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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 36 章 管家晚上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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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晚上巡视的时候发现二楼房间里传出一点动静,他将房间的灯点亮,屋子里的景象就一览无遗:椅子上搭着一件睡衣,桌上放着写了一半的作业,还有一只新鲜欲滴的白雪山,就好像它的主人马上就会推门进来一样。
床尾坐着一个身影,安静的,像一个入了定的僧人。
秦昭抬起头来,好像还是那个七八岁失去母亲的孩子一样,可是那时候有个秦昀来绊住他,现在还有谁呢,人越长大,连放声大哭都要背过人去。
管家暗自叹了一口气,“累了就在这里休息一晚吧。”
秦昭摇摇头,捡起外套站了起来,他几乎不喝酒,脚步却有些踉跄,“他爱干净,不洗澡就躺床上他会生气的。”
宋玉刚下课,正在不紧不慢的收拾东西,同桌就拐了他一下,努了努嘴,“你哥来了。”
简单单腿跨在自行车上,一脚点地,冲着最后出门的宋玉吹了个口哨,“帅哥,搭车吗,免费的。”
宋玉抱着书跟同学告别,简单划着车跟在后面,见他落单了,又冲上来跟他并行。
两年前,简单看宋玉总是打零工也不是个事,他又没有户籍跟身份证,算是个黑户,于是利用职务之便给他入了籍,户口就挂在自己这个房子里,在附近的大学给他办了个借读证,可以跟正常入学的同学一样上课考试,只是最后没有学位证跟毕业证,但是对宋玉来说有了这个过程,结果反而没有那么重要。
“今天好冷啊,我们晚上吃火锅吧。”
宋玉一边跟擦肩而过的同学打招呼,一边应他,“家里没菜了,还得去买菜。”
简单将铃铛拨的震天响,“我这不是来接你去超市嘛。”又拍了拍后座,“上来,我载你,你这么走要走到什么时候去。”
宋玉将书包放在他的车筐里,又绕过去准备坐上去。简单突然拧着脖子回头望了望,又满脸疑惑地转过头来。
“怎么了?”宋玉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简单抓了抓头,不太确信道:“我怎么感觉有谁在看我?”那种好像要脱一层皮的窥视太尖锐,让他想忽略都不行。
宋玉扶着他的腰也探出头去,只看到形色匆匆的路人,吐槽道:“你职业病又犯了吧。”
简单摸摸下巴,自恋道:“也许有人对我芳心暗许,所以躲在暗处偷偷看我。”
宋玉踢了他一脚,“那最好,赶紧把你领走,干爹干妈也少操点心。”宋玉在简单这里住了三年之久,简父简母待他比亲生的简单更胜一筹,第二年过年的时候,趁着酒性,一拍脑袋,就认了个干亲。
简单故意将车骑的摇摇晃晃的,“你以为把我嫁出去了你就好过了,第二个被催婚的就是你。”
宋玉笑的直不起腰,指着他笑骂,“你先嫁出去再说,我守在家里招赘。”
两个人一路打打闹闹进了超市,宋玉挑菜,简单跟在后面,唐僧念经道:“买点肉吧,买肉吧,光吃青菜怎么行。”他是肉食动物,以前宋玉不在,天天方便面也凑活,后来被宋玉养挑嘴了,食堂的大锅饭也看不上,中午那点时间也抽出来非要回家吃饭。
宋玉将推车让出来,似笑非笑道:“来,你来买。”
简单闭嘴了,他的生活费已经告罄,也不会做饭,只能有什么吃什么。出口处有几个大冰柜,他趁宋玉结账的空挡,捡了两个冰激凌一起扫了。
出门他一手拿着一个冰淇淋美滋滋地舔,宋玉拖着两个大购物袋跟在后面,“我以为这两个起码有一个是我的。”
简单用牙齿给冰淇淋脱皮,咬了一口,“钟大夫说你虽然年轻,但是不注意保养以后有你苦头吃的,不吃冰就是第一项。”
宋玉狠狠踹了一脚,“我出的钱,你也好意思。”
简单闭着眼睛都能躲开他的袭击,又咬了一口,嘴欠道:“我吃你看着,就当我替你吃了。”
宋玉气的头昏,将塑料袋往地上一扔,甩手往前面走了
简单一手轻松拎起来,追了上去,颇为不舍的让出一个冰淇淋,“给你,但是只能咬一口。”
宋玉扭过头走的飞快。
简单将冰淇淋收回来,“不吃算了。”
宋玉马上抢了过去,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大口。
有的吃总比没得吃强。
回家途径医馆,老大夫闭着眼坐在门口晒太阳打盹,宋玉过去打了个招呼,“钟师傅好。”
老大夫比起三年前更苍老了,但是精神不错,眯着眼睛也应了一声,“下课啦。”
宋玉想起天冷了,火锅里可以放些药材食补,于是抬脚进了内堂,熟门熟路在药匣子里翻找,一边念道:“师傅,我明后天没课,可以来店里帮忙。”
宋玉在老大夫手下免费治了几个月,身体好了,人也熟悉了,有时候店里病人多,他就帮着搭把手,一来二去,成了半个学徒,帮着记记账,摆弄摆弄药材。
“臭小子翻什么呢,我的药都被你弄乱了。”
宋玉找了点党参黄芪,用牛皮纸熟练地包起来,“吃火锅缺点底料,懒得再去买了,在您这凑活一下。”
“那些寒凉的,热性的东西,记得少吃些,我好不容易调理好的,可别又折腾回去了。”
简单蹲在一边看这师徒两,忍不住插嘴道:“钟大夫,他刚刚就不听话,非要跟我抢冰淇淋吃。”
钟大夫耷拉着眼皮觑他一眼,“你明知道他吃不得,还买冰淇淋招他做什么。”
宋玉拎着药包出来,找到靠山一样得意洋洋的,“就是,还花的我的钱。”
简单将他手上的东西接过来,“算了,你们师徒是一国,我就是个讨嫌的。”
两人又往前走,快过年了,路边到处都是卖各种花卉植物的,开的花团锦簇的,简单被一个摊位勾住了脚,“小鱼儿,我们买点花回去吧。”
宋玉甚至都没给那些花一个眼神,直直往前走,“不买。”
“买一盆呗,看着多喜庆啊。”
宋玉停下来,看了一眼简单非要买的那盆花,一嘟噜一嘟噜的花簇拥在一起,开得饱满又热闹。
摊主见有人来了,热情推销道:“我这杜鹃花好养活,花期又长,过年摆在家里看着都舒心,客官有眼光。”
宋玉抬脚就走,简单追上去,“为什么不买,你明明很喜欢。”
“谁说我喜欢了。”
简单愣住了,宋玉确实没有说过他喜欢花,一般人家里或多或少总会种些植物,楼下萍萍姑娘的妈妈就偶尔会送一些好伺候的盆栽给他们,只是宋玉坚决不肯养,也不肯说为什么不养。
宋玉也觉得自己语气太生硬了点,耐下心解释道:“杜鹃是春天开花的植物,现在寒冬腊月的,他们开着花也是温室里催生的,买回家新鲜两天就没了。”
简单笑的像偷了腥的猫,“对它们的习性这么了解,还说你不喜欢。”
宋玉不想理他,喜欢又能怎么样,他负担不起这些植物的生命,索性不开眼,不伸手,各自安好。
晚上吃过火锅,简单又拿出一套监听设备给他,还给他升级了一下装备,配了一个耳机,只是效果不太好,离得远了信号就断断续续的。用简单的话说,所里只给了这么点经费,他已经在有限的范围内,做了最大的改善,宋玉也没什么话好说。
“上次拍的物料没有用吗?”
简单给他检查了一下耳机跟摄像头,“太有用了,这不是快年底了嘛,犯事的也多,所里想抓个典型,杀一杀这股歪风邪气。”
宋玉妥协了,“这次又是哪个房间。”
简单绕远一点,露出一口森森白牙,“所有!”
宋玉抓起耳机就扔了过去,骂道:“你把我当牛马使唤呢。”
简单跳起来接住,嘟囔道:“小心点,花了钱的,坏了还得修,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那经费有多难批。”
宋玉一摊手,“那我呢,给外快吗?”
“申请了,队长说这两天就下来。”简单拍着胸脯保证。
宋玉的手往前伸了一点,追问道:“多少。”
简单眼珠子转了转,打了个哈哈,“尽量。”
宋玉手又痒了,威胁道:“你下个月没肉吃。”
虽然打打闹闹,但是正事还是要办的,就算不为了那三瓜两枣的报酬,派出所为了帮他上学,给他办理户籍跟身份证也操了不少心,现在帮忙算是他投桃报李,这也是宋玉没有十分抗拒这个任务的原因。
好歹这次所里给了一点置装费,让他也升级一下自身条件。宋玉没什么心思折腾,简单有点钱就嘚瑟,拉着莎莎给他捯饬了一番。年关将至,大街上熙熙攘攘的都是人,莎莎昼伏夜出,听说是他想改改样子,舍了睡觉的时间就拉着人出去逛。
简单陪了一程就撤了,女人逛起街来,比他跑五公里还累人。宋玉对逛街也没兴趣,只是莎莎兴头足,什么都想往他身上比划。
“这个好看。”莎莎拿了一盒子穿戴甲给他试色。
宋玉哭笑不得,“姐,这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你皮肤白,怎么弄都好看。你不知道,夜场有些客人很变态的,找小姐希望人家men一点,找少爷又希望人家女气一点,给那点小费还点上满汉全席了。”
宋玉还不是不能接受给自己涂指甲,摆着手拒绝,“姐,这个真不行。”
莎莎也是一时兴起,见他不能接受,随手将东西一扔,又拉着他去逛美妆店,宋玉由着她往自己脸上招呼那些试用装。她自己素颜,皮肤状态不太好,黑眼圈很重,白炽灯下看上去有些不见天日的憔悴,一看就是经常熬夜的。
“姐,你有没有考虑过换个工作。”莎莎泼辣,但是人不坏,逛了一路两人熟稔起来,宋玉说话也没那么多顾忌。
莎莎正在挑唇膏的颜色,闻言转过来看了他一眼,“小鱼儿,你知道男人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拉良家妇女下水,劝风尘女子从良。”
宋玉咬了咬下唇,“……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觉得一个女孩子不应该吃这种苦。”
莎莎退远一点,低下头给他描眉,“我知道,这行也是吃青春饭的,在这里熬一年,抵过外面青天白日下过十年,我才25岁,就感觉自己半生都过完了。可是,说一千到一万,这里赚的多啊,我没读多少书,又吃不得外面那些苦,还不如舍下这一身皮,赚几年快钱,以后转行也有底气。”
宋玉张张口,又不知道怎么劝她。
莎莎看出他的欲言又止,截住他的话头,“你也不用劝我,我受够了穷的滋味,我小时候多吃一口饭就要挨骂,寒冬腊月鞋子打湿了没有换的,没穿过一件新衣服,都是大的传小的,补丁摞补丁才轮到我头上。跟从前比起来,现在的日子已经很好了,我也攒了点钱,以后去开个店,自己当老板。”
这些话她从来没对别人说过,下水容易从良难,能及时抽身的更是少数。
“莎莎姐,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莎莎将唇膏盖合上,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笑了起来,“是啊,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等晚上又回到熟悉的后巷接头,宋玉裹着一身齐膝盖的羽绒服,除了头发乱了一点,脸白了一点,唇红了一点,跟平时也没什么变化。
莎莎知道跟直男讲审美等于对牛弹琴,宋玉底子好,二十多岁的人看上去还是学生气十足,她也不遮掩,反而放大了这点青涩稚嫩,像一颗酸甜口的果子,光看外表就引人垂涎。
简单给他带好摄像头跟耳机,又检查一番叮嘱道:“记住,出了状况就跑,我随时接应你。”
宋玉一回生二回熟,反而没有那么紧张,“知道。”说着将羽绒服脱下来递给他,“帮我拿着。”
他里面穿了一件纯色衬衫,别出心裁的在肩膀那里搭了一朵镂空大花,应该是极艳俗的,衬着那张清雅到极致的脸,反而有种落差产生的吸引力
宋玉眉眼最好看,莎莎于是着重在眉眼上下功夫,原生眉毛又长又浓,只粗粗修剪一个形状,眼尾上挑,晕了一点腮红,看人的时候有一点无辜氤在里面,唇上薄涂了一层蜜色唇膏,粉嘟嘟的。在内场纷乱的灯光下,他这点妆容约等于无,浓妆更适宜,只是莎莎实在不愿意在这张脸上随意糟践,还是依着原本的轮廓化了个最适合他的妆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