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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逢何必曾相识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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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有的时候生病也是一件好事,比如这次感冒就让她遇见了杨光。
不知道是连续熬夜的结果,还是庆功宴上衣服穿的太单薄了,早上一起床就觉得头昏昏沉沉,全身酸痛。勉强支撑着爬起来,摇摇晃晃来到公司。每见到同事都是一个喷嚏,吓得所有人避之如瘟神,只有善良的安安对她说:“你一定是感冒了,别太勉强自己,去看病吧。”下午请了半天假,去了医院才发现居然烧到39度,难怪这么头这么晕了,那个年轻的医生把处方递给她:“先挂针吧。”
“可不可以不挂针啊,我倒不是怕痛,只是我的血管实在太小了,每次打针护士都很辛苦的啊。”
“恐怕不行,你扁桃体肿的那么大,而且还化脓了,不打针的话,体温下不来的啊。”
“杨光 ” 她瞪着他胸前的牌子,一个字一个字的念道。
“我以前也认识一个叫杨光的人,他是A中的学生,打篮球的。”她开始套近乎。
“是吗?我也在A中的篮球队待过。真巧啊!”
“啊?真巧啊。”大约是体温太高了,她的脸有些红了。
“如果你真的不想挂针,那么我先开两天的药,如果体温还是退不下来,明天要过来看啊。”他不再坚持,重新开了张处方。
安安说:“医生的话是一定要听的。”果然。
第二天她再去医院的时候,他很温柔的对她笑了笑,说“我们这里的护士技术很好的,保证一针见血。”
挂了两天的针,果然感觉好多了。只是经常还会觉得头昏,全身无力。去医院看的次数多了,杨光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只好说她是工作太累了,好好睡一觉就好了。而安安则骂她:“不过是个小医生,有什么好的,还要找那么多的借口倒追别人。”
就算是倒追吧,反正她是认定了,他就是她生命中阳光。
从来她就不会主动去要什么,不是她不想,而是她认为她没有资格。
她一直很憎恨她的父亲,这个男人曾经说过要给她和母亲幸福,事实上却把她们推进了地狱,自从父亲迷上赌博后,她就开始把自己封闭起来,她最怕别人问起她的家庭,怕别人看到她手上的伤痕,怕别人用可怜的目光看着她。十五岁那年,母亲终于和父亲离婚了,并带她离开了这个噩梦般的城市,但是她的朋友仍然很少,她不是不想,只是要融入同学中就必须和她们一样穿漂亮的衣服,时不时请客吃饭唱歌,还要在别人生日时送别出心裁的礼物。她没有多余的钱,看着母亲那样辛苦的工作,努力的供她读书,她又怎么忍心为这些浮华的东西而向母亲要钱呢。大学毕业后她选择了回A市工作,其实坚持要求回A市的是母亲,她不忍心逆她的心意,反正那个男人也已经死了。据说欠了高利贷,无力偿还,开煤气死的。当这个消息传来的时候她并没有多少感觉,仿佛说的是别人家的事。只是她分明看到母亲发红的双眼。工作后,她一直很努力,很少很别人去争什么,所以同事和上司都很喜欢她。慢慢的她也攒了点钱,并和母亲搬进了分期付款买来的公寓,虽然房子很小,里面的摆设也很简单,但搬家那个晚上,她们母女俩都兴奋的睡不着,第一次母亲和她讲了和父亲认识的事,那天她们聊得很晚。生活慢慢好起来,她也慢慢变的开朗了许多,当然这其中少不了安安的功劳,到公司她第一个认识的人就是安安,安安是个热闹的人,没什么心眼,也许是互补吧。她们很快成为好朋友。通过安安,她开始学着去拥抱生活,拥抱身边的每一个人。但是杨光却是她第一次真心想去要的人,在阴暗的角落里生活了那么久,好不容易看到阳光,她怎能不兴喜若狂。
其实杨光对她真的很好,他会煮好吃的板栗烧鸡给正在加班的她,他会在电话里唱安眠曲哄失眠的她,他会拉着不开心的她去游乐园,然后一起吃棉花糖。安安说她想象不出一个大男生拿着棉花糖,伸出舌头去舔是个什么样子,那一定很好玩。她告诉安安那个时候他笑得像阳光一样温暖。
结婚那天她穿着雪白的婚纱,像个公主一般,她想她终于找到她生命中的阳光了。
二
他一直都是幸运的,包括遇见温柔。
第一次见到温柔是在宠物店。当时,他本来买了一只苏格兰牧羊犬,正想牵它出来,就看到了温柔,她呆呆的蹲在笼子前面,看着这条牧羊犬,眼中尽是不舍。
“你要买?”他并不想夺人所爱,何况对于他来说什么样的狗并无所谓,只要可以陪陪无聊的他就可以了。
“如果家里允许,我早就买了。”她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衣服,“苏格兰牧羊犬是一种很十分温顺的犬,如果你要买的话,请好好待它。”
“我会的,我还会经常带它去天一广场遛遛的。”
后来,他常常在天一广场巧遇温她。慢慢的,他知道了她叫温柔,她是个芭蕾舞者,她的父亲是芭蕾舞老师,从小就教她跳舞。她性格内向,可一旦跳起舞来,整个人就变得奔放而热情,而她的梦想就是站在巴黎歌剧院的舞台上跳《吉赛儿》。他知道了她喜欢白色,喜欢吃水果沙拉,喜欢看言情小说,喜欢在镜湖边散步。镜湖是她以前中学里的人工湖,她小时侯经常坐在湖边发呆,那是她童年最悠闲的时光,不用想上课,跳舞,有时一坐就是一下午,直到误了跳舞,父亲气急败坏的找到她。
再后来,他下了班没事做,就到剧团看她练舞。有时候她结束的比较早,他们会一起去镜湖,夕阳的余辉穿过湖边的樟树,他们就踩着班驳的树影散步。有时候她结束的比较晚,他会拉着她去后巷的小摊上吃麻辣烫,因为怕长痘痘,她不敢多吃,但她总会安静的坐在旁边微笑着看他吃的汗流浃背。
可是温柔的父亲却不想温柔这么早就结婚,他认为爱情可以给舞者以灵魂,但婚姻却是舞者的坟墓。那时侯的他们年轻而固执,张扬而冲动,于是私下去打了结婚证,并请了要好的几个朋友吃了顿饭,就算结婚。
结婚那天,她没有雪白的婚纱,却高贵的像个公主,他许诺会给她一辈子的温柔。
三
那一年她23岁,他2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