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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银鞍白马渡春风 ...

  •   五月初七,黄道吉日,晴。

      夏日火炎,狩猎场上荒草疯长,一片青碧,绵延数十里。建康的郊野虽不如长安的郊野奔放辽阔,但作为一个切磋武艺的场合还是相当不错的。但见诸位汗流浃背的后生赤着上身,你来我往,刀光剑影。

      “好枪法,赏!”

      又是一记漂亮的回马枪。主擂台上,被一枪搠下马的败者一瘸一拐,灰溜溜牵着马,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而那位精壮的赢家,则高高扬着脑袋,耀武扬威地挥挥手中的雪亮冰冷的长枪,冲高欢嘶吼致意:“太子殿下千岁!”

      他纵马驰骋到高欢面前,接过那一匹红绸,再次高高举在空中,冲着众人挥舞炫耀。

      此人生得高大魁梧,皮肤黝黑,五官虽英挺,却被一副狼一样侵略性极强的气势所掩盖,令人望而生畏。

      看着他,高欢目中露出了欣慰的目光。

      南齐治国重文,又腐败,因此重要的武职几乎全部被世家门阀垄断,极其缺乏将才。至于南齐军队的战斗力……怎么说呢,用稀烂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大兵们成日不操练不上操,吃空饷,挂着名头四处惹是生非。直到近年来高欢接手,这情况才有所改观。

      也因此,高欢心中最焦急的事情,莫过于培养能打仗、能卫国的兵了。他知道,北邺现在把周探丢来求和,不过一时的权宜之计——北邺何等狼子野心?真把西边平定下来,下一步,就是对付南齐了!

      他略一沉思,又赐赵赫纹银百两,锦袍一匹,剑一柄。

      在场诸武生纷纷冲赵赫投去了羡慕的眼光。

      这位名叫赵赫的武生已经连赢七场了。无论是肉搏还是马上功夫,都在十招之内将对方击倒在地,快、准、狠。这样的身手和武功,可不是光凭苦练就能做到了的。此人的天赋绝对属于拔尖中的拔尖。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此人乃一介莽夫,大字不识几个。好在他头脑不错,兵法谋略颇能答出点名堂。高欢用人向来不讲究出身,只要有德有才便可。哪怕被高欢招去做个侍卫,都是飞上高枝了。

      这赵赫似乎急于在高欢面前表现,又取来了一把粗糙的长弓,连珠箭射出去,眨眼功夫,便射下了好一串野鸭来。正在他志得意满时,却发现原来围着他叫好的人都已聚集到另一个人身边。而高欢的目光,也转移到了那个最新出现的人身上。

      赵赫阴恻恻地看去,却发现,不知何时,在远离主擂台的角落里,居然又出现了一个自发形成的擂台。

      一个带面具的小将正在与人单挑。他穿了一身银色衣裳,头上戴着一只怪模怪样的红脸的面具,也不说话,压根猜不出年纪。只能从轻盈的动作判断出,这是个相当年轻的男子。

      他在比剑。他的剑术好极了,灵动,扎实,却又漫不经心,玩儿似的。明明能轻轻松松置敌,他却用花招一下下逗对方,逗得对方破口大骂、气喘吁吁了,仍不罢手。

      今日来参加比试的人都是奔着赢去的,一旦开战,绝对不好意思主动退场。他这样一胡闹,使得每一个对手都苦不堪言。

      更气人的是,等到对方怒火中烧,筋疲力竭坐在地上喘气。这家伙却一拱手,承让认输了!这不是明着羞辱人吗?立刻有人纵马上前,冲他挑战。那小将也不惧。等着对方快冲到面前,忽一侧身,同时飞快把剑冲着马上的人抛了去。

      马上的人一惊:“啊呀!”差点栽下马。却被那银衣小将冷不丁一掀,便掉下马来。

      电光火石间,那银衣小将已轻巧地缴了这人的枪,上了他的马。末了,还嘲讽似的用马尾巴冲他脸上掸了掸。

      那人脸色难看极了。正要发作,却被一道骤然出现的黑影拦在了面前。

      赵赫阴恻恻地盯着那银衣小将,手中长枪一指:“喂,你,和我打一架!”

      那小将却只是慢吞吞地打量了他几眼,便收了剑和枪,拱手做了个承让的手势,接着纵马扬长而去了。身影一晃,便消失在了远方的那片小树林中。

      赵赫正要去追,却被一道声音阻止。不知何时,高欢已经走了过来:“今日的比武已经结束了。这位赵勇士拔得头筹。接下来是自由打猎的时候。谁猎得多,猎到的越难猎,谁便是第一名。”

      众人登时散了。赵赫不情不愿地对高欢行了个礼,便气势汹汹地背着长弓,去追求下一个第一名了。

      高欢叹出口气,自己也装备了弓箭,信马由缰地走入了山中。

      其实他并不喜欢打猎这样的杀生之事。可是,这却偏偏对武治有好处,至少能起到示范和鼓励作用。崇武的北邺每年光是大型的狩猎就要举办五六回。不知多少矫健的男儿都为了一展身手争得头破血流,渴望武艺能够得到赏识。而这些人,都是未来军中的中流砥柱。

      眼前一闪,不知哪里掉下一颗青黄的小果子,落在高欢面前的地上。高欢骑的白马被果子吸引,低头去吃。刚吃完,不远处便又落了一颗。

      就这样循环往复,抛了七八个果子后,白马便被引到了一处空地,四周满是高大的杉树。高欢正要开口询问哪个淘气蛋在捣鬼,却有一道声音抢先:“不许动!打劫!”

      “什么人!”

      高欢身后的卫兵立刻围拢上来,高举长矛,警戒地盯着四周。不料,高欢却止住了他们的动作,哭笑不得:“行了,今天可闹够了,下来吧。”

      话音刚落,便有一个身着银衣的身影从天而降。阳光照在他的银衣上,银色的细碎斑点亮堂堂地烁着,随着他轻盈的跃动不停地起伏。他戴着红彤彤长着獠牙的面具,好像是神话传说中,某路喜欢出其不意、从天而降吓唬行人的调皮小仙一样。

      高欢一眼就认出那面具和之前周探自己送的极其像。不过,口中还是说:“这人我不认得,拿下!”

      “别!我就是这么一说嘛!”

      侍卫们冲上前,用长矛指着那小将,围了一圈。银衣小将一下摘了面具,露出背后那张俊美无俦的面容:“殿下,你让他们收收茅嘛。好凶啊。我要吓死了。”

      周探笑眯眯的,哪有半点受到惊吓的样子。高欢眼中已经有了笑意,脸上还是面无表情:“目中无纪。该罚。”

      身子却下了马,拨开长矛,站到了周探面前。侍卫们重新回到了高欢身后,远远跟在二人后头。

      周探无辜地睁大眼睛:“殿下,我看他们乒乒乓乓打得热闹,也手痒痒了,想找人比划比划。不过,我的身份上主擂台肯定是不行的;赢了这些武生,好像也不太好。所以就和他们稍微玩了玩,你不会怪我吧?”

      高欢看了他一眼:“都比完了,才先斩后奏。”

      周探道:“这不是当时没忍住嘛。那个最后挑战我的,之前可也揍过我呢。这我当然要趁机光明正大地耍他一把了。”

      “你啊……”

      二人这些日子越来越熟。真正打成一片后,周探才发现,高欢尽管平日里对谁都是彬彬有礼,遣词造句客客气气的;但真正成了亲密的朋友以后,他嘴里却是丝毫不留情面。

      发现了他的这一特点,周探逐渐也贫了起来。他发现,每每故意捣了乱,看着这位太子殿下一边假意批评一边纵容自己的样子,竟是件挺有趣的事情。

      二人有说有笑远去了。一个小侍卫悄悄从草丛中钻了出来,走到另一个静僻处。那里的石头上,树干旁,东倒西歪斜倚了十来个锦衣华服的少年,为首者赫然是高僖。

      这小侍卫将刚才的情形描述了一通。高僖道:“你没搞错?他们关系真有这么好了?”

      小侍卫连连点头,还添油加醋地比划了一番。早有少年按捺不住:“你们看,我就说了吧,这质子精明着呢!知道日子不好过,就跑去巴结太子。他又会伏低做小地讨巧,顺遂了太子的意。现在每天对着高欢,不知道怎么编排咱们呢!”

      “是啊,我就说刚刚那个戴面具的怎么那么眼熟,原来是他!奶奶的,疼死老子了……”

      那刚刚被周探摔下马的少年揉着屁股,招来了一片嘲笑。高僖白了他一眼:“还不是你太没用!哎,说到那个面具,我怎么觉得有点眼熟?”

      少年们想了一刻,忽然醒悟:“哎哟!前几天看到太子府的人捧了个怪模怪样的面具出来,说是上头獠牙掉了,找匠人粘上!和今天这个除了颜色,样式什么的简直一模一样啊!”

      “是啊,和一对儿似的……”

      说到这里,他们忽然集体噤了声。

      这些少年多是十五六岁年纪,又不学无术,每天谈论的东西除了吃喝玩乐、穿戴坐骑,就是那些乱七八糟的奇闻异事、宫廷秘闻、朝廷八卦。而他们上次自从怀疑高欢喜欢男人以后,连续讨论了数次,不知怎的,居然越来越觉得这猜想合理——

      比如说,喜欢男人的男人特别爱干净,而高欢平日里一粒灰都容不下,到哪里都要用手帕不停地擦灰、掸灰;比如,这些人讲话都是文绉绉的,有点儿雕琢,和高欢一样;再比如,这些人一般多愁善感,而高欢经常舞文弄墨的,肯定是这样。

      于是,“太子喜欢男人”的传言便暗暗地在建康城隐晦地流传了起来。

      “你们别说,那个质子虽然人讨厌了点。但是平心而论,长得还是不错的。如果太子喜欢男人,很有可能喜欢他啊!更何况周探那小子还有求于太子。这小子奸猾得很,有什么干不出的?”

      “是啊,那天晚上——对,就是市口巷子那个酒家被高欢题字的那个晚上——我家的家丁正好告假,也在那里喝酒。他可都看到了,下雨之后,他们俩一起裹着个披风就出去了。勾勾搭搭搂搂抱抱的,就像这样——”

      这人作势去抱身边的人,被一群人一边喊恶心一边推开了。

      “这不就解释高欢为什么纵容这小子了么!你们想啊,刚才那个场面,像不像哪家财主,宠自己家小老婆一样……”

      高僖道:“除此之外,也没别的证据呀?”

      立刻有人反驳:“这又不是什么光彩事。高欢那么爱面子,又是太子,还当面搞给我们看不成?肯定有办法瞒着嘛!”

      高僖道:“那你说,怎么证实这件事?”

      一群少年平日书懒得多看一眼,想这种事倒是很上心。忽然有一个坏心眼子最多的一拍脑袋:“我有个法子!不仅能证明高欢到底喜不喜欢男人,还能证明是不是周探。就是……就是有点子困难。”

      “你快说!”

      “这样。找一个和周探长得像的男人。先模仿周探的字迹,写个字条,约高欢晚上到哪间小屋子私会。黑灯瞎火的握他的手,然后抱他。如果不反抗,说明是真的;如果他推开了但是也不生气也不责罚,说明他多少喜欢男人!”

      高僖道:“被发现了怎么办?”

      “找个身手好点的,让他快跑呗!大不了,发现就发现。反正有如娘娘在呢,高欢不能把我们怎么样!何况,他对我们的印象也就这样了,也不能再坏了。你这段时间找他,人家是什么态度?就算他其实不喜欢男人,这样戏弄一下,也挺好玩嘛!”

      一群人登时鼓掌:“好!”“这个好玩!”“早想这么耍高欢一下啦!”

      高僖露出一个恶劣的笑:“行啊。上哪找人?”

      出主意的眼睛滴溜溜一转,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一道高大的身影上:“喏,这个人体格和周探差不多,停高大的,面庞骨相也有点像,看着又像没见过钱的。多给点,肯定上钩!”

      高僖顺着他的手指看去。但见一个青年正面目阴沉地蹲在地上,一点点收拾包袱。竟然是赵赫。

      这时候,围猎已经结束了。明明几个时辰前,这人还是踌躇满志,要在高欢面前一展宏图的,现在却灰溜溜地泄气地收拾着包裹,似乎碰了壁,打算打道回府了。

      见高僖冲着自己勾勾手。他顿了顿,慢慢走了过来。

      听完了事情始末,他接过那一张写了五百两的银票,咧嘴笑了笑:“只要安排的房间有窗户,各位公子放心就好。包准我办完了事就消失,绝不会查到诸位头上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银鞍白马渡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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