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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难眠 沈宜亭指腹 ...

  •   可是七年后,沈宜亭却在他长久的沉默后轻声道歉。
      “对不起,你应该不想听这些。”
      宁松安回过神来,意识到沈宜亭在为刚刚斥他“好了伤疤忘了疼”道歉,可宁松安知道,那明明是出于关心。
      于是他急切地反驳:“哥你别这么说,谁说我不想听了?你还愿意跟我说这些,你都不知道我有多高兴。该道歉的是我,我总跟你顶嘴,我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保证!”
      沈宜亭被他着急的样子整得良心不安,不由得暗自反思自己在宁松安心里是什么形象。难道他是什么封建大家长吗,为了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连弟弟插科打诨两句都容不得。
      想到这里,他才后知后觉是那天话说得太重了。
      四年的分别不仅折磨着宁松安,也日日煎熬着他。更何况时隔四年他再问宁松安离开的原因,得到的仍是沉默,一时心头火起,说的话也失了分寸。
      “那天是我情绪太激动了,有些话说的很过分,抱歉。”
      “没有。”宁松安摇摇头,“是我不好,哥你生气是应该的。其实那天——”
      解释的话几乎就要脱口而出,可一句“我忘了”却是卡在嘴边,怎么也说不出口。
      再等等吧,等他和沈宜亭的关系再缓和几分,等他找到合适的时机,他就把他还记得的全都向沈宜亭坦白。
      沈宜亭安静等了片刻,没再等到宁松安开口。
      算了。
      人总是要朝前看的,纠结于过去的原因对现在能有什么用处呢?分别的四年再也无法挽回了。
      他浅淡地扯了个笑,收了手,将活络油递给他:“剩下的地方你自己来吧。”
      手臂上的温热眨眼间消失殆尽,只剩含有薄荷成分的活络油留在皮肤上,跟空气一接触,凉意像是要钻进骨头缝里。
      宁松安敏锐地察觉到沈宜亭有些不高兴,可他抬眼悄悄打量,对面的人又眉眼平和。他想让这来之不易的温柔维持得再久一些,见沈宜亭站起身想去洗手,一时什么也顾不得了,连忙拉上沈宜亭的一角,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哥,你帮我吧,我自己下不去手。”
      随着话音落下,宁松安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是在撒娇。
      上次这么做还是在他十三四岁的时候,虽然跟现在也没差几岁,却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和能够独当一面的成年人的区别。
      宁松安脑子里“轰”的一声,两只耳朵也不受控制地“噌”地蹿红,缓缓松开手羞耻地垂下头去。
      面前的小孩埋着头,只留下个毛茸茸的脑袋和两只通红的耳朵露在外面,沈宜亭心里像被小猫爪挠了一下,生出几分久违的熨帖。
      他在心里挣扎片刻,还是坐了回去。
      “腿抬上来。”
      另一处伤在膝盖一侧,宁松安红着脸把宽松的睡裤卷到大腿。
      沈宜亭温热的手掌覆上青紫的皮肤,见宁松安疼得眉毛都皱在一起,随口找了个话题帮他转移注意力。
      “大半夜不睡觉洗凉水澡干什么?”
      提起这个,宁松安倒确实顾不上羞耻,也顾不上腿上的疼了。
      “没、没什么,身上黏糊糊的不舒服,就去冲了一下。”
      他暗暗为自己分辩,这算不上骗沈宜亭,只是隐瞒了出汗的原因,而这原因又是必须烂在肚子里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出口的,不然他好不容易挽回的一点兄弟情谊又要消失殆尽了。
      沈宜亭不疑有他,只当他火气旺容易出汗,也不再追问,拍了拍他示意换腿。
      落地时受力点主要在左腿,右腿摔的不重,只是睡裤一卷起来,小腿外侧一道明显的疤痕就暴露在两人的视线里,扎眼得很。
      那疤痕从脚腕向上延伸,大概有半个手掌那么长,即便现在只剩一道浅淡的痕迹,沈宜亭却仿佛能透过它看到当初血肉外翻的狰狞伤口。
      他凝视片刻,问道:“这疤哪来的?”
      宁松安如实回答:“打工的时候伤到的。”
      宁松安有些心虚,却又有那么一点难以启齿的小心思——如果他说了,沈宜亭会不会心疼?一心疼,对他的态度是不是能再缓和些。
      但这都不是他将过往和盘托出的原因。
      沈宜亭问他离开的原因时他说不出口,已经让沈宜亭失望过一次了,他不想再让沈宜亭难过。所以这次哪怕知道沈宜亭听到详细的前因后果后大概会生气,他还是坦白道:“就在夜店的时候,有个男的喝醉了,把我当成他儿子撒气,我当时端着酒,被他一脚踢到之后酒瓶子碎了一地,我也摔到碎玻璃上,腿就划伤了。”
      沈宜亭安静地听完,手搭在宁松安小腿上,轻轻捏了捏。
      碎玻璃不可能只有一块,当时宁松安身上到底还有多少没留下疤的伤口?
      可受害者本人无论是语气还是表情都没有什么委屈或愤怒的情绪,神色平静得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沈宜亭觉得那表情刺眼,心口也一阵一阵地泛疼。他垂下头去,好像也没有因为宁松安的话而产生什么触动,指腹却不由得贴上那道疤痕,像是在用最轻的力道触碰当年血淋淋的伤口。
      “那几年……过得很难?”
      “比小时候还好,比在家差多了。”
      宁松安一本正经地摇摇头,像是旅游住了几天酒店,回来跟家里人点评一样。
      沈宜亭知道他说的小时候是被收养前,在家则是被收养后,一时心里又酸又软,可是听了宁松安接下来的话,那些情绪又变成了心疼与生气。
      “夜店所谓的员工宿舍只有一张一米五的硬板床,我要跟另外两个服务生挤在上面,我的睡姿就是那时候变好的。”
      “夜店的饭也特别难吃,菜都是蔫的,好几天也见不着一点肉星,每天就我们三个服务生轮流做饭,我觉得我做饭已经很难吃了,没想到另外两个人还能做得更难以下咽。”
      “还有……”
      宁松安边说边打量沈宜亭的表情,直觉自己再说下去沈宜亭的脸色就要黑得滴出墨来了,于是连忙止住话头。
      “不过没事,满16岁之后我就从夜店辞职了,找了一家学校附近的小餐馆。那家餐馆是一对夫妻开的,他们租了两层楼,一楼是门店,二楼放杂物。他们知道我没地方住,就让我白天干活,晚上去二楼打地铺。在那里比在夜店或是高中宿舍自在多了,我还能打着手电看书,也不用怕影响别人。”
      沈宜亭不做评价。
      “就算这样,也没想过回家?”
      “怎么可能不想。可是当初都那么固执地跑出来了,也不听你们劝,我又怎么有脸因为在外面吃了苦就再跑回去。”
      “那样对你、对爸妈都不公平。本来你们愿意在我被遗弃的时候接我回家就是在做慈善了。”
      沈宜亭无声地叹了口气。
      他已经数不清这是与宁松安重逢后第几次想叹气了,像是想把经年累月积压的心疼与无力都叹出来。
      沈宜亭相信宁松安是真心实意地把他们当亲人,却不觉得他把自己当成亲儿子、亲弟弟。
      被宠爱的小孩就该是闹脾气的时候赌气离家出走,遇到困难又坦然地跑回家里寻求庇护,因为他们知道血肉至亲的家人永远不会真正跟他生气,相反会无条件包容他们所有的小脾气,原谅他们的一切错误。
      可宁松安自幼在那样冷漠的家庭里长大,沈宜亭不能高高在上地指责他不懂亲情。
      哪怕他跟爸妈再不计回报地付出,与宁松安相处的时间终究只有三年,而在那三年之前,宁松安受到的冷眼与忽视却是不可胜计的。
      沈宜亭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手上渐渐没了轻重。
      宁松安感受着越来越重的力道,不喊也不叫,只委屈巴巴地,“疼……”
      “抱歉。”沈宜亭回过神来,见淤血也差不多揉开了,收了手问道:“还有别的地方受伤吗?”
      宁松安乖巧摇头。
      “那睡吧。”沈宜亭帮他放下裤管,把新伤旧伤一并遮住。
      “哥晚安。”今晚沈宜亭非但没冷言冷语地对他,反倒细致地帮他抹药,宁松安心中带着饱胀的欣喜躺下,不久呼吸声就规律地响起。
      沈宜亭洗过手后也关灯躺在一旁,却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四年前他跟爸妈找到宁松安后的第二天,宁松安就从包子铺消失了,爸妈托人查到他去了一家开在小巷犄角旮旯里的夜店。
      宁松安不肯回家,他们不可能绑他回去,却也不放心一个十五岁的小孩就这么待在鱼龙混杂乌烟瘴气的夜店里,于是就备了一笔钱打点了夜店的经理,让经理对宁松安多加照顾,有时及时与他联系。
      经理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一直都是十分称职的拿钱办事的形象,隔几天就会给他发来几张宁松安的照片,甚至每当他不放心来到夜店旁暗自观察时,也能看到经理帮宁松安挡下了客人的为难。可是宁松安今天所说的事,他从没在经理口中听到一个字。
      他一直以为自己能护住这个弟弟,可那时他不够成熟,又太自负,对经理给了太多信任,却忘了人心难测,到最后还是让宁松安受了伤。
      说到底,他只是自以为对宁松安足够用心。
      爸妈下葬那天,得知宁松安这四年里从没花过他们打过去的钱后,他也拜托江尽帮忙查过宁松安这几年的经历,却只能查到他的大致去向。当年跟宁松安有过交集的夜店经理、餐馆老板早已不知所踪,除了从老师那里得知宁松安高中三年里一直很刻苦、生活拮据却拒绝帮助以外,再细致的无从得知。
      沈宜亭知道,宁松安今天所说的,只是那四年里的冰山一角,他拜托江尽能查到的,也只是宁松安的大致经历,而他没查到的,宁松安不曾提及的那些孤立无援的痛苦,又还有多少?
      这一晚,宁松安罕见地没做那个被海浪卷走吞噬的梦,久违地睡了个好觉。
      他惦记着早上要准备早饭,因此第二天早早就醒了。
      宁松安记得,他离家前沈宜亭还不会做饭,江尽一个饭来张口的大少爷更是指望不上,楚水厨艺倒是不错,但他不喜欢早起。作为一行人中唯一一个蹭吃蹭喝的,宁松安自觉承担了准备早饭的任务。
      只是他睁开眼时,身侧的位置却已经空了,而楼下的厨房传来锅铲碰撞的声音。
      宁松安下楼,看到的就是料理台前颀长的身影。
      沈宜亭已经换下了宽松的居家服,洁白单薄的衬衫下背脊宽阔,透出若隐若现的肌肉线条,黑色的长裤下则是修长的双腿。
      他腰间系了一条深灰色围裙,正站在煎锅前一手握着木铲,等待荷包蛋被煎至合适的熟读,一旁则是炒好的肉末浇头。
      见宁松安走进来,倒也没几分诧异的神色。
      “醒了?”
      一旁的煮锅里正“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厨房弥漫着油香和蛋香,渐渐盖过了始终萦绕在鼻尖的咸腥味,颇有几分家的温馨感。
      宁松安来到沈宜亭身边,“本来打算早点起来做早饭,没想到哥起地比我还早。”
      沈宜亭把煎蛋盛到盘子里,偏头问道:“洗漱过了?”
      见宁松安点头,他吩咐道:“那你去洗两颗青菜吧,一会儿煮进面里。”
      宁松安依言去冰箱里找了两颗小油菜,见沈宜亭在灶台前游刃有余的样子,忍不住好奇地问:“哥,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沈宜亭搅动着锅里的面条,随口答道:“在英国的时候。”
      “国外的饭又贵又吃不习惯,只能学着自己做了。”
      宁松安一瞬间捕捉到一丝不合理,话还没问出口,沈宜亭已经问道:“你的厨艺,是在夜店练成的?”
      他点点头,“做得多了,渐渐掌握了点门道,起码能入口了。”
      沈宜亭没再说话。
      袅袅的热气从锅中升起,化作眼前氤氲的薄纱,厨房里一时静默无言。
      面条出锅后,宁松安主动接手剩下的工作。
      沈宜亭把料理台收拾干净后就闲了下来,转过身悠闲地背靠台面,偏头去看忙碌的宁松安。
      宁松安正在给每碗面条撒上葱花香菜,唯独留了一碗什么都没放。
      他、宁松安还有江尽都不介意葱花香菜,那就只能是——
      “这碗是给楚水的?”
      “对。”宁松安点点头,“楚哥忌口可多呢,葱花香菜不吃,羊肉不吃,还有一些蔬菜也不吃,总之特别挑剔。”
      沈宜亭手掌撑在台面,指尖轻轻敲了敲冰凉坚硬的大理石,不咸不淡道:“你们关系很好。”
      甚至不是疑问的语气,而是肯定地下定论。
      宁松安若有所觉,悄悄抬头看向身侧的沈宜亭。
      神色很平静,看不出什么端倪。
      保险起见,他还是不动声色地顺毛,小声道:“楚哥大我十岁,但我们更像朋友,跟哥哥还是不一样的。”
      这句话里的“哥哥”,指的到底是他,还是比他年龄大的男性的统称,沈宜亭不得而知,但他却是被这句话抚平了心中刚冒头的那一点情绪。
      楚水和江尽一出卧室门,看到的就是兄弟俩在厨房做饭聊天的场面,沈宜亭脸上虽然还是没什么笑意,却也不像昨天那样冷着一张脸。
      四人各自端了一碗面出来,江尽尝了一口,感叹道:“果然留学使人厨艺精进,连宜亭这个厨房白痴都能变成大厨。”
      沈宜亭笑笑,不去跟他拌嘴,只说:“不全是我做的。”
      江尽顺着他的意,随口赞道:“松安厨艺也这么好了。”
      “没有,”宁松安正往自己碗里一勺又一勺地舀着辣椒,闻言抬起头,“我就给哥打打下手。”
      “辛苦了,”楚水慢条斯理地晾着滚烫的面条,“一会儿我来洗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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