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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覆水难收 马烈没有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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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烈没有告诉老公,他和倩倩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但是,我觉得,这是一场从□□到灵魂的爱恋。尽管时间不长,但足以唤醒两颗在爱情里沉睡的心灵。
那天我刚下班,迎面便看见倩倩等在公司门口。
和之前不一样,倩倩套一件墨青色的宽松棉布裙,素面朝天。她没化妆,阳光底下脸色显得灰黯萎黄,嘴唇由于长期使用唇膏,毫无光彩地起皱,像被水鸟掠过的湖面。但倩倩精神看起来奕奕,没有化眼线的眼睛比以前明亮许多,她仍然叫我嫂。
我礼貌性地和她打招呼。我并不讨厌她,但并不等同于我喜欢她,讨厌和喜欢相对而不等同。倩倩撩撩前额的刘海,有些不好意思地邀请我,到街对面的饮吧喝咖啡。
自然不能拒绝,我想了一下便点头答应她。兴许是业余职业习惯,我对每个人都存在有探究的欲望,比如说倩倩。我始终对倩倩心存疑惑。倩倩既曾是欢欢□□的招牌明星,积蓄理应当撑得起些门面,何以一下子就沦落到躲着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城管人员,于夜市里兜售廉价饰品。
而让我猜不透的还有马烈。
倩倩的确长得好看,修长的大腿,高挑的身材,属于风情万种那一类型的。但是,马烈也是风月场中的高手,不至于在已不年轻的倩倩面前不堪一击吧。我尤其琢磨不透这个问题。老公说爱情就是这么一回事,你说不出她哪里好,乍一眼看过去人品还挺经不起推敲的一个人,可是他就是到哪都吃香,硬生生得让人甘愿为其灭顶。
午休时间,咖啡屋里客人很少,偶尔一两对情侣相携着进来,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小声说着情话,我和倩倩临窗而坐。窗外车水马龙,下班赶着回家的人一拨一拨,我开动头脑,搜寻和倩倩的话题。一想到是倩倩约我来的,我便继续沉默得有些心安理得起来。
“其实我知道,你们心里头还是嫌弃我的!”倩倩半开玩笑半认真的第一句话,让我大为咋舌,“连我的小孩都嫌弃我,都说子不嫌母丑呢!”倩倩的脸低进棉布裙竖起的领里去,颇有些自嘲地嗫嚅。
我心一惊,还以为是自己听错:“啊?你是说……”
倩倩抬起头来,眼神游离不定,却一脸坦然:“是的,我已经是个六岁小孩子的母亲。可是,我和马烈却是真心相爱的。”
“哦,那马烈知道这事吗?”我想到马烈曾经告诉老公,他这次,是认认真着爱上的。
“他知道的。他说他可以接受,但是……”倩倩欲言又止,苍白的脸上浮现红晕。
我看倩倩,用眼神示意她说出来。天知道,我是个嘴巴比脑袋还笨的女人,一有情况,便哑口无言。
“但是马烈他很在乎你们的看法,他很在乎……他说他一辈子就碰上了这么个好兄弟。”我几乎要被倩倩的话感动,不是因为她的话多动人,而是因为马烈,这死猴子(我习惯叫马烈死猴子)连处对象了想到的竟然是老公的看法。
“谁没有过去呢。过了今天,明天又是崭新的!”我嘴里蹦出平日里写进文章的文字,“只是,只是你应该先和马烈回一趟家,大家都是成年人。他老家小镇还有个姐姐!”
难得马烈那样一份心。不管怎样,陪她一粥一菜举案齐眉的人是马烈,马烈不在意了谁还操那份心。不是我瞬间变得宽容,而是在不在乎关键不再我们,而在马烈已经离了婚的姐姐。
马烈自幼父母双亡,是大自己十岁的姐姐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马烈刚大学毕业那年,姐姐和姐夫离了婚,独自一人带着孩子过活。听马烈说,他姐夫是和一外地的“野鸡”私奔的。其实也不算私奔,因为他是先和姐姐离了婚才变卖房子和她走。因此,马烈的姐姐习惯一棍子把酒吧女郎打死,她称她们是杀人不眨眼的妖精,是要遭报应的。那种恨,是袭来的暗夜,漫天漫地的。
我当然没告诉倩倩这些。因为我还没说出口,倩倩已经兴致勃勃地告诉我,前天她在城一中的门口盘下了家小店,善于烹饪的她,决定在那里做小炒生意。
我把倩倩的过去告诉给老公听,老公半信半疑,其实,连我听了都觉得是在讲故事。但是,这故事是真的。因为倩倩给我看过她六岁儿子的照片,那是个长得像极了倩倩的小男孩,厚厚的嘴唇,大大的眼睛,很可爱。
倩倩老家在贵州,中专还没毕业便辍了学。由于家境不好,在亲戚的介绍下,倩倩十九岁那年便进了一家纺织厂当女工。纺织厂是私营企业,上班时间长,工资却低得离谱,勉强着在里面呆了一年,倩倩便跟着一位远亲辗转到福建。让人意料不到的是,远亲明里对倩倩照顾有加,暗里却把她卖给沿海一农家当媳妇,等到倩倩发现时,远亲早已踪迹全无。倩倩是个聪明的有心人。她知道,单枪匹马的,无论如何她是逃不掉,索性装着屈服,让那户家徒四壁据说为了买下她负债累累的人家掉以轻心后,悄无声息地跑掉。
然而刚出虎穴又入狼口,倩倩逃跑的第二天夜里,因居无定所身无分文无处可去,在小城广场上流浪并试图想办法打电话回家时,被两个高大的男人睹在路口。那年的倩倩,青春璀璨年华正好,摊开双手,美好时光尽收眼皮底下呀,可是,青春如果多美好,付出的代价便越沉重。两个男人的猥亵和玷污,就仿佛一道疤痕,永远缝上倩倩的皮肤。那一夜,倩倩流着泪,裹紧被撕裂的衣服,进了欢欢□□。
其实也不是一开始就坐台。倩倩刚进□□时,只是看到门口招聘“足浴按摩学徒”的启示。安生地在欢欢当了两个多月的足浴按摩学徒,倩倩才发现自己已经怀了孕。至此,倩倩万念俱灰,禁不住别人一怂恿,当起了坐台女。
都说病态社会的女学生都打扮得像妓女,而妓女却打扮得像女学生般清纯,但倩倩平时戴眼镜,却和蛊惑无关。她先天性近视,戴上眼镜使得看上去儒雅斯文、彬彬有礼。而《意林》与《读者》,是她进欢欢□□前就一直追着看的。她只是想让自己记得,其实,有些信仰和坚持,其实会一直都在。但也因此,她常常被□□的小姐妹笑话。你一着空了就捧着文艺书看,你丫还想自己是文学女青呢!
那个六岁的小男孩,是倩倩第三次到医院做人流,医生声色俱厉地告诉倩倩,孩子打掉,从此她将失去当母亲的权利。至此,倩倩把孩子偷偷生下后送回老家。因为连自己都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因此倩倩编出借口,孩子的父亲不幸去世。她平时唯一用心做的,便是把一沓一沓的人民币寄回家。
倩倩是个过了今天便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人,因此,她大把大把地花钱,仿佛只有这样,她不平衡的心理才能渐渐平静下来。她也试图找个对自己好一点的人,老一点,穷一点都没关系,但是,风月场中,她不过只是别人的玩偶,久了,那些找个好人嫁了的念头,便像瓢泼大雨中的火星苗子,一点一点熄灭。
直到遇见马烈,直到她为马烈垫上消费单上金额不小的数字,而马烈却没有丁点瞧不起自己的模样对自己说,下回请你吃饭,还你钱!
她相信,他们之间,应该、一定会发生些什么。
于是,有了西餐厅我们和马烈、倩倩的第一次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