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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番2) ...

  •   秦江是秦府长子,只比秦风大三岁,因为是嫡长子,自小被当做下一任家主培养,管教甚严。
      他天姿一般,不如秦风笔耕风流,被约束在谢氏的期望和世俗的礼教里,更是难以突破瓶颈。
      年幼时,太傅章贤道尚未离京,谢氏曾携他数次拜访,以求在学业上指点一二。
      章贤道慧眼如炬,一眼就看出此人学术上天资尔尔,却心机深沉,擅长在官场上尔虞我诈,不合他心意,也无能为力,便屡次拒绝,三顾茅庐而不出。
      所以,尽管他日日挑灯夜读,也只能在春闱里拿个十几名,不至于难看,却在秦风的衬托下显得籍籍无名。
      偏偏章太傅对秦风青眼有加,多次在人前赞许,让秦风冠盖满京华的名头更甚一层,短短时间便名动盛京,其言功不可没。
      秦江无法不嫉妒,一个商女小妾之庶子,却处处压他一头,明明他为兄,人人却都说他像秦风,只因他外貌也不如秦风精致。
      他俩相似的眉眼遗传了秦孝明,不相似的地方更多,乍一眼看有点像,看久了就能发现,两人气质与面相天差地别,一个风流落拓,一个禁欲自持。
      两人就读于同一个书院,秦江早读书三年,十六岁科举上榜,被划分到刑部,当了个五品闲职文官,短短三年,就爬到了正三品,当上了京兆府尹,足以见其心机城府之深。
      而秦风殿试那年,不负众望,拔得头筹,一时风头无两,大街小巷全都在传颂那篇名震京城、让皇帝赞不绝口的《京兆赋》,甚至连几岁小儿都能背出一两句来。
      眼看秦风即将高官厚禄唾手可得,秦江烦得摔了好几盏茶杯。
      沈书铭比秦江小一岁,晚一年入仕,起点比秦风高,但两年以来依旧是个府尹御史,官居秦江之下。
      一日,二人在书房商讨案件,秦江面色冷峻,为人却八面玲珑,笼络人心一把好手。
      尽管沈书铭因秦风的缘故并不待见他,但毕竟是自己上级,同在屋檐下,有时不得不低头。
      酒过三巡,沈书铭有些醉了,那时他的酒量更差一些,醉眼朦胧中,将秦江误以为秦风,伸手去摸他的脸,内心酸涩溢于言表。
      “秦风,你明明喜欢男子,又为何偏偏不喜欢我,我,我哪里不好,容貌才华哪里配不上你,啊,你说!”
      沈书铭越说越气,原本轻柔的抚摸化作一巴掌,不轻不重地摔在秦江脸上。
      秦江被打的一懵,依旧难掩内心振动,他竟从不知道,他这个便宜弟弟也喜欢男人,更不知道沈书铭喜欢秦风。
      他看着眼前这张绮丽动人的脸,心中恨意更深,凭什么连他喜欢的人都要喜欢秦风!
      他用力掐着沈书铭秀丽的下巴,低声怒吼:“你为什么要喜欢他!”
      这是他十八年来,第一次情绪如此失控。他的冷静自持全然消失殆尽,眼中凶残的暴虐因子突破礼教桎梏,想要把人按在书桌上,凶狠地拆吃入腹。
      而沈书铭在醉眼朦胧里,将秦江误认为秦风,日夜所思的念想成真,竟然主动勾起秦江的腰腹,放浪地邀请对方在他身上肆意妄为,嘴里一直呢喃喊着:“秦风,秦风。”
      秦江一边蹂躏他,发泄着心中的愤恨,又一边深觉悲凉,为自己活在秦风阴影下的一生。
      进朝授官前一天,秦风与书院好友畅饮欢庆,秦江嫉恨难消,设计陷害他好男色、轻薄同窗。
      继而联合谢候府,以秉性不佳为由,将谣言迅速传至皇帝耳中,并在皇帝验证谣言时,安排同僚恶言打压,皇帝心生不满,又惜其才华,勉强封了个八品校尉。
      没想到秦风骨头如此之硬,竟直接辞官不做,独自离京,四处游山玩水,两年后,又在南方一个偏远小镇上安心当个教书先生。
      而沈书铭,因那一夜的误会和放浪,胸中郁结,大病一场,一连缠绵病榻好些时,痊愈后,才知道秦风早已踏马而去,音信全无。
      沈家是大昭开朝贵族,到他们这一代,历经几代利益角逐洗牌,逐渐没落,强撑着一口贵族之气,内里根基早已摇摇欲坠。
      他沈作为沈家嫡出后辈,身上肩负家族兴衰,再骄矜傲骨,也无法像秦风一样肆意妄为。
      自从秦风走后,沈书铭很长一段时间沉迷酒肆,酒量也随之上升。
      没有秦风的刺激,秦江恢复冷静,尽管沈书铭记恨他趁人之危,却被他巧舌如簧圆过去,并以行过夫夫之实为由,厚着脸皮死缠烂打数载。
      春日送花,夏日送茶,秋日的蜜枣,冬日的白貂…这些东西没有被当做礼物,而是在日常生活里,轻飘飘地一递,全然不提其中珍贵。
      “诺,家中的海棠开了,你待会把它搬到案几上,别给我摔了。”海棠是开得最漂亮的一株,花盆是珍贵的白玉瓷盆,他不顾母亲埋怨,一路抱在怀里,就怕轿夫一个不稳给摔碎了。
      “昨日得了几包好茶,拿去喝喝看,别被你那酒囊饭袋糟践了。”茶是想帮沈书铭戒酒,专门从西南蜀地派人搜罗的珍稀好茶,连皇帝也不曾喝过几次。
      “秦山说翠玉轩的蜜枣好吃,给我买了点,吃不惯,你拿去吃吧。”翠玉轩的蜜枣京城一绝,日日排队从街头到巷尾,至少得排一个时辰。
      “夜寒天冷,披件外袍再回家,没带啊,我这正好多一件,本官赏给你了。”貂是他在围场上亲手射杀的两只银狐,刮了毛后,让十来个绣娘缝制了两个月才做好。
      沈书铭总是拒绝,秦江又会在某个不经意间塞给他,或许是在一杯亲自端的茶水里,又或者是某个日不暇给的混沌之际,递给他一口甜枣提神。
      秦江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多年的嫉妒扭曲了他的心,说话总带着一股阴阳怪气的劲儿,面对沈书铭,他极力控制这种情况,但情绪难免有所疏漏,两人的关系一直没什么进展。
      说白了,沈书铭不喜欢秦江长袖善舞、纵横捭阖的手段,他喜欢的,一直是秦风那样风光霁月、傲骨难折的浩然。
      一日溪亭日暮,沈书铭再次从酒坊出来,步履歪斜地往家去,夏日盛景,途径一片荷花池,开得娇妍繁茂,沈书铭便摇晃着身躯踏上那座小凉亭,趴在栏杆上赏花。
      一阵清冽荷香扑鼻而来,沈书铭脑袋昏沉,目光散漫,浑身酒气被风吹散些,意识却不甚清醒。
      掩映在层层叠叠的绿荷中,一朵朵鲜嫩的粉色花瓣亭亭玉立,傲然于淤泥之间,恰似久未谋面的故人。
      脑海里突然出现年幼时,他为了摘花园里的荷花,不小心跌入池塘,差点溺水,被秦风救下来的事。
      他年幼体弱,八岁之前都缠绵病榻,在药罐里续命,八岁时,沈书铭溺水后不久,沈母听从道士所言,带沈书铭前往灵雀山祈福,住了四年,身体才逐渐好转。
      彼时他才八岁,趁着身体好些,难得走出房门,在花园里撒欢,荷花开得盛,他欣喜不已,想摘一把送给母亲,伸手去够时身子前倾过度,重心不稳栽了下去。
      荷花长得娇美纯洁,池底下却是另一番光景,水和淤泥混合,还有断掉的尖锐枝干,把年幼的沈书铭吓和半死,不断胡乱扑腾,反而越陷越深。被救起来时,已经溺水昏过去,隐约觉得有人在按压他的胸脯,亲他的嘴巴渡气。
      水从胸腔溢出来时,他一阵咳嗽,身边已经围着许多人,父母、祖父母、仆从和几位宾客,那个救他的人退至人潮之外,透过人群挪动的间隙,他只看到那双好看的眉眼,和他腰间的青云佩。
      再见时,是在盛京著名私塾“临溪书院”,沈书铭十四岁。
      书院立于溪边,取自“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远离闹市,偏安一隅,自成一派书香圣地。
      沈书铭行至屋内,在一众学子之间,一眼就看到,那双日日夜夜缠绕在他心间的那双眼睛,还有腰间那枚青云佩。
      他虽比秦风大两岁,身形却比对方矮一点,也更瘦削些,但又毕竟年长两岁,难以启齿幼年时的糗事,只好默默跟在秦风身边,从一个若有似无的朋友,变成对方身边唯一的朋友。
      十六岁时,在沈书铭情窦初开的梦里,出现了秦风那双眼睑低垂、狭长而慵懒的眼睛。
      因年少多病的缘故,他习惯今朝有酒今朝醉,不问将来,择日便在书院的杏花树下表明心意,随之被拒绝。那时候的秦风已经不戴青云佩了,腰间什么也没有,身姿端方,态度是前所未有的认真,给沈书铭的感情判了死刑。
      这场单恋并未持续很久,半年后,就随着秦风的离去无疾而终。但那些年少的惦记和羁绊,却在心中扎根,融进骨血,化作长久的遗憾。
      秦家的孩子,十岁之前在家请先生教学,十岁之后进临溪书院进修,十六岁考取功名,是秦孝明定的规矩。
      所以,秦江、秦风和沈书铭,有两年的时间同在书院生活学习,沈书铭只顾着看秦风,从未注意到,秦江那张冷若冰霜,视线却总是若有若无落在他身上的脸。
      思及此,沈书铭撑起身子,歪歪扭扭地朝池边走去,想伸手去摘一枝,年少时他未曾摘到的那枝。
      一直尾随在他身后的秦江眼见状,赶紧飞奔到他身边把人往怀里一捞,冷声骂道:“同样的死法,你想经历几回?”
      沈书铭思维混沌,无法思考他说的话,困意伴随着醉意一起袭来,最终歪在秦江怀中。
      软玉在怀,秦江几乎要被他的醉意感染,醉倒在这片荷花池边,他轻叹口气,无奈地把人背起来,一路绕着城中荒野小路,把人背到了沈府门前。
      同年八月下旬,秦孝明和同僚小聚时,诗兴大发,作了一首未避忌皇帝名讳的小诗,被有心人加以利用,一时之间锒铛入狱。
      一家父子三人,整整齐齐在大理寺的地牢里相聚,谢氏和其幺女作为妇道人家,在候府的庇佑下免受牢狱之灾,但难免着急上火,四处奔走无果,还病了一阵,整个人不复当年盛气凌人,颓败许多。
      身在官场,沈书铭当然知道大牢里是什么光景,心中五味陈杂,在那般关头,仍冒着结党营私的风险,去了一次牢房。
      把狱卒支使开,他站在铁栏外,看着秦江形容狼狈,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
      看见沈书铭时,秦江心中聊有慰藉,他自觉时日无多,毕竟自古以来文字狱冤案数不胜数,没有一个有好下场。
      当权者,宁可错杀一千,也不可放过一个漏网之鱼。
      最后关头,他把秦风所在的位置告诉了沈书铭,“如果你还喜欢他,就去找他吧。”说完背过身去,身形萧索,看着眼前一道狭窄的光线出神。
      回忆这短暂的一生,仿佛一直被困于樊笼之间,爱恨贪嗔,身不由己。
      沈书铭当即快马加鞭赶到桐云镇的小李村,一步不敢多歇,见到人才安下心来。
      在那间不算宽敞的小房子里,沈书铭一眼就注意到那个乖巧可人的小孩儿,粘秦风粘得紧,看向他的眼神充满敌意。
      同时,屋里屋外,同床共枕的被子,枣树下的秋千,屋里两只干干净净的狗,都足以看出,秦风对其的重视。
      原来他喜欢这样的啊,沈书铭在心里默默地想,确实与自己截然不同,看着陈锦那般乖顺地模样,他自认为做不到。
      两人很快回京,分别时,小孩儿眼睛肿大如核桃,抱着秦风的腰久久不肯撒手,直到确实时候不早,他才狠心出言提醒。
      转身上马之际,他看见向来漫不经心的秦风,眼眶通红,湿润的泪水滑下脸颊,在追风的卖力奔跑下,又很快被风干。
      事情解决得比他想象中顺利,在章贤道舌战群儒之下,秦家很快沉冤昭雪,他以为秦风很快就要走,他被秦孝明和徐进绊住了。
      秦风总是这么出人意料,永远不在自己预想之内。
      自从秦风回京,秦江再也没主动找过沈书铭,他想着若沈书铭能和秦风在一起,也算是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自己又何必徒生事端、惹人不快。
      但他没想到,陈锦那小孩居然先找到了秦风。
      暗地里调查秦风这么久,他当然知道这个小孩的存在。
      亦没想到,秦风这般恃才傲物,竟然对一个文盲乞丐用情至深,虽然那小文盲确实长得娇憨,眼神干净澄澈,满心满眼都是秦风。
      他看着,也不由心生羡慕。
      目光缓缓转向沈书铭,心想,就再试试吧,自己这一生的感情,大概都会搭在此人身上,抓不住又放不下,除了追逐别无他法。
      原本以为两人会一直不温不火下去时,被一块久未戴过的青云佩打碎僵局,仅有的联系也就此戛然而止。
      青云佩是秦家每位男孩出生时就有,保佑实现青云之志的吉利物件,女孩则是玛瑙多宝串,保佑多子多福。
      秦江之前放忘记了地方,一直没再佩戴过,临近新年,丫鬟帮着他收拾配饰,才在角落里找到它,秦江见它玉质依旧莹润,趁过年这阵子戴戴,借点吉利气。
      大昭官员春节放假十八天,从腊月二十八一直到正月十五元宵节。
      放假前一天,秦江正好戴着青云佩,被沈书铭一眼看见,满脸不可置信,他指着秦江腰间的玉佩,问道:“你为什么有这块玉佩?”声音微微发颤。
      秦江不理解沈书铭的疑问,淡定回答:“生下来就有,父亲送的诞辰礼。”
      “还有别人有吗?”沈书铭继续问,眼睛盯着那块玉佩一瞬不瞬。
      “我、秦风、秦山,都有。”顺着沈书铭的视线,他也看着这块算不得惊艳的玉佩,伸手摸了摸。
      这些年的故事像卷轴一样在脑子里摊开,往事历历在目,他却不敢相信,这些年的惦记真的是错付。
      他甚至害怕面对这种滑稽的局面,胸中的情绪在一点点坍塌,极力稳住心神,几乎是咬着后槽牙才问出那句:“小时候是不是你把我从池塘里救起来的?”
      秦江讶异于沈书铭的问题,凭借多年察言观色的本事,很快理出其中蹊跷,一时之间也有也难以置信。
      他一直以为,沈书铭知道救他的是自己,只是未因幼年时那一点无足轻重的恩惠而倾心于他罢了,从未想过其中还有这样一段道不明的乌龙。
      秦江笃定道:“是的。”看着沈书铭一副快要碎了的模样,心疼难忍,却又笨嘴拙舌,不知该如何哄他。
      沈书铭当即跑到风满楼找秦风对峙,沈府宴客那日,秦江并未随秦孝明前往,自然不可能出现在他家的花园。
      闻言,他失魂落魄地转身离去,十里长街热闹如往昔,因新春将至而换上红妆,人人都喜气洋洋,只有沈书铭在人群里,无知无觉地萧索游荡。
      太可笑了,从八岁到如今二十一岁,十余年的感情和念想全部付之东流,他甚至分不清,自己喜欢的是谁。
      是幼年时救自己的那双眼睛,还是少年时自己追随的那双眼睛?它们如此相似,又如此不同。
      他嘲讽自己的愚蠢和自作多情,笑叹命运阴差阳错的滑稽,眼泪笑着笑着就从眼角滑落。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回到家,沈书铭依旧无法面对,心中郁结难遣,索性收拾行囊南下,去外祖家小住。
      但再怎么逃避,元宵一过,依旧是上下级,要在同一屋檐下办公,沈书铭烦不胜烦。
      恰逢年初时,江南徐州老御史未抗过寒冬,于初三病逝,沈书铭当即上奏提出暂时调任徐州顶替,皇帝正烦无人可用,欣然应允。
      为了躲避秦江,他甚至连秦风的婚礼都不曾参加,只寄去两套锦衣作为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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