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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雨天 名字是念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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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柏川这几日有些反常,明里暗里与路遥搭话。
路遥本以为他是面对沈溪还有些尴尬,次数多了,再愚笨也品出些意思来。
哪儿人,有没有男朋友,关不关注经济时报,有没有考虑去别的城市发展,对婆媳关系有无压力,多久结束旅程。
看似荒谬,路遥却恍然间将这些串成一片,她隐约体悟出谜底,却不愿揭开。
她从不过问他们从哪里来,为何到此地,之后又要做些什么。
除了名字,什么都不要留才好。
名字是念想,其它的都是奢望。
因为从相遇开始,便是一场倒计时比赛。
离归期还有几天,她想提前逃离,至少是在江逾抽身之前,回到现实世界,继续循规蹈矩的平稳生活。
即便是明达无城府的沈溪,最近也愁云密布,唉声叹气。
照本人的话来形容,那就是活了二十年,第一次被炸了坚不可摧的碉堡,火速以玉树临风之姿态在她心上重重狙了一枪,又为她细心包扎。
而在她血液沸腾嗅着男性荷尔蒙,想要表示以身相许的意愿时,那人疑惑皱眉:“不好意思妹子,咱们是敌军对手,这辈子只能你死我活,怎能去想这些儿女私情。”
再照她的话来形容江逾路遥这段,那就是一个看起来就像是有钱又闲不知愁滋味的顶级海王,另一个也不是善茬,看着是小白兔,实际是会咬人最善捕猎的高级猎手。
总结便是你来我往但谁先动心谁就输了。
至此,路遥和沈溪一拍即合,商量着买点纪念品,提前两天回去。
江逾不知情况照常一起吃饭,身边跟着一左一右,竹马蒋柏川先生和青梅姜书语小姐。
四月的浔水阴晴不定,吃饭时还晴空高照,饭饱茶足不知有何不如意就闹起了脾气。
沥沥细雨斜敲轩窗,青石板上朦胧倒映着砖木青瓦和抽芽绿树。
但路遥骨里有风,最爱雨天。爱淋雨爱踩水,爱突如其来又轰轰烈烈。
长久以来,一直不动声色地爱着。
等了片刻也不见小,眼瞅着倒是愈演愈烈,江逾便抢着去买伞,他的左膀右臂自然也随同。
路遥看着他们走远,向店家要了围炉,煮上红枣姜茶,不忘给沈溪烤上她最喜欢的甜玉米。
三人撑着油纸伞从烟雨江南中走来时,画面极美,挡不住的诗情画意,也挡不住风卷淋漓,将人肩头浸湿。
为首的江逾走得快,雨打得更狠,衣裤湿了大半。
好在先前听话地多添了件外套,留在路遥手里。
路遥将他带到炉前烤火,倒了杯茶让他暖手后喝完,又忙着给他擦雨水披外套,还不忘叮嘱另两人:“快来暖和暖和,这边有软垫,过来坐。”
见姜书语一身白裙也沾了不少雨水,侧边额发被打湿成一弯一缕,若隐若现的单薄锁骨微微耸动,路遥没说话,只把刚买的披肩轻轻递过去。
那楚楚动人的丫头微愣,杏眼透出丝丝戒备,揣着怀疑拿不准心思。即便这人真是如此温柔体贴,但有了酒吧那天舞池里两人的谈话,也不可能不对她心存芥蒂。
可是,她还是没出息地接过,谁又会同暖烘烘的羊绒披肩作对。
心满意足啃着香玉米的沈溪口齿不清地嘟囔吐槽,丢垃圾似的朝对面扔过去几张纸巾:“买个伞这狼狈样,咋地还卖起惨来了,让人心里头不舒服。”
乖仔江逾向后随手撩起湿发,露出光洁的额头和灿若繁星的浅瞳,本该是凌厉的造型,此刻却像个孩子般忙着展示战果:“油纸伞很漂亮对不对,我猜你会喜欢。”
“但是这雨太大,会淋湿,我这不就身先士卒现身说法了。所以还有这些。”
路遥这才留意他护进怀里,一滴雨水也没沾上的东西。
粉色雨衣和长柄伞。
喜欢在雨里放肆奔跑也好,烦扰雨水和寒潮也罢;长风破浪有挑战性,康庄大路也很舒坦,你可以选择任何自己想选择的,不会有人阻止你,也不会有人困住你。
傻子,既然如此周详有了这些,为什么还会淋湿自己。
面对这番赤诚,哪怕是瞬间,也戳路遥心窝:“那我都要,不过伞先借你用,雨停了就要还来。”
江逾明眸桃靥,点染着泪痣都生动起来,勾着微扬的尾音宠她:“是是是,都是你的。”
这姑娘总能轻易捏住他人的命脉,让其甘愿成为她的俘虏,只求她开心顺心。
不枉自己被蒋柏川那混账木头嘲讽。
他只是挑了挑油纸伞花样,那人冷笑“江少买个伞都这么挑剔,何必花这么多心思”;
他撑起伞转一圈试试性能,那人怒喊“你他妈哪来的少女情怀甩人一身水”;
他思前想后补上雨衣长柄伞,那人冷哼“不愧是江少,真奢侈啊”。
那混账一搁沈溪面前,就像被灭了威风,窝囊地缩成王八,这丫还逮着自家姑娘烤的红薯狼吞虎咽,看着就来气。
江逾气着气着就上手去抓,闷不作声跟他抢食,把自己鼓捣成小仓鼠也不罢休:“蒋柏川你丫要吃自己烤,我家姑娘辛辛苦苦半天是为了喂你这头猪么!人高马大的还等着现成的好意思么你!”
他不经意间的孩子气,是路遥最为珍惜的。
转头京剧变脸对着路遥献宝似的乖乖笑,挑拣了些还算合路遥胃口的烤芒果、烤青梅:“好吃,你也吃,瘦得皮包骨头了都。”
自己身上没几块肉,还有理教育别人要多吃点。
不过从一开始对食物糟蹋的那个劲,到现在顿顿光盘珍惜粮食来说,长点肉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看这俩货个个塞得像热气腾腾的包子,为防人间惨剧,路遥轻声细语阻止:“慢点,别抢,别噎着。”
“你喜欢的烤橘和烤柿都在这呢,小心烫。”
哄小孩这件事上,她还算得心应手。
果不其然,江逾听闻后立马倒戈投奔自己所好,垂下脑袋小口吸溜着红锃锃的软柿,感慨好吃好喝人生足矣。
路遥记得所有人的喜好,唯独不知余光里认识不久的姜书语。
那日舞池中,她微微歪头,笑声低吟宛若林中歌唱的精灵:“逾哥他,一向如此。”
“对人温柔体贴,最讨女生们欢心。”
“他小时候可不像现在这般,那会儿把我惹哭好多次,才学会照顾人。”
“路小姐有所不知,这次是江母让我来玩几天,再和逾哥一同回去,我就住他隔壁呢。”
凑近一看,路遥这才捕捉到她的眼角处也有颗泪痣,和江逾的那颗在差不多的位置。
大家闺秀,窈窕淑女,知礼能言,文诌诌的。
路遥了然,回报她一个山明水净的笑容:“姜小姐,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江逾他异性缘不错,对待我同对其他女性一样;而他这般细致周到,都是源于与你的朝夕相伴。”
姜书语本以为路遥是个未经世事的软脾气,说些委婉的面上话就算她不知难而退,也会羞红个脸胡思乱想惆怅几天,却没想到她倒好,直接戳破,反而说得她有些不好意思了。
而对面没事人似的路遥享受旋律,在舞池中随性摇晃,依旧像个生锈的智能机器人,还不忘把剩下的话一次说完:“小时候不会照顾人也不是稀奇事儿。”
“你也不用太过在意,并非所有姑娘都会喜欢江逾。况且,我们只是在此地偶遇,顺道结个伴一起玩玩的露水缘分罢了。”
“青梅竹马,父母相熟,就算你们在此地即刻成亲入洞房,又与我何干呢?”
姜书语品了又品,阅读理解后更觉得这番话字里行间都是“关我屁事,别挨老子;好聚好散,我不在乎”,跟屁虫似的随着说话人一齐在她眼前飘来飘去。
……直觉自己语言艺术上输了一筹的她暗骂,这丫可真会装,以为人是个软柿子,结果是颗硬石头,看不穿敲不动摔不坏,搬起来还砸痛了自己的脚,但就是如影随形阴魂不散。
她时刻谨遵大家闺秀十条礼仪,牢记姜家大户门楣风范,火气郁结于心也要保持美貌:“……你,最好是这样。”
要不怎么说美人有脾气也是可爱的,姜书语涨红张巴掌小脸还要撑起心平气和的模样,当真有趣。
路遥挑眉,凝眸注视着她,淡淡启唇:“对了,姜小姐,你很漂亮,尤其是那颗泪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