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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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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们终究不是一路人,所以选择离开,只是当我离开不到几分钟,几小时,几天的时间,我又开始想念,想念着,想念着,我开始后悔了,只是这种感觉我是该忍着,还是该释放。
当我离开张旭的公寓天色已晚,脑子混乱的走过街道,今晚还要上班的,这点我知道,每次时间一到我就习惯性的提醒自己,要上班了,可是现在上班时间已经过了,我还是要去,没有犹豫,就像白天过后黑夜就将来临一样坚定而肯定。
我第一次在伪夜门口听到自己的声音,今晚播放的是《弱水》“为你惹尘埃是非,为你我不管错与对,为你付出所有也无悔”我记得当时我唱这几句的时候几乎想到了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奋不顾身的感觉,然而当要面对现实的时候,有人告诉我喜欢我的时候,我又退缩了,我看到过往的人,有人走过,有人驻足门口听着歌,然后离去,这是一种满足,这里几乎不会有情侣走过,这里是男人寻欢作乐的天堂,这里是女子堕落的地域,除非他们各取所需俨然若一对情侣,那么我和张旭?他说的话我几乎相信,真的,不要说恋爱的女子是傻子,我还没有恋爱,虽然我在今天发现自己也是喜欢他的,我不迟钝,只是一直觉得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一个相貌平凡的红尘女子。然而发生了,我必须思考思考。
从偏厅走进化妆间,一群人忙东忙西,换衣服化妆,现在千代应该在前面陪着客人,自从和张记合作以来她上台的次数减少了,大多数被客人叫去陪着,而我被点歌的次数多了,大家似乎都没注意到我的迟到,但我想老板是肯定知道的,钱掌柜也知道,化了妆对着镜子发呆,这个脸上多扑了层粉的女子,嘴唇红艳,衣着暴露,我想张旭从哪里看到我是含羞草的模样,又想到他刚才对我说的话。
“哎呦,我的大小姐,你总算来了,赶快,好多客人点歌呢,快,下一曲就是你的,赶紧准备。”被钱掌柜的额话惊醒,我才想到我还在上班,我还是那个歌女,好吧,也许我该休息一下不去想张旭的话,才能知道我到底想要怎么样。
伪夜很严厉的批评了我,说我是不是出了名就开始得意,说我还有合约在手,不能这么随便,其实他说错了一点,我没有出名,我还是在这里当歌女,没换地点,没换身份,我没有还口,任凭他说着,这个时候还口就是火上浇油,千代今晚没来,听说是和张记的总经理出去了,看吧,这就是特权,如果我说晚上我和张记的老板出去了,那也可以不用来了,可惜晚上我只是和张记的法律顾问呆了一会,没有特权,但我没抱怨什么,只是觉得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我已经习惯了,不是吗。
等到最后关灯的服务员叫我,我才发现我又在发呆,什么时候这种习惯越来越严重,随时随地。匆匆出了门,黄包车夫似乎知道我从不坐车,都呆在旁边抽烟或者打瞌睡,我现在需要清新的空气,需要和大自然接触,需要静下心来思考,我应该走慢点,仔细想想,只是当希望给自己足够的时间思考的时候又什么都想不起来,走近孟晖家门口,很安静,今天没有音乐,他是不是出门了,习惯性靠在灯柱上,望着二楼阳台,花房的牵牛花肯定还在睡梦中,有什么比现在这个时候更好入眠的呢,楼下的大门突然打开,阿祥说他家少爷请我进去,可是我没听到音乐,没看到他的身影,他怎么知道我在这。
“每天这个时间不管我有没有播放音乐你都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家楼下,然后靠在灯柱上看向我家阳台,我说的没错吧?”
“一个字都没错,可你今天怎么知道我在楼下,或许我没听到音乐就走了呢?”
“我有感觉,觉得你还在。”
“呵呵,你的感觉对了。今天你不是在家吗,怎么没放音乐?”
“琳琳到这玩几天,她现在在睡觉,可不像我们,怕吵醒她。”
“哦,也是。”
“我本不喜欢有人到我这里住,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挺好,但是没办法,我爸妈都宠着她,她从小和我一起长大,这次我母亲打了好多电话替她说话,没办法,只好答应,昨天刚到,一来就吵着要我陪她去晚,我实在没辙啊,在电话里说的好好的,到这里不吵我,这还没几分钟就忍不住了,女子的嘴啊,我怎么能轻易相信,哦,不是说你,大概昨天被她吵晕了,忍不住跟你唠叨来着,这都是我在说。”
“没事,我听听挺好的,琳琳应该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是可爱,比我小三岁,可就是太吵了。”
“仲葵哥,她是谁?”在我翻过头的瞬间我看到一个洋娃娃,和我在那些华丽橱窗里见到的洋娃娃一摸一样,婴儿般柔嫩洁白的脸庞,披散着黑色柔软的小卷发,米色蕾丝边的碎花布睡裙,这时的她正睁着圆圆的眼睛,指着我问孟晖,如果不是听到她说话,我会真以为她就是从橱窗里买回来的洋娃娃。
“仲葵?”
“哦,我的字,琳琳不许这么没礼貌,她是念萍姐,我们在这聊天,是不是吵醒你了?”
“你们吵死了,不管,别再说话了,我要好好睡觉,明天仲葵哥要带我去玩呢。”看着她离去的身影,孟晖无奈的笑笑了笑。
“唉,明天又不得安宁咯。”
“既然她在睡觉,我就不打扰她了,我能不能去花房看看,然后回去?”
“难得有人和我一样喜欢这些花,当然欢迎,琳琳老说要在里面摘上牡丹和玫瑰,到我生气了她才没再提。”
“她真像小孩子。”
“ 是啊,大家都宠着她。”
我们就在花房里低声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其实也很短暂,我看了几眼熟悉的野花,就下楼了,他送我到门口。
“琳琳就是这样,你别介意。”
“没什么,是我打扰了。”
“别这么说,你是我最愿意聊天的人,我还希望你有空常来,虽然不喜欢吵闹,是指像琳琳那种小女孩子的吵,但是偶尔聊聊生活也有点别样的色彩嘛,。”
“呵呵,好了,那我走了,再见。”
“再见”
我曾说过不再见孟晖的,我曾说过我不适合和他做朋友的,可是在阿祥说他请我进去的时候我又不自觉的迈开脚步,他说我是他最愿意的聊天的人,当时其实我特别想问为什么,但还是没问,我习惯了最好还是不要问,把话别肚子里。但是当他说这句的时候我很感动,真的,像这个头上顶着天使光环的人愿意和我,我这样身份的女子聊天,真的很感动,我想我会永远记住这句话,一辈子。
从不曾想过在我二十三年的生命里会出现这样两个人,两个不在乎我的身份的男子,这世界不是绝种了这样的人,而是我对这个世界失望到底,我已经绝望了,每个人都带着不单纯的眼光看着我们,在伪夜工作的姐妹不是不在乎大家的身份,而是已经把这些人看成同样低等人,没有轻视的权力了,我们彼此或争吵或惺惺相惜,而在这个时候有人把我从绝望的深渊叫醒,说有阳光照进来,此刻我是该选择跟随阳光还是继续沉沦?那阳光是短暂的还是长久的,我能够否判断清楚。
其实我清楚的看到那可爱的洋娃娃严重的嫉妒和排斥,她不是嫌我吵,而是以为我是来抢她的仲葵哥的,只是她不知道我的身份,她不知道我自己都已经够自卑,根本谈不上会和孟晖有什么感情的牵扯,我不敢想,说实话,孟晖和张旭我都有好感,这是我昨天和今天才开始明白的事实,但是,我应该清楚,孟晖,他或许把我当成一个可以聊天的朋友,我们不可能再升级成什么,在我眼里我们的思想有许多惊人的相似,我们可以很愉快很默契的度过一天又一天,我在他那里找到自我,有尊严的自我,可以做正常的自我,虽然有好感,但也只能仅限于此,我不奢望了。对于张旭,我想我是喜欢,比好感更多的喜欢,他与我的虽有距离,但不如孟晖那般遥远,不是海市蜃楼而是真实的高楼大厦,在我们认识以来,他知道我的每个特点,我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只乌龟所需要的比龟壳更重要的安全感,也许就是那晚他解救我的时候所给我强烈的感觉吧,千代说过,安全感是一个女子寻找依靠最重要的一个标准,其他像承若之类的东西都是其次,千代不愧是老江湖了,她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
那么就以上来说我想我的答案很清楚,他说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那么这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条件吗?我想是的,还有什么比相恋更有说服力呢。
只是,当一切我觉得可以顺理成章的成为我答应他的条件时候,我必须面对事实,两个人相恋是在一起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我所看到的听到的都在我的脑子里告诉我,还有现实这一关,我们过得去吗?他的父母,他的朋友怎么看他,有多少姐妹死在这些现实里,我没有自信,自信是建立在现实条件够坚强的基础上,我们只是众多如此相恋之人中平凡的一对,没有自信又怎能相恋后面对现实情况的打压。我是乌龟,在没有绝对安全感的时候就不敢轻易伸出头来。这一切让时间说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