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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质 ...

  •   我用情付諸流水愛比不愛可悲,
      聽山盟海誓曾經說的字字都珍貴,
      想你溫柔的雙臂,會甜蜜的圈住誰,
      不見男人的眼淚,
      停在眼眶里那樣苦苦徘徊。
      ——張信哲《用情》

      十几年没见,不知道李光远那双大眼睛是否还清澈如初。反正我的眼睛不大,眼皮一单一双,没睡醒时还会浮肿。
      告白第二天一切照旧,只是他对我的称呼从Darling换成了「李杨英华」。
      「干嘛这么叫我啊?」
      「你是我妻子,冠夫姓。」
      「神经病。」嘴上骂着他,我已经接受了这个称呼,「我有事要问你。」
      「什么?」
      「你觉得我帅吗?」
      「废话,我又不喜欢丑的!」李光远看起来十分无语,「干嘛问这种问题,我喜欢你,你就是最帅的男人,可爱又讨喜。」
      当时我不太懂什么叫「可爱又讨喜」,只當是一种夸奖。自此之后我再没问过这样的问题,我们过得幸福,两人几乎黏在一起了。
      我和他两个人加在一起就是生活的全部。
      我们在维港跨年,这是我在香港的第一个新年,恋家的我没有哥哥爸妈陪在身边不免难过。
      「华,你看看我带来什么了!」跨年夜李光远抱着一只棕色的泰迪小狗,「喜欢吗?」他把狗放在我怀里,狗很可爱很听话没有乱叫。
      「我很喜欢!」我最喜欢猫猫狗狗了,小时候家里还有一只波斯猫,「你怎么送我狗啊?」
      「给你的新年礼物,就当是我们的孩子。」李光远笑得像产房外的丈夫,「希望它给你带来快乐,就叫它乐乐吧?」
      「好。」
      于是我们就在维港的酒店里靠着落地窗相拥取暖,以耀眼繁盛的烟花秀为背景度过了我们第一个新年。李光远抱着我,我抱着乐乐,他问:「华,你摸摸我头发是不是很软?」
      我伸手抚玩,「确实,柔软细腻的发丝,和乐乐的狗毛一样。」
      「好啊!你说我是泰迪犬!」他嘻笑地扑倒我,「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泰*天!」
      我突然间本能地抗拒,「我们以后再*……」
      他不管不顾,堵住我的lips,熟练地揭开我的上衣,褪去我的衣裤,「小绵杨,*吧。」
      我知道他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在太平山顶上问过我、在中环购物问过我、在维大宿舍问过我,只是都被我以诸如没准备好的理由推掉了,现在这样的环境我已经没有办法拒绝了。
      反正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嘛!
      我的思绪被学生打断。
      一位帅气年轻的学生拿着平板来办公室向我询问实验数据,余光一瞟见他年轻稚嫩的脸庞,和19岁的我几乎没差。对年轻帅气小男生眼馋是三十五岁以上gay的本能反应,谁不喜欢洋溢青春活力的年轻人?
      只是青春太过宝贵,易碎易受损,只有极少数被老天眷顾的幸运儿能完好无缺的保存它不留后遗症。很显然我不在此范围。
      又被他折腾了一会儿,我累得倒在床上。
      「你平时看上去呆呆的,这个时候也是呆呆的。什么也不说,和小绵羊一样可爱。」他过来捧着我的脸,眼神满是含情脉脉的爱意,虽然很油腻但奈何有张帅脸。
      多年以后我才晓得,有些人天生擅于利用自己的的美貌达成目的,要是当时的我能明白就不会有后续的痛苦。
      不知道过了多久,半小时或是更长,什么时候结束的已经不重要了。
      「小绵杨。」
      「嗯?」我躺在李光远结实的胸膛里,脸贴着他的肌肤。
      「我喜欢你。」
      「我也是。」按理说这个时候应该夸赞对方的技巧,可我实在难以启齿,被一个男人**还要我描绘有多*?
      乐乐跑过来躺在我们之间,我们仨一起在维港盛大的烟火下送走此年。我突然觉得此刻的一切刚刚好,心爱的男人在身边,我们的狗狗在怀里,不管外面的世界如何,热闹还是冷清、繁华还是萧条都与我们无关,我们有自己的小天地。
      「光远。」
      「昂?怎么了小绵杨。」他把乐乐放到我身上,一起搂着我俩。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对吧?」
      我沒有得到肯定的,立即的回答。李光远抱过我,将我的脸埋在他的胸肌上,他用下巴抵找我的头说「嗯,应该是的。」
      恋爱中人智商会降低,降这么低的还是头一回见。这是后来谈恋爱对象给我的评价。的确,那时我只听到了「是的」而沒听到「应该」。
      「你喜欢我吗?」
      「当然!我最喜欢你了。」
      那我们应该会一直在一起的,既然喜欢,当然会一直在一起啊,顺理成章的事。
      第二天我的很不幸的进了医院,在我早上伸懒腰准备下床时,刚刚迈开腿一阵钻心的疼从后面蔓延至全身,我瞬间睡意全无并且爆发出响彻维港的惨叫声。
      「啊!呜呜呜!」
      「怎麼了宝宝?!」李光远被我吓醒。
      「我后面好痛啊。」
      李光远呆滞片刻。
      「……」
      我很不幸地肛裂了。
      于是赶紧穿好衣服后服侍公婆似的给我穿好了衣裤,「走吧,我带你去医院。」
      我羞耻地小声说,「我走不动……」总不可能要我一瘸一拐地走出酒店吧,两个男人退房,其中一个走路捂着**,我还要不要活了。
      他无可奈何地笑笑,过来抱着我,一路把我以公主抱的形式从16楼搭电梯抱到了大厅。我宁愿自己捂着**走下去!
      医生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你们gay也不要太激烈了,特别是你。」医生看了看李光远,「患者明显是没有*经验的,*周及肠壁出血严重,你的行为太过激烈了。」
      我羞得恨不得死了算了,但又对医生的话深表赞同。最终结论是住院观察,我的新年第一天就这样在香港的医院度过了。
      「都怪你!」
      「对不起,小绵杨。」
      「要不是你我哪需要遭这份罪啊!」越想越来气,明明昨晚都说了不要硬要再*。把我当什么啊?男朋友还是money boy?Money boy还得给钱呢!他完全不顾我的感受,在我疼得撕心裂肺时依旧需要我满足他男*的本能。
      顷刻间我觉得自己挺难过的,被一个男人*得躺在床上静养,而这个男人却不顾我的身体状况。
      对他而言,我算男友吗?
      我忽然想起池牧说过李光远是维大的风云人物,当时没有细问,我立刻拿出手机。
      「李光远,我饿了,你去711给我买关东煮。」来医院的时候就看到有家711,一去一回起码得半小时。支走他后我给池牧打电话:「池牧。」
      「怎么啦,*完了才想起我这个老相好啊?」
      「去你的,唉我问你,你以前说李光远是我校风云人物什么意思?」
      「哦,就是他谈过不少男女朋友。」
      「女朋友?」李光远不是同志吗?怎么还谈过女朋友了。
      「是啊,他大一的時候談了,分手後又談了男人。」
      我的心脏正在飞速下坠,哐地一声落下了。在听完李光远传奇故事后,不安感填满了空缺的心脏。
      他谈过5次对象,男女都有,都是俊男美女。而我呢,我只是一个外表普通的男孩。我突然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被一个受欢迎的大帅哥喜欢也不失美事一桩。
      只是这样的幸运过于飘渺,宛如在高空盛开的玫瑰形状的风筝,靠一丝细绳牵挂着。一松开手玫瑰风筝就飘走了。
      我有本事留住他吗?我喃喃自语。
      「说什么呢?」李光远已经买好了早餐回來,「快吃吧,宝宝别饿着了。」
      顷刻间我神智恍惚,就像做了很久的梦终于要醒了,那样的真切让我感到不安。我宁可沉浸在虚幻但舒服的梦中,我仍然是李光远的男朋友,这就足够了,我们以后还会永远在一起呢,想太多做什么,他有过几任与我何干。
      「嗯,我刚刚在想你。」
      「啊??」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害羞,或者说是结巴,与他素来张扬的口齿伶俐不符。「你好会撩拨人……」
      搞得我倒像个色狼。
      「你可以过来吗?」
      他走到床边,「嗯哼?」
      我轻轻地抱着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腹部,「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你会走。」
      他愣了一下才摸摸我的头,「别想太多了有的没的。」接着又说,「我们每个人都在向前走。」
      我挺后悔的,当时应该换个姿势,而不是抱着他贴着他,起码应该换一个能看到他脸的姿势。
      我在医院静养了数日**终于好了,但还是不能进行「剧烈运动」,李光远时时刻刻都在问我:「小绵杨,今天恢复得怎么样了?」我只能回答他:「还需静养。」而他在听到我的回答后也总是捏捏我的脸蛋,在上面留下一个轻轻的吻。
      许多年当我吻另一个男孩时才明白当时李光远的吻不是表达爱而是歉意,或者说二者参杂。
      「杨英华。」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午后,我们在维大的花园草坪上躺着,如同那个跨年的夜晚:他抱着我,我抱着乐乐。
      「嗯?」午后的阳光慵懒舒适,我只想逃离实验室。
      「你为什么答应了我的告白呢?」
      我不知道他为何问我这个问题,而我也从没想过,我只是理所当然地把这一切当作水到渠成。
      「因为你向我告白了啊。」
      「……」
      「因为你是第一个向我告白的人啊。」
      李光远大为惊讶,露出难以置信的目光打量我,虽然这目光转瞬即逝但还是被我捕捉到了「不会吧?第一次?」
      他好像惊讶又开心,还有些别的难以言喻的情愫在嘴角。
      「是啊,我又不……」
      「不帥?」
      「嗯……」
      我抱着乐乐,轻抚它柔顺好闻的狗毛,在缠绵的午后我误以为这就是永远。
      「别再这样说,你很好看。如果你不帅,我这个大帅哥会和你在一起吗?」李光远这人说话一套一套的,以后不做sale可惜了,读什么设计。
      「可是我……」
      「別可是了,小绵杨,」他把乐乐抱过去捉起它的前脚,「乐乐,你说杨爸爸帅不帅?」
      乐乐立刻叫了一声。
      「你听,儿子都说了你很帅,现在你可以回答我,你为什么会答应我的告白了吗?」
      「因为我喜欢你。」怎么这么白痴,「如果不是喜欢,谁会和别人在一起?」
      「这是你对喜欢的理解。」李光远的笑颜犹如破晓时分迷雾中的光,好看、迷人又令我无法看穿看透。
      「嗯。」
      「很简单。」李光远习惯性地吻我脸颊,「也很纯粹。」
      奇了怪了,喜欢就在一起是什么难事么。
      我们靠在一起,我借着他均匀的呼吸,枕着他坚实的胸膛在日光下睡着了。朦胧之中一道金色的楼梯向我伸展,我独自爬上去至一扇门前,推开金色大门是宛如天堂的美景,金光闪闪的沙滩美少男们相互追逐嬉闹,其中一对儿在椰树下相拥亲吻,忽然间另一个男人过来一把刀捅向其中一个。动脉血飞溅一身,但没有人注意这一切,彷佛是个荒诞乐园,所有人都在嬉闹玩乐,只有一个少男仍抱着喷血的少男不肯撒手,即使被喷了满身血、即使另一个少男要拖着受伤的人走。
      在那奇幻梦境之后,我莫名其妙地病了。没有征兆莫名其妙地生病。
      「杨英华,杨英华!」
      眼睛睁不开耳朵却被尖锐的嘶喊声充满了,是池牧他们。
      「嗯……,你们怎么在这?」刚要爬起来,迟钝的意识将我拉回床上,「你们?」
      「你吓死我们了!你昏迷了两天总算醒来。」池牧说道,「你前天游泳完回来就一直不跟我们搭话,半夜一直在床上发梦话,什么别跑、好多血之类的,断断续续地哭泣??」
      原来那不是梦?
      「后来呢?」
      「后来我很担心你,摸你的额头烧得跟火炉一样,就把你送医救治了。」池牧看上去十分疲惫,我是幸运的,没有池牧和这些朋友,我往后的大学生涯连哭诉的人都没有。
      「谢谢你们,李光远呢?」
      「他从你进医院到今早没合过眼,方才出去买烟了。」说罢他进来了,光泽不再的双眼下挂着深深的黑眼圈。
      「你醒了!」他几乎是把手中的便当抛到了池牧怀里,「小绵杨你终于醒了,让我摸摸,你怎地突发高烧,吓死人了……」絮絮叨叨的李光远让我很有安全感,把我从那个光怪陆离的梦中拯救出来。还没来得及等他询问我的状况,我已抢先吻住他的嘴唇。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主动亲吻他。
      池牧他们拾趣走开了,说明天再来探望我。病房中只剩我与李光远,「小绵杨……,你刚刚……」
      「我好想你,醒来没有看到你我很害怕。」
      「怕什么?」
      「我害怕你消失。」就像那个梦里一样,被捅伤然后被拖走。
      李光远浅浅一笑,抚摸孩童一般地把他粗大温厚的手掌放在我头顶,「我不会消失的。」
      「嗯,我知道的。」
      是的,他不会消失,但他会永不再属于我,然后在我的记忆里盛极而衰。一节课结束后我靠在办公室的窗边,上海的夏天给我暗暗的忧愁,每当我快要淡忘某人时,连一片落叶都能提醒我想起他。一个时间上算半个初恋,感情上强烈得无可替代的人。
      那次出院后我的智商似乎提高了,烧了一趟把脑子烧好了。
      维大紧张的图书馆资源迫使李光远在校外租了一间小房子写硕士论文,我们从之前的每天腻歪减少到两三天一见面,再变为现在周末一起吃顿饭。
      他的生日要到了,我这个不懂情趣的男人也想不到什么特别的礼物,太贵的没必要太便宜的拿不出手,哎!送礼当数古今中外第一难题!谘询了好姐妹宋一兰决定送一张唱片,正好李光远也很爱听音乐。
      我在脑海中排练了数次与他相见的场面,他肯定会像乐乐见到我一样跳起来抱着我,就如同我也准备这样做。
      还没等我大声喊出「surprise」他已经送给了我满床的惊喜:当我推开门,一张陌生的面孔迷惑地看着我,在他停止摆动后李光远一句「怎么了?」
      他转过头,满脸是慌张不安地推开男生,「杨英华!你怎么来了?」
      「来给你过生日。」杨英华??连小绵杨都不是了。
      「……」他注意到我的目光聚焦于另一个****的男生,热心地掀起被子遮住对方的**。
      倒是温柔体贴。
      「他是你男朋友吗?」男生疑问道,李光远点点头,「啊?」
      看来是个无辜男孩,我也没有理由对别人发火了,我素来是个要面子的人,待男孩走后我才将积压的情绪与不满全部爆发,李光远没有反抗也没有还手,只是任由我发泄。
      「你为什么要这样!」「老子哪里对不起你?」「为什么要如此对我呢……」这些问句他一个也没回答,只□□地站立着任由我打骂,当我累了、乏了,问他最后一个问题他才说话。
      「李光远,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吗?」
      「我们不适合。」即刻回答了我。
      「那你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
      「因为我喜欢你。」
      「喜欢我为什么要……出轨。」
      「因为我们不适合。」
      我没有其他的话可以问了,也想不到其他的问题,一直以来我所在意的和现在我急切讨要的都有了答案,水火不容的答案却共同解释了所有。这样的感觉像云霄飞车,心脏直上云霄又坠入地狱,被揉圆搓扁,最终不再跳动。
      我并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只是坐在窗边的沙发上,大概是被沉思空洞的目光盯得发慌,李光远走过来抱着我。他身上特有的气味加上汗液混合成摄人心魄的气息,每次一被他抱住我都难以启齿地想要索取更多,可现在这味道真令我噁心。
      「先放开我吧。」我到底还是没有推开他,在他疑惑地松手后我拿出褐色的礼盒拆开,是蔡琴的签名唱片。
      那个时候笔电还带光驱,我把光盘放进去摁下play。蔡琴醇厚如红酒又缠绵如丝雨的歌声填满了这个不大的空间。
      「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而你并不露痕迹」,他很喜欢蔡琴,这是他最爱的一首歌,不由得跟着哼唱起来。而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他,仍旧是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真像蒙上了一层雨帘让我看不出任何还爱我的痕迹了。
      「生日快乐,李光远。」我放下礼物,转身,没有再大吵大闹,第一次失恋我竟然出奇地平静,「现在告诉我,我们为什么不适合。」
      「我们床上不合适。」他直当得我几乎不敢相信耳朵,「你没有听错,你也没有错。」
      「我没有他帅是不是?」
      「……」他摇摇头。
      「我沒有他身材好是不是?」
      「……」他摇摇头。
      我突然觉得自己可悲可笑,明明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还要听别人说个清楚明白,「你还喜欢我吗?」
      他不说话也不再摇头,抱着我说,「我已经没有资格再喜欢你了。」
      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抓住他,其实只要他说一句「对不起小绵杨,我最喜欢的还是你」我就会立马原谅他。
      他知道,但他沒說。
      他也知道我知道。
      紧紧抓住他的手也松开了。这是我们彼此最默契的一刻,接下来我选择离开。当他说出「没资格」起,我们的感情已经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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