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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5章 夜夜不能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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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点。
闹钟准时响起。
钟离念立刻睁开眼睛伸手关掉闹钟,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完全是潜意识的驱使。早起是他的习惯,但是他不想打扰到还在睡觉的母亲和姐姐。
坐在床上,钟离念的大脑有片刻的迷茫。清醒了几分钟,他轻手轻脚地起床去厕所洗漱。
每天早上起床后出去慢跑半小时是他上了高中之后养成的习惯。他不是很喜欢运动,尤其是需要流汗的运动,可是在天微微亮的时候一个人奔跑在人烟稀少的街道上的感觉他还是很喜欢的。况且,跑步是一个单人项目,不需要队友,也非常省钱,只需要一双跑鞋,尤其适合他。
从楼门走出去,钟离念将耳机带好,做了几个简单的拉伸动作。双手举过头顶,右手扶着左手肘,拉伸背部和左上臂。
那时你说的
我们天作之合
他顿了一下,耳机里传来了那天那首让他莫名失控的歌声。
他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自己当时到底是怎么了,不过他也没有花时间去想也是了。麻烦。
松开手臂,他拿出MP4,播放下一首歌。
既然搞不懂自己是怎么了,那就不要多想。他不喜欢情绪失控的感觉,平静的心情是自己安全感的来源,所以他并不想打破这一点。
吸气、呼气、吸气、呼气。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甩甩脑袋,将那些乱飞的思绪逼出脑外。
迈开脚步,他先是围着小区里的花园跑了一圈,再从大门跑到了街道上。小区出门左转,旁边是一个人造湖,跑一圈正好30分钟。
他很喜欢在湖边慢跑,岸边种满了柳树,清晨又没有什么人,颇有些人间仙境的感觉。湖的西边本来种满了荷花,可是现在荷花季刚刚结束,只有几只依然顽强的花朵还在盛开。
回去的时候,钟离念跑了另外一条路,会经过一片早点摊,正好可以买点早点回家。
这个时间早点摊都开始做生意了,有些味道好的铺子已经有客人开始排队了。
他不喜欢改变,所以每天都会沿着相同的路线跑步。左边的包子铺,右边的超市,这条街上的每个景色他都非常熟悉。
转过最后一个弯,他跑到一家钟离晴和钟离思都非常喜欢的煎饼摊前停下,买了三个煎饼,一份微辣一份大辣一份不辣,分别是母亲姐姐和他自己的。他又到旁边的摊位买了三杯豆浆,两杯甜的是母亲和姐姐的,一杯无糖的是他自己的。
昨晚钟离晴又看美剧到了很晚,不知道早上能不能起来做早饭。
他两手拎着早餐,推门回到了家。
钟离晴刚刚起床,正在叠被子,看到钟离念手里拿着的早餐,低声嘟囔着:“下次不要浪费钱了,家里还有昨天剩下的白饭,煮个粥就好了。”
钟离晴节俭惯了,虽然早点并没有多少钱,但还是觉得没有必要。不过母亲倒是很舍得在他们姐弟两个身上花钱,即使是当初刚刚和丈夫分开最艰难的时候,也没有因此要求姐弟俩放弃学习乐器。
而这几年母亲更是愿意将钱花在钟离思身上,只要是她喜欢的,都会尽量满足。而对于钟离念,不是钟离晴不愿意花钱,而是钟离念自己没有任何需求。他从来不会主动提出想要什么,只是想母亲和姐姐开心就够了。
钟离晴年轻的时候也是非常漂亮的,属于在那个时代可是非常有韵味的。
不过生活是会压垮一些人的。
卧室里很安静,估计钟离思还没有起床。昨晚在睡梦中他隐约听到了钟离思打电话的声音,应该是又和朋友聊到半夜。
钟离念将煎饼放到桌子上,对母亲笑了笑,“您不是喜欢吃这家的煎饼吗。”
说完,他转身走进了厨房。把剩饭盛到汤锅里加了水,他熬了个简单的白粥。等粥煮开的时候,他又从冰箱里拿出了几种不同的榨菜。钟离晴喜欢吃榨菜,也买了很多不同的种类放在家里,偶尔懒得做饭的时候,煮点白粥就可以吃了。
将简单的早餐端到桌子上,钟离思正在睡眼朦胧的啃煎饼。
钟离念把一碗粥放到母亲面前,又给姐姐盛了一碗,最后一碗是自己的。
“妈妈,吃饭吧。”钟离念把微辣的煎饼递给了钟离晴。
吃饭的时候钟离念很少说话,只是安静地听着钟离晴和钟离思闲聊。
“对了,妈,我明天晚上约了同学出去玩。”钟离思边玩着手机边说。
钟离晴问:“什么同学?”
“说了你也不认识,反正就是我们乐队的同学。”钟离思噘着嘴说。
钟离念和钟离思都是洛冰高中的艺术生,钟离念主攻小提琴,钟离思学的长笛。不过钟离思的人缘比钟离念好太多了,基本上同级的艺术生都和她玩的很好。钟离思的性格外向,长得漂亮又擅长艺术,自然而然成为了人群中的焦点。
“你知道是谁吗?”钟离晴转向了钟离念。
钟离念茫然地摇了摇头,他根本连钟离思明天要出门都不知道,钟离思并没有告诉过他这件事,“啊?我不知道。”
钟离思从手机上抬起了头,瞥了钟离念一眼,“贺文杰他们。”
“哦,”钟离念点点头,“我们乐队拉大提琴的。”钟离念对钟离晴说。
贺文杰是钟离念为数不多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而所谓的关系好,也只是钟离念偶尔会和贺文杰发发消息而已,虽然几乎每次都是对方主动的。
贺文杰也算是他们同级艺术生里神奇的存在。虽然每天准时到学校报到,可是却很少去上课,反而在琴室一泡就是一天。钟离念也听说过贺文杰曾经在练习室待了14个小时的壮举,成为了一个传说。
他们的交集源自高一下学期一次语文课的团队演讲,贺文杰正好和钟离念一队。语文老师知道贺文杰几乎从来不会来上课,所以对钟离念只有一个要求:演讲当天贺文杰必须出席,只要他人来了,就给他们队满分。
而贺文杰虽然是个琴痴,却意外地好说话。钟离念向他简单解释了语文老师的要求,他就爽快的答应了参加演讲,而且还在演讲前的那晚和他一起准备了一个多小时。那次之后,贺文杰便时不时地给钟离念发消息。
钟离晴点点头,既然儿子也认识,她就放心了。“别回来太晚了,要不就让小念去接你。”
“知道啦,谢谢妈!”达到了目的,钟离思甜甜地应了一声。
吃过早饭之后,钟离念将碗盘拿到厨房洗干净,先钟离思一步去了学校。
这条路他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纵然举着本书,也知道哪里的路裂开了,哪里需要绕道而行。钟离念就这样埋首在课本上,一路走到了学校。
这天乐队老师有交流学习所以取消了练习,但是他还是准时到了学习,距离早自习开始还有一个多小时。他背着书包和琴盒,径直走到音乐练习室。
没想到居然有人比他更早。
贺文杰。
因为刚刚在家里才谈到过他,钟离念在练习室外面听了几分钟。
确实厉害。
不愧是洛冰高中的风云人物之一。
钟离念虽然从小学习小提琴,但是他非常清楚自己没有什么音乐上的天赋。他之所以能够进入洛冰高中的高级乐队,仅仅是因为花了大量的时间练习而已。
先用手机定了个早自习开始前10分钟的闹铃,钟离念将小提琴夹在肩膀上,开始了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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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夜走进校门的时候,距离早自习开始只有5分钟了。本来他今天早上起床挺早的,可是临出门的时候,张蕊看他连书包都没背,立刻怒了。
明明这只是母亲和弟弟回来的第二天,但是百里夜已经觉得很累了。没人在家的时候,他希望有人可以陪伴他,可是当家人真正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他已经一个人太久了,没有办法适应身边有人了。
眯起眼睛打了个哈欠,百里夜有些烦躁地抓了抓头发。睁开眼睛的时候,百里夜瞄到一个熟悉的人影,是那个他透过窗户看到了很多次的人。
那个每天午休都坐在图书管理,闷头看书的人。
可是人影走进些,他才认出来,是那个在音乐练习室见到的小朋友。
没等他想明白,被人从后面拦住了肩,“夜哥。”
听声音就是程志,百里夜推着他的脸将人从自己身上推了下去,“离远点。”
时间太早,程志的脑子还没有清醒到可以犯贱,很顺利的就被百里夜推开了。
不过也因为程志这么一打岔,让百里夜忘了刚刚看到的人。
两个人是压着铃声走进教室的,一起走到了最后一排,一路上不少人和他们打招呼。
“夜哥早,志哥早。”
“早,大家早。”程志宛如皇上出巡似的大摇大摆地挥着手。
百里夜跟在他旁边,不明白发小怎么像个开屏的公孔雀一样,生怕别人不认识他。
坐定之后,百里夜趴在桌子上补觉,程志掏出手机找罗毅沈天南一起开黑。
高二12班排名年级倒数,也只有13班可以和他们一较高下了,所有老师也早就放弃他们了。这两个班里大部分都是像百里夜程志这种花钱进来的,所以洛冰高中设施好一大半都要归功于他们。而他们的父母也基本都是从商的,对孩子的教育不算特别重视,只要不惹事就好了。
对于这样的父母,学校反而也轻松一点,父母都不管了,学校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毕竟学校最怕的就是那些即要求孩子成绩,也完全不配合学校工作的家长。
12班班主任郑秋民是一个注重养生的大叔,也是唯一一个还没有放弃这些学生的人。
郑秋民拿着一个养生水杯,慢慢悠悠的晃进教室,“同学们早啊,都醒醒,别睡了。”
班里几个还算给班主任面子的学生稀稀拉拉应付着,“老——师——早——”
“行了行了,不知道的以为我要不行了呢。”郑秋民挥挥手,“今天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要告诉大家,你们想先听哪个?”
“郑总,别卖关子了。”
“就是。”
“给个痛快的吧。”
“好,看来大家都很积极,”郑秋民最大的好处,就是哪怕只有一个学生回他的话,他也能宛如全班都在听他说一样,“好消息是下周国庆,学校的假已经定在周六到周二了,一共4天假。”
“郑总万岁!”
顿时间,欢呼声响应了整个班级。
郑秋民喝口茶,静静地等着同学们安静下来后,继续说:“坏消息是周三到周五月考。”
“怎么这样!”
“那放假不是要在提心吊胆中度过!”
刚刚考完试就放假,代表他们的成绩要等到放假回来才会揭晓。真是这样,他们怎么能好好度过这个假期。
“学校没人性啊!”
“不要啊!”
刹那间,刚刚的欢声笑语荡然无存,只剩下一片哀嚎。虽然12班成绩吊车尾,但不代表他们不介意考试,只要是学生,不论成绩好坏,统一对考试没好感。
郑秋民慢悠悠地说:“同学们,要是考试在放假之后,你们怕是更放不好假。所以,要知足。”
一众学渣突然觉得班主任说的还是不无有道理的,哀嚎声也小了不少。反正他们的成绩再怎么样也就是那样的,考完放假总比放完假才考试强那么一点点。
见大家都已经接受要考试的事,郑秋民说:“好,那让我们在最后的一周里,好好准备考试。我们先讲一下上周发的卷子……”
“夜哥。”程志撞了下正在补觉的百里夜。
百里夜本就没睡好,心情正不好,被程志吵醒更是眼睛里要喷出火似的。
程志被瞪得汗毛都竖了起来,不过还是坚强地把话说完了:“罗毅和沈天南都说放假没事,那咱就定了去岛上玩?你妈到时候回去没?”
“嗯。这周末就回去了。”百里夜揉了揉脸,让自己清醒一点。
“那就好,那周六一大早就出发,周二晚上再回来,差不多可以玩三天。”
懒得和他继续废话,百里夜枕着手臂想继续补觉,可是被吵醒后,却没办法再睡着了。
闭着眼睛趴在课桌上10几分钟后,他发现真的睡不着了,干脆坐起来了。听课是不可能的,他早就已经听不懂了。掏出手机想要打游戏,可是看着那一个接一个的游戏图标,却哪个也不想打开。
不可避免的,他想到了母亲最近骂他时最喜欢说的话,以后要做什么?
百里夜其实没想过这个问题。说没想过其实不准确,是最近没想过。
小时候想到未来,他觉得等父母的公司稳定下来就会有更多的时间陪自己,等他长大了就可以接手家里的公司,让父母可以不再为生机忙活。那个时候他也确信过自己能够成为父母的依靠。
可是长大一点之后,他就没再考虑过未来的事了。
他发现决定未来的因素太多了,而大部分都不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既然这样,计划未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不过,也许他也该考虑一下未来的问题了。
高中毕业之前只是做着这个年纪“应该做的事”,可是毕业之后就没有什么应该做的了。高中的时候,即使成绩再差也有学上,可是之后呢?即使混了个大学毕业又有什么意义?
胡思乱想的期间,百里夜随手在草稿纸上写下了一行诗句: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
他记得这是一首叙述相思之苦的诗词,作者诉说着离别所带来的犹豫,导致夜不能寐。
当初因为和父母怄气,于是不认真上课,不论父母怎么要求,就是不肯多花一丝力气在课业上。但是即使这样,他也有自己不为人知的坚持。
比如看书。
百里夜的成绩虽然一塌糊涂,但是唯一还算没有那么不忍直视的就是语文。太多的字他懒得写,可是诗词鉴赏,或是用诗歌蒙混作文之类的,他还是可以做到的。
除此之外他还写的一手好字。百里夜从小就喜欢文字,不管是看书还是写字,只要是和文字有关的,他都很喜欢。小时候他家还没有那么富裕的时候,因为他说喜欢写字,父母立刻将他送去了书法班。
不过写作业的时候不会好好写罢了,至今没有几个人知道他的字苍劲有力,尤其擅长草书。
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莫以豪贤故,弃捐素所爱?
百里夜又用自己擅长的字体写了一遍这首诗。
他偏爱表达相思之情的诗句,可能就是因为成长经历的缘故,总觉得那带着一丝苦闷的表达方式特别吸引人。
可是因为他所等待的事情至今没有成真,所以那些圆满结局的诗句也是他最不能理解的诗句之一。
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
看着纸上的10个字,百里夜低声笑了一下,原来他和小朋友的名字可以写成一首诗。因为在早上看到他了吗?
他记得这首诗叫《塘上行》,诉说的是一个被抛弃的妻子对于丈夫的相思之情。想到这里,百里夜轻声笑了出来,不管是人物关系,还是什么,都和现在的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果然是因为母亲回家了,导致他最近有些脆弱,想太多吗?
“上啊,上啊!”旁边的程志玩到兴奋处,完全不顾还在上课,吼出了声。
正在讲解最后一个大题的郑秋民停了3秒才继续说:“请打游戏的同学小点声,不要吵到正在补觉发呆的同学。好,我们继续将这道题。很多同学连辅助线都没有画正确,所以一定要注意这个公式……”
“夜哥夜哥,玩不玩?”程志并不在意郑秋民说了什么,可能根本就没有听到,只是瞄到百里夜没有继续趴在桌子上。
“没心情。”百里夜有些烦躁地趴在书桌上。
知道百里夜对打游戏并不上心,程志也没有勉强他,不过还是分心陪他聊天:“夜哥你最近不太对劲啊,好像特别容易烦躁。”趁着放大招的瞬间,程志瞥了他一眼,“因为你妈你弟他们回来了吗?”
百里夜自己也知道自己最近不太正常,母亲突然回来肯定有一部分原因,毕竟即使不喜欢,他也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可是母亲对他说的话也不是完全没有影响。
自从高二开学之后,各科老师最经常提到的就是1年多之后的高考。
说不焦虑那肯定是骗人的。他自认心态没有好到那个地步。
虽然在母亲面前大放厥词,说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可是他确实是没有想过要怎样负责。除了想要脱离父母的掌控之外,他也没有其他的想法了。
是不是到时候想一下了?
看着身旁沉浸在手游里的程志,百里夜突然第一次萌生出羡慕的感觉。
自己有喜欢的事,又愿意为这件事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即使是大众所认为的不重要的事又怎样?最重要的难道不是自己在这个过程中要到了仅属于自己的快乐吗?
“夜哥,”程志突然出声。
“嗯?”
搓了搓手臂,程志说:“你能不能别一脸慈祥的看着我,吓死人了 。”
一脸慈祥?自己?
“你瞎了。”百里夜是不可能承认的。
游戏正好在这个时候结束,程志顺手把手机塞进桌肚里,“夜哥你最近真的不太正常,好像特别多愁善感,经常一个人不知道想什么。”
“滚。”百里夜瞥了他一眼,“沈天南不也差不多。”他们两个确实最近经常一起看着程志他们疯,偶尔聊几句没用的。
“那不一样,人家思春呢,难不成你也思春?”程志知道沈天南最近和初恋又联系上了,但是对方嘴太紧,怎么都问不出初恋的一点信息。
被噎了的百里夜干脆开始装哑巴,继续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就是不理旁边的人。
“你说南哥的初恋是有多漂亮啊,让他惦记这么久,至少两年了吧?”程志也不在乎百里夜回不回话,自己就能聊一节课,“南哥也真纯情,一个初恋记到现在,好像平时也没看他和哪个女生走的比较近。”
百里夜想了一下,确实没见过沈天南和哪个女生走得近,每天不是和他们一起鬼混就是拿着相机在街上闲晃。
“人家深情,不像你见一个爱一个。”百里夜难得回了个话。
程志无法反驳,只好换个话题,“我和罗毅、沈天南说了放假去岛上玩,沈天南说可能带个朋友,男的。”
百里夜没有什么意见,反正他是打算到时候躺在沙滩上除了睡觉什么也不做。
接下来的一整节课,不管程志再和他说什么,百里夜也不在回话了。而程志毕竟是他的发小,说了两句没有回应,又掏出手机打游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