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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家园 ...

  •   这一天,是冬天里难得的暖阳日。阳光像金子一样,慷慨地流淌向了灯塔的大部分角落。
      ——被称为“废墟上新的家园”的灯塔,高楼俨然、鳞次栉比。从稀疏的田野至紧密的大厦,层层拱卫着这个残破的世界的最中心,灯塔的心脏——王都刻裴。

      卡斯地比罗王室所居。

      阿尔罕贴在车窗的玻璃上,她的手指也在触摸,那双翡翠般的眼望着不断飞逝的景色。
      ……这就是人类新的家园。好祥和啊,像车窗外温暖的阳光一样。可是,作为人类一员的她,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家园。

      她是在死亡里诞生的,她周身萦绕的,也是梦魇一般的死亡。
      暴乱、饥饿、恐惧和蛮荒才是她的世界的常态。

      戈莱握住了玻璃上她已经被擦干净的手指,“没有什么好看的,这里和地下城并没什么不同。”
      阿尔罕笑了下,“地下城不见天日,永远是黑色的。”

      戈莱垂下眼眸,腹诽,这里也不见得多光明。
      只是戈莱没有去反驳阿尔罕的话。她将阿尔罕的手指拿下来把玩,像玩弄洋娃娃的衣裙一样,轻柔的摩挲、狎昵的揉搓,她是真的将阿尔罕当成了她的洋娃娃。

      阿尔罕甚至没有做出伸回手的举动,那完全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戈莱是个顽固而执拗的人。她不允许任何人的不顺从,她是个绝对的暴君。而且,阿尔罕也有些若有似无顺从戈莱的意味在里头,她不想和戈莱有所争执,甚至可以的话,她更想看到戈莱微笑的模样。当然,这种心思是非常隐晦的,连阿尔罕自己都意识不到,她这时候的想法很简单,不做无用功而已。

      在她们的一进一退中,车子平稳地行驶过光整的路面,她们穿过了荒芜的森林。
      直到停在了一座雄伟的庄园前。

      荷莎的女儿,被戈莱称作“莉莉”的阿尔罕,在十四年后,第一次踏足金玫瑰庄园。
      这并不是博格道夫家族最著名的一座庄园,而现在,这座庄园是戈莱的住所。她不和博格道夫家族的其他人住在一起,除了接受他们必要的问候外,戈莱几乎不见这个家族的人。

      守卫者开启车门,躬身弯腰,为戈莱护顶。
      戈莱下车后,伸手,那是一张光洁而纹路玄妙的手掌,没有一丝伤疤,看上去是养尊处优事实上却拥有力量的一双手。阿尔罕驯顺地,将自己的一只满是伤痕而瘦弱的手放在戈莱的手上——好冰,像一尊冷冷的瓷器,光滑而凉浸。

      戈莱的手,好像一直都没有温度。
      从她第一次触碰开始,到她的每一次触碰,都是如此的冰冷。她像是个没有体温的人一样。

      戈莱握住阿尔罕的手,牵着她,在一众守卫、仆佣沉默而恭敬的弯腰中走进了金玫瑰庄园。
      这里寂静,仿若是一片死亡之地,竟然没有一点的声音。阿尔罕抿着唇,觉得这是戈莱这个怪性子能够做出来的事——她本来就是一个如此奇怪的人,所以任何莫名其妙的事都显得不足为奇。

      松柏肃穆、喷水池近乎干涸,却还有一汪薄薄的水,从而蔓延藓荇;一丛丛植株极高的桃金娘几近成树,可是正在冬季的休眠期,干枯得像荆棘。
      花坛里没有花,只有稀稀疏疏的草。

      看着如此凋敝的庄园,阿尔罕真切发问,“怎么看不见一点明亮的颜色?我以为,你应该会很喜欢花才对。”
      因为戈莱的样子,看起来是很会享受生活的。

      戈莱顿住脚步,她挑了挑眉,解释道:“这样没有生机的地方才适合我。”
      ——“活着是一件很无趣的事情,莉莉,你忘了吗?”

      阿尔罕微笑。
      这是最初,戈莱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她以为,这句话是戈莱劝解自己的。没想到,她自己竟然也是这样对待自己的。
      就好像戈莱的心是一片荒芜的墓地一样,看不见生机。阿尔罕抿了抿唇,她有如此的愁苦吗?以至于连活着都这样漫不经心。

      这时候,阿尔罕对戈莱已经有一点好奇了。

      戈莱拍了拍手掌,一道高挑的身影来到她的身旁,微微弯腰,做出了一副恭敬的姿态。
      那是一位身着黑袍的女性,四五十的模样,白色的长面、黛色的细眉,以及轻勾的淡红的嘴唇。她无异是刻板的,每一条生长的皱纹都是如此的严肃,“小姐,聆听您的吩咐。”

      “去为我的莉莉准备她需要的东西,嗯,”戈莱的目光一闪,打量着阿尔罕如今的模样,“她现在最需要的,是让滚烫的热水消除她的疲惫。哦,不要忘记,在水中也要加入新鲜的花瓣。”
      拉娜伊立刻就注意到了那个“也”字。只是一个瞬间,她就明白了,戈莱听到这位名叫“莉莉”的姑娘提到了庄园里没有明亮的鲜花,以为她喜欢这些。所以,这位莉莉小姐需要的东西里,已经包含了一样——鲜花。明丽的鲜花。

      她立刻露出了一个刻板的微笑,“当然,尊敬的小姐,我马上去准备。”
      她的笑容是如此冷静,可是事实就是,在最开始的时候,戈莱得到这位“莉莉”的姑娘的资料的时候,她就已经先一步将所有的东西预定好了——合身的衣裙、华丽的碗盏、精巧的玩意,随时根据这位莉莉的喜好做出调整。

      可是拉娜伊不说,她是如此的沉默。
      在戈莱还未说话时,摸准这位尊贵的小姐的需求,是她拉娜伊仅且必须要做的事情。

      “那么小姐,请让我带莉莉小姐去洗漱吧。”拉娜伊垂眸道。
      戈莱明亮的目光闪动了一下,那是个轻微的停顿,“莉莉,短暂的离开我一下吧。希望下一刻的见面之时,珍珠已经拂去了遮蔽它的尘烬。”

      阿尔罕颔首。
      真是无力啊,这个自大的小姐。她的名字也并不是多么难记。

      拉娜伊适时地做了个请的手势。她向着戈莱躬身告别,带着这位莉莉小姐缓缓离去。
      她长长的黑袍若有似无地扫在地面,但其实,在她恰到好处拎起的距离中,并没有坠地。如此刻板、严肃,一丝不苟,这就是这座金玫瑰庄园里的第一女管家。

      戈莱转身。
      她的另一位年轻的侍女立刻跟上她,接过她随意扯下的那条铜绿色雀裘。阿比比深棕而弯曲的头发尽数捆绑在身后,她的臂弯里搭着那条沾染了灰尘的雀裘,沉默而顺从跟随。

      她同拉娜伊一样,身着一条黑色的长袍。
      但阿比比是如此的年轻,可能是二十出头的样子,她的面庞丰满而白皙,鼻翼至颊边带着雀斑,但她的眼尾下,左右各生一点小痣,显得俏皮而活泼,更有妩媚且活色生香的殊丽。她的身材玲珑,却从不买弄,反而是格外的沉稳的一种性格。

      阿比比的嗓音像是被火焰燎烧过,很重,却没有沙哑,只是不够清脆。
      “那位‘莉莉’小姐既然已经回到了您的身边,下一次夜宴的时候,您是否会带着她一同出席呢?”

      戈莱正在用沾过水的巾帕擦拭自己的手指,闻声,只是问道:“谁最近又送来了请帖吗?”
      “是那位伊万斯家族的小少爷,达里厄斯又为您送来了请帖。他数次求访,但您从未曾接见过。”

      戈莱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并不记得他的样子,于是沉默了一下,依照惯例回复,“不去。”
      阿比比习以为常,“那我仍旧为您拒绝他。”

      “只是莉莉衣袍的所有制式,与我等同。她只有十四岁,如此的年少,或许她并不喜欢青灰之类死气沉沉的颜色,你让人去问的时候,态度得温和些。”
      戈莱像是喃喃自语,“是的,她只有十四岁。”

      阿比比陪伴了她很多年,听懂了她的未尽之言。
      “您是担忧莉莉小姐会不喜您的脾气吗?我想,那是不会的。戈莱小姐,您的心底也有非常柔软的一处,与您相处久了,莉莉小姐会看到的。”

      戈莱沉默了一会儿,那一刻,她的步伐没有停止,只是没说话,连阿比比都不清楚那一刻的戈莱想了些什么。
      她只是很轻、很轻的叹息了一声。

      等戈莱进入到圆顶的厅堂,满室的浮雕镂金绘彩、栩栩如生。可是那些展示的雕塑,无一不是残败破损,缺少了一部分;那些高低不一的花瓶里,插的也并不是花,而是枯萎的草枝,落尽了衰叶。
      有殷勤的女佣立马端上了一杯加了蜂蜜的柠檬水,戈莱接过抿了一口,“太甜了。”

      她放下柠檬水,阿比比挥了挥手,又为她送来一杯白水。
      戈莱喝了两口,又放下了手中的玻璃杯。她的指尖点在一尊双耳高脚的圆肚花瓶上,那尊花瓶里插了一枝泛青而细瘦的鹅耳枥的叶,“我讨厌它,丢掉。”

      戈莱不喜欢一切有生机的东西。
      特别是那些该死的,象征着生机的植物。

      当一位女佣慌张地从花瓶里取出那枝鹅耳枥叶的时候,阿比比眼睛里的光芒已经变得非常冷漠。这是非常严重的渎职行为了。
      怎么会有这么愚蠢的人,连主人的喜好都分不清楚。当然,阿比比也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歉疚,如果她能再细心一些,将这种情况杜绝就好了。她低垂眼眸,嗓音也跟着低沉了下去,“非常抱歉戈莱小姐,是我不称职的失误,才导致了让您看到如此厌恶的生机,我——”

      “不。”戈莱的指尖划过光滑的玻璃,“阿比比,并不是生机让我厌恶至此。用你那敏锐的能力感知一下吧,那是某一个家族送给我的“礼物”。”
      阿比比倏然皱眉。她踏步上前,猛地攥住那位女佣的手腕,另一只手,罩在了那枝鹅耳枥枯萎的叶片上,不过顷刻,她的瞳眸骤然一缩,“是——”

      她吞咽了剩余的声音。
      那是一股非常粘稠而细弱的精神力,紧密地包裹住了每一片鹅耳枥的叶子,简直像是藏在黑暗的毒蛇,让人难以发觉。或许是那些人知道,戈莱喜欢那些没有生机的东西,所以哪怕叶片掉落,庄园里的佣人也并不会去清理它,因为死亡的叶片被这座庄园里最尊贵的主人爱着。

      是监视。
      赤裸裸的挑衅。

      阿比比极致的愤怒,让她的眉眼呈现出一股奇异而秾丽的颜色。她微微粗喘的呼吸,让她本就开张的肩胛收缩起来。她捏住那位倒霉的女佣的手腕愈发用力,竟禁锢住了她血液的循环,以至于那白皙的手腕发青发紫。
      但是戈莱淡漠的目光让她冷静下来,她微微欠身,“非常抱歉我崇敬无比的戈莱小姐,阿比比得暂时离开您一小会儿。我会揪出藏在阴暗角落里的老鼠,金玫瑰庄园每一寸的灰尘都会被我们扫清,只需要您慷慨地付出一些时间。”

      戈莱慢条斯理地举起玻璃杯,透明的液体撞在透明的壁垒上。她微笑,就仿佛在高举庆功时的酒杯一样,“拭目以待。”
      阿比比强忍着愤怒,得体地对着戈莱回以一个微笑。最后,她捏住女佣的手腕,女佣的手上拿着那枝鹅耳枥叶,她们一起向着外面走去。

      这个时候,莉莉正在沐浴吧。
      戈莱想到,她还没有看过莉莉的身体呢,那一定是一具苍白病态而过分瘦弱的身体,干瘪的□□就像是营养不良的桃子,没有汁水,连虫蚁都会因没有甜蜜的果肉的吸引而不肯光顾。可是她的身体上,一定会有很多的伤吧,苦难贯穿了她的生命,鲜血像是缭绕的风,总是与她作伴。那些陈年而老旧的疤,扭曲而难看,像是无数多足的蜈蚣攀爬至少女的肌肤而不肯迁移,扎根了一般,让她永远记住了每一次的伤害。

      她的莉莉。
      她那愚蠢而总是失神的莉莉,她那含羞而永远凝望着她的莉莉,她那遗失了十四年的莉莉,她那差一点就被埋葬了的另一份骨头和血肉,她的莉莉。

      戈莱将玻璃杯放在铺着柔软绸巾的桌上,站起身,向着她的浴室走去。
      她要洗澡。洗去一身灰与尘,洗掉她时时冒出的傲慢,以一种更平和更温柔的姿态去见她的莉莉。

      戈莱褪去她黑色的丝绒长裙,褪去她一贯的冷漠和傲慢,她披散她那头如绸缎一般细密而乌亮的长发,将自己□□地浸泡在温热的水里。
      乳白色的水液洗去她的疲惫,洗出她的平和。她将面也沉在水里,任由女佣梳拢她浮在水面的发,她紧紧闭上眼睛,手捂住脸上所有的情绪。她是没有愤怒、没有厌憎……只有一片如死去的冷漠的戈莱。

      她是没有情绪的。
      无所谓难过或者开心,她要将自己活得像一块石头。只有这样才不会被操控,只有这样才不会被牵引,她没有喜欢,才会更加强大。

      她是博格道夫家族年幼的“暴君”,是一位新生的,注定追逐权利的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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