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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没有硝烟的战场 沈霁这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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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霁这周的案子输了。
输在仲裁庭。原告是在一家民办教育机构教了六年书的老师,合同工,去年在同事间出柜。出柜之后被调离教学岗位,降薪,最后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不续聘。
案子不复杂。对方律师几乎等于没做准备——因为他们觉得不需要准备。
仲裁庭的裁决下来了。不支持原告的诉求。理由是:"被告作为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决定不续聘,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权。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不续聘的决定与原告的性取向存在因果关系。"
"不足以证明"。
沈霁在办公室里把裁决书摔在桌上。声音不小,外面工位上两个实习律师同时抬头看了过来。
他最近在带的一个实习生叫小何,二十出头的男生,戴着圆框眼镜,做事很认真但性格内向。小何犹豫了一下,敲门进来,小心翼翼地问:「沈律,这个案子……上诉吗?」
沈霁平复了几秒钟,把裁决书捡起来放回桌上。
「当然上诉。」他说,「但这个案子一审赢不了。仲裁输了就是一个信号——法院可能在观望。我们得做好打到中院甚至高院的准备。」
「那原告那边——」
「我打电话跟他谈。他不能放弃。」沈霁坐下来,开始翻通讯录,「他不是为了自己一个人在打这个官司。后面还有多少人看着。」
小何点了点头,退出了办公室。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回头说:「沈律,你没事吧?」
「没事。」
「你脸色——」
「豆浆凉了。」沈霁说,「说过了。」
小何看着他没说话,过了一会儿关上了门。
——
下班之后,沈霁去了律所附近的健身房。跑步机上跑了四十分钟,冲了个澡,然后坐在更衣室长凳上看了会儿手机。
妈的,更衣室里信号不好。
他把手机收起来,开始发呆。
今天这个案子让他情绪不太好,不是因为他输了——做公益诉讼,输比赢多,他早就习惯了。是因为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裁决理由了。"不足以证明因果关系"——听起来很客观、很中立。但事实上,当一个少数群体面对系统性歧视的时候,要举出"直接的因果关系证据"本身就是一种苛求。没有人会写在劳动合同上"因为你是同性恋所以辞退你"。没有人会笨到这个程度。
所有歧视都穿着合法的外衣。
而法律的武器有时候就是不够锋利。不够快。不够在一个人被辞职、被赶出家门、被推到悬崖边上之前,跨过漫长漫长的程序正义。
他拿出日记本。
他把日记本随身带着了。虽然他知道,放在包里,写字不太方便——但他不想把它单独留在公寓里,像养了一只猫但出门不关窗一样。
他翻到最后一页。林予安没有写新东西。
他往前翻。翻到林予安之前写的那些——关于那个打篮球的男孩、关于餐桌上的沉默、关于每天晚上锁门写日记的仪式感。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他不太记得十七岁时候的自己了。
他记得一些片段。操场。课本。化学笔记本的最后一页。第一次接吻。第一次被推开。第一次一个人坐在江边,看水面上的倒影碎成一片。
但十七岁的沈霁是什么样的人,是什么表情,对什么样的未来有过期待——他记不清了。就像那本化学笔记本——他自己亲手写的最后一页,他最后把它塞在课桌最深处,毕业的时候也没拿。
他大概不想承认那个人是自己。
沈霁把日记翻回当前页,拧开钢笔。
> 今天案子输了。不太想说话。但想问你一个问题——
> 你是怎么决定把这本日记继续写下去的?你写在最前面的话那么重,我以为你会把那页撕掉。
过了一会儿,林予安回了。沈霁看了看时间——按林予安那边的时间推算,现在应该是晚自习回来后。
> 没撕。不舍得。
> 那是我第一次把真话写在纸上。虽然写完之后更害怕了——怕别人看到,怕自己看到。但是又有一点舒服。像心里有一个脓包,终于割开了。
> 你呢?你的日记呢?你写的那本?
沈霁顿了一下。
> 扔了。
> 毕业的时候没带走。后来回去找,教室已经重新装修了,课桌全换了。找不到了。
停顿。
> 但也没关系。我现在在给你写。就当那本日记也还在。
林予安回得很快——甚至有点过于快了,像是这个话题让他紧张了。
> 你为什么把它扔了?
> 我以为你比我勇敢。你不是说你做律师么。你不是说你出柜了么。
沈霁看着这个问题,手指在钢笔上按了一下又松开。
> 我不是比你勇敢。我只是比你多活了十六年。
> 十六年里,我做了很多十七岁的沈霁做不到的事。也做了一些十七岁的沈霁不会原谅我的事。
> 勇敢不是天生的。是磨出来的。
> 你也在磨。你还没发现而已。
林予安很久没有回。久到沈霁以为他睡着了——那一边应该是凌晨一点了,对于一个高三学生来说确实太晚了。
然后日记本上浮出一行小字:
> 沈霁,你十七岁的时候有怕过自己会死吗?
沈霁盯着这个问题,瞳孔微微收紧了一下。
他第一次感觉到,这本日记可能不止是一本日记。
它在连接两个时间线。而其中一个时间线里——有一个男孩正在问那个他当年没敢问出口的问题。
他该怎么回答?
他决定说实话。
> 有。
> 天台。化学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完之后的那个晚上。
> 我蹲在十二楼的天台上,风很大,蹲了很久。
> 最后没跳。不是因为想通了。是因为太冷了。
他没告诉林予安这些天他已经修改了"化学笔记本的最后一页"的内容。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个站在十二楼的少年没死。他在那页纸上写了和十六年前的林予安一模一样的问题。而他选择藏起自己那一页,然后给林予安画了一扇门。
他会把门推开。总有一天。
>
> 予安。
> 你现在是在自己的房间里吗?你抬头看一下窗外面,有几盏灯亮着?
过了一会儿。
> 三盏。左边对面那栋六楼的一盏,斜对面一栋二楼的,右前方那栋七楼的。还有一个可能是客厅,反正亮着。
> 怎么了?
沈霁写道:
> 那三盏灯也是人。里面住着的人,可能也有自己的秘密,也有在半夜睡不着的事,也可能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 所以你不是一个人。
> 不管在哪一年。
林予安隔了很久才回复。字迹明显比之前更抖。
> 沈霁。你不要消失。
> 你答应我。
沈霁拿稳了笔,用力写道:
> 我答应你。
他放下笔,发现自己握笔的手指比白天在法庭上握证据材料的时候还要用力得多。
他做了八年律师。签过无数份法律文书。从来没有一次写下"我答应你"这四个字的时候,感觉像在签一份比婚姻更重的契约。
他接受了这份契约。
纸页另一边,有一个少年在等他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