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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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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上见过我的人其实非常多,但也可以说非常少。
我长得很普通,站在陆小凤其他朋友和他中间,我就像个无意路过的路人甲,只是刚好从俊雅温和的花满楼和同样俊朗却如同冰雕出来一般的西门吹雪旁边路过。唯一特别的,大概就是我不会直直盯着他们看得忘记了自己的路。
包括陆小凤在内,他们那些人,都是非常有魅力的一群人。
这是别人说的,是路过的那些大姑娘小夫人们含羞带涩,欲语还休的神色告诉我的。
于是我就自己走了开去,却并没有走多远,只是找了几个小孩,给了他们很多糖果,然后教他们唱会一首儿歌,去唱给那只陆小鸡听。
“小凤不是凤,是个大臭虫,臭虫脑袋尖,专门会钻洞,洞里狗拉屎,他就吃狗屎,狗屎一吃一大堆,臭虫吃了也会飞。”
我一边躺在屋顶上晒着暖暖的太阳,吹着暖暖的风,一边听着欢乐的孩子们欢乐地拍手唱着歌,看着不远处陆小凤脸上明明吃瘪却还要伪装欢乐的笑容,顿时乐不可支——总要让那只小鸡知道,想要请动堂堂的偷王之王,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只是陆小凤把花满楼、西门吹雪一起找来,自然不是为了站在大街上吸引小姑娘。
满城繁花似锦,在这个美丽得不像话的地方,陆小凤却难得地皱起了他上面两条浓浓的眉毛。大红的披风还是鲜艳如昔,只是衬上陆小凤微皱的眉,似乎也就跟着他的主人有些萎靡起来。
陆小凤走到哪里都喜欢穿着他的大红披风,鲜艳,夺目,就像他这个人一般永远充满了蓬勃的朝气和鲜活的生命。所以平日的他是爱笑的,几乎不会皱眉。
他喝到了美酒的时候是会笑着的,遇到美丽的姑娘自然也是笑着的,和朋友在一起时更是笑得开怀……
所以我忍不住悄悄向空中伸出了手,想要抹掉这违和的一幕。但只是一瞬间,我就放弃了那愚蠢的动作,又恢复了乐呵呵的表情,躺在屋顶继续晒我的太阳。
“司空摘星既已答应会出手,你还担心什么?”
花满楼还是带着他温和的微笑,恬静得比那满城飞扬的杨花还要能带来春天的气息一些。我一直都怀疑这个花家的七童究竟是不是瞎子,就像现在,明明他是看不见的,却仍然知道陆小凤在担心。
就好像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了,却可以比很多眼睛好好的人还要看得清明一些。
我不太信心有灵犀这样的说法,虽然陆小凤的成名绝技就被江湖中人称作“灵犀一指”,他们说他能看穿人的心,否则怎会在别人出手之时,便已算准了去向,双指一夹,从来都不会落空。
可我却知道,陆小凤为了那有如神助般的一夹,究竟付出了多少汗水。
现在的陆小凤,正用他那江湖人口中价比千金的手缓缓摸着他的小胡子,听着我教小朋友们唱的《小凤臭虫歌》,然后也不管花满楼是否看得见,就对他展颜一笑,道:“我不是担心他会失手,我只是在想该怎么付给他报酬。”
“这次他又要什么?”花满楼脸上的笑容也加深了些。
我知道陆小凤是在和我开玩笑,那声音大得,刚刚便能让我听见,所以我仍然只是懒洋洋继续躺在屋顶晒我的太阳,继续做一个安分守己的路人甲。
陆小凤有个脾气,江湖上不知道的人只怕很少:他爱管闲事,而且是非常地爱管闲事。
我也有一个脾气,江湖上不知道的人也不多:我只会偷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越是古怪越是能打动我让我出手。当然,报酬自是不会少收的。
当年的天下第一富豪霍休还风光时,就曾经花二十万两银子请我替他偷过一个大活人。可惜不巧的是,陆小凤是我唯一的朋友,而那个大活人,偏偏又是他那时的相好。所以虽然小偷这一行是有行规,不能泄露主顾的秘密,不过陆小凤可是人精,只需要很少很少的一点点提示,就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那一次,我虽然并没有吃到想念已久的赵大胡子的狗肉,可是看着陆小凤又为了别人的事四处奔走,简直像头驴子一样天生的劳累命,还是忍不住哈哈大笑。心情大好之下,顺手就送了赵大胡子一个人情,替他收拾了烧了他屋的那群混蛋。
虽然后来的霍休并没机会指责我泄露主顾秘密,但小偷行业里却有人壮着胆子来跟我说:“这样不好。”
可我只是眼一瞪,都还没开口说话,他们就吓得一溜烟跑掉了。老子既然能被尊为偷王之王,自然早就跳出行业外,不在管束内,乐意怎么逍遥,就怎么逍遥了。
你几时见过皇帝也要按着他制定的规矩来办事的?
况且,江湖人都知道,司空摘星的朋友,就只有陆小凤一个而已。只要小心绕开了他,我就还是那口碑极好,收费合理,手段精妙无双的“偷王之王”。
这一次,难得我准备回自己家里住上十天半月,可才三天,那爱管闲事的陆小鸡就让人拿着一万两银票上了门。
陆小凤知道我虽然报酬收得高,但是却从来没有拿过他的钱。虽然他曾经苦笑着说过,比起我问他要的东西,他反而更愿意我收他的银子。可是这几年来,他每次让人直接拿着银子上门,就说明他是真正遇上了大麻烦。
所以我跺跺脚,还是从还没坐热的凳子上站了起来,不情不愿地出了门。
陆小凤虽然爱管闲事,惹上一身麻烦事,可是通常都是麻烦主动来找上他。只是这一次,还没有人拿着麻烦来找他,他便主动凑过去揽在了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