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3、音乐带来归属感 ...
-
从小就没有归属感,一直都是迷茫的在这世界上活着,老觉得自己是born with mission(天选之人),这其实是支撑我活下去的信念之一,即便有这样的信念也会迷茫无措,发出感叹:“倘若我真的是天选之子,我的任务是什么?”,不能只是像动物一样生存,仅仅作为人类集体的一员传递基因的一环吧?
还真有可能,但还是迷茫,听起来挺矫情的,就是太闲了,出去顶着烈日扫扫大街锄锄地专治我这种矫情,我记得办公室里的饭搭子如是说过。确实,迷茫什么,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要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呀!忘了自己申论写的文章了嘛?
然而我确实没有归属感,一个人在世界活着好像做什么也都可以,反正都能见到第二天的太阳嘛。很多人把这种没有归属感总结为缺爱的一种表现,我确实挺缺爱的,挺疏离的,我好像融不进所有团体,即便从小到大朋友很多,也经常参与聚会,总还会觉得自己很孤独。
我喜欢的东西对于周围人来说很奇特,时常需要隐藏自己的好恶,带上social(社交)面具,才能在朋友圈里游刃有余。也不是说我喜欢的都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我也不是socialpath(反社会人格),喜欢的东西就是跟自己当时生活的环境、年龄不符,我确实对周围同龄人喜欢的东西喜欢不起来,融不进去,这应该就是我孤独的来源吧。
当下,由于物质的极大丰富,人们不再极力“求同”,以使用工业化生产的标准产品为荣,从“消消乐”消除的快乐转化为收藏孤品的狂喜。小众的就是好的,vintage(古着)卖的越来越好。然而在我成长的年纪,把自己不同于周围人的思想表达出来很难,活出特立独行也需要有极大的勇气。
音乐就像是心脏起搏器,没有音乐我活不了,而我的特立独行,从音乐口味上应该能体现一二。
幼儿时的交响乐
我音乐气门恶搞很早很早,这归功于我爸,他这个人以前在矿务局的轻音乐团,会弹一些乐器,他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子承父业”,学学乐器。然而我的反叛精神很小就展现出来了,我一点乐器都不想沾,我不想干的事没有人能劝得动,即便那时的我还是4岁的小女孩(我记事很早,但笨的要死)。
家里磁带很多,但没什么带歌词的磁带,所以我的音乐启蒙还蛮高端的,这也是我没办法跟同龄小朋友一起聊天的原因之一,别的小朋友在看动画片在听早教故事,我在听各种交响乐。小朋友的社交总是以炫耀为主,我有你没有的那种。每当小朋友问你,“你最近在家干吗呢?” 难道我能跟他说我在家听交响乐嘛?我在家听莫扎特还有贝多芬吗?即便现在说出这些话还觉得很装X。
从小被教育要诚实的我当然这么跟小朋友说了,我在家听磁带,听交响乐。结果也显而易见,我回答完这个问题后总会有一阵尴尬的沉默,有的还会过分的给我抛个白眼。
听交响乐确实幼儿时期最喜欢做的事,一是我对这些旋律着迷,二是家里没有其他种类的磁带。所以我总是在午后把家里的老式松下音响打开,放上有莫扎特、柴可夫斯基、肖邦还有贝多芬的“世界名曲”,坐在音响前静静地听。
我在幼儿时期最喜欢听的是莫扎特《土耳其进行曲》,欢快的钢琴声如流水般倾泻下来,没有引人注意的突兀音符,就如同清明4月午后3点,那带着暖意的阳光透过玻璃打在满是趣意的插花上,粉白相间的花在暖阳的照射下顾盼生姿,清甜的花香和尤加利的味道顺着阳光飘向你,《土耳其进行曲》在我的记忆里就是这样,温暖舒畅。
第二喜欢的是《西班牙斗牛士进行曲》,充满趣味的交响乐,几岁小孩的脑子对世界的认知很浅,即便会思考也不会因为听了首交响乐就想到什么很深刻的东西,但这首歌的名字再加上我从电视机里看到的斗牛士场景,确实能够唤起脑子里的斗牛场景,但也是几幕斗牛场景,在一个用木桩子围着充满棕灰色干土的圆形斗牛场地上,一个身着红黑相间的斗牛士拿着一块红布,在一头健硕的公牛前挥舞,斗牛士灵活的规避这头发愤的公牛带来的攻击,并在这头情绪激昂的公牛撞向红布前用胳膊快速将红布甩向另一边。我一边歪着脑袋听着这昂扬音乐,一边希望自己在未来能够亲眼观看一场真正的斗牛表演。
第三喜欢的交响乐是《第五交响曲命运:第一乐章》,一遍一遍循环完全听不腻,小提琴和号声的不断降调降速产生出规则无比的秩序感,鼓声阵阵搅动人心,无声的停顿间隙予人思考空间,《命运》令人着迷。我确实很喜欢我爸的那盒世界名曲磁带,基本上里面的每一首我都很喜欢,但真正给我留下你深刻印象的就是这三首,尤其是这首。在人生最最迷茫的20多岁,我会反复循环,每听一遍,要振奋起来斗争的决心就强上一分,我倒是要看看是我命硬还是面对的困难硬。
There is no even, only I survive and win the champion!
没有扯平只有我赢!
我这个人从来不会把自己过分沉浸在抑郁的深蓝色中,可能和幼儿时期的贝多芬脱不了关系。磁带里的《命运》从头激昂到尾,充满了对苦痛人生永不妥协的抗争感。
幼儿时的我只觉得好听,只觉得能够让我保持激昂情绪,不至于在悠闲的午后过度放松自己的神经,不至于在夜晚过早地进入梦乡,好像我这个人从小就很紧绷,总想干翻自己命运中的苦痛似的,完全不需要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们高呼奥斯特洛夫斯基: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战斗。”
小孩哪有什么苦痛,怎么懂为全人类的解放而战斗,到了现在将近三十岁也才明白,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有机会为全人类的解放而战斗,即便是现在的我也不行,夸张点讲,我只是人类这个族群繁衍的一环,能够将自己“毕生所学”传递给下一代,已是幸事(可能只有在病床上的弥留时刻,回顾一生的时候我才能真正明白我的一生是为了什么,我有什么任务,yes, I am born with mission)。
听《命运》不过是不想睡觉罢了。挺后悔自己小时候不爱睡觉,也不爱吃饭这两件事的,否则我应该会长得更高,也不会太秃头,我应该能乘着父母给的身高基因,长过一米七的大关,完成自己毕生想要当模特闯荡世界的梦想。
可能我的命运早就写好了吧。不得不说在大学时有读到过萨皮尔-伍尔夫的理论,语言影响人的思维,倘若我学的不是人类语言——这种讲逻辑的线性语言,我学的是一种克服时间桎梏的“高维”语言,那么我是否就能将自己的命运了然于胸呢?
但知道了自己一生的故事之后,人是否有勇气继续活在这以时间为线顺序发展的命运中呢?能否坦然接受自己人生的欢乐平顺,或波澜壮阔悲惨呢?
初中的英语歌
2010年左右流行那种像手机一样学习机,记得这是父母头一次紧跟时代潮流,斥巨资花了将近两千块给我买了类似于黑莓手机那样的滑盖学习机,他们估计满脑子都是如何花最少的钱,让孩子受到更多教育(有可能是父母的朋友们经常进行教育攀比吧,我才能够拥有学习机)。
学习机这种东西,讲句实在话,不就是个不能上网插卡的大手机嘛,而且厂商为了讨小朋友的欢心,学习机里经常内设各式各样的游戏,美其名曰“在玩中学”,确实挺好用的。
但初中算是比较不错的成绩与这么个学习机无关,学习机反而是我的游戏机,也是让我开始学英语的楔子。
在买学习机的那个柜台有个大叔,他直接把电脑打开,让我把音乐下载到学习机里,我啥也不懂,满脑子都是我要下载很多歌,幼儿时期的交响乐脑袋已经过去了,街上音像店里放的《快乐崇拜》太老套了,都会背了,周杰伦的歌也不喜欢,菊花残满地伤的,在讲什么啊。
我想要多下点新的音乐,多听点不一样的东西。记得也就是那次,我不经意间下载了艾米阿姆(Eminem)的很多歌。
其实刚开始我对学习机里的艾米阿姆没什么感觉,甚至觉得这一大段的惯口配上旋律也能叫歌?同时也觉得世界上怎么会有嘴皮子这么6的人,唱的歌好吵好奇怪,听不懂也跟不上,有点像小区门口躺在街角身边倒着几个酒瓶的老大哥在念经,絮絮叨叨的。
那时我家里没电脑,上网冲浪也不想现在这样放便,既然已经下载了这么多英语歌那就听吧,听了4、5遍之后慢慢就适应了艾米阿姆的节奏,觉得歌还不错,能勉强接受,就是唱的太快了,唱的是啥一点也没懂,总觉得他唱的应该是什么很振奋的句子,有点贝多芬那种抗争生命不公的《命运》那味。初中学业负担挺重的,尤其我的自尊心又强,总想impress(震惊)班里某些尖酸刻薄的女孩子们。
确实,学习越好的女生越容易霸凌学习不好的人,初中班里学习好的那一群女生组成的mean girls 说实话在当时还蛮恐怖的,虽然我险些被霸凌,但看到她们欺负别的男男女女的时候,还是很难受,然而我也不敢说什么,我恨自己当时的软弱无能,不敢出头的样子。
我听到艾米阿姆的第一首歌是beautiful (美丽的),这首歌蛮深刻的,2010年左右的初二小城女生又怎会听得懂英语歌呢?能欣赏旋律罢了,能尽力模仿着唱两句罢了。
7楼东户朝南房间的纱窗旁边摆着姥爷不要的连柜桌子,我坐在桌前,偶尔看两眼学习机上没有翻译的英语歌词,带着耳机,听着旋律和窗外柔和的蝉鸣声(对比天津盛夏的蝉鸣声,我家的蝉叫的真好),窗外吹来丝丝混杂凉意的热风,我在纸上奋笔疾书着一个月之后才会讲到的数学练习册,这是我对初二深夏傍晚的记忆。
晚上躺在睡觉时,我也没有摘耳机,迷迷糊糊的时刻我好像能听懂几个beautiful里的词。
in my shoes, just to see what is like to be me
穿上我的鞋,走走我的人生
I’ll be you, let’s trade shoes
让我们换鞋吧
Just to see what it’d be like to
看一看会发生什么
听懂的这寥寥几句,让我对自己的语言天赋深信不疑。同时,我那颗贫苦的心得到了阵阵安慰。好的歌不就因该抚慰人心,甚至促人奋进,给予人无比勇气面对人生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吗?后来的我开始追韩国男团GOT7和BTS原因也在此。
换上我的鞋走走我的人生路,这句歌词直击我初中时期的心灵,没有人懂我的感情,而我也不能全然外放出来,因为父母和周围的亲戚会视我为怪物。我敏感内向的表层情绪下是一颗不羁放浪的心,我厌学想谈恋爱,不想做饭不想照顾弟弟妹妹,想乘风而去!
人生不能互换,真正的感同身受也不存在,即便人这种生物的沟通和交流全然寄托在“共情”“移情”这两个词上,真正的感同身受也不存在。人生于天地之间,生来孤独,也可能我过早悟透这道理,总觉得自己难以归属于任何人或团体吧。这样其实也好,过“独”了(我妈说服不了我的时候,总会恶狠狠地撂下一句),真好!
“美丽”这个词也像阿姆歌词里唱的那样贯穿着我的初中生活。初中的女孩子已经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渐渐发育的身体带来的是对“美”的追求和探讨,女孩子会剪当时最流行的遮住双眼的非主流刘海,带着大大的美瞳,课间在走廊里、在一张张桌子构成的过道旁聊天,确实也顾盼生姿。
我在初二的时候除了买里学习机,也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了。初二的8月底是我人生第一次走进理发店的时候,时间能够记得这么准确因为发生了一些事。我天生发际线很高,周围男女老少都会嘲笑我,包括生我的父母也会。就在那个深夏初秋,我第一次走进理发店剪了刘海,遮住了自己高耸入云的大额头。
9月是回学校报到的时候,剪过刘海的我吓到了周围所有人,有一说一,我留刘海的样子一点也不丑,甚至有那么几分姿色,我总不喜欢打扮,一是我因为自己的大额头,有一点点自卑;二是我也会有一点点骄傲,我确实蛮好看的,尤其是穿上非常女性化的服饰时,很好看。
那时,班里转进来了一个男生,高高瘦瘦,学习成绩也不错,刚转进来没多久,就跟班里的同学说喜欢我。我其实挺诧异的,一瞬即惊喜后满是自卑。我配吗?倘若他看到我的大额头呢?极度的自卑也会导致极度自负,他怎又配得上我,不过是我去向理想高中的绊脚石罢了。
现在想想,初中谈恋爱又能怎样呢?无所谓了,人生也不能reverse(重来),即便重来了就能怎样。初中的悸动于我而言,一瞬,幻灭了。
记得研二寒假在家门口的桃酥店里,我又见到了那个转学生,有点过尽千帆的感慨,那时的我穿着时下流行又保暖的大衣,整齐妥帖,书生意气,而他穿着家居棉服,陪着看上去3、4岁的女儿。我走上去跟他打招呼,但好像他没有认出来我,因为记得他的家庭条件挺好的,我自顾自地以为这家桃酥店是他家开的。
在桃酥柜台前尴尬的聊了两句我就离开了,人依旧,我却只有感慨。人与人的关系就像是相交线,在某一点相交后头也不回的奔向自己的前程,而我的前程,至少初中后的一段时间也还伴随着阿姆的beautif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