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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阴雨连绵 ...

  •   余父第一次送给余风的礼物是一支口风琴。

      那年他七岁,被要求吹一段口风琴。父亲冲前排的司机说:“你听,和他妈吹的一模一样。”

      余风的母亲原是一家民俗酒馆的驻唱歌手,与余父邂逅后便怀了余风。

      两人家境、谈吐、性格不合,父亲并不爱母亲,实乃奉子成婚。

      余风出生时长得很漂亮,不像其他婴儿皱巴巴的,双眼水汪汪的像两颗葡萄,接生的护士说这是她从事以来见过最漂亮的婴儿。

      护士把婴儿递给余父,他却不肯抱,他留了张支票给外婆后转身走了,没有停留,即便得知母亲大出血在抢救,也没有停留。

      这些都是余风长大以后才知道的。

      小时候的他只感觉到自已的父亲好像和别人家里的不一样,余风更多时候和外婆生活在一起,很少见到他。

      逢年过节见面,他也不会像别人家一样把孩子高高举起,亲密地用胡须蹭自己的脸,而是严厉的说:“余风,你又顽皮了。”

      余风只知道父亲好像挺喜欢自己唱歌的,自那以后,每年的生日礼物都是一件乐器,余风用稚嫩的声音讨好说:“我长大以后要成为一名歌手。”

      余风的讨好并未影响父亲续弦。他初中时,一个女人带着一家子住了自己家。余风大吵大闹毫无作用,父亲不耐烦的说:“把你送去国外音乐学院算了,你不喜欢学习音乐吗?”

      还是爷爷大发雷霆终止了这个计划,他指着父亲骂:“这是你儿子,你是做房地产的,学那么多弹弹唱唱你想干什么。”

      余父不置可否。

      或许吧,他本就没想过余风继承公司业务,他偏心,他的一切全是留给小儿子的。

      父亲也一直认为自己没本事,只会给家里丢脸,人生将一事无成。余风大学曾想签约经纪公司当歌手,父亲知道后很不屑,他说:“你就在家里唱唱差不多得了,别到外面给我丢脸!”

      余风大四曾报名偶像团体落选,后来他才知道是父亲和那个公司高管打过招呼,有余父在的一天,余风永远没有出道的可能。为什么?余风真想不通,作为父亲,他却打心眼里瞧不起自己儿子,为什么?

      “喂?”

      一通电话拉回余风的思绪。

      “您好,余先生。我是“风尚唱片公司的,您词曲的投稿没有被征用,详细理由已发至邮件,请您查收。”

      余风按下手机,这半个月他灵感大发,一连写了三四首词曲,他志得意满地投稿,等了一个礼拜,这是第一个条回信。

      曲子被拒了也不冤,自己就是个半吊子,余风心中自嘲。初二那年继母搬进家来,他没有去国外上音乐学校,反而转被送去了老家初中,按照文化生的轨迹读书。

      余风坐在出租车上,车窗外小雨纷纷。A市热了一个夏天,终于进入了凉爽的秋天。

      下了车,余风撑着伞站在一栋民居面前,青瓦矮墙,院子里有颗枣树,叶子没剩下多少,却挂满了红红的枣子。

      这是吴家大院。余风母家姓吴,其一儿一女,儿子成年后便早早分家了。余风小时候就是和外公外婆住在这栋老宅里,外公不喜欢母亲,连带着不喜欢余风,从没给过他好脸色,但是他死的时候却把这座老宅留给了余风这个外甥。

      余风一直搞不懂这个老头,这人是村里出了名的迂腐头头,余风甚至怀疑他是老糊涂了才会立这样的遗嘱。

      几只麻雀飞到那颗枣树上,凑一起,不知道叽叽喳喳在说些什么。

      前年外婆生病时,余风把这栋房子低价卖了,钱解决了燃眉之急,可它也因附近旅游开发价格飙升,余风几乎再无买回来的可能。
      “李眉光——”

      小时候余风放学回家,隔老远就在路上冲院子大喊外婆的名字,不一会儿,外婆就会打开院门,笑着朝他招手。

      她是一个能干的女人,能把茉莉花做成零食,酸橘子做成糖饼,还能把余风衣服上每一个伤口缝出栩栩如生的蝴蝶。

      “黑黑的天空低垂,凉凉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像这样的阴雨天,外婆会抱着自己坐在屋檐下,唱她给母亲唱过的歌谣。

      眼前,一把U型锁锁住了院门,将余风思念的一切都锁在了里面。今天是母亲的忌日,以前每年这个时候外婆都会陪着自己。

      “余先生是吗?您好,您向我司投稿的词曲并未通过,特此通知。”

      “好,我知道了。”这是第二通电话。

      有什么大不了的,余风安慰自己。他挂断笑了笑,不过他估计笑的应该比哭还难看。

      临走时,余风老舅爷上小学的孙子挡住了他,警惕地问他是谁,从哪里来?

      小儿健忘,余风不怪。余风掏出了一百块钱送给他,小孩子笑逐颜开,余风嘱托他买零食别被父母发现。小孩子挤眉弄眼地跑开,笑声传了好远。

      还剩300块现钱,余风有点庆幸,刚好够用。

      他走到家族的坟山脚下,那开着一家白喜事店。

      “263,收你260。”店主是个满头白发爷爷,他耳背,冲余风大声的喊。

      余风朝他摆手,示意噤声,又是一个电话。

      “余先生,您在天娇公司的投稿并未通过,请另投他家。”

      电话里的话像大力压了几下余风的心脏,一种又酸又苦的感觉在胸口弥漫,他不认命,心里暗暗的骂:“草你大爷,有本事把我四首歌全部拒掉。”

      余风买了一摞纸钱、一包香、一封百响的鞭炮。很重,店主贴心地给他准备了一个大纸盒,太重了,他五步一歇往山上走。

      余风母亲的陵墓在山腰,这一段路余风记得很清楚,以前逢年过节外婆都会带他来祭奠,时过境迁,外婆也留在了那儿,就埋在母亲的旁边。

      也就是这一段路,余风从中午走到傍晚,雨早就停了,但山路坑坑洼洼,泥泞不堪,极不好走。余风的里衬被汗水打湿又挥发干,干了又湿,手指被大纸盒压出了深深的压痕。

      不是很好找。

      余风到达了坟场,但是满地大小异同的墓碑让他眼花,他完全凭着一点点印象去慢慢分辨,他一个个墓碑看过去,悲哀和无力越来越重。

      从小,余风顽皮总惹外婆生气,几次她拿着扫帚想抽他,气的牙痒痒,最终还是放下了。她说:“别人家打孩子,孩子可以躲在妈妈的身后,你妈妈走了,我实在打不下去。”

      总算走到了。

      两座坟墓周身杂草丛生,余风放下东西开始清理。天已经黑透了,他用嘴咬着手机,没有工具他就用手,每一处还不忘细细地把草根给挖出来。

      这项工作完成时已经是深夜,余风又把纸钱一张张叠好,结果发现自己没带打火机,点不着火。

      “外婆,我来看你们了。”余风扑通一声跪一下。此时,他已经接近一天没有进食任何东西,但依旧泪如泉涌。

      “我没用,一事无成,连打火机都忘记带了。”夜里山中寂静,余风听见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好像要跳出来了。

      “你骂我吧,外婆。”

      放在地上的手机屏幕亮了亮,余风定睛一看,邮件通知,他最后一首歌也被拒了。

      余风把手机关机了。

      “妈,我都不记得你样子了,外婆留给我的那张照片,我搬家的时候弄丢了。”余风转身跪向另一块碑说。

      “爸爸说你唱歌很好听,还会写曲,可惜我一点也没有遗传到。”余风的眼泪止不住地流。

      “早知道我这么没用,你当初就不该生我。”

      “我好想你们,每天我都好想你们。”

      “……”

      余风哭了很久,哭到像一条缺氧的鱼,干巴巴地张着嘴,却再说不出一句话。

      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余风笨拙的用身体为钱纸遮雨,可叠好的钱纸还是全部湿透了。

      自己毫无办法,啊!余风拳头奋力捶地。末了力竭,余风艰难地站起来,垂头丧气的走向不远处的亭子,不过三步,他又回头看,无力像这场大雨淹没了余风的世界,他几乎要窒息。

      余风抱膝在地上坐了很久,他累到哭不出来了,情绪稳定下来,又湿又冷又困又饿,他感觉自己要死在这儿了。

      突然,远处黑暗中突然有一点光闪烁。

      光越来越盛,余风听见有人叫他名字,他抬头,沈锦山撑着伞,打着手电筒穿过雨幕向自己走来。

      “让这小子装到了。”

      余风感动的眼睛流汗,嘴上仍然不留情。事实上,沈锦山穿过黑暗与雨幕,踏着泥路,向自己走来的画面印在了他心里,多年以后,梦醒时分,余风还会经常想起。

      沈锦山比余风想象的更加了解余风。

      今天早上余风早早便偷偷出门了,沈锦山看一下日历,便明白他这是要回老家拜母。

      剧组实在走不开,沈锦山下午一收工就马不停蹄开车前往。天渐渐暗下来,他并不知道余风的具体位置,但直觉告诉他,余风还在坟山上。

      山路窄,车开到中途就上不去了,沈锦山打余风电话也打不通,他焦急的孤身前往。

      更要命的是,余家的坟地沈锦山只在余风外婆下葬时去过,他几乎没了印象。天空飘起了雨,沈锦山打着手电筒又喊又跑,途中还摔了几跤。

      谢天谢地,总算让他找到余风了。

      “你就没给我带点什么东西吃吗?”余风问沈锦山,他一天没吃饭,又干了这么久体力活,张嘴都费劲。

      沈锦山坐到余风身旁,把自己外套脱下来盖到余风身上,闻言他懊恼的拍了拍大腿。“买了饺子和包子,忘在车上了。”

      “你故意的吧?”余风笑着说。

      “你这衣服又湿又脏,披到我身上,是想让我感冒吗?”余风口里不一,把刚披上的衣服又扔给沈锦山。衣服其实还是干的,但余风不想这么娇贵。

      沈锦山起身,固执的又把衣服给他披上,亭外雨渐停,他打伞又跑去亭外收拾余风的东西。

      余风起身准备下山,刚站起来又摔了回去,低血糖腿发软,沈锦山扶着他深一脚前一脚往山下走。

      “要不你手腕割开,把血喂给我喝吧,我要饿死了。”余风有气无力地说。“我看电影里面都是这么做的。”

      “你看的什么电影,丧尸片?”手电筒照着路,沈锦山的表情看不清,只见他把手腕亮给余风,语言足够简洁:“自助。”

      “没力气,现在连你的皮我也咬不破。”余风被他逗笑,人这一笑感觉肚子都不饿了。

      “你就没什么想对我说的吗?”余风问。

      “以后手机别随便关机,让人挺担心的。”沈锦山从口袋里掏出余风的手机,开完机后塞到了余风手里。

      余风咳嗽几声,不接沈锦山这一茬。

      “要不我给你唱首歌吧,我现在特别想唱歌。”余风说。他其实想哭,没法哭就唱歌,大声唱。

      “黑黑的天空低垂,凉凉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

      余风不知哪来的力气,越唱越大声,黑暗中,好像整片山林都荡漾着他的歌声,一曲毕,泪沾裳。

      沈锦山对余风的心思并不知情,他爱听余风唱歌,曲毕立马捧场的鼓掌,黑暗中掌声越来越快,手中的手电筒晃的余风睁不开眼。

      “你怎么不唱你自己写的歌?”

      沈锦山搀扶好余风的肩膀,鞋子踩进淤泥,噗嗤噗嗤响。“我看你写歌写的蛮投入的。”

      “你还不配。”余风笑着,故作高深莫测说。

      “听众还有歧视链呢?”沈锦山乐了。

      “那当然了,朋友有远近,亲戚有亲疏,歌也一样。”余风答。

      “那我得好好表现,争取早日一赏余哥哥的歌喉。”沈锦山笑着说,继续往前走。

      “看你好好表现。”余风扬声道。

      话音刚落,沈锦山脚下一滑,连带拉着余风跌倒,两人一屁股摔在泥水中,好久才缓过劲来。

      “我还有机会吗?”沈锦山连忙去扶余风,不忘幽默。

      “我草,努力你个集贸。”余风吃痛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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