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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商场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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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芹这几天一直在忙着开发香水的项目。
这个项目是他提出来的,当然也只有他来完成。
当初这个项目一经提出,周景天打从心里就不十分看好。因为就目前的国内市场而言,香水的消费群非贵则贱,也就是说,买香水的人,要不就是那种非国外大牌不买,要不就是非经济适用不要。
“连安”集团在国内也算是一家数一数二的化妆品大户,做的是品牌。若真的要推出香水,在价格和市场定位上就需要绝对准确,太低廉,显得小家子气,有失企业形象,太高价,又无法媲美国际大牌,或者某些“香水专业户”,而高端消费者只会选择专业的,大牌的,而未必会买他的帐。
至于中间价位…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多数选择这个市场定位的商品其结局都会很失败,不但不能打入市场,反而在试图进入市场的同时就已经间接促进了同行的销量。
因为中间价位的商品不但论销量比不过低端产品,论利润比不上高端产品,而且是生生地给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上划上了一条高低选择的平衡线,如果市场只存在着两种价位,一个是高端,一个是低端,那么这两种商品在消费者的选择上会始终处于平分秋色,并很可能因为高不成低不就的心理落差导致市场的萎靡。
若是这中间再插进来一个中端商品,许多没有经验的商人可能会想,这样一来不就给消费者提供了一个更好的选择么?其实不然,这样做的真实后果只能是促使消费者萌生出了自己的价值取向,他们要不就偏向高端,要不就偏向低端,中端变成一个永远的参照物,让消费者在高和低的选择上做得更心安理得,进而更促进这个市场的繁荣。
所以,其实许多中端商品的推出,都是某些商家为了促销想出来的商业计谋罢了,大部分的中端商品都是他们自己推出来的。
周景天没有理由辛辛苦苦地给别人做嫁衣。
所以当周一芹在董事会上第一次提出开发香水的提议时,周景天立即就想到了这一点,不但他想到了这一点,董事会的其他成员也都想到了这一点。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周景天当场同意了这个提议。
更令人意外的是,董事会的其他成员竟然也全票通过了这个提议。
原因其实很简单。
周景天要让周一芹上位,哪怕这看起来是件子承父业顺理成章的事,也并非是一句话就可以完成的。
周一芹在接手这个位置之前必须要为公司做出成绩,要让人信服才行,否则以后在公司上下都建立不起来威信,以后很难管理好这么大的企业。
所以周景天打算走这一步险棋,毕竟以连安集团的实力还是有足够的能力去承担这个风险的。
至于董事会的其他成员的心理恰恰和周景天完全相反,他们就等着看周一芹的笑话,看这个年纪轻轻就走马上任的毛头小子到底有多大能耐。
总之出于各种原因,周一芹顺利的通过了提议。
他成为了现在这个忙得不可开交的项目总监。
林姗姗在她的办公室里正琢磨着怎么实施她与连安集团签订的合约条款。
这份合约有效期是三年,也就是说,在这三年时间内,林姗姗或者说“启明”公司都有义务要给“连安”集团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和推广服务。
林姗姗想起了王怀玉对她说的话,她如果觉得还没有为公司做什么,那就去做吧。
她知道自己不能白拿公司的车不做事情,因为那部车不是礼物,而是奖励。
这两者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可以不劳而获,而后者则不行。
林姗姗想起自己从连安集团拿回的宣传册,这本宣传册直接反映了连安集团在近几年的产品策略。
她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连安”作为一个女性化妆品的龙头企业,旗下的几大品牌都使用了同一种宣传策略,那就是电视媒体推广,虽然这对于喜欢看电视的女性消费者而言很有效,但在不同品牌不同产品的划分上却显得粗枝大叶,这就意味着“连安”可能会失去了更具目标性的消费群体,继而浪费了市场资源。
林姗姗面露微笑,看着那张刘志远和周一芹签下的合同,自言自语:“一百万的合同,你刘志远比我有本事先签下来,我林姗姗就让这一百万的订单变成两百万,看谁更有难耐。”
林姗姗想起当初自己因为迫于周一芹“索赔”而修改过合同里的部分内容。其实那份修改过的合同再加上一点点更具体更贴合实际的网络推广项目,那那份合同完全就可以价值两百万!
林姗姗被自己的忽然窜上来的“精明”吓一大跳,她发现再这样下去她非修炼成老奸巨猾不可。
说起奸猾,林姗姗还真不敢当,她最多就是那种少数的知道从什么地方摔倒就从什么地方爬起来的人。
林姗姗这次打算将合同增值服务的决定,并没有象上次那样在会上公开。
上一次的哑巴亏显然让她学乖不少,她不知道在她身边有多少刘志远的眼线,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让她学会了怎么做好一名上司,她觉得她是最近才意识到她是一名业务经理,是拿捏着几十号人命脉的上司,是一个团队的核心领导。
她需要学会管理这些人,也需要学会管理自己。
她让每一个人都各个分工,哪怕是小小的业务部,都划分了几个工种。
也就是说,这一类工种的人不会知道另一类工种的事,这就确保了有选择的可保密性和恶意窃取他人订单的可能性。这个想法来自于她自己曾经不劳而获用“非常手段”从别人手里得到订单的经历,她可不想自己的员工和她做员工的时候一样。
并且这种管理模式还有另外一个巨大的好处,那就是由于每一个人负责的工作不同,中间谁掉了链子都不行,这就让那些人浮于事的行为大大减少。
要知道,这可是解决了企业管理的一个重大难题。
更值得一提的是,王怀玉在那一次步步紧逼的暗示下让林姗姗不得不做出建立起自己团队的决定,这个决定果然在她那以后的项目实施中发挥了不少作用,这些人对林姗姗的绝对服从和激进多变,让整个业务部都充满了活力和凝聚力。
林姗姗决定重用这些人,学习王怀玉,将那些居功自傲的老丞们潜移默化地剥掉实权。当然在林姗姗手下的底层员工原本就没什么实权,林姗姗活学活用,她让那些看起来不做实事甚至说了很多她闲话的员工们遭受到来自她本人甚至来自整个业务部的前所未有的忽视。
不可否认,林姗姗是一个很有商业头脑和行政头脑的女人,但她终究是一个女人,免不了犯下天下女人常常犯下的错误,那就是,嫉妒和小心眼。
林姗姗的眼睛很毒辣,她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直觉。
她认为吴思洁就是那个出卖过她的人,于是报复欲和小心眼最终让她决定找出各种理由把这个人象沙子一样从眼睛里挑走。