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4 只是抬眼望 ...
-
他们第一次说话是在阶梯教室开团会的时候,那次他正好就坐在她的旁边。他和她都是各自怀揣着故事的少年。只是在那个时候,他们还仅是处于各自对对方都有好感的阶段,朋友谈不上,所以尚未敞开心扉,彼此推心置腹。
忧伤,并未在心里开出一朵花。
那次团会的内容极是枯燥,再加上那天的天气格外好,阳光强烈,投射下一道道令人昏昏欲睡的光。密闭的空间,空气闷热浑浊,不少同学已有困意,于是用手支住脑袋,浑浑噩噩地睡去。他和她年少青春精力旺盛,并不嗜睡,又不愿听学生会主席的长篇大论,便在那次团会上通过纸和笔交谈。翦生先发制人,递过去一张纸给她,上面写着,我叫翦生。其实,翦生也很诧异自己会用这种方式去认识颜禾,可当他细想过后发现这办法是可行的,简练且干脆,省去了面对面做自我介绍的尴尬,更何况他们又都是个性冷淡、与人疏离的少年。不久,他收到她的回答。她在那张纸上工整地写下一排小字,你好,颜禾。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利用那次团会的时间,在纸上写一段一段的话给对方看。你问我答。当时,他们涉及的话题多是有关各自的喜恶、理想等等。不过,经过那次纸上交谈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日渐微妙起来。仍旧会在校园的很多场合里相遇,他每次看到她都会对她点头、微笑,眼睛里有光。那个笑容,颜禾觉得它像一个活生生的楔子。女孩隐隐地察觉到,会有引人入胜的故事等在后面。
走廊、拐角处、十六级台阶……
谁与谁的相逢无声无息。
只是抬眼望去的须臾,你的面孔就像一枚隐形眼镜的稀薄镜片,附在我的视网膜上。
从此我所看到的事物里都有你的轮廓。
你被阳光照亮的那抹浅笑像极了一个隐喻。
而我于你又是怎样的存在。
某个云霞满天的黄昏里,他推着自行车和她不急不慢地走去车站。起先,一路上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走着。地上两个人的影子渐次被西斜的落日拉得斜长。已经是深秋时节,地上落满了枯树叶,脚踩在枯叶上面会听到清脆的破碎声响,自行车的链条一直发出咯哒咯哒的声音,在两人沉默的氛围里兀自谱成断断续续的旋律。他们两个都是沉默寡言的少年,他们的谈话从一开始便万分艰难。暗自斟酌一番,翦生终于开口和颜禾说话。少年说起了自己从前的故事。他很少与人分享自己的故事,因为记忆分外珍贵。这是第一次。而她,不知为何,对于过去多少有些抵触,刻意地回避,不愿多谈,但也不想这么一直沉默下去,于是仍旧专心致志地听他细细道来。
他说,从七岁开始,或许更小的时候,我一直都住在一幢筒子楼里。那是我爸爸当时工作的机械厂分配的一间屋子。10几平方米。由于它的小,我为它取了个雅致的名字,火柴盒。那是一幢灰墙红瓦的老式楼房。三层楼。冬天的时候早晨起床,拉开窗帘,能够看到对面楼房上的红瓦片上结着厚厚的、洁白的瓦松。厨房通常是供两到三家人使用,烧菜做饭倒也格外热闹。女人们时常围在锅炉边,边烧菜边唠些家长里短。一个公共厕所,没有独立的卫生间。我记得我年幼时很怕黑,那个厕所又长年漆黑,过道里的昏黄灯光照不进来,所以进到里面去小解对我来说是一次煎熬。
我记得筒子楼的后面有大片大片的菜园,水塘和山坡。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时常聚在一起,一起做着伟大的事。春天的时候山坡上茂盛的野草疯长疯长,像女人的头发一样。无名的野花着火般地烧成一片。我和伙伴们在山坡上奔跑,一直在跑。张开双臂,觉得自己像只振翅欲飞的小鸟。地上都是我们一个个雀跃的身影。有阵阵的风,迎面吹过来,于是衣裳像只乖顺的小猫一样贴服着身体,我听见衣角在风里扑棱扑棱地响,我那时就想,那一定是它们在空气里脆生生地歌唱。到了夏末秋初的时候,水塘干涸,我们常常一起到水塘边摸田螺、捉螃蟹、捞鱼……我们卷起裤管,蹬掉鞋子,光着小脚丫急促地小跑过一段泥泞小路,然后兴高采烈地跳进水塘湿嗒嗒的淤泥里,一个个手忙脚乱。到了黄昏的时候,通常是左手拎着鞋子,另一只手上提着捉来的田螺、螃蟹、虾和鱼。总是满载而归。我记得有一次我因为脚底踩滑,在水塘里跌倒,沾了一身的泥。然后,其他小伙伴立马把眼睛眯成细缝,咯咯地笑起来。
我当时非常害怕,因为这么狼狈地回去,一定会被爸爸责骂,甚至还会挨一顿揍。我在心里越想越害怕,就“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小伙伴们都神情莫名地瞅着我,像在看一件稀世珍宝。好在到最后有个小伙伴站出来帮我解了围。他是皮肤黝黑,看上去有些虎头虎脑的男孩子,我们那个院子里的小孩、大人都管他叫“黑皮”。“黑皮”把我带到他家里去,拿来干净的衣物给我换上,又找来刷子、塑料盆和洗衣粉。我记得那个下午,我们学着大人洗衣服的动作,共同洗涤我的衣服。一个盆子里四只小手,它们像件艺术品一样受到重视。那个下午的阳光非常好,把它们晒在晾衣架上的时候,我看到它们在风里面飘扬,像一面面冉冉升起的小旗帜,那一天就像个节日……
翦生突然顿一顿,他看到一个小男孩在马路沿上独自玩耍,手里捣鼓着他的机器人玩具,嘴里还念念有词,似是乐在其中。于是少年又说,我年幼时亦是如此。或许有不少男孩子小的时候都是如此的。我记得我喜欢在纸上认真地画下小人,用黑色的圆珠笔勾画它们的轮廓,然后再给它们涂上好看的颜色,一只水彩笔得来回地在它们的身上走两遍。然后再用剪子沿着用黑笔勾勒的线条一点一点、细致地剪下来。拿在手里,自编自导自演一出戏。就这样可以乐呵一整个下午。当然,我亦有顽劣性子,我从小就不是个令爸爸妈妈省心的乖孩子,总爱惹麻烦。我和院里的小孩几乎都闹过矛盾,打过小架。我左半边脸上、眼睛下面有两竖印子,那便是打架时被对方抓的,它就像一枚徽章,纪念这一段童真的过往。
十三岁。是的,就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我们一家人在左右邻居啧啧的艳羡声里搬离了筒子楼。当时,爸爸因为机械厂破产,面临下岗,在家里闲置了半年,出去找工作又因为年龄、文化程度这些问题几次碰壁,后来就同几个朋友一伙下海经商,几年下来,狠赚了一笔钱。在高档小区买了一套宽敞明亮的公寓。我妈妈闲来没事便靠在躺椅里感叹,过去过得那叫什么日子。我也瞬间从整天只知道瞎胡闹的野孩子变成了阔绰的小少爷。他们常常会问我,你还有什么不快乐的呢?是的,我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独立的一个空间,里面像一个藏宝库一样应有尽有。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裤兜里的零用钱丰硕得不知道该怎么花完。新家的客厅宽敞得足以举办一个盛大的生日Party。这些写在偶像剧里的阔少生活,我一下子都拥有了,我还有什么不快乐的呢?我应该知足的,不是么?可是我仍旧感觉身边缺少了什么,心里始终是空落落的,反复琢磨之后才知道,原来缺少的那件东西……正是朋友。
他对着缄默不语的她,讲述完毕。然后他卷起衣袖,给她看他手上的伤疤。一条长约5厘米的缝线疤痕,像是蜿蜒的蜈蚣,嵌进他的肌肤里。她看着这道触目惊心的伤疤,问,怎么弄的?他告诉她,十岁那年和几个小伙伴在傍晚的时候,溜进菜园里掰玉米,动静太大,惊动了在外面看守的农民,逃跑的时候我在半路跌倒,地上有细碎的玻璃渣,手臂刚好从上面划过。小腿上面也有一些零星分布的小伤疤。去医院缝了数针才好。可仍旧劣行不改。
走着走着,车站亦快到了。她停下来,看着他,说,就送到这里吧。谢谢你今天和我分享你的故事,它们美得无与伦比……老实说,我很羡慕。
那你的呢?他说。
我的?她突然狡黠地笑一笑,改天再告诉你吧。再见。
她对他摆摆手,然后穿过马路,乘上一辆公车,瞬间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