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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可永恒 恋爱就像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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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現在還在一起,
會是怎樣,
我們是不是還是深愛著對方,
像開始時那樣,
握著手就算天快亮。
——戴佩妮《怎樣》
那是多少个夜晚回想起来都会给心灵冲击的场景,人生像一部电影,不管后来我们结局如何,那幅画给我带来的感动至今不灭。
「我很喜欢。」牵着他的手握得更紧了,像一个被宠坏的公主,我将他抱起转圈圈,「郑越,你就是上天赐给我的惊喜。」
「你也是。」说罢他即刻在我的臂弯里,朝我的脸颊深深一吻。吻得那样激烈、生怕我要逃走;吻得那样小心翼翼,生怕我会碎裂,这是一个男人最笨拙的喜欢,包含一个男人最赤裸的真情。他说:「杨英华,你真是老天爷赐给我的惊喜,我在感情的世界里跋山涉水终于遇见了你……,当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我不需要再继续奔波了,我觉得这是我应得的。」他的声音和话语同样温暖,我彷佛看到一株株玫瑰盛放在他周围,这间逼仄的小房间瞬间变成了金光流动的花园。
我的心是石室,他的爱如藤蔓缠绕其中。
这是一个主义林立的时代,浪漫主义者和悲剧主义者各自建构爱情理论,而我不管什么浪漫悲剧,姑且称之为胆小主义——不想再接触爱情。被迫成为精明的投资专家,我们都想着少爱对方一些以减少伤害,将爱自己多余出来的那点给彼此。
「很高兴我能成为你的终点。」我们曾经或多或少被随意丢弃,我们现在患得患失地担忧未来,我们穿越那些由背叛、伤害、遗憾构成的时空遇见当下的彼此,成为彼此世界的终点。「我们正好互补。」像兩块拼图。
「嗯?」郑越狭长迷人的眼睛盯着我。
他已经从我身上下来,我仔细端详这油画说:「你是艺术生,我是理科生,我很死板你很浪漫,不正好么。」李光远太疯癫,戎耀太心机,郑越刚刚好。「如果是我看到喜欢的人只能感叹一下对方,你拥有足够的浪漫天赋,将初遇的场景画下来,还画得这么……帅,加了滤镜吧。」
「不,这不是滤镜。」他辩解道,「当一个久居阴霾的人突然拨开沉重的雨帘看到了晴天,他会觉得这就是彩虹……,我不擅言词……,我的比喻能力不太好……,我只是要你知晓我对你没有所谓的滤镜,我……」
不等郑越说完,我打断他:「跋山涉水也好,拨开雨帘也罢,当下,香港九龙,十一时二十三分,杨英华与郑越喜欢彼此就行了。」
池牧那个不着调的家伙说得对,我才二十出头,管那么多做什么呢,他让我follow my heart我就follow吧!
窗外一片蓝天,高楼林立,那一年我以为我遭受的苦难已到尽头,我们一起看着窗外,我第一次有了看尽万水千山的欣慰。
我一边参观作品一边问郑越:「你怎么一个人住在外面?」
「创作自由嘛,学校不太方便。」
「住家里也可以啊。」
郑越迟疑一下才说:「我跟我爸妈关系不太好。」
「嗯?」
「他们知道我喜欢男人。」
「那你还是一个人住比较好。」我叹息道。
「嘿嘿是啊,以后我们可以再画室里**~」刚才还一副可怜样,马上又色眯眯的了,真拿他没办法。
我们顺理成章同居了,这也是我第一次和男朋友同居,在同居几天后我带他去深圳见了哥哥,也算是我打算与他长久下去的表示。哥哥并不打算读研已经在实习了,我俩便在他的住所等他下班,郑越像个好奇宝宝一样对我们两兄弟的事情问个不停,我也乐得自在,因为从小到大已经被问习惯了。
「你和你哥哥真的长得一模一样吗?」
「差不多吧,外人很难分辨,但我们还是有些地方不一样。」比如他个左耳后面有颗痣,我左边眉梢有颗痣。
郑越这小子更来劲儿了,「诶?那有什么不一样呢?」他在我耳朵旁边吹一口气,故作低沉地说:「是不是**不一样?晚上你哥回来可以对比一下么。」
我也没骂郑越,只觉得他甚是可爱,「嗯,除了**不一样,还有个地方也不一样,简直是黑白分明哦。」
「黑白分明?是什么啊。」
「我喜欢男人,他喜欢女人。这是我们最大的不同。」
「……」郑越没听到想要的答案,抱着我撒娇,「怎么可能,你们是双胞胎,其中一个是gay另一个肯定也是!」
「他真的是直男。」我跟我哥一起生活了十八年,他喜欢男人女人我还不知道?也幸亏他是直男,否则两个儿子都是弯的我爸妈得吓死,传宗接代的任务就由我哥承担吧,嘻嘻。
「谁是直男啊。」说话间门已开,哥哥提着大包小包的食材回来了,「这儿三个人两个性取向一个性别。」
「还真是!」我被哥哥逗笑,站起身来正式介绍他俩认识:「哥哥,这是我男朋友郑越;郑越,这是我哥哥杨耀祖。」两人握手也代表认识了。可我哥接下来的话让我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哥哥握着郑越的手问他:「你和英华谁1谁0啊?」
「……」我汗颜,「哥哥,你能不能别问这种东西!」
「问问怎么了,你别插嘴。」
郑越到不介意,大大方方地回答:「是英华做1,我是0,英华很厉害,每次都把我*****。」
「昂,不錯。」哥哥並不惊讶,拍拍我肩膀說:「出息了,我弟终于不被压了。」然后潇洒转身去厨房忙活。
郑越笑嘻嘻地说:「你哥哥很开放嘛,我还以为他会很凶。」
「还好啦,你也是,刚刚干嘛说那些话。」
「陈述事实咯!」
一顿饭吃得还算顺利,除了我哥像个家长一样审问郑越,「你谈过几段恋爱?」
「四段。」
「你是独生子嗎?」
「不是,我有个姐姐和弟弟。」
哥哥把白灼虾放到郑越面前说:「嗯,吃饭吧。」而我在一旁默不作声,待到一顿饭结束我端起盘子跟他走到厨房。
「哥哥,你问他这些做什么?」
哥哥手上忙个不停,头也不抬地说:「你不是想和他长久下去么。」我嗯一声点点头,他又说:「所以肯定要问清楚啊,你连别人谈过几次恋爱都不知道,傻瓜!」
「我才不管这么多了,前两次都被渣男玩弄、这一次还不如跟着感觉走。」
「那你还想和他长久么?」哥哥把抹布拧干搭在水龙头上,转过身来看着我,我被他认真的态度惊到,「兩個人要长久在一起并不是喜欢就够了,有许多要考虑的因素……,哥哥也希望你快乐,希望你们在一起是出于单纯的喜欢,不含任何杂质的喜欢最难得。哎,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说,你是一个单纯的男孩,能享受到别人无法感知的东西,一旦被伤害承受的痛苦也是别人的十倍……,有哪个亲哥愿意看到自己的弟弟伤心痛苦?」
正如哥哥所言我是个单纯的人,我忍不住抱着哥哥,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说:「哥哥,你是最爱我的人了,我知道。」
「我只希望你幸福,不要再受伤,可……,难啊,你这个性子,恐怕以后还有得苦要吃。」
「你就不盼我好。」
「好好好,盼你好。」哥哥拍拍我肩膀說:「你看,郑越第一次来我们家吃饭也不帮忙收拾碗筷,我不是要他洗碗,哪怕意思意思说两句。」
「这有什么关系吗……」
哥哥无奈宠溺地笑:「是我多心吧,但愿你俩能长久下去。」
「你最好了哥!」我在哥哥臉上轻轻「啵儿」一下,「我的亲哥,你比我爸好多了。」
「我爸不也是你爸吗……」
「你不懂。」我走出厨房,郑越在摆弄他的手机,「越,看什麼呢?」
「拍的篮球队相片,为下一次创作找素材。」郑越示意我靠近,给我展示他的素材,我只看见相簿里密密麻麻花花绿绿的相片像电脑芯片。
「你拍了这么多?」
「这样才能选出最满意的。」
真是个小可爱,平时大大咧咧不正经爱玩乐,一提到摄影和绘画就立刻认真严肃起来,一丝不苟。「睡觉吧,明天还得回港。」
「嗯!老公亲一个!」郑越在我脸上留下一个吻,这一晚连觉都是甜蜜蜜的。翌日上午我们早早起床,哥哥做了早餐,吃过后我们便回香港了,我们的同居生活还没开始多久便被他姐姐打断,姐姐开的火锅店新营业人手不够需要他帮忙,郑越既跑堂又收钱,为了方便索性在店里阁楼住下了。我得以空闲,在暑假剩余不到两周时和池牧混在一起。
「和郑越怎么样?」
「挺好。」截止目前我和郑越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很自在,早晨他的笑像露珠,中午他的笑像骄阳,晚上他的笑如繁星,我已经完全适应了和郑越的生活,「我们下一步就要同居了。」
「恭喜恭喜,乐乐要有新爸爸了!」
「你呢?还打算追宋一兰吗?」
「不了。」池牧咕咕咕灌下一口可乐,轻松地说:「我和一兰关系很好,玩得来合得來。」
「那怎么不继续追了?」
「做朋友就好了。」
「你不喜欢她了吗?」我疑惑,池牧这小子难道有新的心仪对象了。
「喜欢,但正在慢慢放下,我干嘛一定要追宋一兰啊,你很奇怪诶!」池牧喝完了可乐再撕开蛋挞,「我和宋一兰合得来玩得来又不代表在一起合适。」
我没太懂池牧的话,喜欢又合得来难道还不足以在一起么。没太在意池牧和宋一兰的进展,也许就像池牧所言,他们做朋友比做恋人更好。某日闲来无事,正好郑越说他好久没见我,想得发慌。我搭捷运到湾仔去火锅店找他,一见面他便穿着围裙热情招呼我,「英华,快来看我画的图!」走进店内,大堂墙壁上挂着一幅卡通熊猫吃火锅的油画,「真好看!寻常的火锅店多以风景人物为装饰,毫无新意。」
「我姐的店步入正轨,也不太需要我帮忙了,我们开学后继续同居好不好?」
「嗯,可以。」
「好咧,那你快进来我请你吃火锅。」郑越忙不迭地拉着我落座,他姐倒是很看得开,见我便招呼道:「弟媳來了快坐!」嫣然一笑提上来一大瓶雪碧。郑越坚持要和我一起吃红油麻辣锅,越吃越辣,一开始扇扇嘴巴还能继续吃、到了后面已经是满头大汗。
有时候谈恋爱就像吃火锅,最开始麻辣鲜相让人欲罢不能,随着食材耗尽,火锅在猛火大煮下只剩辛辣,当雾气散尽后才清楚地发现两个人面红耳赤大汗淋漓,明明已经没有食物了,可贪恋火锅辣味的刺激谁也不愿意撒手,这时掀桌子是唯一的出路。我和郑越在开学后同居了,他每天忙着挖掘灵感,丰富作品集,打算工作几年后再去法国读硕士,我则是找了一份不太忙碌的实习,早九晚五每周四天,下班后回家陪郑越,这样的生活给我一种丈夫在外工作后回家陪伴妻子的充实感。
一日我买了郑越最爱的鱿鱼,在厨房里忙活半天才弄好,我喊道:「越,来吃饭了!」
无人应答。
「越!吃饭!」
无人应答。
难道这家伙出门了?厨房和客厅并不相通,我为防止油烟飘至客厅关紧了门窗,一直没注意郑越在做什么。我疑惑地走出厨房,郑越正坐在画板前发呆,「郑越你在家啊,吃饭了。」
「嗯。」他应声而不为所动。
「吃饭了。」
「……」
我没再管他,将饭菜端上桌,「我最后叫一次,吃饭。」
「……」
郑越仍然不为所动,我颇有些被忽视的恼怒,大声呵斥道:「郑越!你吃不吃给我说一声!老子上班一天回来还要伺候你!不吃我拿去喂狗!」
「那你自己吃!」郑越终于说话,用力地把画笔丢到垃圾桶里,发出「哐」的一声,「没看我正忙么,你自己吃完给我留一份不就行了!」
我涨红了脸,看着他不说话,这是他第一次对我发火,也是我们第一次吵架。我独自坐在桌上吃完了半盘泡椒炒鱿鱼,将剩下的饭菜装在保鲜盒中放在冰箱里,一个人洗完澡躺在床上玩手机,像出嫁的女儿一样突然想给哥哥传简讯。那时微信刚刚上线,与今时朋友圈成为拗人设的工具不同,那时大家都把朋友圈当作纪录生活的日记本,习惯性地晚饭后浏览朋友圈,哥哥发布了一张桌面照片,配文感叹「实习生就是廉价劳动力,期待早日转正」。我关了灯,默默放下手机躺在凉席上,听见冰箱开合和微波炉加热的声音,是郑越在热饭吃。
九时十分,浴室传来窸窸窣窣之声,接着一阵一阵拖鞋声由远及近,他话也不说就躺到我旁边。我们都知道对方睁着眼,但跟战争一样按兵不动,紧张与尴尬弥漫在这片黑黢黢的宁静中。
郑越打响第一枪,开口道:「华。」
「嗯。」我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你不要生气了。」
「好。」我应答一声,同时移开他搭在我腰上的手,将冰丝被扯去一角。
「我們來做吧。」
「郑越,我累了,睡觉吧,每天我要上班。」
「……」
他没有说话,将所有被子推给我,自己穿上背心睡去。我则辗转反侧许久未入眠,枕边的男人呼吸匀净,胸膛随着呼吸规律起伏。我不知道他那一晚到底有没有睡着,是否和我一样假寐以逃避窒息的宁静;也不知道他何时睡着,是否和我一样脑海中重映过往;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梦,是否和我一样梦到泳池初见。翌日清晨我起床时他已不在房内,我虽疑惑但照例做好了两人份的早饭,当我把煎蛋放上餐桌时听见门锁开门的声音,郑越木讷寡言地走过来,「我买了灌汤包。」说罢将一袋包子放在桌上,我瞧还冒着热气。
我当即无言,像招呼客人似的说:「坐下吃饭吧,和煎蛋一起吃。」
「嗯。」
就用这么几句话说开了早餐,我们不时互相看看对方,他可爱的眸子在晨光下透出深棕色,清丽澄净。「郑越。」
「怎么了?」
「以后不吃饭提前告诉我。」
「……」他沉默片刻后撒娇地说:「不会啦,老公大人!」
「正经一点。」
「真的不会了,昨天我是因为创作卡壳了,怎么改都不满意,一定要改好了才吃饭。你知道的,灵感只是一瞬间,来得突然去得快,错过就没有了。」郑越撒娇中带着认真,认真中含着祈求,「好老公,来~」
我张开嘴吃下他夹来的灌汤包,收拾干净后出门上班,对昨晚的事情不置可否,就算正式翻篇了。郑越依旧每天在家里写写画画,或是出去采风,甚者早出晚归,一整天都待在外面。而我休假时则陪他走遍了香港各个郊野公园,从狮子山到金山我们一一走过,郑越的相机拍个不停。
「英华,你就站在这里不要动。」郑越在一处水库旁叫住我,「你扶着栏杆眺望远方,想像凭栏独望灯火阑珊的画面。」
「好。」我好像摆了个标准游客pose,「是这样吗?」
郑越一手摩挲着下巴的胡须一手举着相机,不太满意地说:「腰弯太多了,腰挺直一点。」
「好。」
「不行不行,直一点不是挺胸。」郑越放下相机,走过来像摆弄服装模特一样指导我的姿势,后面则亲自上手,「对,手肘靠在栏杆上,微微拖着下巴,如此一来我从侧面拍摄,再虚化一下背景,简直就是完美!」在摆弄我近乎半钟头后郑越露出欣慰的笑,回到原位再次拍照。
我在被要求不能眨眼后快要哭出来,「好了没有啊郑越?」
「再等等,我在找角度。」又将近五分钟过去,我实在忍不住眨眼缓解干涩,「欸欸欸!别眨眼啊,又要重拍了。」
「不是吧!」
「乖啦,很快的。」这次果然很快,郑越拿着相机一顿狂拍,他一声「ok」后我如释重负喘一口气,明明什么也没背,我却感觉腰背酸痛无力。我本能地想找个肩膀靠一靠,谁知郑越径直走远到前方背靠一棵树欣赏相片,我突然心凉,自己好像一个被用完丢弃的实验器材。我站在原地看手机等他过来,和宋一兰闲闲聊了一会儿郑越终于发现我不没跟上。
「杨英华,快过来。」
「哦……」
「你看,」郑越把相机摆到我面前,「你看,背景虚化后更好看了。」他兴冲冲地说着。
「嗯,是啊。」
「不过我觉得还不够完美,没有拍出眼神里的忧郁,没拍出寂寞的氛围。」
「废话,我又不是单身汉……」
郑越正经又嫌弃地说:「此寂寞非彼寂寞,而是一种背靠大山眺望繁华的疏离感,身后是绿水青山,眼前是钢筋水泥,人在巨大差异对比中深感渺小……,孤独寂寥。」
「好吧,」我看着他一说起自己的专业领域便滔滔不绝,眼神闪光的模样也替他开心,「你真是个文艺青年。」
「你也是啊,你的眼神其实有清冷孤寂的感觉,只不过我拍不出来罢了,哎……」
「已经很好了。」不得不说郑越把我拍得很好看,尤其是微风吹起发梢的瞬间,相机完美捕捉到片刻的自由,从荧幕中也能看到我当时心绪随风飘散的自在状态,「能画这一张吗?」
「我看看。」他不假思索地答应我:「好!」
我们在金山走了半天后到西九龙扫街,我又充当了郑越一下午的模特儿,回到家中腰酸背痛腿脚发麻,见了床跟耗子进米缸似的狂喜。郑越美滋滋地摆弄他的相机,把相片上载至笔电一张张挑选。
直到太阳落山我才醒来,客厅摆满了打印出的彩色A4纸,沙发上、桌上全都是,在夕阳光照下充满了梦幻之感,行走其中宛如穿梭在五光十色的故事之间。
郑越的脸上沾染了颜料,围裙早已成为莫奈大作,「你起来了,吃饭吧?」
「好啊。」
郑越端上来一盘又一盘的菜,我惊呼:「原来你小子厨艺这么好?」
「外送啦!」郑越狡黠地吐舌,「快来吃吧,有你爱吃的天妇罗。」
我为郑越擦掉他鼻尖的颜料,看他跟流浪汉似的吃相说:「你还是要学学做饭,以后工作了迟早要掌握这些生活技能。」
「我有你啊,老公会给我做的。」郑越上来要亲我,我当即拒绝了他油腻的大嘴巴。
「万一我不能给你做呢?加班,生病,回上海,去深圳了。」
「还有外送嘛,而且洗碗好麻烦的!」
「可你迟早要……」
还没等我说完,郑越操着些许不耐烦的腔调说:「那可以雇菲佣嘛!」
饭后他丢下筷子去画画,我收拾垃圾出门丢弃顺便买可乐。决定享受当下的我从来没有思考过我和他的未来如何走,可未来不就是明日的当下么,我头一次认真地思考我是否真的能接受当下延伸。
生活用实例对我作答,我们的生活真的就像吃火锅一样越吃越急躁。郑越从不做饭,实习后期并不轻松,当我在实验室弄完瓶瓶罐罐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时犒劳我的不是热腾腾的家常菜,而是冰箱里冷冷的外送;家里除了相片和油画以外四处是散落的背心短袖,郑越对他的作品和脏衣物态度天差地别:根本不让我碰他的手稿,哪怕收拾衣物时碰到也不行,久而久之我不再收拾。
郑越对待摄影简直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一个细微角度转换、一个眼神、浏海的位置都能成为他重拍的理由。当大量的「当下」累积,我们终于像第一次吃火锅一样趋于急躁,最终掀桌。在太平山山顶我最后一次当他的玩偶,经历了两小时的日晒我不再配合,「谁爱拍谁拍!反正老子不拍了!」
「不拍了拉倒,你以为我想?还不是画你才要拍!」郑越捡起我掉下的墨镜,「都戴墨镜了,能有多晒?」
「我要你画我了?郑越你这个人就是自私,还装什么?因为我是你男朋友,你可以随意摆弄我,你知道我喜欢你,我不会生气,你便得寸进尺。」老母鸡性格一样的我从来没有一口气说过这么多话:「你二十出头的成年人了,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我杨英华不欠你什么。」
「可我也没有图你什么!」郑越厉声说:「我们不就是相互喜欢才在一起么,又没有相亲,谈房子车子薪水!我图你什么了?」
「你图在一起开心,当下开心,只是把我当一个玩偶,一个能让你开心的玩偶。」在泳池初相遇时郑越已经说过,我也愿意尝试,现在我试过了,就像合约到期一样,我们该分了。我没有再吵,不想郊野的行人注意我俩,我独自下山打车回家,临走前我告诉他:「你该找一个时时刻刻能让你开心的人,记住是两点:时时刻刻开心,且是个人。」
郑越很晚很晚才回来,我们默契十足不再交谈,他突然大叫:「杨英华!是不是你弄的?」
「什么?」
「颜色被蹭掉了。」我走过去一瞧,一副仍在创作中的油划一角被蹭花。
「不是。」有可能是吧,我回家时没有开灯,径直往房间走,也许是当时蹭掉了,但我并不想就此话题与他吵下去。
「除了你还会有谁,不就是我说了你不爽么。我有毛病,你也不正常。非要把衣服放在一个地方,我说了很多次不要有任何影响我创作的行动。」
「够了……」
「够什么够,快男!」
「你说什么?」
「每次做的时候半小时不到。」
「原来你一直在意的是这个?」我又气又好笑,拿起手机摔门离去,在旅馆度过一晚。第二天回学校池牧正在宿舍,一肚子气无处发泄:「都是你要我follow my heart,我和郑越彻底完了。」
「为什么?」
宿舍里有一打啤酒,我拉开一罐解渴说:「他简直是个疯子。」我不想再复述一次昨日战况,简短概括了一下。
在我第一次尝试跟着感觉走以惨淡结局收场后,我站在青春的十字路口四顾茫然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