儿!缰绳松得别太大了,马跑快了摔着你可咋办?”
一个身裹曲裾深衣的女人,一面用地道的秦腔呼唤,一面追在如风般的骑马少年身后;
头顶的螺髻在奔跑中一步一摇,珠玉宝钗也全被带着一颤一晃,光彩摇曳,愈发夺目。
这里不是咸阳摩肩接踵的街巷,也不是空旷的郊外马场。
这里是咸阳西区的胡人聚居区,是十五岁以前的罗穆斯家宅的前墙,与南邻的后墙之间所夹成的“门前巷”。
少时的罗穆斯,被叫着“若木”这个名字,在这长巷学会了骑马;
却在肆无忌惮的追风中,让母亲甘夫人忧心万状。
秦人多被束缚在土地上,而罗穆斯的父亲欧谛德谟斯却是“礼日坊”绸缎行的老板,身价亿万。
甘夫人一心相夫教子,送儿子去私塾读书学文。
秦王政二十年十月朔,童年的快乐曲终人散。
……
当西方世界普遍实行简单的阳历时,神秘的华夏就创造了阴阳合历:
在晴朗天气下,只要抬起头望月,就能根据月相的阴晴圆缺,马上判断今天大概是本月的初几;
而一个太阳年里的重要节点,比如立春、夏至等等,也算得一天不差,绝不会过漏了。
每个月的初一,月相永远是几乎看不见的新月,因此被称为“朔”,“不明朗”;
每个月的十五,月相则是一轮玉盘,又大又圆;
“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
故而每月十五又被称为“望”。
一切都是那么的科学与严谨,可秦历偏偏将阴历十月做“岁首”,即新年的开始,让隆冬成为四季的第一个季节。
总之,秦人的习俗是,在岁首这天举家前往陵园,为先人扫墓献祭。
欧谛德谟斯生在葱岭西面的巴克特里亚,但他和他的儿子罗穆斯都穿着秦人的衣袍、梳着秦人的发髻,故而也要在这一天去祭祀父亲阿波罗多鲁斯。
在骊山的胡人墓园中,六个字还不是墓碑上最长的名字。
这天,一家老小走出公馆;
倏忽间,便有二三十名蒙面人,明火执仗,从两个方向冲入门前巷,把正要出门的一家人死死堵在了大宅门里面!
就这样,罗穆斯快乐长大的院宅和巷子,成了他插翅难飞的地狱。
金属撞击声,男子喊杀声,妇人尖叫声,孩童啼哭声,在屋宇间繁复震荡——
足以惊动外面街道上的行人,足以让负责胡人聚居区治安的“街使”第一时间得知警情;
足以让负责咸阳城防的城门校尉,第一时间派骑兵前来维持和平。
大秦百姓之间的持械私斗,可是朝廷眼中最为严重的冒犯。
“能够杀死我的武器,还没被发明出来呢!”
老爷子欧谛德谟斯一面冲着刺客们大吼,一面抽出腰间的宝剑,指挥自己的家仆们拼命抵挡;
就仿佛,希腊神话英雄赫拉克勒斯从天而降,附体了年过半百的男主人。
而上面那句话,欧谛德谟斯说的是希腊语;
显然,并不是再给自己的秦人家仆们打气,而是在对蒙面刺客们表达轻蔑——
欧谛德谟斯早就猜到了来者的身份,必定是操着希腊语的仇家!
欧谛德谟斯愈战愈勇,蒙面刺客一个接一个地倒下。
“爷们儿们!”他大吼道,“继续顶住啊!援兵肯定在路上了!”
这些话倒是用了纯正的秦腔,是给奋战负伤的自己人打气用的。
一名刺客眼看局势不利,便也全然不顾杀手这行的荣誉和规矩,挥舞着大砍刀,就直奔躲在厢房的甘夫人母子而去!
“懦夫!无耻的懦夫!”
欧谛德谟斯发现情况紧急,用希腊语一声大骂;
接着一把将搏斗中的对手推开,转身一个箭步,冲入房里。
血染的钢刀,终止了怯懦的杀手;
宽阔的脊背,护住自己的女人和独子——
这下可好。
其余刺客瞅准时机,纷纷也冲入厢房;
明晃晃的利刃,一下下刺向本次行动的头号目标:从巴克特里亚王国逃到秦国的欧谛德谟斯!
待到城门校尉的骑兵拐入暗巷,闯进残破不堪的宅院,
不同肤色毛发的尸体,已经横七竖八地倒在了院里院外;
死者无数,但只有欧谛德谟斯一人是在妻儿的哭泣和怀抱中,安详地闭上了淡蓝色的眼瞳。
……
掌管市政的咸阳内史府很快破案:凶杀案的主使不是别人,正是大夏国的僭主狄奥多图斯。
近三十年来,狄奥多图斯一直派人满世界搜寻那逃脱的复仇之种。
当确定生活在咸阳西区的礼日坊老板,正是当年逃走的欧谛德谟斯时,这群亡命徒们毫不犹豫地下手了。
事实上,刺客们成功了一半,欧谛德谟斯的确被杀害了,但他的种子活了下来。
大秦对于很多种罪行的处罚都是死刑,只不过死刑的执行方法大约有三十四种。
究竟选择哪一种死刑,属于法官的“量刑”范畴。
刺杀欧谛德谟斯的刺客中,有七人被捕。
他们的判决是,“祭旗”。
伴随着巫师的乐歌鼓舞,七个外族人排成一排,同时斩首于大秦南方军的巨幅军旗之下。
只见数丈宽的土黄帆布上,粗黑的线条勾勒出了代表南方的“朱雀”形象。
随着七个人头一齐落地,战旗上的“朱雀”被名副其实地染成了朱赤。
统一华夏之战已经打了四年,大秦的“青龙旗”已经席卷了韩、赵;
而王上刚刚拜王翦为大将,统帅五十万南方军,将“朱雀旗”指向六国中最难啃的楚。
……
祸不单行。
罗穆斯的舅舅们,一直反对自家小妹嫁给那个“红毛鬼”。
欧谛德谟斯死后,他们就囚禁了服丧的甘氏,霸占了妹夫的家财;
然后,把虚岁十五的杂种外甥,赶出了咸阳西区的大宅子。
甘夫人很快哀恸而死,而罗穆斯则是披发褴褛,流浪街头,在渐浓的冬意下露宿在夯土复道的桥洞。
这个无家可归的小乞丐,却随身携带一件破布包裹的条状物,连睡觉都要抱在怀里——
那是他父亲留下唯一且最重要的遗产,就是咽气前塞到儿子手里的沾血宝剑。
无论是出于对考妣的思念,还是出于个人安全,罗穆斯都要保管好这柄青铜剑;
宁可风餐露宿,也不能卖掉换钱。
其实,在当时的咸阳城,罗穆斯用此剑防身的机会并不多;
尽管老秦人对外来户有所芥蒂,但真遇到了落难的客民,咸阳百姓还是会施舍一点残羹冷炙、一件破败皮袄。
有一次,罗穆斯路过一户正在建房的人家,竟然被主人拉到工地打灰;
不仅混了十几天的热饭,临了还得了好几枚银元当工钱。
大宅门长大的富贵少年,只能在工地上打个下手;
但却平生第一次,亲手将一栋房屋一砖一瓦地建设起来。
他和工友们,先将宅基地夯实平整,
然后用木板约束黄土、仍旧用木杵加以夯实,筑起一方数尺高的基台;
接着,将砍伐下来的原木,或锯或刨加工成所需的木柱、木梁等料子,
进而在基台上榫卯相接,搭建了房屋的木框架,
全程不用一根钉子,就像华夏衣裳不用一颗纽扣;
基台和骨架都起来了,就在基台表面贴陶砖,在屋内铺青石砖,在正面垒石阶,用土砖砌墙;
最后,在屋顶衍架外部铺上瓦片,在出头椽子上覆盖瓦当,一栋像样的中式房屋就变成了!
……
自食其力,得了工钱,罗穆斯反而烦恼了;
晚上睡觉都要抱紧父亲传下来的青铜剑,生怕遭贼了。
一天深夜,和衣而卧的罗穆斯被不安的嘈杂声吵醒;
立马握住刻字剑柄,从布包抽出利刃,跳出土桥洞下的被窝;
活像一名进入防御模式的轻步兵,守在属于他自己的“城堡”。
然后,就看见一个面如沟壑的老头子,披着花白稀疏的及腰长发;
破衣烂衫的身躯如骷髅般枯槁,满是厚茧的赤脚迈着踉跄的步伐;
一双不知多久都没合上的红瞳,用涣散的目光望向无定所的远处;
而那布满血窟窿的口唇里,用乌鸦般的哑嗓反复喊道:
“末日降至——末日降至——末日降至!”
事实上,怪叫的疯子根本没有往罗穆斯方向走来,甚至都没斜眼瞧他——
可这一夜,成了他的咸阳流浪记里最为惊魂的一刻。
……
第二天,那个热心肠的阿姨,在家给老公和儿子做好饭,又来给小乞丐送来了一份;
这次送来的是刚蒸的麦饭,最上面盖了肥嘟嘟的猪脚和绿油油的青菜。
帮助过罗穆斯的百姓很多,但他对这女人印象尤其深刻;
首先,其他百姓会给他送剩饭剩菜,但女人会给他送来刚烧好的热饭热菜;
其次,女人的年纪看起来跟他先妣差不多大,送来可口的饭菜时,会让少年恍惚回到了美好的过去;
但这位阿姨身上,还有太多太多特别之处,很多地方甚至“不合周礼”!
“那张带了皱纹的脸,”罗穆斯心想,“二十年前的模样,怕是要美过传说中的西施吧!”
不饱饔飧的青春期男孩,竟然还有心思想这些事儿!
“更重要的,”罗穆斯观察着对方,“对方身上那褪色的直裾布衣,竟在缠腰布上绑了一枚巴掌大的双鱼玉佩。”
少年如今落难,十五年前却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一眼就认出货品档次了。
“材料方面,”他暗自惊讶,“显然是顶极于阗白玉,价值不菲!”
“再看那‘双鱼戏水’造型,”罗穆斯继续分析,“每一片鱼鳞都丝毫毕现,每一粒水珠都圆润光滑,绝对是工艺大师的手笔。”
“我听其他百姓说,”罗穆斯想着,“这大姐身世成谜,坊间对她众说纷纭,还给她起了恰如其分的诨名,叫‘双鱼西施’。”
这天,罗穆斯席地而坐,将布包的宝剑压在屁股下面;
腾出双手,从双鱼西施那里,接过了热气腾腾的饭碗和干干净净的双箸。
“阿姨,”他黑着眼圈看向对方,“您有没有想过……把身上的玉佩,卖给懂行的买家?”
“后生敢保证,”罗穆斯认真说,“卖来的钱,能让您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了。”
双鱼西施听了,先是一怔,而后便放声大笑起来;
便也蹲下来,用带了鱼尾纹的桃花眼看向罗穆斯。
“傻孩子,”她笑容满面,“阿姨问你,你怎么不把破布包裹的宝剑当掉?那就用不着老身来给你赏饭咧!”
“不瞒您说,”罗穆斯即回道,“这是先考唯一的遗物。晚辈来日还要用这二尺短剑,替我祖我父报仇呢!”
双鱼西施听着,郑重点了点头。
“好孩子,”她赞道,“有志气!”
然后,便收起了笑容,眼神迷离了起来。
“老身的玉佩,”女人幽幽道,“也是某个人送的,也是宁死都不能卖的。”
看罗穆斯若有所思,双鱼西施催促道:“快吃吧,饭要凉了。”
少年埋头干饭,很快想起昨晚见到的怪人。
“晚辈昨夜,”罗穆斯嚼着饭说,“见到一个男人,不仅也在流浪,而且他是真疯了。嘴里一遍遍念叨什么:‘末日将至!’”
听到这,阿姨立马知道情况了。
“那个疯子,”她握了握腰间的双鱼玉佩,“也是‘鱼’造成的。”
“什么?”罗穆斯睁大了凹陷的双目。
“一百年前,”双鱼西施讲道,“今上的曾祖昭襄王陛下即位后,锐意进取,扩张领土,首战就从魏国手中,夺取了黄河与汾水的交汇口。”
“也就是,”罗穆斯边吃边说,“著名的龙门瀑布一带。”
“那之后,”女子说,“龙门瀑布附近的捕鱼人,便每每在一网黄河鲤鱼里,找到一两只怪鱼:头身尾巴像是海里的鳐鱼;但左右两侧又生着弯曲的触手,会用人的动作划水游泳;而每一条怪鱼,都呈现出某种鲜艳的彩色,五颜六色的都有。当地人称其为‘人鳐’。”
“千万别吃!”罗穆斯替古人担忧,“水产的皮色鲜艳,说明肉有剧毒。”
“肉倒是没毒,”阿姨笑道,“只是久煮不烂,苦涩干巴,难以下咽。”
“但是,”她说,“倘若撬开人鳐的大尖脑袋,则会看到大量白花花的脑膏,比最肥的猪脑都要丰腴。”
“动物脑,”罗穆斯也是吃过山珍海味的,“煮熟了倒是能食用。”
“能吃用,”双鱼西施回道,“不会死。无非是,会变成昨晚你见到的疯子罢了。”
一句话,罗穆斯双手一哆嗦,就将碗筷全都掉在地上——
就觉得平素止于至善的双鱼阿姨,摇身变成了以吓唬小孩为乐的老妖婆子!
万幸的是,狼吞虎咽的少年已经把猪脚饭打扫干净,并没有一粒肉饭掉地上。
“事实上,”双鱼西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不仅每一个不信邪、吃下人鳐脑的勇士都疯掉了,连伟大的庄襄王陛下本人在五十四岁那年,也突然丧失了心智,叫停了如火如荼的开边战事,把功勋卓著的白起大将也找借口除掉了!”
罗穆斯目瞪口呆地听着,而对方则从地上拾起碗筷,起身离开了。
“欢迎来到神州,”她头也不回道,“名副其实的神奇之地。”
那之后,双鱼西施再也没来给罗穆斯送饭;
但后来,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场合,以一个意想不到的身份,罗穆斯又一次热泪盈眶地见了对方!
……
一天,寒风刺骨,却又阳光明媚。
罗穆斯没人来送饭,只得背着布包,饿着肚子在咸阳的街巷溜达,想找个活儿干,或者要点施舍。
他走入一道悠长的暗巷,远远看见两个身影迎面而来;
对方走得很快,面容紧绷,深陷眼眶的双目直勾勾看过来——
是两个来自外邦的客民,还能隐约听到,对方相互说着希腊语!
一瞬间,罗穆斯的思绪回到了本年的岁首,自己一家人迈出大宅门的一刹那——
就是一群说着希腊语的刺客,冲入他家的门前巷,然后痛下杀手。
好汉不吃眼前亏,罗穆斯扭头就往回跑,接着就看到似成相识的一幕——
巷子的这一端,又进来两个深目高鼻的客民,同样盯着慌跑中的少年,口中说着外邦的语言。
罗穆斯也不跑了,站在原地,深吸一口气;
握着刻字镶宝的剑柄,倏地一甩,将破布包甩飞出去,露出泛着血光的鸟纹剑身。
“在这个苦寒的晴日,”他用母亲的语言想道,“我,若木,将用欧谛德谟斯大人的遗剑,做最后一拼!”
“然后前往黄泉,”他狠了狠心,“心无愧疚地与我双亲团圆!”
从两个方向,一共走来四名外邦人;
到了近前,持剑而立的罗穆斯终于看清——
四名客民都是须发花白的老者,手里没带一寸兵刃;
只是将目光聚焦在少年脏兮兮的身上,口中叽里呱啦说着外语。
罗穆斯从小听欧谛德谟斯讲希腊神话,倒是多少能听懂自己这门“父语”;
但四个白胡子七嘴八舌,让惊魂未定的罗穆斯一个单词都没听懂——
直到,一串特殊音节的发出:“Therapontes Apollodōrou”!
这,是他先考生前经常发出了一句感叹;
语法分析就是:“阳性名词第三变格法的呼格复数”,加上“专有名词的属格”;
而用简明扼要的秦语说就是:“阿波罗多鲁斯的家仆们啊”!
欧谛德谟斯生前,不止一次在儿子面前用希腊语感慨:
这四名男仆啊,就是“阿波罗多鲁斯”Apollodorus的本意:“太阳神的礼物”。
当年就是他们四个,护送那丧父的欧谛德谟斯,东行上万里,避难于大秦都城咸阳。
而今天,四名老仆继续了未完成的使命,从乡野的居所赶到了繁华的王都,找到了流浪的罗穆斯,然后收养了他。
四人不仅给了罗穆斯一个温暖的新家,而且还支付了不菲的“束脩”;
让这孤儿重新绾起髻子,穿上了白袍黑裤的读书服,回到了书声朗朗的私塾。
……
对罗穆斯来说,所有的血和泪水都让他更深刻地领悟了周代积累的竹书经典,华夏世代遵奉的那些至理名言。
比如,《论语·颜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或者,《孟子·离娄上》:“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还有抽象一点的,《道德经》:“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尽管受到其他学子的排挤,这个瘦高的混血儿课业精进。
毕竟,他登记在册的学名是“若木”,传说中西北大荒之中的智慧树。
这名字是甘夫人起的,多年之后才希腊化为”罗穆斯”Ramas。
在繁复篆字中间,聪颖的学童找到了一个比自己的还要古怪的名字:“上帝”。
祂创造万物,主宰宇宙;
有求者向祂祈祷,有信者得祂帮助;
行善者得祂福报,为恶者受祂惩戒。
更有趣的是,“上帝”二字,时而简化为“帝”,在有关殷商王朝的文献中出现频率非常高,大约是关于其他朝代文献中的十几倍。
比如:“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殷商王朝通过先王雅乐来崇拜上帝、祭祀祖先。
又比如:“商之孙子,其丽不亿。上帝既命,侯于周服。”
——商朝的子孙,数量不下亿万,但上帝既然已经降命,只得臣服周朝。
再比如:“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
——有娀氏部落兴盛,按照“帝”的旨意生下商族的始祖。
关于这两个字,若木请教了他闭目合眼的师傅,得到的回答是:
这不过是比、兴之类的修辞,把被称作“天”或者“道”的宇宙整体拟人而已。
……
转过年,上帝交给十六岁的罗穆斯一个使命。
倒春寒的一天,几个成年人,有的穿官服,有的带盔甲,突然造访了罗穆斯就读的私塾;
跟教书先生说了几句话后,就在课堂上一边来回走动,挨个审视默默念书的少年们——
私塾学童都穿了白袍黑裤的读书服,跪坐在竹席上,低头看着身前几案上的竹简。
几人转了一圈,并没有找到想找的,便跟先生道了别,鱼贯而出。
这时,一位大人不经意瞥了一眼,留意到了课堂最后面那个瘦高的男孩;
接着,已经出了教室的文臣武将们纷纷回到屋里,齐刷刷向罗穆斯走来!
大秦朝廷,选中了这个混血儿,命他在太子殿下的成人礼上担任侍卫。
这份工作罗穆斯无法拒绝,但也再合适他不过。
更何况罗穆斯一直感激“秦法”替他报了杀父之仇。
尽管他懂得执法者的第一用意并非替老百姓讨公道,而是禁止私斗。
……
到了夏天的五月初九,黄道吉日。
年甫十三的嬴姓储君,披着黑纱制成的轻薄衮服,
由百夫长罗穆斯驾车,在盛装骑士的簇拥下,游行于咸阳街巷,
经过低头仰视的百姓面前,把他们惊得目瞪口呆。
未来的神州之主,看起来比他身披双结礼袍的混血侍卫还不像中原之人!
王储的鼻梁,远高过一般秦人;
端正的颜面,白如涂粉;
明亮的双眸,凹陷如泉;
满头的棕发,结为卷髻,好似一团黄金毛线。
当最初的惊愕稍微褪去,见到王储样貌的百姓们便开始议论纷纷。
“哟!”一位胖大姐干脆叫出声来,“咱们太子爷怎么是个‘红毛鬼’啊?”
这位胖大姐,穿上了自己三十年前结婚时的 “曲裾”深衣;
当年,可是缠绕了她纤体三圈半方才到头,然后用两尺两寸的丝带扎住她的蛮腰——
可今天盛装列席太子成人礼的她,已经发福到只能勉强将曲裾缠裹一周;
并用不合时宜的布带,束紧她三尺三的粗腰了。
“姊妹,话可不能这么说。”
身旁另一个女声纠正道,十分温柔,也十足成熟。
众人看去,就是那位“双鱼西施”,粗布腰带上依旧悬着那只不明觉厉的双鱼玉佩。
“咱们大秦王家,”双鱼西施好整以暇道,“是从商朝大臣飞廉、恶来父子一脉相传的华夏血脉,千古一系。无非是,王储的生母,是造访大秦的外族公主。”
胖大姐闻言,斜眼看向这位女同胞;
见跟自己同辈、而且生育过的她,依旧如自己年轻时那般纤细、那般优雅;
便妒火中烧,先是嗤了一声,然后用一对黑洞洞的鼻孔看向双鱼西施。
“姊妹,”胖大姐眯起眼睛,“你对宫闱之事很了解嘛!看来,坊间关于你的传闻,基本属实哦!”
语含讥讽,但双鱼西施并没有害羞,继续不卑不亢道:“不要说当今太子扶苏,就算今上嬴政也有胡人血统咧。”
秦国作为诸夏的一员,官方场合自然是尊卑有序、等级森严。
但是关中一带依旧保持着淳朴的上古民风,老秦人们之间讨论王家,还是习惯性地直呼王室成员本名;
如同周室东迁后的秦部落战士,称呼带领他们浴血奋战将关中沃野从犬戎手中光复的酋长。
“别看王上现在深藏不露,”双鱼西施继续道,“但在二十多年前,老身见过只有五岁、当时还是王储的今上和他的母后赵姬。很显然,这位后来的赵太后是西方之人。”
原来,双鱼西施早就知道今上和当今太子都有胡人血统;
而不是像其他平头百姓那样,在今日的成人礼上才第一目睹储君殿下的尊容。
所以,双鱼西施今天挤在围观人群里,并不是来看太子扶苏的,
而是来看扶苏身旁的那位侍卫,一年前落难的罗穆斯。
而鲜衣怒马的罗穆斯,也看到了救助过自己的恩人,向她投来了泪光闪闪的目光。
难怪,双鱼西施事后心情大好,便不顾胖大姐的嗤笑,透露了很多藏在心底的秘事。
“但你们要明白一点,”双鱼西施最后对听众们说,“赵姬以及当今太子生母,她俩并不是被外族有意‘送去’大秦的,而是我大秦气象宏大,主动‘拿来’并包容了两位外族妃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