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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西方哲学史》(十四) 德国唯心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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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德对现象和物自体的区分:
康德主张我们心灵永远不能超越感性经验的领域,即现象的领域。
他认为存在着一个物自体的本体领域,即使我们永远也不能达到它。
比如,我们只经验到了红苹果的表象,但是在苹果的红之后必然有某种能具有红色的东西,即自在苹果本身。康德认为我们不能够认识这种自在之物。
2.费希特是最先认识到康德论点中存在明显矛盾的人。
矛盾一:当我们说一个东西存在,不就知道了关于它的某些事了吗,怎么可能一无所知?
矛盾二:康德认为物自体是任何被给予的感觉的“原因”,但又说心灵诸范畴,如原因与结果,不能用来得出关于本体世界的知识。他与他自己的规则相矛盾了。
矛盾三:康德说物自体存在也超越了他为知识设下的限度,因为“存在”是在心灵以连贯的方式组织我们的感性经验时起作用的范畴。
康德通过指出形而上学家错误地将存在归于超越了感性经验的存在者和实在,从而否定形而上学家,但是他所保留的正是他应该消除的东西。
矛盾四:说一个东西不可知却实存也是矛盾,因为当我们说一个东西永远不可能被知道的时候,就暗示我们知道有这个东西。
3.费希特的命题:
任何东西都是可知的。
心灵把范畴加于经验,每一个对象,都是心灵的产物,宇宙也是。
康德相信物自体是感性经验的最终根源,唯心主义者则相反,认为经验知识是心灵的产物。
从而,费希特将康德的批判唯心主义转变为了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