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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新年。 ...

  •   新年。

      宫中饮宴一如既往地无聊,群臣整个席间都说一模一样的贺词,宫妃穿的红红绿绿,落在君北里眼里,像裹花布的木头桩子。

      先帝有三十多个子女。儿子十二个,女儿二十六个——他是老二。

      帝王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他既不占长,也不占嫡,生母更不受宠。

      何况他天生一双蓝眼,被前朝戳着脊梁骨说皇帝生了个妖孽。

      童年的饮宴庆贺没有他份儿。他只能躲在宫灯照不到的角落里偷点东西吃。后来他被送到大周做质子,境遇更加糟糕。

      先帝的儿子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君北里大权在握之后,让他的皇兄皇弟们自请去打仗,美其名曰——开疆拓土。打起来刀剑无眼,他们死的死,残的残。

      皇家就是那么无情。

      君北里后来想为什么会死抓着沈云柔不放,大概是因此——没有一个真心待他的人,也无一他的血亲。

      沈云柔和他一样,没有血亲。

      他和沈云柔育有一窝三胞胎——这是他唯一的亲人。

      难得金都的大雪天没有风,只是鹅毛大雪安静地落下,覆盖整个的地面。君北里沿着城墙一步一步慢慢走,鞋踩在洁白的雪地里,有咯吱咯吱地细碎声音。

      宴会太过吵闹,不是陈词滥调,就是各自为营。

      世界沉浸在这场盛大而寂静的雪里。

      只有这样的时刻,他才得片刻喘息。

      城墙上的冰棱划伤了君北里的手,不疼,一点点渗血。因为太医不在身边,封烬坚持要带主子去医馆包扎。他不愿意去,更不愿意回宫,两项权衡之下,选择了没什么意义的包扎。

      现在想来,他和沈云柔,是某种命中注定。

      如果他坚持不去包扎,说不定就不会遇见她。

      可那时他想,去医馆也不错。看看金都新年夜里,百姓的习俗。

      已经是深夜了,辽人的医馆已经全部关闭,只有汉人的医馆零星地开着。一个写着‘医’字的大灯笼挂在檐下,散发微黄的灯光。

      近年来对南方不断地攻城掠地,许多汉人也开始往北方迁移,定居或者做生意。作为统治者,君北里倒没有对踏上大辽土地的汉人有过多的意见——都是他的臣民。

      而且,他自己也是被的汉人养大的。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辽人的贵族怀着狭隘的观念,践踏所有居住在大辽的汉人。这也没办法,这是各族融合的必经之路。

      汉人的医术比辽人高明得多,价钱也比辽人开的医馆便宜。辽人祖上在草原上放牧,笃信巫医。即便汉人的医馆医术高明、价格便宜,在金都也寸步难行。

      故而深夜也经营。

      要好好让人推行医药,省得那些不认字的百姓上行下效,眼见贵族养出来的草包天天请神,生了病不乖巧地配药吃,反而把金子送出去跳大神。

      神金。

      君北里在踏进医馆的时候这样想,扑鼻而来的药味拉回他的神思。头发花白的大夫躬身迎出来,问人伤情。

      他坐在内室,将受伤的手搭在台上,等待人来清洗。他打量这个小小的医馆。

      汉人开医馆的确有一套。前堂药柜,后头煎药。专门隔了几个小间出来,正骨接骨、处理伤口。

      这样的医馆多开几个也是利民的好事。

      他正想着,进来个小个头的学徒,头发用红布头挽着,是个女子。她低垂着脑袋,恭谨地蹲下身子查看脉象,之后拿小木头夹子沾酒给伤口消毒,最后包扎伤口。

      “在伤口愈合之前,勿要沾水。”医女出声提醒,她的声音意外的清润,抓挠着君北里的耳朵,仿佛在哪里听过似的。

      他看过去,只捕捉到一点医女带着托盘离开的侧影,他觉得她匆匆而过的眉眼分外熟悉。

      她是沈云柔。他记得这个时刻,昏黄的灯光下,一道疤痕在右脸颊尤显狰狞。

      她古井无波的平静眼里也起了一点涟漪,僵直了身体不敢动。或许是见医女迟迟没有出来,大夫掀起帘子进来,察觉气氛尴尬,连连请罪,“公子不要怪罪,若医女诊治不善,可否让老朽为公子诊治。”

      老大夫一头的汗,直挺挺地地抓着柔才人跪下去,“医女是医馆的学徒。整治外伤颇有天赋,因而由她为公子包扎。虽然,她也只才成为学徒半年而已。老朽并非有意怠慢,若公子觉得不妥,由老朽再为公子包扎一次!”

      沈云柔被他一拽,手里的东西也砸了,跪坐在地上连头也不敢抬。

      君北里挥袖让老大夫退下,老大夫走的时候还很犹疑,连连替沈云柔求情,希望他不要怪罪。

      沈云柔跪在地上陈情,说她的脸是被划花的。她没说是谁,君北里也没有追问。

      说起来这样的重逢,倒叫他有点尴尬。

      嫔妃私逃出宫是死罪,他也明白她的处境:逃出宫去尚有一线生机,不逃出宫则被其他妃嫔折磨到死。

      由得她去。他嘱咐随侍的暗卫不得张扬。

      君北里没有把断人生路的当作游戏的恶趣味。

      夜已经很深。医馆也开始打烊,几个人利索地刷药罐、整理病案,沈云柔也靠在柜台上翻书写字,时不时去帮老大夫的忙。

      出来走动,君北里仍不想回皇宫,偌大的金都,却不知道往哪里走去。

      沈云柔,也着实可怜。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在上京艰难地求生。而君北里,他见惯了大人物,自己更是天下之主。乍见了小蚂蚁般生活的沈云柔,觉得很惊异。

      于是他决定看看她过得如何——假如过得不好,那么给她送点金银也好。

      金都城,是君北里脚下一方。

      金都城,是困住沈云柔的迷宫。

      君北里看见她真的如小蚂蚁般,雪夜里踽踽独行,穿梭在金都城经纬交织的羊肠小巷子里,越走离开繁华热闹的主街越远,越安静。

      她似乎是很累,一路上揉着手腕的肩背,走一会儿就稍作歇息,终于钻进了破败的小院子。

      雪词说:“这是金都里出了名的鬼宅,宅子小却很诡异。入住者不是疯了便是横遭灾祸,因而租金低廉。”

      那么住在这里也不奇怪。

      君北里站在高处,俯瞰这座小院子,毗邻的院子已经熄灯入眠。只有这点小灯亮着。

      小蚂蚁沈云柔似的在院子雪地里忙碌,烧水煮茶、生火做夜宵。一只小狗从屋子里跑出来,缀在她脚边,不停地摇尾巴。

      在等待烧水的时候,她在院子里快活地推起雪人来。

      大雪纷纷落下。

      日子过得不错。

      小院子虽然偏僻,也有客人。马蹄哒哒哒的,夜里格外地响亮。来人君北里却认识——霍小将军。父亲战死沙场,可算是立下了功劳。

      这让他有点警惕。一个逃出宫的小才人,倒是无所谓。但若她出宫是为了勾引朝廷命官,做出危害大辽的事——那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能放过一个。

      两人在门前嘀嘀咕咕的,具体说了什么还是由雪词偷听转告的:

      因为今天是新年夜,霍知行入宫赴宴,从宫里带了些珍稀的果子,偷藏在袖子里带出来。还从家里带出了大鱼大肉,知道沈云柔医馆晚上闭馆时间很晚,所以特意带来给她享用。

      食盒的盖子一揭开,菜还冒着热气。

      挺用心的。

      一个少年的热情似乎要点燃了这漫天的大雪,霍知行说,“等到元旦圣上赐宴,我会求圣上的恩旨,给你我赐婚。姑父最疼我了,一定会答应的。”

      按照辈分来说,君北里确算是霍知行的姑父。

      他好像是有个姑姑在后宫里,是谁?

      不记得了。

      沈云柔倒是皱起了眉头,她的脸本来就不好看,一皱眉头更加难看了“我是从大户人家里跑出来的妾侍,怎么会配得上你。我一个孤女,无才无德,霍小将军少年将才、皇亲国戚。岂能和我相提并论。”

      霍知行想去握她的手,被她躲开了,他深情款款地说,“我谁都不要,我只要你。”

      君北里转头让雪词去调查沈云柔和霍知行的交往,免得有什么祸根。

      他此时觉得两人在唱戏。

      后来很多年,他一直从心底妒忌霍知行。他是沈云柔唯一心爱的男人。沈云柔在每年新年赐群臣宴时,会赐亲手做的糕点、炖菜去将军府和王府。

      她是在回报两人识于微时的恩德。

      这里沈云柔和霍知行故事的起点。她不知道的是,他也见证了他们的缘分,也亲手拆散了他们。

      雪词查出了点东西:霍知行战死的父亲——霍烈,他的遗像是出自沈云柔的手笔。两人因此结识。

      “因为,父亲战死沙场,母亲昼夜思念。故而请人作遗像。只是父亲常年在外,金都中的画师鲜有见过父亲的,只凭口述,画出来的遗像不堪入目。其实我们大辽人骁勇善战,可是不善吟诗作画,也是情有可原。”

      霍知行真的在元旦宫宴上跪求要娶一个汉人女子。他跪在君北里脚下正中央,尚显稚嫩的脸上有坚定的神色。

      对辽人的贵族来说,汉女不过是个美丽精巧的玩意儿罢了。

      玩玩就算了,腻了就扔掉,坏了就换一个。

      辽人贵族娶汉女做正妻,天大的笑话!这和娶个妓女没有分别嘛!

      君北里不置可否。而是宫宴之后,让萍妃作陪,留下霍知行问话。

      大辽未来的大将,怎能被一个汉女轻易引诱。他的婚事是君北里平衡布局的重要棋子,不能随意决断。

      霍知行回忆道,

      “故而求助汉人画师。可是汉人以男子文弱为美,画出来更是侮辱父亲……阿云是医馆的医女,时常有救治不过来的病人,死了,阿云就会给画一副遗像。银子就看着给,穷苦人家看病掏光了钱,不要钱也给画,富人家,就给五十文,画得更加精细些。”

      “是很有善心的女子,她一定生得很好看吧?”萍妃揪住了帕子,笑道。

      在君北里的印象里,萍妃是个不与人起争锋的女人,她的母族甚远又弱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她的脾气格外好。

      比起后宫里动不动吵吵嚷嚷,为了一件破衣服破首饰争来争去的女人,萍妃看起来无比顺眼。

      至于沈云柔好不好看。

      自然是好看的。有多好看呢?大概是在风沙漫天的金都城里,从她身上能一窥江南的盛景。

      心上人得到了夸奖,霍知行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阿云生得不好看。可是在我眼里,金都那些金装玉裹、珠翠环身的贵女都比不上她。”

      他真的很不会说话。君北里皱起眉头,霍知行上战场倒行,但仍旧缺乏历练。

      打得了胜仗算不了本事?真正的战场在金都之中,朝堂之上。他敢拿金都贵女和草芥医女相提并论,大放厥词,开罪了人都不知道。

      他真的不聪明。

      萍妃捏了一颗桂圆在手上,把话圆回来,“将军言过其实,不过情人眼里出美人,倒不是不可以理解。本宫倒是好奇,霍将军单纯,深宫之中亦闻霍小将军洁身自好、不近女色。不知道霍小将军是何时、因何故笃定要娶该女子的?”

      “其实,臣一开始也因她其貌不扬而不喜。她应允要为已故的父亲作遗像,却迟迟不肯动笔。日里忙完医馆的活计之后,让臣带她去各处拜访父亲故交,询问父亲的容貌举止。”

      “臣也因此痛骂过她,觉得她名不副实、弄虚作假。后来,在拜访完父亲故交之后,她用泥土做出一个头骨。而后依着头骨,画出了父亲的画像。那画像在眼前,仿佛臣的父亲站在眼前,欲开口嘱咐臣许多似的。后来这副画像被挂在母亲卧房里,送葬的遗像则出自其他画师之手。”

      萍妃娇嗔地对君北里说,“哦,那还真的神,画虎画皮难画骨。这位姑娘必定是画技精妙了,哪天要是能传她进宫,为我画一幅像,那才好呢!”

      君北里原先倒不知道沈云柔会画画,在寒山寺搜出来的行李里有许多的画具,彩色的笔、大小不一的刷子、水彩。然而此后十年间,沈云柔从未有作画过,她大多闲时在侍弄药材。

      后来君北里在回忆一切时候,猛地想起这段。

      在沈云柔一把火烧掉重华宫之后,所有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痕迹消失殆尽。他记起来这段,去将军府寻找她蹭为老将军作的遗像——那是沈云柔唯一存世的画作。

      那幅画——传神异常。与真人等身的画作,几乎可以以假乱真,就如同将一触而散的记忆里留下的音容完整拓下来,印在纸上。

      君北里在提出要带走那幅画时,老夫人抱着画像死活不肯撒手,哭得声嘶力竭、异常惨痛,说此生唯以此怀念亡夫而已。

      原来,她也是失去伴侣的人。

      可是,她以此怀念亡夫,那么,他又以什么怀念下落不明的妻子呢?

      沈云柔尤其心狠。

      她有画人像的神之一手,连未曾谋面的人都可以惟妙惟肖,为什么吝啬留下一副自画像?不为留给他,也为留给孩子们。

      “后来臣的父亲出殡,臣为感念她画像的恩德,请她列席。出殡期间,众人哭成一片,唯独她静静看着。臣甚感不忿,和她争吵起来。她说,自己在世已无一血亲,早已痛哭过,所以哭不出来。臣又和她大吵了一架。”

      “后来臣又觉不妥,去找她道歉。她说,不知道如何安慰臣,于是便把平日安慰自己的话告诉我——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被人遗忘才是。”

      后来萍妃问霍知行:究竟是什么时候觉察到自己爱上她的?

      君北里对霍知行的回答记忆犹新。

      他说看到沈云柔孤零零离开的背影,觉得很心疼。

      那时的君北里不理解,他到很多年以后才理解霍知行的所说的感受。然而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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