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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礼 游籽幻想时 ...

  •   游籽记得车子后备箱有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一条Roberto Demeglio18k白金钻石网球手链,游籽想送给浅议,虽然她感觉这个手链配不上浅议但是很可惜,买的Jewls Aficionado祖母绿钻石网球手链要等明天才到,不过游籽不会只约浅议这一次,来日方长。
      如果送给浅议一枚JewelsAficionado白金钻石戒指,浅议戴上去会是什么样子的呢,对了车上还有买的一条Burberry格纹流苏米色围巾正好可以送给浅议,游籽也有一条这个围巾,她想等天气冷了戴着这个围巾去约浅议,别人肯定会看出来他们戴的是同款前年买的两条Burberry格纹流苏西红柿色围巾正好可以送给俩孩子,还有之前买的两个Moncler泰迪熊保暖耳罩,戴着肯定很可爱,当时觉得charles Jeffrey Loverboy罗纹针织黑色套头帽的猫耳很可爱就买了两顶,浅议戴上肯定很萌,此时的游籽感谢自己买这样的东西喜欢买双份。
      就这么想着想着游籽笑出来了,浅议觉得自己太可恨了把这么好一孩子扇傻了,游籽看着浅议说“等会回去的时候把我车上的东西拿回去呗都是一些买多了的,我一个人也用不完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浅议确定孩子真的被她扇傻了,浅议看着游籽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我不收陌生人的东西”游籽才想起来没告诉浅议自己的名字,游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我“我叫游籽,游泳的游西瓜籽的籽”浅议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笑着说“那以后叫你小游籽好了”说完看着俩孩子说“你们以后就叫这个姐姐游姐姐吧”俩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看着浅议点了点头。
      浅议的金发垂在耳边。
      游籽的手指从口袋里伸出来的时候,指缝间夹着那枚Sophie Buhai的曲线形发夹,银色的,弧度像一道被风吹弯的月光,又像某个数学公式里才有的完美抛物线。发夹的表面是磨砂的,不反光,但边缘那一圈抛过光,在那盏昏黄的灯光下偶尔闪一下,像是有人在暗处轻轻眨了一下眼睛。
      她买这枚发夹的时候,并不知道会送给谁。
      那是在一个她记不清名字的买手店里,她本来是陪苏黎去看一件皮衣的。苏黎在试衣间里待了快半个小时,她在店里闲逛,手指从一排排衣架上划过去,什么都没看上。然后她转身,看见了玻璃柜台里那排发夹。它们被整齐地摆在一块黑色的绒布上,像一排银色的音符躺在五线谱上。游籽从来不用发夹,她的红头发要么散着,要么随便用一根黑色皮筋扎起来,扎得松松垮垮的,跑几步就会散。但她还是蹲下来,隔着玻璃看了看,然后对店员说:“这个,帮我包起来。”
      店员问她需不需要礼盒,她说不用。店员又问她是送人还是自己用,她说不知道。店员笑了笑,没有再问,把发夹装进一个白色的抽绳袋里,抽绳袋的袋口系了一个小小的蝴蝶结。
      那个蝴蝶结现在还在,只是被游籽在口袋里攥得有些皱了。
      浅议的金发垂在耳边的样子,是游籽见过最安静的画面。
      不是在动,不是在飘,就是垂着。像一匹金色的缎子从耳廓的上方倾泻下来,贴着颧骨的弧度,绕过下颌线的转角,最后落在肩膀上,发尾微微卷曲,像被风吹弯的麦穗。有几根头发不听话,从耳后滑出来,搭在脸侧,随着浅议呼吸的节奏轻轻晃着,晃动的幅度很小,大概只有一两毫米,但游籽看到了。
      她看到了每一根。
      她的手抬起来的时候,速度很慢。不是犹豫,是怕惊动什么——像靠近一只停在花瓣上的蝴蝶,步子要轻,呼吸要屏,伸出去的手指要慢到蝴蝶以为那只是一阵无害的风。
      浅议没有躲。
      她看到了游籽手里的发夹,也看到了游籽抬手的动作,但她没有躲。她的身体微微僵了那么一瞬间——不到半秒,短到如果有人在旁边看根本注意不到——然后那个僵硬就消融了,像冰块掉进温水里,无声无息地化掉了。她把头微微侧向游籽的方向,幅度不大,大概只有五度,但足够让游籽的手指不用伸那么远。
      就是这五度,让游籽的心跳漏了一拍。
      不是快了一拍,是漏了一拍。像有人在钢琴上按下一个键,琴槌抬起来了,但没有敲下去,悬在半空中,在离琴弦不到一毫米的地方停住了。空气在那一瞬间变得很稠,所有的声音都被过滤掉了——走廊尽头的说话声、门外马路上偶尔驶过的车声——全部消失了,只剩下浅议那几根金色发丝在空气里移动时发出的、游籽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的、极轻极细的沙沙声。
      游籽的左手轻轻地拢住那几根滑落的金发。她的手指碰到头发的时候,指尖最先接触到的不是发丝,是头发和空气之间的那层温度——浅议的体温从发丝内部透出来,像一层看不见的薄膜裹在每一根头发的表面,游籽的手指穿破那层薄膜,才真正碰到了头发。
      金发比她想象的要细。
      比她见过的所有人的头发都要细。细到她的指尖几乎感觉不到每根头发之间的界限,它们在她的指腹下汇成一股,像一条金色的、温暖的、流动的河流。她拢着它们的时候,动作轻得像在捧水,怕手指并得不够紧会让水从指缝间漏掉,又怕并得太紧会把水挤出去。
      发夹张开的那个瞬间,弹簧发出了一声几乎听不到的“咔”。
      细得像一根针落在棉花上。
      游籽把它卡在浅议耳后的位置,银色的弧线嵌进金色的发丝里,像一道月光落在麦田上。她松开手,发夹的弹簧自动合拢,咬住头发的力度不大不小——刚好能让发夹待在那里,不会滑落,又不会扯痛头皮。
      被卡住的那一缕头发被轻轻提起,露出底下的一小片皮肤。
      耳廓后面的皮肤,薄到几乎透明,能看到毛细血管的走向,像一张极细极细的红色蛛网铺在白色的底上。那片皮肤的温度比头发高一些,微微的热气从裸露出来的表面升起来,在空气中形成一层肉眼看不见的、温暖的、带着桃子味的气流。
      那颗红痣就长在那片皮肤上。
      不大,比芝麻还小一点,形状近乎圆形,边缘有一点点不规则,像用最细的毛笔蘸了最浓的朱砂,在皮肤上轻轻点了一下,点到的那一瞬间笔尖微微颤了一下,所以圆不完全是圆,带着一点手工的、有温度的、不完美的美。
      它的颜色不是那种鲜亮的红,是沉淀过的、像陈年的红豆沙一样的暗红,红得很有分量,像是从身体深处慢慢渗出来的,在皮肤表面凝成一颗小小的、固态的、不会融化的血珠。
      游籽看着那颗红痣,觉得它应该有自己的心跳。
      浅议感觉到耳后一阵凉意——是发夹的金属接触到皮肤时带走的温度。那种凉很快就被皮肤的温度中和了,变成一种说不清是凉还是暖的、介于两者之间的、让人想伸手摸一下的触感。她伸手摸了摸发夹的位置,指尖碰到银色的金属表面,滑滑的,凉凉的,曲线形的弧度刚好贴着她的指腹。
      她没有把发夹取下来。
      游籽看着浅议的手从耳后放下来,指尖从发夹上滑过去的时候,指甲盖上有一小片光闪了一下,像远处海面上反射的日光。那只手落回身侧,手指微微蜷着,像一朵半开的花。
      游籽忽然觉得喉咙有点干。
      她想说点什么。想告诉浅议这枚发夹的故事——她是在哪家店买的,那天苏黎试了多久的皮衣,店员问她要不要礼盒的时候她说不要,那个白色的抽绳袋上系了一个小小的蝴蝶结。她想把这些全都告诉浅议,每一个细节都不落下,因为这些都是这枚发夹的一部分,是它从商店柜台到她手里的这段旅程,是她想交付出去的、除了发夹本身之外的所有东西。
      但她没有说。
      因为那颗红痣还在那里。
      在银色的发夹下面,在被轻轻提起的金发下面,在那片薄到透明的皮肤上面,那颗暗红色的、像陈年豆沙一样的、像是从身体深处慢慢渗出来的小点,正在安静地、不为任何人地、理所当然地存在着。
      游籽觉得,光是看着它,就已经够了。
      游籽就这样看着浅议和俩孩子,浅议觉得过意不去,毕竟是自己给这孩子扇傻的,游籽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消肿了只有一点红泛在脸上。
      浅议打开手机问游籽联系电话,游籽嘿嘿的笑着打开手机,添加上浅议的电话和微信后,游籽背过身给浅议的备注全改成了粉色爱心,游籽觉得自己也挺俗的。
      游籽被女生男生都表白过但是她只觉得他们烦人,苏黎这么久了没敢和王六锤表白因为怕王六锤离开,游籽觉得自己如果和浅议表白也会这样吧,毕竟一见钟情这个理由太扯了,却是真的,说不定天生就是一对,说不定自己受伤还要撑着活下去就是为了遇见浅议,游籽不是一个感性的人但是从看见浅议那刻一瞬间所有幻想都跑出来了,暗恋是什么滋味,记忆里只有网吧的烟味。
      浅议是俩孩子的妈,自己对她而言也不过是一个孩子,自己是个放高利贷的混蛋。
      浅议看着游籽皱着眉头盯着已经熄屏的手机,内心很复杂。
      浅议在上学的时候,没有一个朋友,浅议觉得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是不会理解自己的,在她眼中那些没有血缘关系还相互依赖的人很蠢,浅议觉得每天看看书躲着保姆出去走走就是她的快乐
      有天下雨她和往常戴上假发出去玩,遇见了一个小女孩,她送那小女孩回家后,回去路上被人绑了,那个男人胡子拉碴眼下一片乌紫,拿着刀贴着她的脸,另一只手拿起电话说“五十万不然就撕票”浅议看的书很杂,很难想象一个小学生会看十宗罪这样的书,浅议知道自己被绑架了,其实她也不知道活着为了什么,她想要什么就会有,有一天她发现自己没有喜欢的东西了,就连平时喜欢的书都看不下去,好不容易说服自己出来走走,结果还遇上了这样的事,她有时候会窝在被子里无声流泪,浅议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她突然就这样了,没有一点预兆,浅议闷闷的她有好多为什么想问但是她不知道向谁诉说,她想过和父母说但是她觉得大人很难懂,她想问问别人活着是为什么,浅议胆子真的很大,她看着那个男人说“叔叔,活着为了什么”那个男人拿刀的手其实一直在抖,一双大眼睛看着那个男人,一脸天真,男人叹了叹气放下刀说“我没想伤害你,我只想要五十万”
      虽然浅议不是大小姐但是家里属于中产,五十万还是拿的出来的,浅议问男人“如果警察来了怎么办”男人听见警察两字好像听见了什么笑话一样,笑着笑着就哭了说“把我抓进去也好,我不想再看见那双眼睛盯着我”浅议不理解男人说的话,她觉得男人不去看不就好了,大人真的很难懂,她就那样看着男人什么话也没说,男人就那样守在门口。
      浅议好困,时间有点晚了,她该睡觉了。
      迷迷糊糊中,浅议睁开眼睛看见了母亲的脸,母亲的泪滴在她的脸上,好烫,浅议伸出小手擦着母亲的泪,越擦越多。
      从那件事情后,浅议再也没有出去过,每天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直到上了大学。
      她遇见一个人,那个人真的很坚持不懈,她同意和那个人做朋友了。
      那个人就是李仕,第一次见面时,李仕正在和李母吵架,浅议刚好路过,结果被李仕扯到李母面前说“这是我对象行了吧”李母看上浅议了,李仕在李母的施压下,只能缠着浅议。
      李仕其实有喜欢的人,那个人是个比他小两岁的高中生,他就是喜欢上人家了,但是李家不能接受,李仕每次和浅议说话时开口总是对不起。
      李仕一双狐狸眼,留着一头粉色长发,耳朵上全是钉子,脸上戴着眉钉,挺高的个子但是很瘦皮肤很白很透,阳光下血管看的一清二楚,明明和个病秧子一样却给自己搞得像非主流一样,浅议没想过自己会有这样一位朋友。
      他们认识的第三年,李仕在一天夜里割腕了,浅议去医院看他时旁边一个高高瘦瘦穿着时限高中校服的男孩他弯着腰红着眼牵着李仕的手,浅议想这个大概就是李仕口中喜欢的那个人吧。
      浅议走过去,李仕的双眼紧紧闭着,其实浅议有时候觉得李仕是吸血鬼,因为只有吸血鬼的皮肤会那么白会喜欢用黑色包裹自己。
      男孩抬起头看着浅议,男孩的脸让浅议想到之前看过一个故事,她觉得男孩应该和纳西索斯一样的结局,但是并没有,男孩红着眼睛看着她说“求求你,救救他”
      浅议知道李仕为什么割腕但是她没办法阻止,李仕虽然是个少爷但是从小就与众不同,别的男孩喜欢奥特曼的时候,李仕喜欢花,他喜欢的和大众眼中男孩喜欢的东西不一样,父母嫌李仕丢脸,在他高中时给他送进了改造学校。
      就是那个时候李仕患上了抑郁症,也就是那个时候男孩从改造学校将李仕救了出来,男孩的父亲是一名少管所的警察,原本是去抓一名未成年杀人犯结果路上看见了自家儿子背着一个半死不活的男孩,后面男孩一家照顾了李仕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男孩父亲了解到这个改造学校,其实就是一个大型屠宰场,只不过在那里牲畜变成了那些孩子们,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李仕发现自己爱上了男孩。
      男孩要为家里传宗接代,男孩知道却始终没有戳破,男孩不想失去李仕,也不想让父母寒心。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李母知道了这个男孩,李仕为了男孩,跪在浅议面前,浅议同意了,他们没有做,浅议瞒着父母结婚了,试管婴儿,两个孩子。
      期间李母一直嚷嚷着要见一见浅议家长,要接客,办婚礼但都被浅议拒绝了。
      那一天李仕收到了那个男孩的邀请函,男孩要结婚了,也就是在那一天李仕在去参加婚礼的路上出车祸去世了。
      男孩穿着西装很好看,男孩坐在手术室外的椅子上,男孩还是没能见到李仕最后一面,李仕被推出来的时候男孩睡着了,浅议没有喊醒他。
      李仕很蠢,他怕男孩伤心,怕浅议被骂,把自己名声败坏,浅议知道李仕很善良,如果有功德箱的话,李仕的功德一定是满满当当的,可惜没有如果。
      对于浅议来说李仕走的很突然,他们连一张合照都没有,李仕留了一封信给她。
      亲爱的浅议:
      你好。
      当你看见这封信时,我已经自由了。
      我还是喜欢着他,我以为他幸福我就会开心,事与愿违。
      我常常念着“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他叫韩未生。
      好痛苦,只有抱着他入眠的时候我才是温暖的。
      我喜欢韩未生,是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
      我不知道,当时看见那双眼睛的时候,我的灵魂好像被洗礼了一样,灵魂太丑陋了。
      我配不上他,我是一个丑陋自私卑鄙的人。
      我一次次蜷缩着身体,躲在角落,只是想让韩未生多抱一会我,其实我不怕黑不怕打雷也不怕痛。
      我就这样在韩未生面前装的很脆弱,这样我就可以抱着他,闻他身上一股阳光的味道。
      我好喜欢他,我配不上他,我不想放手。
      他真的很好,他的手牵着我的时候很烫。
      如果我是一个女人就好了,那样他就会和我结婚了。
      早点和韩未生相遇,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好痛苦,活着好难受,我坚持不下去了。
      我为什么要存在于世,我想不明白。
      是不是我上辈子干了坏事,这辈子才这么痛苦。
      我想变成一只鸟,一只靠在韩未生肩上的鸟。
      你说我死后会不会投胎成韩未生的孩子。
      当他的孩子一定很幸福吧。
      那个女孩和他很配,郎才女貌。
      我想过写一封信给韩未生,我配留在他的记忆里吗?我问了自己好多遍。
      我配不上他,他的头发闻起来有一股橘子味,我总趁他睡着时,闻他的头发。
      买了好多香水香薰闻起来都不是他的味道。
      他的右下腹有一颗痣,很小巧可爱,趁他睡着时我轻吻了好多次。
      看着他的睡颜,我邪恶的想法快压制不住了。
      我不忍看见他皱起眉头的样子。
      下辈子我要做一个女人,我们做好闺蜜。
      到那个时候,我一定要看着韩未生的眼睛亲吻他。
      祝浅议幸福快乐。
      李仕
      信被浅议的泪打湿了,字变得好模糊,浅议下意识的用手去擦,越擦越黑。
      李仕去世后,每年五月二十六浅议都会一个人拿着一束玫瑰花去墓地看李仕,李仕喜欢玫瑰,她不懂玫瑰有什么好看的,李仕总是拿着一支玫瑰花说“玫瑰象征着浪漫你真是一根筋”,五月二十六日浅议遇见了李仕,她其实一直都记得,李仕在的时候每次发消息暗示她都装不知道,看着李仕无语的样子很好玩。
      浅议到现在也不明白玫瑰和浪漫有什么关系,但是她的生活闯入了一抹红。
      李仕去世后,很久没有人闯入她的生活了。
      游籽就这样闯了进来,浅议只觉得这孩子很耀眼。
      不过皱起眉头的样子很难看,浅议走到游籽身旁,看着她。
      游籽抬头就看见浅议一脸担忧的看着她,游籽的心抽了一下,有些难受,看着浅议这样她有些难受。
      浅议出声“小游籽,时间有点晚了,里里圆圆明天还要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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