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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降惊喜 ...

  •   夏天的風吹入我心中,
      你站在海邊望著天空,
      你說世界是多麼遼闊,
      渺小的我們擁有什麼,
      當時的我們還很懵懂。
      ——元衛覺醒《夏天的風》

      被人坚定地选择是什么样的感觉,在那之后我常常回想这个问题;被爱的条件又是什么,在那之后我常常反思自己。如果戎耀像李光远一样出轨我反而不会过份伤心,因为我已有了应对经验,我学会了接受人心变幻无常,可戎耀用另一种为喜欢与诚实的残酷给我意想不到的重击。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和另一个人是会同时进行的,在我原始的世界观里喜欢就是一条单轨,它可能会出轨、会停运、会故障但绝不会接纳两辆列车并驾。
      被拿起权衡后再被放下,是我不够重才使天秤的另一端下沈。我在「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之间来回寻找答案,彷佛前者多一点我在回忆里就轻松一点,后者多一点我在当下就轻松一点。
      在回忆的孤岛里刻舟求剑极为痛苦,过去如此,现在稍好一些。今天周六,外面的太阳在下午四时已不再晃眼,难得今天没有科研任务,我和秦老师约了饭。
      「我开车过来吧?」
      「不用,我们先转转再去吃饭。」其实是因为学校旁边的医院停车场已经爆满了,我差一点没找到车位。是的,我在圣东大学门口等他,我在上海并没有太多地方可去,我不像年轻小gay热衷于泡吧唱K聚餐,已过了热爱热闹喧哗的年纪,酒吧的音响设备能把我耳膜震碎。圣东大学倒是个不错的地方,里面有一片大操场,篮球场和网球场皆对外开放。片刻后秦老师抵达了,「杨老师今天穿得这么阳光,好减龄。」
      「什么叫减龄!我又不是很老!」气死我了。
      秦老师这个贱人又刺我,笑嘻嘻地说:「可你三十六岁了欸。」
      「滚呐,你个三十八岁的老狐狸有什么资格说我!你自己今天还不是穿白衬衫装大学生。」
      「既然我俩一个三十六,一个三十八,要不凑活在一块儿得了。」秦老师说罢把手搂在我腰间,「怎么样,杨老师?」我们走到一个庭廊下,秦老师见到长椅一屁股打算坐下去。
      我脱开他的手说:「別坐。」
      「怎么了?」他疑惑道,「上面不干净吗?」
      「我渴了,咱们去前面便利店买点饮料吧。」我拉着秦老师快步离开,因为几年前的下午四时我站在这把长椅旁边,第一次遇见了那个叫我daddy的男孩。
      我和秦老师在圣东大学里闲逛,这是我上次离开上海后第一次踏入圣东,不知道他在圣东过得怎么样,好像毕业了吧。
      有时老天爷就是爱捉弄我,我几次路过圣东校门口时推演过再见他的样子,没想到会是现在的情形。他穿着花花绿绿的衬衫,踩着黑色人字拖,神情看起来相当放松自由,这幅自由肆意的模样一如初见。我们的眼神交汇,可我没看到一点点意想之中的惊讶、诧异,连责怪都没有,是冷漠、孤傲、无视,彷佛我在他的世界里从未出现过,我是一个陌生人。
      「你们认识?」我心里久久无法平息,目送他潇洒地离开,转而在校门口与一个身形高大强壮的男人并肩穿过马路,秦老师拍了拍我,「你朋友?」
      「不是。」朋友……,我甚至找不到一个词称呼他。
      「那就是看上人家咯,你这个老色狼,专挑年轻男孩子下手哦~~」
      「滚啦。」
      「要不要我上去幫你要微信?」
      「……不用了。」
      一路上我兴致缺缺的,像焉了的瘪气球似的,我是在失望还是在难过?一个曾经对我依依不舍的男孩现在对我冷漠、一个曾经抱着我哭着说「daddy不要离开我」的男孩现在见了我一句话也没有、一个曾经说「daddy你在我心里永远最特别」的男孩现在看到我彷佛只是在打量大街上随便一个男人而已。
      如果不叫我daddy,至少也叫我一声杨英华,除非我们已经是彻底不相干的陌生人。
      「秦老师,你为什么老说想和我凑活在一起呢?」
      「昂?突然问我这个。」秦老師叼著冰淇淋,一時間沒從沈悶的氛圍中醒來,「因为我觉得咱俩挺合适的啊,职业、收入、性格、生活习惯……」
      「除了合适,你喜欢我吗?你喜欢我这个人吗?」
      「废话嘛!」秦老师敲了我的脑门,「我知道我给人的感觉不太正经,可我从来不是一个随便人。」
      喜欢与合适真的太难兼得,仅仅是相互的喜欢就已经十分罕见了,能有相互喜欢且合适之人更是世间珍品。
      我与戎耀分开后很难再去相信男人,假设我是个直男是不是没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我只需要顺理成章毕业工作结婚生子,和一个目标相同的女人组个家庭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在没有太大情感kpi的婚姻中磨去生命。可我偏偏是个gay,还是个追求爱情的gay,也是个被骗了还不肯放弃的gay,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自讨苦吃,选了hard模式中最难的一条路。
      趁着不用实习我给自己放了个假,池牧申请的学校要求也不算太高,以他的能力来说只是水到渠成而已,于是我俩把大学能聚的会聚了个干净,老是黏在一起。「你天天跟我腻在一起不怕断了你的桃花?」池牧和我一起游泳时打趣地说,「我看那边那个帅哥看了你好多次了又不过来打招呼。」
      「看你呢!」我拂起水拍在池牧上身,「你蝶泳的姿势多么优美,像美人鱼游在水中,神仙看了都把持不住,何况肉体凡胎的男人?」
      何况有桃花也不一定就好,让池牧替我挡挡也不错。就在我们嬉闹间那个男生朝我们走来,水珠从他的紧身的三角泳裤沿着流畅的腿部肌肉被地心引力往下扯,明明是灭火的水硬是滴到我心坎了,跟汽油似的烧了起来。
      如果不是在公共场合,我早被烧得大喊大叫了。
      「你好。」他向我們打招呼。
      「你好。」我以为池牧会和我一起打招呼,这小子自己溜了,「請問你找……?」
      对方很是直接,右手拂去脸上的水珠,笑得阳光俊逸道:「我找你。」
      「?」
      「我对你有意思,跟我交往试试看吧!」
      「啊?」
      「我知道你是同志,我在维大论坛看过你的相片。所以不要用直男这种借口拒绝我哦。」
      该死的,我忘了还有这个黑历史!不过这个人确实很不错,阳光俊朗像小太阳,比例均匀肌肉流畅像人鱼,可我都不了解他啊。「你说得是没错,但我们都不认识吧??」
      「我叫郑越,你叫杨英华。现在我们认识了。」
      「……」
      「我可是观察你很多天了,你经常来这里游泳,我们也算熟人啦!」郑越笑嘻嘻地说。观察很多天又如何?我的上一个男人也观察了我很久,结果不过是观察猎物罢了,你觉得你很特别?
      我尴尬而不失礼貌笑笑道:「至少也该从朋友做起吧……」
      郑越倒是脸皮厚,「那有什么意思,你缺朋友?」他一脸坏笑对我说:「你等一下,我给你看过东西。」說罢跑开了。
      神经病吧……,疯癫程度和李光远有得一拼,李渣男好歹还知道先从朋友做起再搞我呢,这人倒好,一上来就泡我。很快对方回来了,带着手机过来直接坐到我旁边,「你看,这些是我拍摄的你游泳的相片,多帅多优美。」手机荧幕中果真全是我的相片,从跳水到上岸各个动作都有,都快成定格动画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欣赏啊,我喜欢摄影,专拍好看的东西。」
      「我是好看的东西?」
      「你不是东西。」
      「……」
      「你是我喜欢的人。」
      受不了了,我对脑子不太正常的人已有了近乎本能的抗拒,这样轻浮的对话令我害怕,甜言蜜语能将人高高捧起置身于花花绿绿的虚假幻镜,再将人狠狠摔倒在地,回过头发现一切不过是男人想得到猎物的诡计。「请你不要这般轻浮,如果你诚心想要和我交往,你应该……」
      「我应该先和你搭讪,然后交换联络方式,再试探你,再把你往床上拐,然后抱着你说亲爱的做我男朋友?」
      「……」
      「恋爱又不是生产车间造出来的流水线产品,干嘛一定要循规蹈矩?有什么意思?我喜欢你,看到你就喜欢你,你也不讨厌我吧?」
      「嗯,是不讨厌啦……」我点点头。
      「那就行了啊,让我们边谈边爱吧!好吧?华哥哥~」还没等我说完,他就张开腿坐到我大腿上,臀部抵着我□□,「身体比你的大脑更诚实。」
      「你让我考虑一下,不可能现在就答应你吧。」我汗顏。
      郑越高兴得在我身上搖,「好,今天晚上我等你答覆。」说罢要了我的手机号码。待他走后我才回过神细细梳理方才发生的一切:一个男人突然跑过来说关注了我很多天要和我交往。池牧回来得很是时间,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故意的,他一边过来一边拍手叫好:「well well well,艳福不浅杨英华。」
      「去你的!」
      「我看你就答应他吧,你稳赚不亏啊!他这身材已经赢了很多人了。」
      「外貌协会……,都不了解的人怎么谈?」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之前俩渣男是你了解了再谈的吧?你不能因为碰到俩就把这个也拒之门外。」池牧和我一起泡在泳池中。
      我没说话,被池牧一说好像也没错,瞻前顾后的也没少被男人渣,倒不如……
      池牧不愧是我的好兄弟,给我一个大大的油腻的wink说:「倒不如follow your heart,跟着感觉走一次。」
      是么,不管一切,跟着感觉走一次,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那我就接下这个天降的惊喜。」
      池牧听罢:「希望你开心又不希望你受伤,所以忘了以前的人吧,享受当下即可。」
      「我……尽力学着吧。」我面对未知的旅程既期待又紧张,当天晚上九时我就接到了郑越的电话,我同意了他的交往请求。我很想把之前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以全新的姿态迎接郑越,但无论我如何劝服自己结果皆是徒劳,过往是无法清除的色彩,永久涂在心上,我没有一颗干净纯粹的心容纳别人,或许真的是我的「后遗症」吧。
      郑越是一个相当热情的男生,特别喜欢撒娇:「华哥哥,我要和你一起洗」、「想吃老公**」、「你抱我起床」,和他在一起既开心又自在,我很喜欢他坦诚的性格,无论是高兴还是不爽从不藏在心里。
      「今天晚上我们再**好不好?」
      「你饶了我吧!」我在收拾床铺,其他室友回家了,池牧也去深圳了,郑越见寝室只剩我一个便鬼精灵地要和我「同居」,基本每天晚上都要折腾我,这让第一次做1的我经历了从「阳刚」到「阳*」,「你要得也太多了。」
      「可是你真的就很棒,我喜欢和你*。」这家伙说话有够直白的,听得我脸上泛起红晕,幸好他在外人面前还算正经,「你又*又*,我真的很喜欢,你还会抱着我亲。」
      「就算是犁地的老黄牛也受不了你。」郑越激发了我作为男人最原始的本能,我们的生活相当充实,被*、爱、快乐填满。
      「没办法,谁让我就是喜欢你呢,第一次见到你就好喜欢你。」维大每一层楼都有一间公用厨房,我在烧饭时一米七五的郑越像只猫一样挂在我脖子上,「你知道吗?我每天都觉得非常幸运,我在游泳馆遇见喜欢的人,然后他就和我在一起了,没有任何波折。」
      「乖,我也是。」和郑越在一起除了开心没有别的,自由轻松且满足,喜欢他的感觉就像每天心都被他塞满满当当,第二天看到被清空的心又被他填满,循环往复永不停歇。我把最后一道蛤蛎端上桌,解开围裙说:「郑先生请用餐。」
      「呛炒蛤蛎!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
      「你自己说的,那天把你干完后你说我把你抱着就像蛤蛎,说好久没吃过蛤蛎了。」別人形容都是以松软的物品形容男友的怀抱,郑越别出心裁说蛤蛎,真是个有趣的男孩。
      「这你都记得啊,我自己都忘了哈哈哈。」郑越一边吃一边说:「你真好,老公~,我给你看个东西。」
      「什么啊。」我走过去,郑越拿出手机,上面是我做饭的相片。
      「我拍的你做饭的样子,真好看。」
      「这有什么好拍的。」见他沉迷其中的模样我不禁好奇,「又不是时尚杂志。」
      郑越不屑一顾,「土直男……,这叫纪录生活。」
      「好,你高兴就好,小宝贝~」和他在一起后最大的改变就是我也学会了说情话,虽然不太精通。「你放假不回家吗?」
      「我家就在九龙啦,回不回家没差的。」郑越像是想起了某些事,一脸期待地对我说:「明天我带你去我住的地方看看吧。」
      「要去你家啊?」
      「不是,是我住的地方。」他神秘兮兮的又充满了期待,一脸坏笑说:「今晚先*到半夜,明天睡到自然醒就去我住处。」
      「……」今晚我又要遭殃了,一把抢过他面前的小炒猪肝,「不许吃了。」
      「干嘛啊!」
      「你要是有点良心就应该把这些都给我吃,我快肾虚了。」
      「好吧~都给我亲爱的老公。」郑越把仅剩的一小盘菜推到我面前,「多吃点等会儿才有力气。」
      于是我们折腾到凌晨一时半才结束,他一脸满足地搂着我撒娇,我就这样搂着他像冬天抱着乐乐一样入眠。七月的香港炎热不堪,上午十时我们以满身大汗,黏糊糊地粘在一起。洗澡的时候郑越**我又想来**被我果断拒绝,我怕命丧浴室。
      走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如同每一个和他在一起的清晨,我的心被他标准的美式笑容填满,不用咖啡我已精神焕发。
      「你住港岛还是九龙啊?」
      「九龙,港岛租房子太贵了,离学校又远。」很快就到了一幢楼房前,香港密密麻麻的大楼让我有些喘不过气。「走吧老公,我住27层。」
      「別这么叫啦……」旁边等电梯的小姐意味深长地笑了。
      塵埃被直射的太陽光放大,清晰可見。推開門是滿屋的像片與油畫,其中一幅巨大的油畫靠牆而立,上面是游泳的我。「哇!郑越你!」我一时惊讶得找不到言语表达此刻的欣喜,和所有被浪漫情人节大礼砸中的人一样。连刺眼的阳光在这幅画的衬托下都成了流动的黄金,烙在水蓝色的油画上。
      「喜欢吗?我给你的礼物,纪念我们初相遇。」郑越把我领到他身旁,我们并肩而立正对着这幅杰作,阳光把我们的身躯以黑色剪影投射到油画上,也就是这一刻这幅画穿透躯壳永久刻在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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